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开采安全达标及检查考核表.docx
地下开采安全达标及检查考核表考评类目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标准分考评办法实得分一、井巷工程160(-)图纸1.图纸下列图纸应齐全、规范,及时填绘:(1)矿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图;(2)井上、井下对照图;(3)巷道布置图;(4)井巷掘进施工图;(5)井下避灾路线图。10查阅图纸。缺一项图纸扣2分;图纸不规范扣1分;有一类图纸没有及时填绘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小计10(二)安全出口1.矿井安全出口每个矿井至少有2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且间距不小于30m。大型矿井,矿床地质条件复杂,走向长度一翼超过100O米时,应在矿体端部的下盘增设安全出口。10检查现场和查阅设计图纸。无运行正常提升设备或梯子间的提升竖井不能作为安全出口;出口少于2个或不能直达地面不得分;2个安全出口间距小于30m不得分;安全出口不能行人不得分。2.生产水平安全出口每个生产水平(中段)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10检查现场和查阅设计图纸。;出口少于2个或没有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不得分;安全出口不能行人不得分。3.出口安全标志井巷的分道口必须有路标。10有一处井巷的分道口没有路标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小计30(三)梯子间与人行道1.竖井梯子间竖井梯子间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梯子倾角不大于80°;(2)上下相邻两个梯子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大于8m;(3)上下相邻平台的梯子孔要错开,平台梯子孔的长和宽分别不小于0.7m和0.6m;(4)梯子上端高出平台1m,下端距井壁不小于0.6m;(5)梯子宽度不小于0.4m,梯蹬间距不大于0.3叱(6)梯子间与提升间应全部分开。10检查现场。没有竖井的生产系统此项得满分。有一项没有满足规定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2.人行道运输斜井和平巷人行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斜井人行道的宽度不小于1.On1;平巷运输时,人力运输巷道的人行道不小于07m,机车运输巷道的人行10检查现场。有一项设置不符合规定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道不小于O.8m,无轨运输巷道的人行道不小于1.2m,调车场及人员乘车厂,两侧均不小于1.Om,带式输送机运输巷道的人行道不小于1.Om;(2)井底车场矿车摘挂钩处应设两条人行道,每条净宽不小于1.0m;(3)斜井人行道的有效净高不小于1.9m;(4)斜井坡度为70T5。应设人行踏步;15。-30°时应设踏步和扶手;大于30°时应设梯子;(5)运输物料的斜井,车道和人行道之间应设置坚固的隔墙。3.安全间隙在水平巷道和斜井中,运输设备之间及运输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0.3m;带式输送机与其他设备突出部分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0.4m;无轨运输设备与支护之间的间隙应不小于06m。10检查现场。有一处安全间隙不满足要求不得分。小计30(四)掘进施工1.掘进施工制度井巷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和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设计。5检查现场和资料。没有按设计和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不得分;没有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设计不得分。2.竖井掘进竖井掘进应遵守下列规定:(1)在表土层掘进时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2)竖井施工过程中有防止物件下坠措施;(3)竖井施工要采用双层吊盘;(4)竖井施工时应设置悬挂式金属安全梯;(5)竖井施工时,井筒内每个作业地点都应由独立的声、光信号系统和通讯装置通达井口;(6)井简延深时,应用坚固的保护盘或在井底水窝下留保安矿柱,将井筒延伸部分与上部作业中段隔开。10检查现场和资料。有一项没有按规定进行施工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3.斜井、平巷掘进斜井、平巷掘进应遵守下列规定:(1)地表部分开口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及时进行支护和砌筑挡墙;(2)出喳前应检查和处理工作面顶、帮的浮石;在斜井中移动耙斗装载机时,下方不准有人;(3)斜井内人行道一侧每隔3050米设一躲避碉。10检查现场和资料。地表部分开口施工没有按照设计进行不得分;没有及时进行支护和砌筑挡墙,或出喳前没有检查和处理工作面顶、帮的浮石,或在斜井中移动耙斗装载机时,下方有人等有一项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四)掘进施X4.天井、溜井掘进天井、溜井掘进要求:(1)采用普通法掘进天井、溜井时,应架设工作台,掘进高度超过7m时有梯子间、喳子间等设施,天井掘进到距上部7m时测量人员应给出贯通位置;(2)用吊罐法掘进天井时,上罐前应对吊罐进行检查,吊罐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3,任何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数不得超过钢丝总数的5%,磨损不得超过原直径的10%。