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预算绩效评价报告.docx
湖北省预算绩效评价报告(缩略版)报告名称:潜江市经管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财政评价结果预算单位:潜江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预算年度:2021年度评价类型:项目EI政策口部门整体口评价机构:湖北泽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主评人1:张禀贤主评人2:章启标正式提交日期:二。二二年八月目录一、评价结论1(一)绩效评价分数和等级1(二)绩效评价指标情况1(三)项目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原因2(四)建议3二、佐证材料5(一)基本情况5(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8(三)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分析H(四)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7(五)其他佐证材料182021年度潜江市经管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财政评价结果(缩略版)一、评价结论(一)绩效评价分数和等级2021年潜江市经管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2分,评价等级为:优。评分分类简表序号评价指标权重得分1决策1682过程12123产出56564效果1616合计10092(二)绩效评价指标情况本次绩效评价主要是从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果指标四个方面开展工作:1 .决策。满分16分,得分8分,扣8分。主要扣分点在于项目立项和绩效目标两个方面。第一,项目立项依据充分,但立项程序缺少事前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等资料;第二,绩效目标表及自评表指标指标体系不完整,缺少产出指标,未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2 .过程。满分12分,得分12分,无扣分点。3 .产出。满分56分,得分56分,无扣分点。4 .效果。满分16分,得分16分,无扣分点。(三)项目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原因1 .项目成效(1)水稻生产能力得到提升。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育秧水平的提高,扩大了集中育秧、机插面积,提高了配套管理技术,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上了新台阶,水稻单产大幅度提高,据市农技推广中心田间测产,项目区水稻单产增幅为5%,共增收稻谷200多万公斤,超过了项目预期经济效益。(2)节本增效成效显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为项目区农民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农资供应,新品种、新技术和关键环节的服务指导,每亩可为农户节约成本80多元。(3)服务组织示范作用增强。服务组织通过参与实施项目建设,自身建设、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好、诚信度高、价格合理,收入比上年增加25%以上,水稻全程机械化水平大幅提升,飞机机防取得重大突破,占机防面积80%以上。2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通过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主要涉及项目立项的规范性和绩效目标指标不完整等情况,具体如下:(1)项目立项不规范:项目按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3号)文件编写了实施方案,未进行事前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等工作。(2)绩效目标指标不完整:项目在实施方案中有绩效目标表,自评报告中绩效目标自评表,均只有年度总面积指标及效益、满意度指标,未见产出指标,未将工作任务划分为具体的绩效目标。(四)建议1 .立项程序要规范。建议以后年度在立项前,做好前期调研,充分了解农户的需求量,事前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绩效评估,并邀请专家召开座谈会,且形成记录文件。2 .合理设立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的基础,是项目立项的依据。应依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鄂财绩发(2020)3号),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定科学、合理的预期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报经财政部门审批后,以便于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3 .从目前项目的实施效果和潜江市的实际情况来看,项目的设立是合理。经与市经管局和托管服务主体现场访谈,2021年由于前期调查不够充分,目标设置不是很科学,而农户需求量大,导致要求参与社会化服务小农户数量较多,其实施的数量难以全部按照30%给子补贴,农户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需求量较大,建议下一年度做好调查,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额度及目标任务。附件:绩效评价评分明细表绩效评价评分明细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评价得分决策(16分)项目立项(4分)立项依据充分性(2分)22立项程序规范性(2分)21绩效目标(8分)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41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40资金投入(4分)预算编制科学性(2分)22资金分配合理性(2分)22过程(12分)资金管理(8分)资金到位率(2分)22预算执行率(3分)33资金使用合规性(3分)33组织实施(4分)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22制度执行有效性(2分)22产出(56分)产出数量(25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主体个数(5分)55中稻育秧服务面积(5分)55中稻机插服务面积(5分)55中稻机防服务面积(5分)55资金发放完成率(5分)55产出质量(20分)育秧服务补贴对象资格合格率(5分)55机播服务补贴对象资格合格率(5分)55机防服务补贴对象资格合格率(5分)55资金发放准确率(5分)55产出时效(5分)项目完成及时性(5分)55产出成本(6分)育秧补贴成本(2分)22机插补贴成本(2分)22统防统治补贴成本(2分)22效果(16分)经济效益(4分)对农户收入的影响(4分)44社会效益(4分)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增长率(4分)44生态效益(4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4分)44满意度(4分)受益群体满意度(4分)44总分10092二、佐证材料(一)基本情况1.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立项背景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农办经(2017)19号)文件的要求,要积极推广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加大支持推进力度,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重点支持水稻等粮食作物生产。