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汇报.docx
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汇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一、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职权的理解在现行体制下,县委书记就是一个县的“当家人”,既是县域改革发展稳定、人民生活改善的第一领导人,同时也是第一责任人。就职责来讲,主要是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安排部署,团结带领好县委一班人,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以县委的坚强领导统揽全局、协调各方,谋划和实施好发展思路和重点举措,特别是决策和监督管理好重大经济活动,最终实现圆满完成上级下达各项任务,保持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不断改善、党建创新发展的目标。就职权来讲,县委书记常常被看做是县委决策权、用人权和监督权的“操盘手”,既是权力的核心也是风险的中心。随着民主制度的不断健全,县委书记的权力不断规范,目前来讲主要有决策事项动议权、主持会议权、临机处置权、干部提名推荐审定权、管理教育权等。就我县来讲,县委及常委会运行的各项制度健全规范,重大事项都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原则决策,每年的工作要点、总结坚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召开县委全会决定,其他“三重一大”事项也要召开人大、政协及基层部门单位参加常委扩大会议决策,书记更多的是按照制度要求履行提议提名、召集主持、把关拍板、监督管理等方面职权。我认为理清县委政府职责分工,健全县委政府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制度,既是维护班子团结和谐、实现一方发展稳定的根本保证,也是保护各级干部的重要措施。县长既是主抓政府全面工作的县委副书记,也是县政府的“一把手”。从职责来讲,主要是带领政府班子及各部门按照县委及人大的决策依法行政、抓好执行落实,在县委层面当好书记助手,在政府层面认真履行好行政首长负责制,抓好经济发展、财政管理、社会管理等具体事务。从职权来讲,主要是在县委领导下、人大政协监督支持下,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实施政务管理权、监督执法权、财政资金审批调度权以及对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权。二、省市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考评指标据我们掌握,从市上层面看,目前市对县市区的考核,主要对象是县委、县政府和一个地区,没有专门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考评办法,只是明确规定了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目标管理责任人。市对县的考核,主要分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包括工作目标与奋斗目标)、党务政务目标(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及政务督办、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共同目标(倒扣分)三大块。根据当年工作重点,具体考核指标有所调整。其中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主要包含:1、重点工作目标(GDP、工业经济、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投资建设项目、招商引资、灾后重建、民生工程);2、其他工作目标(农村经济、外贸出口额、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额、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人口与计划生育、民营经济、旅游总收入、服务业发展和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从省上层面看,近年来省上下达的考核文件中,除省政府扩权县(我县2023年开始被列入)考核6项指标外,只有今年新增的“农民增收工作县委书记和县长负责制”。扩权强县考核,分平原、丘陵和山区3个类区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主要经济指标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要求,以全省GDP、规上工业增加值、民营经济增加值、地税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等6项指标平均发展水平为标准,既考察在同类区中发展的先进性,又考察本县扩权前后的变化程度,指标各占一定权重,得出最终考核得分。对发展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给予告诫,连续2年达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不再纳入扩权强县试点范围。对虚报浮夸考核指标成绩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考评资格,不再列入扩权试点县(市)范围。农民增收考核,对象明确为县委书记、县长,主要考核县域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及发展现代农业、培育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帮助贫困对象脱贫增收、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等反映农民收入增长质量、可持续增长能力方面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考核位列同类区最后一位的,县委书记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述职,连续2年位列同类区最后一位的,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约谈书记县长,并责令整改。同时将考核结果与省直有关部门安排下年度涉农项目资金挂钩。我们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更加紧密地结合县区历史、区位、资源、环境等实际因素来综合设计,而不能一概“以GDP论英雄”或单纯“以指标增速论优劣”。比如,*是典型的人口大县、传统农业大县,底子薄、资源少、区位优势弱,63个镇乡、148万人,工作面宽量大,稳定压力大,肯定难跟上县区的经济指标增速。建议经济责任审计的考评认定要区别于省、市下达的目标考核,实行多层分类(在平原、丘陵和山区分类基础上,考虑基础、区位、资源等因素)考评,比如*可将粮油产量、城乡居民收入、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地税收入、生态文明纳入同类县或纵比指标考量。审计县委书记应侧重决策的科学性、长远性和普惠性,参考民生改善、社会稳定以及民意测评结果等指标;审计县长应侧重依法行政、财经管理和社会管理等内容。