吊罐内有罐内人员控制的升、降、停信号操纵装置,升降吊罐时应处理卡帮和废石;(3)用爬罐法掘进天井时,人员在爬罐运行时应站在罐内,正常情况下不准利用自重下降,应遵守吊罐法掘进的有关规定。10检查现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5.文明掘进施工坚持文明掘进,不准乱扔掘进工具,保证掘进工作面整洁卫生。10检查现场。乱扔掘进工具,或掘进工作面不整洁卫生有一处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小计45(五)井巷支护与报废1.支护要求在不稳定岩层中掘进井巷时应进行支护;在松软或流砂性岩层中掘井时,永久性支护至掘进工作面之间应架设临时支护或特殊支护。8检查现场。在不稳定岩层中掘进井巷时没有进行支护不得分;在松软或流砂性岩层中掘井时,永久性支护至掘进工作面之间没有架设临时支护或特殊支护一处扣3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2.日常管理要求对所有支护的井巷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记录;主要提升井筒、运输大巷和大碉室的维修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经主管矿长批准。5检查现场和记录费料。主要提升井简、运输大巷和大碉室的维修没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不得分;没有对支护的井巷进行定期检查扣2分;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处理扣2分;没有记录资料或记录资料不全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3.井巷维修要求平巷修理或扩大断面应首先加固工作地点附近的支架;维修斜井时应停止车辆运行,并设警戒和明显标志;撤换独头巷道支架时,里面不得有人;竖井维修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计划。5检查现场。有一处没有按要求进行作业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4.报废井巷管理报废的井巷和碉室的入口必须及时封闭;报废井巷地面入口周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栅栏,并标明原来井巷的名称。废竖井和30°以上的废斜井,其支护材料一般不准回收。7检查现场和查阅相关资料。报废的井巷和碉室的入口没有及时封闭不得分;报废井巷底面入口周围没有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栅栏或没有标明原来井巷的名称不得分。5.废旧井巷修复对报废井巷首先确认其安全后方可施工修复,修复被水淹没的井巷时对陆续露出部分应及时检查支护,并采取措施防止有害气体和积水突然涌出。5检查现场和相关资料。对报废井巷安全情况没确定就施工修复不得分;修复被水淹没的井巷时,对陆续露出部分没有及时检查支护或没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有害气体和积水突然涌出不得分。小计30(六)防坠1.竖井与中段防坠要求竖井与各中段的连接处应有足够的照明和高度不小于1.5m的栅栏或金属网,并设有阻车器。5检查现场。没有设置阻车器不得分;竖井与各中段的连接处没有足够的照明或没有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栅栏或金属网一处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2.井巷口防坠要求天井、溜井、地井和漏斗应设有标志、照明、护栏或隔筛、盖板。5检查现场。天井、溜井、地井和漏斗口没有设置标志、照明、护栏或隔筛、盖板一处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3.井巷口附近施工防坠要求在竖井、天井、溜井或漏斗口上方作业,以及在相对于坠落面2m及以上的其他地点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同时派专人监护。5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没有系安全带或没有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不得分;没有派专人监护一处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小计15二、地下开采130(一)一般要求1.采场安全出口每个采场应有两个出口,并连通上、下巷道。5检查现场。有一处采区(盘区、矿块)没有两个出口不得分;有一处出口没连通上、下巷道不得分。2.矿柱保护严格保证矿柱(含顶、底柱和间柱等)的尺寸、形状和直立度,并有专人检查和管理,以确保整个利用期间的稳定性。5检查现场。有一处没有严格保证矿柱(含顶、底柱和间柱等)的尺寸、形状和直立度不得分;没有专人检查和管理,有一处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3.矿柱回采要求矿柱回采应有回采设计5检查现场和查阅有关资料。没有按照矿柱回采要求进行回采,一项不合格不得分。4.出矿设施设备(1)出矿设施设备必须满足国家规范、标准要求;(2)电耙绞车应设防断绳回甩的防护设施;(3)铲运机驾驶座上方,应设牢固的防护棚。5检查现场和查阅设计资料。出矿设备不满足生产要求不得分;出矿设施不满足设计要求不得分。5.出矿安全管理(1)禁止放空溜井,溜井口不准水流入;(2)溜井有防止和处理堵塞的安全措施;(3)电耙绞车前部应设断绳回甩的防护设施。5检查现场。有一处不满足要求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小计201.顶板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15查阅企业批准下发的相关文件、资料。没有顶板管理制度不得分;顶板管理制度存在缺陷,有一处扣2分;没有按顶板管理制度执行扣3(二)顶板管理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2.松软围岩安全措施围岩松软不稳定的回采工作面、采准和切割巷道应有支护措施。10检查回采工作面、采准与切割巷道现场和查阅施工设计资料。