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粮食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粮食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培育服务市场,重点支持市场供给不足的农业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的服务,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要引导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潜江市根据本市农业生产和农户需求,聚焦制约当地农业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的短板,制定了潜江市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第二批实施方案,方案中确定潜江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农作物为中稻,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面积10.5万亩,综合考虑以往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和当年各地水稻生产情况,同时结合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和运行情况,确定熊口镇、积玉口镇、高场街道、周矶街道、熊口管理区、总口管理区、老新镇、浩口镇等8个水稻生产区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结合水稻生产环节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需求,选择单个农户作业效益差的病虫害专业统防统治和资金投入量大、技术难度高,单个农户做不了的工厂化育、插秧等环节进行补助。2.项目绩效目标(1)项目产出目标数量目标1)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个数:考评确定的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8个。2)中稻育秧服务面积:考评确定的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稻育秧服务面积为30000亩。3)中稻机插服务面积:考评确定的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稻机插服务面积为30000亩。4)中稻机防服务面积:考评确定的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稻机防服务面积为75000亩。5)经费发放完成率:100%。质量目标1)中稻育秧服务补贴对象资格合格率:评定中稻育秧服务补贴对象符合潜江市2021年第二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2)中稻机插服务补贴对象资格合格率:评定中稻机插服务补贴对象符合潜江市2021年第二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3)中稻机防服务补贴对象资格合格率:评定中稻机插服务补贴对象符合潜江市2021年第二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4)经费发放准确率:100%。时效目标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申请时间为2021年4月,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将资金下放到位。成本指标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标准为:育秧20元/亩,机插30元/亩,统防统治(机防)20元/亩。3 .项目效果目标(1)经济效益农户收入增加:项目实施后,通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补贴,吸引更多农户加入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组织,提高农民收入户均万元以上。(2)社会效益接受社会化托管服务农户增长率:接受社会化托管服务农户增长率比2020年增加10%o(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通过通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现水稻种植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集约化生产,减少农药施用次数和用药剂量,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4)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0%°4 .项目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项目经费来源: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一潜江市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度项目资金申报数为300.00万元,财政批复数为300.00万元,财政拨款数为3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300.00万元。潜江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于2021年12月3日已拨付300.00万元至八个托管服务单位,分别系8个镇(办事处)的托管服务经营主体,分别为潜江市服农农机专业合作社40.00万元、潜江市九头牛农机专业合作社55.00万元、潜江市丽穗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40.00万元、潜江市楚香稻农作物专业合作社30.00万元、潜江市自力农机专业合作社20.00万元、潜江市关口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35.00万元、潜江市农发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45.00万元、潜江市华杰农机专业合作社35.00万元。截止评价基准日,该项目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农户。(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追踪问效”,考核、评价财政预算中由市经管局承担的2021年度潜江市经管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支出的实施和运作情况,检验项目支出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以提高部门的绩效意识,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编制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供参考依据。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是潜江市财政局、经管局、八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主体共同实施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本次绩效评价的范围:潜江市熊口镇、积玉口镇、高场街道、周矶街道、熊口管理区、总口管理区、老新镇、浩口镇等8个水稻生产区开展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5 .绩效评价实施过程(1)评价抽样情况概述评价小组与市经管局及熊口镇、积玉口镇、高场街道、周矶街道、熊口管理区、总口管理区、老新镇、浩口镇的8家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主体就2021年度潜江市经管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研究,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评价对象、依据、评价方法、评分办法、实施步骤、评价人员及分工等。