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升智能化生产车间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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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升智能化生产车间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汇金升智能化生产车间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汇金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汇金升智能化生产车间升级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8-370871-07-02-43045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嘉达路北、荣昌路东信息产业园3号厂房地理坐标116度42分13.797秒,35度25分8.70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74显示器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80、电子器件制造397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8-370871-07-02-430458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206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制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不涉及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不涉及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泡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鲁政字2016304号;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Q016-2030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生态环境部;审查文件名称:关于V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文号:环审201996号。1、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概述根据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功能定位为国家级知名高新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圣地智谷;济宁中心城复合中心、科技新城。总体目标:以“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改善民生”为基本目标,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打造高新之城,提升发展实力;打造创新之城,提供发展动力;打造创业之城,激发发展活力;打造生态之城,厚积发展潜力;打造和谐之城,凝聚发展合力,努力建成高端产业集聚、创新要素活跃、创业氛围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居民生活幸福的“五位一体”创新型、国际化科技新城。产业功能定位:定位为京沪产业走廊上重要的制造业战略支点、淮海经济区经济增长极、鲁西高端产业引领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主导产业选择:机械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纺织及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引导形成“三带十一园”的产业空间布局。总体布局结构:高新区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三带九区”的空间结构。2、规划符合性分析:在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中,高新区定位为国际化科技新城、信息产业核心区。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嘉达路北、荣昌路东信息产业园3号厂房,依托现有厂房,不新增用地。根据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土地使用规划图,项目用地属于规划的研发生产混合用地,项目选址符合济宁高新区规划。(见附图2)3、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于2019年7月24日取得生态环境部批复(环审201996号);拟建项目建设与区域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卜1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区域规划环评批复内容拟建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立足高质量发展、产业和城市协调发展。加强与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加强规划的主导产业与高新区用地类型的协调,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本项目符合高新区规划和产业定位。符合严格空间管控,强化生态系统保护。进一步优化高新区内的空间布局,加强区内湿地、河道、绿地等生态空间保护,依法依规严格贾村、城北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解决区内居住与工业布局混杂的问题,生活空间周边禁止布局高污染、高噪声生产企业。强化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重点保护区、地下水超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畜禽禁养区,生态保护红线区等的管控。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相关要求,制定高新区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及污染减排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体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根据要求申请污水管理考核指标。符合推动产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力口强“散乱污”企业的整顿,按照报告书提出的企业关停、退出原则,逐步退出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国区产业定位和规划,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严格限制高耗水、氮氧化物高排放的项目。入区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满足济宁高新区环境准入基本条件,不属于高新区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清单。符合完善高新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方式,制定再生水利用规划方案并加快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区域内地表水体水质稳定达标并持续改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集中收集、处理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合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符合近期拟入区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项目已根据济宁高新区规划环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项目工程分析、污染物排放源强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项目正式运营后应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措施,做好环境监测。符合4、与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济宁高新区环境准入基本条件见下表。表1-2济宁高新区环境准入基本条件类别环境准入条件本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分析产业导向1、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2、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3、符合所属行业有关发展规划。4、符合济宁高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导向及规划环评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已进行备案;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项目用地为研究生产混合用地,不在高新区负面清单内。符合规划选址选址符合济宁高新区总体规划。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总体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入区项目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水平、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项目生产工艺属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符合环境保护1、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2、项目建设拟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项目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项目废气、废水达标排放,满足国家、省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4、废水集中纳管排放,工业园区内实行集中供热。5、建设项目新增烟粉尘总量在园区内部平衡。