有一处不合格扣2分,有两处不合格不得分。3.敲帮问顶工具和险石处理措施采场内应有齐全完备的敲帮问顶工具,有险石处理措施。10检查采掘工作面现场,没有敲帮问顶工具不得分;在应采取处理措施的位置没有采取措施,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小计35(三)凿Uj石和爆破作业1.凿岩作业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5检查现场和查阅施工设计资料。没有施工设计资料不得分;有一处施工质量不满足设计要求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2.爆破管理制度建立并执行爆破管理制度。10查阅企业批准下发的相关文件、资料和爆破记录。没有本制度不得分,没有执行情况记录不得分。3.爆破设计应有大爆破设计说明书,并按照设计说明书进行爆破施工。5检查爆破施工现场和查阅爆破设计资料。没有爆破设计说明书不得分;有一处没有按照设计进行爆破施工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4.爆破作业管理爆破作业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爆破作业人员应取得有效爆破作业上岗证,并持证上岗;(2)爆破作业要有专人警戒;(3)爆破后,爆破员必须及时将剩余爆破器材退库。15检查爆破作业现场,查阅相关爆破作业制度和抽查爆破作业人员。有一人没有有效爆破作业上岗证而进行爆破作业不得分;有一人次没有持证上岗扣1分;爆破后,没有将剩余爆破器材退库,有一处扣1分;爆破后,没有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爆破记录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5.爆破器材储存爆破器材的储存应满足下列要求:(1)建立爆破器材储存制度;(2)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库房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3)爆破用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爆破物品存放点(库),有专人保管。20检查爆破用品存放现场,查阅企业批准下发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库房设计资料。没有爆破器材储存制度不得分;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超过库房设计容量不得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储存在同一库房不得分;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不得分;没有专门的爆破器材存放点(库)不得分;没有爆破器材领取、使用、分发记录不得分;爆破器材不设专人管理不得分。6.爆破器材运输爆破器材运输应满足下列要求:(1)车辆、矿车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2)爆破器材包装应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5检查运输现场。车辆、矿车运输不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不得分;爆破器材包装不合格不得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混装不得分;装载爆破器材的车厢、矿车、罐笼等同时载运职工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分。材不得混装;(3)装载爆破器材的车厢、矿车、罐笼等,不准同时载运职工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小计40(四)采空区及地表沉陷管理1.采空区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采空区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5检查采空区现场和查阅企业批准下发的相关文件、资料、记录。没有制度不得分;制度没有执行记录不得分;没有按照制度执行,有一次扣1分,有两次不得分。2.采空区安全措施有防止人员进入采空区的措施。5检查采空区现场。有一处没有措施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3.采空区处理根据采空区的分布状况,制定统一的采空区处理方案,并按方案进行处理。20查看采空区处理现场,查阅回采设计资料。设计资料中无采空区处理方案不得分;没有按回采方案处理采空区不得分。4.沉陷区安全措施地表陷落区应设明显标志或栅栏,通往陷落区的井巷应封闭。5检查沉陷区现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或栅栏不得分;通往陷落区的井巷没有封闭不得分。小计35三、提升运输140(一)基本要求1.记录下列记录应齐全、填写规范:(1)设备运转记录;(2)试验和更换钢丝绳的记录;(3)大、中、小修记录;(4)司机班中检查和交接班记录;(5)主要装置(包括钢丝绳、防坠器、天轮、提升容器、罐道等)的检查记录。5查阅记录。缺一项记录扣2分;有一处记录不规范扣1分;有一处记录不完整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2.人力推车推车人员应携带矿灯;每人应只推一辆车;在能够自滑的线路上运行,应有可靠的制动装置,同方向行驶的问距,坡度小于5%。以下的,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不得小于30叫坡度大于10%。,禁止人力推车。5检查现场和查阅相关资料。矿车没有可靠的制动装置不得分;一处推车人员没有携带矿灯或一人一次推多辆车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3.电机车运输规定有爆炸性气体的回风巷道及高硫和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不应使用架线式电机车;司机离开机车时,应切断电动机电源,拉下控制器把手,取下车钥匙,扳紧车闸将机车刹住。