实施方案对评价小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进一步细化,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为了保证得出科学、合理、公正的评价结果,评价小组制定了专门的评价调查问卷,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选取一定的农户进行问卷调查,获取项目实施效果、运行现状和群众满意度的实际情况,使评价结果更具有说服力。计划共发放168份(经营主体8份,农户160份)潜江市2021年度市农经管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调查问卷,实际回收168份。调查问题从政策了解、实施过程、效果反馈等角度进行调查,了解企业及农户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满意度。(2)绩效评价原则及方法绩效评价原则A.科学规范原则B.独立公正原则C.突出重点原则D,系统性原则绩效评价方法A.单项指标计分方法a简单评分法b因素分析法B.权重值的估计C.指标评价a.目标比较法b.成本效益法c.问卷调查法D.评价标准a.计划标准b.行业标准c.历史标准d.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3)时间安排本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接受潜江市财政局委托,对潜江市经管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项目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根据潜江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本次评价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三)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 .决策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决策满分16分,评价得分8分,评价结果为差。项目决策主要评价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方面。(1)项目立项满分4分,得分3分。项目立项符合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中办发12019)8号)、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鄂农计发(2020)7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3号)、潜江市2021年第二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得1分;与市经管局职责范围相符,属于市经管局履职所需,不与同类项目重复,得1分。潜江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于2021年5月17日向省经管局发出请示,申请将潜江市纳入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二批市,2021年5月21日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正式发文关于推荐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第二批项目县的通知(鄂农办函(2021)58号),文件明确了潜江市已纳入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库县市,2021年6月8月市经管局报批了项目实施方案。关于推荐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第二批项目县的通知(鄂农办函(2021)58号)文件中,明确指出潜江市的中央农业转移支付资金为300.00万元,得1分;未见事前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的证明材料,扣1分。(2)绩效目标满分8分,得分1分。市经管局提供了项目2021年度绩效目标表,得1分;但此绩效目标表仅有年度总面积指标及效益、满意度指标,未见产出指标,未将工作任务划分为具体的绩效目标,扣7分。(3)资金投入满分4分,得分4分。项目预算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3号)、潜江市2021年第二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中的补贴标准及要求设置,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了资金分配标准及分配去向且与潜江市实际情况相适应,得4分。2 .项目过程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过程满分12分,评价得分12分,评价结果为优。项目过程主要评价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两个方面。(1)资金管理满分8分,得分8分。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项目资金申报数为300.00万元,财政批复数为300.00万元,财政拨款数为3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0.00万元,2021年12月3日市经管局已拨付300.00万元至8个镇(办事处)托管服务经营主体,分别为潜江市服农农机专业合作社40.00万元、潜江市九头牛农机专业合作社55.00万元、潜江市丽穗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40.00万元、潜江市楚香稻农作物专业合作社30.00万元、潜江市自力农机专业合作社20.00万元、潜江市关口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35.00万元、潜江市农发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45.00万元、潜江市华杰农机专业合作社35.00万元。资金到位率二(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300.00/300.00)X100%=100%,得2分。截止评价基准日,该项目补贴资金支出3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300/300)×100%=100.00%,得3分。且8家实施单位已全部支出并有农户领款记录。2021年12月03日已拨付2021年度第二批农业生产社会服务补贴资金300.00万元至各镇(办事处)托管服务主体,并且各服务主体已将资金全部发放给农户。经查看项目相关材料,资金拨付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二、项目实施一(五)实施流程一拨付补助资金。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经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服务组织每一个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验。质量验收合格的,由农业农村(经管)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按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计算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的程序完成。截止评价基准日,经管局已完成验收并将资金拨付给8家托管服务主体,8家托管服务主体已将资金全部发放至农户,得3分。(2)组织实施满分4分,得分4分。项目有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过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验收方案在执行,经管局已将项目资料全部归档,得4分。3 .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产出满分56分,评价得分56分,评价结果为优。项目产出主要评价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四个方面。(1)产出数量指标满分25分,得分25分。考评确定的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8个,截止评价基准日已评定8个,其中熊口镇、积玉口镇、高场街道、周矶街道、熊口管理区、总管理区、老新镇、浩口镇各1个,得5分。