6、实施技改项目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未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根据要求申请总量指标;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原有项目无环境问题。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济宁高新区区域环评审查意见的要求,满足济宁高新区环境准入基本条件。5、济宁高新区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清单根据济宁高新区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清单,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C3974显示器件制造,不位于济宁高新区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清单内,项目符合区域行业准入要求。表1-3济宇7午新区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清单(摘录)行业类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限制清单禁止清单说明大类中类小类类别名称行业清单工艺清单行业清单工艺清单电子信息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8部分电子原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Z1、电路板清洗使用有机清洗剂,清洗液含络合物;2、未采用封闭式自动传送蚀刻装置,蚀刻液不含铝、铁化合物及整合物,废液集中存放并回收;3、印刷电路板采用高银镀锌工艺、高六价铭钝化工艺、电镀铅锡合金工艺;4、印刷电路板电镀工艺无带出液回收工序,无清洗水循环使用装置,无末端处理出水回用装置,无铭雾回收利用装置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同时对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木项目产品及生产工艺设备均不在淘汰之列。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木项目已在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2308-370871-07-02-430458。2、选址合理性分析(1)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嘉达路北、荣昌路东信息产业园3号厂房,依托现有厂房建设,不新占用土地,不属于限制用地目录(2012年木)中规定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用地项目;对照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项目用地属于研发生产混合用地,根据企业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N选址符合济宁高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2)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C3974显示器件制造,不位于济宁高新区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清单内,项目符合区域行业准入要求;(3)根据项目区水源地分布图(附图6),本项目周边水源地为贾村水源地(西方向约0.8km),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4)厂区位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且位于已建成的厂房内,不新占用土地,不会对济宁高新区蓼河省级湿地公园景观产生不利影响。(5)项目距离南水北调线约16km,位于南水北调工程一般保护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会对其产生影响;(6)根据调查,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为西侧40米的王因街道公办幼儿园和西侧45米的创意SoHO小区(见附图3),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3、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符合性分析“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其中“三区”突出主导功能划分,“三线”侧重边界的刚性管控。它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核心框架。“三区”内部统筹要素分类,是功能分区和用途分类的基础;“三线”是“三区”内部最核心的刚性要求。空间关系上,“三区”各自包含“三线”。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一般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和边界外部分城镇空间。根据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见附图5),本项目厂区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厂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要求。4、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结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字2020269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127号)的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济宁市生态空间图(见附图8)。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与济宁高新区蓼河省级湿地公园关系:蓼河湿地公园地点及范围:廖河湿地公园地处济宁城区东部济宁高新区辖区,崇文大道、海川路外围,以廖河、吟龙湖、啰凤湖、幸福溪湿地等组成,地理坐标在东经116。427.77”-116。43,41.11”、北纬35。2721.60”-35。23"7.22”之间,总面积230111112,其中湿地面积89h11?,陆地和水陆连接区面积141hm2o蓼河湿地公园建设内容A、湿地保护工程:重点对廖河湿地以芦苇、香蒲、莲等为代表的原生态湿地植物和以鸟类为代表的湿地动物及其栖息地进行有效保护。B、湿地恢复与重建工程:主要通过退耕还湿,廖河河道疏、拓宽,涝注地开挖蓄水等方式恢复湿地资源,扩大湿地面积;通过种植水生植物、鸟植物、鸟类招引等手段,增加以鸟类为代表的野生动植物种类和数量,恢复和扩大野生动植物栖息地。C、科普宣教与科研监测:通过建设湿地研究中心、湿地科普教育及文化展示区等室内外宣教设施,开展科普宣传;对湿地水质、湿地动植物群落的演变和演替进行科研监测。D、合理利用工程:在湿地保护和恢复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开发廖河湿地生态观光和亲水体验项目,开展生态旅游,合理利用湿地资源。E、防御灾害工程:通过有害生物防治、地质灾害防治、洪涝灾害的监测、防火以及应急救援安全的规划,达到有效防御灾害的作用,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损失。F、区域协调与社区发展工程:该工程将有效调整区域资源、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合理规划区域内土地利用,达到构建一个协调区域居民生产发展和满足湿地公园建设的平衡点。G、基础建设工程:结合廖河湿地公园内的保护设施,建设湿地管理站点,负责湿地公园的日常管理;并配备相应的管理设施设备。厂区位置距济宁高新区蓼河省级湿地公园约400米,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且位于已建成的厂房内,不新占用土地,不会对湿地公园产生不利影响。(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根据调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PMi°、PM”年均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政府正积极落实济宁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等措施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将会逐步得到改善。洸府河东石佛断面2024年1月水质为HI类,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根据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地下水环境监测报告,区内黄金屯水源地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H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经治理之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体废物可做到合理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所处区域环保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所在厂区用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供水水厂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新鲜水使用要求;用电由当地供电公司电网接入,本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不新增占地。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建成投产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结合“三线”划定情况,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济宁市全市建立“1+196”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济宁市共划定196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位于王因街道,厂区位置距济宁高新区蓼河省级湿地公园约400米,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济政字202127号)及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方案(2022年动态更新)的通知(济环委办20237号),本次同时分析与王因街道重点管控单元、济宁高新区蓼河省级湿地公园优先保护单元符合性,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1-4(1)、表1-4(2)O表14(1)与王因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方案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81120005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王因街道环境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 .