5检查现场和查阅有关费料。电机车没有按要求使用不得分。4.电机车运行规定电机车运行应遵循有关规定,司机不得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列车制动距离,运送人员不得超过20m,运送物5检查现场。一处电机车运行没有遵循有关规定或司机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不得分。料时,不得超过40%14吨以上大型机车牵引运输时,应根据运输条件确定,但不得超过80%5.电机车架线要求架线式电机车运输的滑触线悬挂高度在主要运输巷道:电源电压低于500V时,不低于1.8m:电源电压高于500V时,不低于2.0m;电机滑触线须设分段开关,分段距离不得超过500米。5检查现场。一处电机车架线不符合要求不得分。6.内燃无轨运输设备规定内燃设备,应有废气净化装置;采用汽车运输时,汽车顶部至巷道顶板的距离应不小于0.6m;禁止熄火下滑;运输矿石的斜坡道坡度不得大于10%,运输材料和设备的斜坡道,坡度不得大于15乐5检查现场和有关资料。一辆内燃无轨运输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汽车顶部至巷道顶板的距离应小于0.6m不得分,有熄火下滑不得分。小计30(二)斜井运输1.专用人车专用人车应有顶棚,并装有可靠的防坠器、列车每节车厢的防坠器应相互连结,并能在断绳时起作用。防坠器应既能自动,也能手动;应装设符合规定的声、光信号装置。5检查现场和有关资料。专用人车没有顶棚或没有装可靠的防坠器不得分;防坠器没有相互连结或断绳时不起作用不得分;不能自动或手动不得分;没有装设符合规定的声、光信号装置不得分。2.斜井运输要求斜井运输有专人指挥;运输过程中,不应蹬钩;人员不应在运输道上行走。5检查现场。斜井运输没有专人指挥不得分;运输过程中一人次蹬钩不得分;一人次在运输道上行走不得分。3.轨道防滑与防跑车倾角大于10。的斜井,应设置轨道防滑装置;提升矿车的斜井,应设常闭式防跑车装置,并保持完好。15检查现场和有关资料。一处不符合轨道防滑或防跑车要求不得分。4、斜井运输限速斜井运输的最高速度,不应超过下列规定:(1)运输人员或用矿车运输物料,斜井长度不大于30Om时,运输限速为3.5ms;斜井长度大于30Om时,运输限速5ms;(2)用箕斗运输物料,斜井长度不大于30Om时,运输限速为5ms;斜井长度大于30Om时,运输限速为7ms;(3)斜井运输人员的加速度或减速度,应不超过0.5ms205检查现场和有关记录。一次斜井运输速度或加速度超过有关规定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小计301.升降人员和物料罐笼规定用于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应符合GB16542的规定:罐笼需设能打开的活顶盖;罐笼底板应设置坚固的无孔钢板;罐两端出入口应装设高度不小于1.2米的罐门或5检查现场和有关资料。用于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不符合GB16542的规定不得分。(三)竖井提升罐帘,罐门或罐帘下部距罐底不得超过250mm,罐帘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0mm,罐门不得向外开启,罐内应设阻车器;罐的最大载人数量应在井口公布等。2.升降人员罐笼安全要求升降人员罐笼必须装设安全可靠的防坠器。10检查现场和有关资料。没有装设防坠器或防坠器不可靠不得分。3.提升保护装置竖井提升系统应设过卷保护装置,过卷高度应符合有关规定;提升井架(塔)内应设置过卷挡梁和楔形罐道;提升装置的各部分以及提升机的各部分,每天应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每月应由矿机电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入提升装置记录簿。10检查现场和有关资料。有一项提升保护装置没有或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分;没有按有关规定检查不得分;发现问题没及时处理不得分;没有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入提升装置记录簿不得分。4.提升系统信号乘罐人员应在距井筒5m以外乘罐,井口和井下各中段马头门车场,均应设信号装置;提升信号系统应设有下列信号:(1)工作执行信号;(2)提升阶段指示信号;(3)提升种类信号;(4)检修信号;(5)事故信号;(6)无联系电话时,应设联系询问信号。8检查提升信号系统。井口和井下各中段马头门车场,没有设信号装置不得分;缺一项信号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5.安全警示牌所有升降人员的井口及提升机室应悬挂以下布告牌:(1)信号标志;(2)每层罐笼每次允许乘罐的人数;(3)其它有关升降人员的注意事项。2检查升降人员的井口及提升机室。有一处没有悬挂布告牌扣2分;悬挂的布告牌缺一项信息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小计35(四)钢丝绳与连接装置1.钢丝绳试验除用于倾角30°以下的斜井提升物料的钢丝绳外,其他提升钢丝绳和平衡钢丝绳,使用前应进行试验,经过试验的钢丝绳,贮存期不得超过6个月。5查阅有关记录。使用前没有进行试验不得分。2.钢丝绳定期检验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周期应满足有关要求: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试验一次,有腐蚀性的钢丝绳矿山三个月试验一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第一次试验的间隔时间为一年,以后每隔六个月试验一次;悬挂吊盘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一年试验一次。5查阅记录。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检验或检验周期不满足有关要求不得分。3.钢丝绳使用要求提升钢丝绳,悬挂时及使用中定期检验的安全系数应符合有关规定;对提升钢丝绳,除每日进行检查外,应每周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5查阅有关记录。