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细则.docx
湖南省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精神,推进大件运输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结合湖南省大件运输企业信用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是指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评价标准及方法,对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的信用信息采集、评定、发布、修复等工作的统称。第三条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公示制度。第二章评价职责及分工第四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一)制定、修订湖南省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细则,建立湖南省大件运(二)监督指导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大件运输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核准、公示和发布全省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信息;(三)建立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工作联系机制和信息交换制度,推进部门信息共享,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依用言用评价结果组织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第五条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审核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组织全省开展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并按职责和程序做好相关异议申诉工作;(二)负责对全省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初转果进行审核;(三)负责向省交通运输厅提供全省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审核结果及相关信用信息。第六条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大件运输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持及维护,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开发建设湖南省大件运输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满足评价需求,并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二)负责汇集大件运输企业相关信用数据到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负责对系统数据的安全性进行监督管理;(三)负责对评价信息录入、汇总、确认等异常情形进行监控,并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及监管部门。第七条市(州)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评价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初评工作,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组织辖区内大件运输企业开展信用评价自评工作,收集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自评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资料,并负责对大件运输企业上报的有关信用信息进行核查;(二)负责辖区内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送审核楣勾;(三)负责辖区内大件运输企业失信行为的认定,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及监管部门指导并监督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四)负责辖区内大件运输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并负责做好数据安全防护。第八条省行业协会负责协助配合审核机构开展全省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审核工作,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指导参评企业申报评价资料,协助配合审核机构开展全省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审核工作;(二)负责每半年内向审核机构提供一次全省大件运输企业相关信用信息的动态情况。第九条大件运输参评企业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填报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自评表,配合企业注册所在地评价机构采集、录入、确认信用评价基础信息,并对基础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不得隐匿、虚构、篡改;(二)及时接收、查阅评价机构和行业协会推送的本企业具体评价扣分情况,有权依照程序提出异议或申诉;(三)主动签订信用承诺书(附件2),并将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开。第三章评价对象及信息采集范围第十条湖南省辖区内的大件运输企业和途经湖南省的大件运输企业适应本细则。第十一条大件运输企业信用信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标识,由大件运输企业的基础信息、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构成。第十二条大件运输企业基础信息包括企业类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经营范围等信息。第十三条大件运输企业的守信信息包括以下内容:(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组成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认定的与诚信相关的表彰、奖励等言息;(二)主动守信承诺信息;(三)"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守信激励信息;(四)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当记入信用档案的其他守信信息。第十四条大件运输企业的失信信息包括以下内容:(一)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和仲裁文书、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决定文书;(二)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可作为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的其他文书;(三)"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信息。第十五条信用信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采集方式,并实行动态调整和监管,信用信息线上采集的主要方式为:(一)依托大件运输许可系统,采集大件运输企业在办理大件运输许可过程中的申请信息;(二)依托大件运输监管平台,采集大件运输企业车辆行驶监管信息;(三)依托省级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及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大件运输企业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四)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采集大件运输企业主动守信承诺、守信激励、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等公共信用信息。第十六条信用信息线下采集的主要方式为:评价机构负责录入辖区内参评企业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自评表以及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荣誉奖励信息、失信信息。第四章评价内容及标准第十七条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大件运输企业的特点和信用监管实际,制定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附件3),并根据实施情况对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适时进行调整。第十八条信用评价采取综合评分制,评价指标满分为100分,根据大件运输企业所获荣誉、奖励明言息,设置加分项5分,总分为105分。第十九条大件运输企业的信用等级分为"五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分为优(AA级)、良(A级)、中(B级)、较差(C级),差(D级),信用等级释义如下:(一)评分95分为信用"优(AA级),信用好;(二)95评分80分为信用"良(A级),信用较好;(三)80评分70分为信用"中"(B级),信用一般;(四)70评分60分为信用"较差"(C级),信用较差;(五)评分V60分为信用"差"(D级),信用差。