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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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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docx

    XXXX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我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工作,提高幼儿资助精准度,根据县教体局关于XX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幼儿。第三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工作基本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幼儿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二)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幼儿的实际情况。(三)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幼儿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四)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幼儿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幼儿、幼儿家长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贝1.第二章认定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幼儿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工作,成员包括园领导、资助工作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幼儿园资助设立AB岗工作制度,办公室(A岗)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工作,教导处(B岗)为备岗,当A岗承担人因出差、开会、休假等情况离岗期间,由B岗承担人代替其履行职责。第五条各班级教师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第六条幼儿园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民主评议、审核工作。第三章认定依据和档次划分第七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一)特别困难。幼儿家庭的经济能力不能维持其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且家庭情况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1.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孤儿、残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儿等;2 .无经济来源的单亲家庭子女;3 .父母一方或双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4 .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度伤残,且收入微薄,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5 .家庭遭受重大事故或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损失重大,造成经济困难的;6 .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二)一般困难。幼儿家庭的经济能力不能完全维持其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且家庭情况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1 .只有父或母一方提供经济来源但收入微薄的单亲家庭子女;2 .父母一方下岗、失业或残疾,且无其他收入的;3 .家庭无固定收入,且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接受非义务教育的;4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遭受损失,造成经济困难的;5 .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第四章认定程序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学期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认定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宣传告知、本人申请、幼儿园审定、公示、资金发放等环节。1 .资助申请幼儿园通过班级微信群、家长会积极宣传资助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机阳县学前教育儿童资助申请表(一式二份)、机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2 .资格审定幼儿园以资助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3 .公示、报上级审核幼儿园将初步审核后的受助儿童名单和资助金额提交至上级,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4 .资金发放通过惠农民一卡通平台发放,标准为500元/学期/生。5 .幼儿园建立、健全幼儿档案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九条幼儿园资助工作组负责认定工作的全过程,切实保证认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第十条幼儿园每学期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通过走访、电话等形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在园期间各类资助的评选资格。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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