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分;对提升钢丝绳没有按要求进行全面检查不得分。4.单绳提升要求单绳提升,钢丝绳与提升容器之间用桃形环连接时,钢丝绳由桃形环上平直的一侧穿入;用不少于5个绳卡(其间距为200300mm)与首绳卡紧,然后再卡一视察圈(使用带模块楔紧装置的桃形环除外)O5检查现场。钢丝绳与提升容器之间连接不符合要求不得分。5.防坠器要求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应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10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没有进行脱钩试验或不合格不得分。6.连接装置安全系数要求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连接装置和其他有关部分,不小于13;(2)升降物料的连接装置和其他有关部分,不小于10:(3)无极绳运输的连接装置,不小于8;5查阅有关记录。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不符合规定不得分。7.提升卷筒钢丝绳层数规定各种提升装置的滚筒缠绕钢丝绳的层数规定:竖井中升降人员或物料的宜缠绕单层,专用于升降物料的,准许缠绕两层;斜井中升降人员或物料和升降人员的准许缠绕两层,升降物料的准许缠绕三层;盲井(包括盲竖井、盲斜井)中专用于升降物料的或地面运输用的,准许缠绕三层;开凿竖井或斜井期间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准许缠绕两层,深度或斜长超过400m时准许三层。5检查现场和查阅有关资料。提升卷筒钢丝绳层数不符合规定不得分。8.升降人员限速竖井用罐笼升降人员,加速度不超过0.75ms,最高速度不得超过12ms;吊桶升降人员的最高速度有导向绳时不得超过罐笼最高速度的1/3,无导向绳时不得超过lmso5检查现场和查阅有关资料。竖井用罐笼升降人员及吊桶升降人员时,加速度和减速度的最高速度超过规定要求不得分。小计45四、通风防尘70(一)通风系统1.基本要求每年填绘一次通风系统图;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有通风防尘管理制度。10没有通风防尘管理制度不得分。查阅通风系统图和检查现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矿井风量、风速和风质矿井风量、风速和风质应符合下列要求:(1)矿井风量满足生产安全需要和规程要求;(2)运输巷道、采区进风道最高风速不超过6ms,采场、采准巷道4ms0(3)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空气成分、入风井巷和采掘工作面风源含尘量、井下作业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符合规程要求:C030mgm3NO5mgm3,S(M5mgmH2SlOmgm305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3.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率应不低于60>5查阅资料。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率低于60%不得分。4.串联通风采掘工作面之间不得采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风流进行串联通风。5检查采掘现场。各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时,风流不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分。5.碉室通风炸药库和机电碉室有独立的回风道;所有机电闹室都应供给新鲜风流。5检查井下碉室。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6.采空区密闭采空区必须及时密闭。采场开采结束后,应封闭所有与采空区相通的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5检查现场。采空区没及时密闭,有一处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7.通风构筑物通风构筑物(风门、风桥、风窗、挡风墙等)必须由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密状态;5检查现场。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8.反风设施主要通风机应有使矿井风流在10分种内反向的措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反风试验,并有试验记录。5检查反风装置和查阅试验记录。没有反风装置或试验记录不得分;试验记录不完整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小计45(一)局部通风1.基本要求基本要求:(D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2)局部通风机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3)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部通风机须连续运转。5检查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掘进工作面或通风不良场所没有进行局部通风不得分;局部通风机没有保护装置不得分;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局部通风机不连续运转不得分;保护装置不完整,有一处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2.