考评确定的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稻育秧服务面积为30000亩,截止评价基准日已评定30000亩,其中熊口镇2000亩、积玉镇7000亩、高场街道6000亩、周矶街道2000亩、熊口农场2000亩、总口管理区3000亩、老新镇5000亩、浩口镇3000亩,得5分。考评确定的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稻机插服务面积3万亩,截止评价基准日已评定3万亩,熊口镇2000亩、积玉镇7000亩、高场街道6000亩、周矶街道2000亩、熊口农场2000亩、总口管理区3000亩、老新镇5000亩、浩口镇3000亩,得5分。考评确定的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稻机防服务面积7.5万亩,截止评价基准日已评定7.5万亩,熊口镇15000亩、积玉镇10000亩、高场街道5000亩、周矶街道IoOoo亩、熊口农场5000亩、总口管理区IOOoO亩、老新镇IOOOO亩、浩口镇IoOOO亩,得5分。2021年12月03日已拨付2021年度第二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资金300.00万元,经费发放完成率:100%,得5分。(2)产出质量指标满分20分,得分20分。潜江市2021年第二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补贴对象为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的经营主体和农户。项目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8家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经营主体,由主体在所在辖区内实施完成,并于2021年11月2526日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管局共同到达现场进行验收,通过综合评议打分,全部符合资金发放条件,得分20分。(3)产出时效指标满分5分,得分5分。潜江市2021年第二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中规定:“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申请时间为2021年4月,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将资金下放到位。”根据2021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第二批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及潜江市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二批考核验收评分表得知,2021年11月25-26日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管局共同到达现场进行验收,各项任务目标已全部完成,并于2021年12月3日将资金下发给8家托管服务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已将资金全部下发至农户。项目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得5分。(4)产出成本指标满分6分,得分6分。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计划补贴标准为:育秧20元/亩,机插30元/亩,统防统治(机防)20元/亩,经查询资金使用记录,实际补贴标准严格按照计划标准执行,得6分。4 .项目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效果满分16分,评价得分16分,评价结果为优。项目效果主要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满意度四个方面。(1)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通过农业社会化生产服务资金补贴,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的农户明显增加,农民收入明显增加,根据160份农户调查问卷显示,农户年收入都增加万元以上,得4分。(2)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通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培育和提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能力,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发展,推动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推广,促进全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快速健康发展,2021年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农户数量与2020年相比明显增加。2020年接受社会化托管服务农户数2685户,2021年接受社会化托管服务农户数达到7054户,同比增幅163%,超过预期值10%,得4分。(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通过通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现水稻种植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集约化生产,减少农药施用次数和用药剂量,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得4分。(4)满意度该项目共发放问卷调查168份(经营主体8份,农户160份),其中有效问卷168份,问卷回收率100%。问卷调查以考评确定的8家托管服务经营主体所在地周边农户进行随机抽样。本次依据调查问卷结果进行分析。在“您对农业生产社会化经营主体财政补贴是否满意/经营主体给您带来的收益是否满意?”问题中,所有人都选择“满意”,通过问卷调查及现场走访的形式获取居民对“农业生产社会化”中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满意率的评价结果为100%,农户收入均得到提高,得4分。(四)其他需说明的问题1.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本评价结果依据评价客体提供的各项基础资料,运用规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工作组保证本次评价工作全过程的公正和公平,各项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由评价客体负责,未经评价组织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评价结果对外公布。2 .关于本项目评价中存在的局限性的说明(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中由于资料、数据不充分,受客观因素的制约,只能在项目单位提供现有资料的前提下对2021年度潜江市经管局“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绩效评价程序的基础上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的使用进行绩效评价。(2)评价结论是由于湖北泽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受具体参加本次项目的评价人员的水平和能力的限制。鉴于这种评价工作存在资料的有限性和调查、分析、判断的局限性,评价结论无法考虑影响资金使用的所有因素,评价结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3)本项目是经常性的资金使用项目,而且专业性较强。受具体参加本次项目的评价人员的专业能力的影响,对专业指标设定的全面性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五)其他佐证材料1.政策文件3 .资金使用证明4 .项目验收记录5 .与农户签订的合同6 .评分明细表7 .现场核查记录8 .调查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