第二十条大件运输企业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信用等级直接认定为"D级":(一)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一年内因违法超限运输被行政处罚三次及以上的;(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第五章信用评价的程序和方法第二十一条信用评价按照企业自评,市(州)交通运输局初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核,省交通运输厅核准、公示和发布评价结果的流程进行。第二十二条信用评价工作每年度开展一次。每年度1月份为上年度信用评价申报时间,评价结果自公布之日起至下一次评价结果公布之日内有效。第二十三条湖南省辖区的大件运输企业按照评价格式要求,以电子版形式提交下列申报资料:(一)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自评表;(二)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信用状况的补充资料。第二十四条途经湖南省辖区内的外省籍大件运输企业,已在其他省份获得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的,可向评价机构提交其已获得的信用评价结果,评价机构按照对应的信用等级进行监管;未申报过信用评价的大件运输企业,可在湖南省任一初评机构申请开展信用评价。第二十五条大件运输企业认为其信用信息的内容存在错误、遗漏,或者在信息采集、归集、披露、使用过程中侵3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评价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评价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申请(附件4);评价机构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及证明材料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表述不清楚的,信用评价机构应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申请人5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异议申请。评价机构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异议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作出维持、修改公示结果的决定,并将核查结果通知异议申请人;异议请求获得支持后,应恢复相应信用评分和信用等级。第二十六条评价结果于每年度3月份在"信用交通湖南网站统一公示和发布,发布内容包括大件运输企业名称、信用等级、评价机构名称等。第二十七条评价机构应将大件运输企业申报的原始资料、评价过程中的系统采集信息及补充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信用信息保密制度对大件运输企业的全套资料归档。第二十八条大件运输企业的信用等级实施动态管理。自年度评价结果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后,参评企业可向评价机构申请信用信息变更。评价机构应自收到信用信息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信用信息的初评工作,并报送审核机构。审核机构应自收到初评结果7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信用信息审核工作,并根据审核结果报省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更新信用计分及信用等级;除另有规定外,信用评分被扣减或增加满12个月后,扣减或增加的分数清零,信用等级随之更新。第六章信用等级的适用与奖惩第二十九条建立大件运输企业信用管理联动机制,根据大件运输企业的信用状况,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行政管理事项和公共服务工作中对信用评价结果"逢办必查,为开展精准监管、包容审慎监管、重点监管提供支撑。第三十条对评价结果为"优"(AA级)的大件运输企业,给予以下激励政策:(一)在"信用交通湖南"网站建立诚信企业专栏,公布守信企业名单;(二)在"双随机、Y?F监管中,适当降(鼬取比例,减少检查频次;并可视情况以书面方式开展检查,减频场检查顷次;(三)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给予优先办理、容缺受理、信用承诺替代证明事项等便利服务;(四)在交通运输行业表彰奖励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五)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激励政策。第三十一条对评价结果为"良(A级)的大件运输企业,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可适当降低抽取比例,减少检查频次;并可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给予容缺受理、信用承诺替代证明事项等便利服务。第三十二条对评价结果为"中(B级)的大件运输企业,在"双随机、3开"监管中,保持常规监管频次和抽取比例,开展现场检查;对企业加强行政指导,采取警示、提醒等手段督促企业诚信经营。第三十三条对评价结果为"较差"(C级)的大件运输企业,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可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抽查频次,适当加强现场检查;对企业加强行政指导,采取批评教育等手段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在开展相关治理专项行动时,可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第三十四条对评价结果为"差(D级)的大件运输企业,实施以下惩戒措施:(一)在"信用交通湖南"网站建立失信企业专栏,公布失信企业名单;(二)启动约谈企业法人程序,开展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并完成信用修复;(三)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依规审慎审批;(四)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抽取比例,增加现场检查频次;(五)在开展相关专项治理行动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六)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第七章信用修复第三十五条信用修复按照“谁产生、谁核查、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依据程序进行。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满3个月后,已纠正失信行为并履行失信义务的大件运输企业,可以向失信行为认定部门提供证明材料,按规定和流程申请信用修复,提交大件运输企业信用修复申请表(附件5),完成信用修复后,对应失信行为不再作为评分依据。第三十六条评价机构收到失信企业已完成信用修复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应及时调整该企业的信用评分,信用等级随之更新。第三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信用修复:(一)距离上一次信用修复时间不满3个月的;(二)拒不纠正相关失信行为,无故不参加失信约谈,约谈事项不落实,经督促后仍不履行的;(三)信用修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事实行为的;(四)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不予修复的。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细则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附件:1.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自评表2 .大件运输企业信用承诺书3 .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指标4 .大件运输企业信用信息异议申请表5 .大件运输企业信用修复申请表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自评表申报单位(盖章):年月曰填表人:电话:评价指标评价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扣分原因自评得分公共信用公共信用状况20由省信用办提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得分值,按20%汇算成公共信用指标得分结果(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内容包括司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保、纳税、海关、消防等领域信用信息)。大件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1.运输安全指标2 .经营行为指标3 .服务质量指标20依据湖南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上一年度得分结果,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按照占比分值20%汇算得分结果。4.社会责任指标5.企业管理揄示合规申报1 .装载物品重量、长度、宽度、高度与申报内容一致2 .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一致20因虚假申报被行政处罚,情节较轻的一次扣2分,情节较重的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一次扣1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一次扣20分。