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不得超过IOn1;抽出式通风不得超过5叫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不得超过IOm,抽出风筒应滞后压入风筒5m以上。风筒接头严密,吊挂平直、牢固,不拐死弯5检查现场。对于压入式通风,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超过IOnl不得分;对于抽出式通风,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超过5m不得分;对于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超过IOm或抽出风筒没有滞后压入风筒5m以上不得分。3.警示标志停止作业并已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通风的采场、独头上山或较长的独头巷道,应设栅栏和标志,防止人员进入。5检查现场。应设置栅栏和标志的场所没设置栅栏和标志,一处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4.炮烟检测天井(上山)及长距离独头巷道必须建立炮烟检测制度,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防止炮烟中毒O10无检查制度扣5分,未配备仪器扣5分。检查制度及是否配备仪器。小计25五、电气设备60(一)供电及线路1.井下各级配电标称电压井下各级配电标称电压应遵守下列规定:(D高压网络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IoKV;(2)低压网络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1140V;(3)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过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超过36V;行灯电压应不超过36V;(4)手持式电气设备电压,应不超过127V;(5)电机车牵引网络电压,采用交流电源时应不超过380V;采用直流电源时,应不超过550V。5检查现场和查阅有关资料。一处配电标称电压不符合规定要求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2.供电线路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排水泵房的电源电缆,应敷设两条独立线路(无淹没危险的小型矿山,可不受此限)。5检查现场。由地面到井下中央变电所或主排水泵房的电源电缆没有敷设两条以上独立线路不得分。3.线路保护移动式电力线路,应采用井下矿用橡套电缆;井下信号和控制用线路,应使用铠装电缆。5检查现场。一处移动式电力线路没有采用井下矿用橡套电缆扣2分;一处井下信号和控制用线路没有使用铠装电缆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4.碉室、木支护巷道及钻孔中电缆铺设敷设在碉室或木支护巷道中的电缆,应选用塑料护套钢带(或钢丝)铠装电缆;在钻孔中敷设电缆,应将电缆紧固在钢丝绳上;钻孔不稳固时,应敷设保护套管。5检查现场。一处敷设在碉室或木支护巷道中的电缆没有选用塑料护套钢带(或钢丝)铠装电缆扣1分;一处在钻孔中敷设电缆没有将电缆紧固在钢丝绳上扣1分,钻孔不稳固时没有敷设保护套管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5.井下电缆敷设要求敷设井下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平巷道或倾角45°以下的巷道内,电缆悬挂高度和位置,应使电缆在矿车脱轨时不致受到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输机上,电力电缆悬挂点的间10检查现场。一处井下电缆铺设不符合要求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距应不大于3m,控制与信号电缆及小断面电力电缆间距应为1.01.5m,与巷道周边最小净距应不小于50mm;(2)不准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上不准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电缆应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净距应不小于300mm;(3)在竖井或倾角大于45。的巷道内,电缆悬挂点的问距:在倾斜巷道内应不超过3m,控制与信号电缆及小截面电力电缆间距应不超过1.5m;在竖井内应不超过6m;敷设电缆的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且应不损坏电缆的外皮;(4)橡套电缆应有专供接地用的芯线,接地芯线不应兼作其他用途;(5)高、低压电力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100mn1;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50mm,并应不小于电缆外径。6.线路标注巷道内的电缆每隔一定距离和在分路点上,应悬挂注明编号、用途、电压、型号、规格、起止地点等的标志牌。5检查现场。发现有一处没有悬挂注明编号、用途、电压、型号、规格、起止地点等标志牌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小计35(二)接地保护1.接地保护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道中接近电缆线路的金属构筑物等都应接地。7检查现场。一处井下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道中接近电缆线路的金属构筑物等没有接地不得分。2.局部接地极下列地点,应设置局部接地极:(1)装有固定电气设备的碉室和单独的高压配电装置;(2)采区变电所和工作面配电点;(3)铠装电缆每隔100m左右就应接地一次,遇有接线盒的金属外壳应接地。8检查现场。一处没有设置局部接地极不得分。3.接地网矿井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应形成接地网。