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禁止城市及近郊新建、扩建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2 .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3 .生态保护红线应符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及国家、省有关要求,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土地用途。4 .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1.本项目属于C3974显示器件制造,不属于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2.本项目属于涉气工业项目,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要求,位于工业园区内,符合当地规划;3.项目不在生去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规划;4.本项目不位于一般生态空间内。符合污1.工业聚集区内工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1.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符合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聚集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 .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医疗机构之外的现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按照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执行。3 .实施产能规模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造纸、原料药制造、有机化工、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4 .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要求,SO2>NoX、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全面加强VOCS污染管控。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1 .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深化企业、污水厂、园区、县界、入湖口五级拦截防控系统,采取监测、断源、控污、治理等多项应急措施,全力保障水质安全。2 .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1.严格落实区域用水总量限批制度。火电、钢铁、石油、化工、造纸等高耗水企业使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3 .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严防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确保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2 .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深度处理,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要求;3 .项目不属于造纸等重点行业,按要求申请污染物总量指标,进行倍量替代;4 .项目全面加强VOCS污染管控。I.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深度处理,日常做好废水排放监测;5 .企业按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预警,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1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生活用水量较少,不属于高耗水项目;2 .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取暖采用空调。符合符合表1-4(2)与济宁高新区饕河省级湿地公园优先保护单元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方案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81IlOOOl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济宁高新区蓼河省级湿地公园环境管控单元分类:优先保护单元空间布局约束I.生态保护红线应符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及国家、省有关要求,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土地用途。2.严格按照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破坏湿地的行为:擅自围垦、填埋、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非法开矿、采砂(石)、取土或者修筑设施;擅自排放湿地蓄水,截断湿地与外围的水系联系;违法放牧、烧荒、砍伐林木: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涧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重要繁殖区及栖息地;擅自猎捕、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捡拾、破坏鸟卵或者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位于济宁高新区蓼河省级湿地公园范围内。符合生生物;其他破坏湿地的行为。污染物排放管控根据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等有关要求,禁止向湿地及周边区域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物。本项目不位于济宁高新区蓼河省级湿地公园范围内。符合环境风险防控重要湿地保护区环境风险防控执行国家、省、市湿地保护相关规定。本项目不位于济宁高新区蓼河省级湿地公园范围内。符合源发率求资开效要1.应当做好湿地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对水资源失去保障的湿地,应当组织建立补水机制,维护湿地生态功能。2.利用湿地资源必须符合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维护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得改变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不得超出资源的再生能力或者给野生植物物种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本项目不位于济宁高新区蓼河省级湿地公园范围内。符合5、项目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方表1-5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序号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更新调整和跟踪评估长效机制,推动“三线一单”数据信息化和共建共享,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应用。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2坚决淘汰落后动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动“淘汰类”生产工艺和产品退出。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项目,已立项备案。符合3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实施差别化流域环境准入政策,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加快推进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高耗水、高污染企业搬迁入园。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现有焦化、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严格执行各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加强全盐量、硫酸盐、氨化物等特征污染物治理。加强化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综合治理,推进玉米淀粉、糖醇生产、肉类及水产品加工、印染等企业清洁化改造。推进石油炼制、化工、焦化等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推动开展有毒有害以及难降解废水治理试点。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项目,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深度处理。符合4大力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头替代、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本项目属于C3974显示器件制造,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点胶工序使用低VOCS含量的蓝胶,采用符合桶包装进厂,中转、存放等过程进行加盖密封。