三、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划分情况从县委政府运行实践看,我县建立健全了县委工作制度县委工作报告制度、县委财经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都实行集体决策,县委、县委常委会、县委财政领导小组等集体对决策事项承担责任。从书记、县长分工看,重大事项都需要统一认识、步调一致地开展,责任无法截然分开,只是因为职责性质不同,书记更多承担“统筹社会经济发展”、“重大经济决策”、“政策执行”责任,县长更多承担“财政财务”、“管理监督”责任,同时共同承担“廉洁自律”和其他经济责任。四、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及划分的认识县委书记是县域最高领导者,理应责无旁贷对县域改革发展稳定及党的建设负首要责任。具体来讲:一是承担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确保本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承担重大经济决策责任,对重大投资、基本建设、资金分配及事关重大民生问题的事项牵头组织科学民主决策;三是承担政策执行责任,确保上级重大经济政策在本地区不折不扣地执行和落实,确保令行禁止;四是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首要责任及廉洁自律责任。作为县委书记,我对经济责任及划分有以下几点认识:一是有利于建立权责对等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清晰的责任划分是领导干部履职的“提示牌”,可最大限度地防止领导干部错位、越位、缺位,防止权力滥用和决策失误(注:县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侧重点在于审计县委书记决策权)。二是有利于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体系。“问责”的前提是清楚地界定其应承担的责任,责任划分使“问责”做到了有据可依。三是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推动发展。经济责任明晰到人头,可使干部在制度允许范围内大胆干事、主动作为,自觉让责任的压力转化为干事的动力。五、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近三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近年来,我和县委政府一班人紧扣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经济责任,2020年换届以来,提出并确立了“在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的前提下,奋力推动农业大县向工业强县跨越”的发展思路和“工业强县、城镇建设、交通水利、民生改善”四大战略,工业上从2021年起财政每年预算不低于5000万元资金撬动三个倍增,大力向上争取并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工业、城镇、交通、水利、新村示范建设,每年均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2023年与2022年相比,实现GDP188.87亿元、增长43.6%,规上工业总产值*亿元、增长34.3%,规上工业增加值40.2亿元、增长47.8%,财政总收入*亿元、增长5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52亿元、增长68.3%,固定资产投资76.69亿元、增长*虬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增长34.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53元、增长37.4%,农民人均纯收入8189元、增长38%。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县城保持单位、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和全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县、三农工作先进县、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等多项殊荣。今年一季度实现GDP39.56亿元,增长9.1%。15月,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7.2亿元、增长8.4%,规上工业增加值17.3亿元、增长9.5%,固定资产投资37.21亿元、增长4.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93亿元、增长糕,财政总收入5.4亿元、增长7.3%,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86亿元、增长24.3吼与此同时,我们始终坚持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先后制定完善了县委工作报告、县委财经领导小组、群众代表(网民)列席政府常务会等工作制度,有效杜绝权力滥用,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失误和重大财务违规问题。六、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情况我认为,保持干净干事一靠制度二靠监督三靠个人修养,只要严格按制度办事、按党性原则办事,廉政风险就会降到最低甚至没有。具体实践中,有以下廉政风险点值得重视:1.重大事项决策:未经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私自对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个人决定。防范措施:抓好党务公开,完善重大决策咨询听证、风险评估等决策制度。2 .重大项目安排:收受承建单位产品和回扣、馈赠、礼品等,私自安排重大项目建设,或插手工程招投标,违规操作。防范措施:严格实行重大项目安排集体决策、公开实施、全程监督等办法。3 .大额资金使用:利用职权对全县财政支出预算施加影响,或收受承办单位产品和回扣、馈赠、礼品等,造成车辆购置、公务活动费用虚高。防范措施:建立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和定期公开制度。4 .重要人事任免:在人事管理、干部任用、考核、评先工作中,不深入基层调查,偏听偏信,或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可能造成失察失误或泄露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影响。防范措施: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规定和考察、考核预告,任前公示等项制度。5 .岗位履职: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推销商品、报销不合理费用,或为家属、朋友谋取利益。防范措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领导和监督职责,督促身边人员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