5矿井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没形成接地网不得分。4.中段接地干线各中段的接地干线,都应与主接地极相连。5检查现场。一中段没与主接地极相连不得分。小计25六、防排水60(一)有关图纸资料1.图纸下列图纸应齐全、完整,符合规范:(1)矿井地形地质图;(2)矿区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图;(3)排水管路系统图。5查阅图纸资料。缺少一类图纸扣3分,有一项图纸与实际不符或填绘不及时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2.地表水文资料应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表水流系统和汇水面积、河流沟渠汇水情况、疏水能力、积水区和水利工程的现状和规划情况,以及当地日最大降雨量、历年最高洪水位,并结合矿区特点建立和健全防水、排水系统。5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没有防、排水系统不得分;没有地表水文费料或资料不清不得分;资料有缺项一处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3.井下水文资料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小矿井、老井、老采空区,现有生产井中的积水区、含水层、岩溶带、地质构造等情况;查明矿坑水的来源,掌握矿区水的运动规律,摸清矿井水与地表水和大气降雨的水力关系。5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没有井下水文资料或水文资料不清不得分;资料有缺项一处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小计15(二)防水1.矿井井口标高竖井、斜井、平碉等井口的标高,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水位Im以上。5检查竖井、斜井、平碉等井口现场。矿井井口标高不满足要求不得分。2.防止地表水进入井下的措施矿区及其附近的积水或雨水有可能侵入井下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1)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泄水沟;(2)矿区受河流、洪水威胁时应修筑防水堤坝;(3)漏水沟渠和河流应及时防水、堵水或改道;(4)地面塌陷、裂缝区的周围应设置截水沟或档水围堤;(5)有用的钻孔必须妥善封盖,报废的竖井、斜井、探矿井、钻孔和平碉等必须封闭,并在周围挖掘排水沟,防止地表水进入地下采区;(6)影响矿区安全的落水洞、岩溶漏斗、溶洞等应严密封闭。10检查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应采取措施而未采取措施的一项扣2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3.雨季防洪每年雨季前,应由主管矿长组织一次防水检查,并编制防水计划。其工程应在雨季前竣工。5查阅检查记录和防洪计划。没有雨季检查记录或防洪计划不得分;防洪工程未按计划完成不得分。4.防水门设置在下列地点应设置防水门,防水门的位置、数量和结构与设计相符:(1)一般矿山的主要泵房进口应装设防水门;(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应在关键巷道内设置防水5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防水门的位置、数量和结构与设计不符合不得分。11;(3)在通往强含水带、积水区和有大量突然涌水可能区域的巷道,以及专用的截水、放水巷道内应设置防水门。小计25(三)井下排水设施1.水泵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三台泵组成;工作水泵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一昼夜的正常涌水量;除检修泵外,其他水泵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5检查井下排水设备。井下主要排水设备少于3台或类型不一致不得分;水泵排水能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排水管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其中一条工作,一条备用。5检查井下排水设备。没有工作和备用的水管,或者水管和水泵的排水能力不相适应不得分。3.水仓水仓应由两个独立的巷道系统组成。涌水量较大的矿井,每个水仓的容积,应能容纳24h的井下正常涌水量。一般矿井主要水仓总容积,应能容纳68h的正常涌水量。5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水仓组成不符合要求或水仓容积小于规定要求的不得分。4.水泵房井底主要泵房的出口应不少于两个,其中一个通往井底车场,其出口要装设防水门;另一个用斜巷与井筒连通,斜巷上口应高出泵房地面标高7m以上。泵房地面标高,应高出其入口处巷道底板标高0.5m(潜没式泵房除外)。5检查井底主要泵房。井底主要泵房的出口少于2个不得分;通往井底车场的出口没有装设防水门不得分;另一出口用斜巷与井筒连通,斜巷上口高出泵房地面标高不到7m不得分。小计20七、防火、灭火50(一)地面防灭火1.制度和措施木材场、防护用品仓库、炸药库、氢和乙块瓶库、石油液化气站和油库等场所,应建立防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备足消防器材。5检查木材场、防护用品仓库、炸药库、氢和乙块瓶库、石油液化气站和油库等场所。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3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2.地面消防水管系统建立地面消防水管系统,水池容积和管道规格应满足消防和生活供水的需要。5检查现场。没有地面消防水管系统或水池容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