6、与济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彳表1-6与济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折规划的符合性分类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坚决遏制“两图项目盲目发展。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产能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两高”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须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要求,新(改、扩)建项目要减量替代,已建项目要减量运行。依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焦化、煤电、水泥、轮胎、平板玻璃、煤化工、铁合金等重点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燥矿项目。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本项目为显示器件制造,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2021年年底前,完成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的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组织开展有机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取消非必要的旁路,确因安全生产等原因无法取消的,安装有效监控装置纳入监管。项目点胶工序使用低VOCs含量的蓝胶。符合深化生态环境制度落实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实施排污总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省确定污染物减排框架体系,确定各县(市、区)重点减排工程,高质量完成“十四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落实国家建立非固定污染源减排管理体系的要求,实施非固定污染源全过程调度管理,强化统计、监管、评估。统筹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协同减排工程。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制度。符合7、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分析表1-7与鲁环委办(2021)30号文符合性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情况计划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天卫行计划蓝保战动划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压减煤炭消费量。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非石化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项目生产及生活不消耗煤炭。符合优化货物运输方式。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港联运,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水路或管道为主的格局。项目所用原辅材料用量较少,不属于大宗物料,货物运输方式简单、运输距离较短,符合要求。符合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低VOe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2021年年底前,完成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排查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蓝胶,点胶工序在密闭空间内操作。符合水卫行计划碧保战动型精准治理工业企业污染。继续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深度处理。符合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强工业节水,2025年年底前,全省高耗水工业企业节水型企业达标率达到50%,全省创建50家节水标杆企业和10家节水标杆园区。土卫行计划净保战动划提升重金属污染防控水平。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不涉重金属排放。符合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杳整治。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坚持监管能力于-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废均能妥善处置。符合8、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鲁环委20213号)符合性分析表IS与仙东锚四曲增三的同访案(2021.2023年)符合性析类别主要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入整业构深调产结(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各市要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本项目为C3974显示器件制造,不属于低效落后产能。符合(四)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小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对钢铁、地炼、焦化、煤电、电解铝、水泥、轮胎、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实施产能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严格执行国家煤化工、铁合金等行业产能控制或产能置换办法。“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常规污染物减量等“五个减量”,新建项目要按照规定实施减量替代,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我省。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钢铁、地炼、焦化、煤电、电解铝、水泥、轮胎、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五)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优化整合钢项目为C3974显示器件制符合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产能布局。对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实施重点管控,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前提条件,加强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以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重点行业完成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鼓励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运行管控,开展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玻璃、陶瓷、铸造、有色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推动生产、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从源头减少VOCS排放。到2023年,建立60个原辅材料替代示范项目,高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比例达到9%。造,满足“三线一单”要求;不属于上述行业;使用低VOCs含量的蓝胶。入整源构深调能结(七)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能源需求的前提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到2023年,全省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9600万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力争达到4400万吨标准煤以±煤炭消费总量压减6%以上,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5个百分点。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等化石能源。符合(八)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严格按照减容量“上大压小”政策规划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符合入整输构深调运结(十二)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加大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力度,到2021年10月底前,力争全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根据国家部署,有序推进国四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柴油货车监管,到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全社会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输。健全完善柴油货车运行监管平台,实时监控车辆位置、运行轨迹、排放水平等。企业原辅材料及产品运输时不得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应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进行运输。符合(十三)增加绿色低碳运输量。发展绿色交通,创建绿色铁路站、绿色港口。改造更新高耗能设施设备,推广施工材料、废旧材料再生和综合利用。9、项目与济宁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表19与骸宁痛ffc、四翅增三(2021-2023年)符创翎1.螂主要任务要求项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