(扣分累计,扣完为止)规范行驶按照审批路线行驶15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时,未按照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批路线行驶,工类和口类大件运输车辆一次扣2分,HI类大件运输车辆一次扣5分;车货总质量超过120吨及以上的,一次扣10分;车货总质量超过200吨及以上的,一次扣15分;所有类别车辆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规范行驶的,可向主管部门申诉,经主管部门认可后,不扣分。(扣分累计,扣完为止)合规使用卫星定位装置1 .安装卫星定位装置2 .接入大件运输监管系统3 .保持行驶记录功能正常5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大件运输车辆上安装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扣5分;已安装定位装置,但未接入到湖南省大件运输监管系统的,扣5分;车辆在运行中故意关闭行驶记录功能的,每次扣1分。(扣分累计,扣完为止)护送措施按照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5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一次扣2分。(扣分累计,扣完为止)监督检查1.配合监督检查2.无故拒绝劝返5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一次扣2.5分;无故拒绝高速公路入口劝返的,一次扣2.5分。(扣分累计,扣完为止)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10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次扣10分。荣誉奖励信息1 .获得党政机关书面表彰2 .被党政机关授予荣誉5大件运输企业在信用评价周期内,被市(州)级党政机关书面表彰或授予荣誉的,一次得1.5分;被省部级党政机关书面表彰蟆予荣誉的,一次得2.5分;被党中央、国务院书面表彰或授予荣誉的,一次得5分。(累计加分,襁过5分)备注:1.同一扣分事项不重复扣分;2.同一加分事项不重复加分;3.加分项需为本单位所获表彰及荣誉,不含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关联单位所获表彰及荣誉,企业法定代表人所获表彰及荣誉不属于加分范围;4.所有所获表彰及荣誉须为本年度发文确认事项(已过公示期正在走发文程序的加分事项,经评价机构与发文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加分;第二年度正式发文后,上年度因该项已加分的单位不再加分);5.部、省、市开展的示范创建,未经验收正式发文命名的,不纳入年度加分范畴;6.加分项实行年度加分上限管理,每个单位年度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超过5分的加分项按5分计分;7.获得国家、省、市相同内容表彰及荣誉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8.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无关的表彰及荣誉,不纳入加分范畴。大件运输企业信用承诺书为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单位公开向社会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二、主动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所有运输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避免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三、本单位在申报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偷税漏税、不价格欺诈、不垄断和不扰乱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本信用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曰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权重评分标准公共信用(20分)20由省信用办提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得分值,按20%汇算成公共信用指标得分结果(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内容包括企业司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保、纳税、海关、消防等领域信用信息)。1.运输安全指标行业信用(80分)大件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2 .经营行为指标3 .服务质量指标4 .社会责任指标5 .企业管理指标20依据湖南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上一年度得分结果,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按照占比分值20%汇算得分结果。合规申报1.装载物品重量、宽度、长度、高度与申报内容一致2.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一致20因虚假申报被行政处罚,情节较轻的一次扣2分,情节较重的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一次扣10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一次扣20分。(扣分累计,扣完为止)规范行驶按照审批路线行驶15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时,未按照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批路线行驶,I类和11类大件运输车辆一次扣2分,In类大件运输车辆一次扣5分;车货总质量超过120吨及以上的,一次扣10分,车货总质量超过200吨及以上一次扣15分;所有类别车辆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规范行驶的,可向主管部门申诉,经主管部门认可后,不扣分。(扣分累计,扣完为止)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大件运输车辆上安装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扣5分;已安装定位装置,但未接入到湖南省大件运输监管系统"的扣5分;车辆在运行中故意关闭行驶记录功能的,每次扣1分。(扣分累计,扣完为止)。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一次扣2分。(扣分累计,扣完为止)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一次扣2.5分;无故拒绝高速公路入口劝返的,一次扣2.5分。(扣分累计,扣完为止)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次扣10分。大件运输企业在信用评价周期内,被市(州)级党政机关书面表彰或授予荣誉的,一次得1.5分;被省部级党政机关书面表彰般予荣誉的,一次扣分项合规使用卫星定位装置1 .安装卫星定位装置2 .接入大件运输监管系统3 .保持行驶记录功能正常5护送措施按照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5监督检查1.配合监督检查2.无故拒绝劝返5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10加分项(5分)荣誉奖励信息1 .获得党政机关书面表彰2 .被党政机关授予荣誉5得2.5分;被党中央、国务院书面表彰或授予荣誉的,一次得5分。(累计加分,襁过5分)。总计得分备注:1.同一扣分事项不重复扣分;2.同一加分事项不重复加分;3.加分项需为本单位所获表彰及荣誉,不含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关联单位所获表彰及荣誉,企业法定代表人所获表彰及荣誉不属于加分范围;4.所有所获表彰及荣誉须为本年度发文确认事项(已过公示期正在走发文程序的加分事项,经评价机构与发文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加分;第二年度正式发文后,上年度因该项已加分的单位不再加分);5.部、省、市开展的示范创建,未经验收正式发文命名的,不纳入年度加分范畴;6.加分项实行年度加分上限管理,每个单位年度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超过5分的加分项按5分计分;7.获得国家、省、市相同内容表彰及荣誉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8.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无关的表彰及荣誉,不纳入加分范畴。大件运输企业异议信用信息申请表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异议信息描述申请理由(可附页)年月曰(盖章)异议信息反馈XXX部门年月日(盖章)备注附件5大件运输企业信用修复申请表失信主体基本情况名称(填写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申请修复的失信信息内容失信信息内容描述XXXX年XX月XX日,因*行为被处以*处罚等(可提供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申请信用修复的理由符合湖南省大件运输企业信用评价细则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不符合口本单位声明,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申请日期:XXX部门意见修复条件认定情况(1)经核实,失信主体未达到修复条件。(2)经核实,失信主体已履行失信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X年X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不良信用记录。修复处理意见£予以修复£不予修复不予修复的原因:经办人:单位(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