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一体化项目110kV送出工程--110kV角钢铁塔通用技术规范.docx
焦炭一体化项目110kV送出工程IlokV角钢铁塔通用技术规范1范围242规范性引用文件243 术语和定义254 总则265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286紧固件和防松、防卸装置397损耗、备件与合同结算重量398 技术服务、检验和监造399 标识、包装、运输4010 验收41GB/T41GB/T95GB/T470GB/T699GBZT700GB/T706GB/T709GB/T805GB/T985.1GBZT985.2GB/T1591GB/T2694GB/T3098.1GB/T3098.2GBZT3274GB/T3323GB/T3524GB/T5117GB/T5118GB/T5267.3GB/T5780GB/T6052GB/T8110GB/T8162GB/T10045IlOkV输变电工程角钢铁塔通用规范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IlOkV输变电工程角钢铁塔招标的总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紧固件和防松、防卸装置、技术服务、工厂检验、监造、标识、包装、运输、验收等相关要求。本部分适用于IlOkV输变电工程角钢铁塔招标。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1型六角螺母C级平垫圈C级锌锭优质碳素结构钢碳素结构钢热轧型钢热轧钢板和钢带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扣紧螺母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埋弧焊的推荐坡口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和钢带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带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热强钢焊条紧固件热浸镀锌层六角头螺栓C级工业液体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结构用无缝钢管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药芯焊丝GB/T11345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T12470埋弧焊用热强钢实心焊丝、药芯焊丝和焊丝一焊剂组合分类要求GB/T13912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7493GB/T29711热强钢药芯焊丝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焊缝中的显示特征GB/T29712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验收等级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61钢结构焊接规范CECS80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1./T284输电线路杆塔及电力金具用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D1.ZT646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D1./T1453输电线路铁塔防腐蚀保护涂装HG/T3728焊接用混合气氮一二氧化碳JB/T3223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NB/T47013.4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YB/T4163铁塔用热轧角钢Q/GDW384输电线路钢管塔加工技术规程Q/GDW707输电线路钢管塔薄壁管对接焊缝超声波检验及质量评定Q/GDW11717电网设备金属技术监督导则3术语和定义GB/T269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招标人bidder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投标人tenderer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3卖方seller提供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3.4买方buyer购买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3. 5角钢塔steelangletower角钢构件组成的空间塔架结构。4总则4. 1投标人5. 1.1一般规定4.1.1.1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4.1.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标准(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人提供的铁塔制造技术规范应符合本部分所规定的要求。4.1.1.3投标人应满足输变电线路角钢铁塔制造过程的放样、原材料采购、紧固件采购、构件加工、试组装、镀锌、质量检验、包装及运输、售后服务等过程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要求。4.1.1.4本部分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部分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符合本部分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当相关标准要求的技术参数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参数执行。当本部分规定的技术参数高于标准要求时,执行本部分规定的技术参数。4.1.1.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应满足GB/T2694、D1.ZT646、Q/GDW384等的要求。4.1.1.6投标人应根据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批准的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按计划工期要求进行加Io中标方提供的角钢铁塔应是全新的。不能因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遗漏、疏忽和不明确而解脱中标方提供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铁塔的责任。中标方若发现技术文件有不正确之处,应通知项目管理单位,在差异问题未纠正之前仍进行的任何工作应由中标方负责。4.1.1.7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部分的条文提出差异,则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角钢铁塔、钢管塔、钢管杆、变电构支架完全符合本部分的要求。如有与本部分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应逐项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差异表。4.1.1.8本部分可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部分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4.1.1.9本部分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4.1.1.10本部分各条款如与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4.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4.1.2.1投标人应提供详实的投标人资格文件。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基本资质不满足要求、投标资料不详实或严重漏项将导致废标。4.1.2.2投标人应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且体系应覆盖所投标包的产品范围。钢管杆、钢管塔、变电构支架的投标人应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满足所投标包电压等级要求的钢管杆、钢管塔、变电构支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4.1.2.3IIOkV及以上电压等级角钢铁塔的投标人,应提供原材料力学试验技术人员2人(含H级以上1人)、化学试验技术人员2人(含II级以上1人)。4.1.2.422OkV及以上电压等级角钢铁塔的投标人,应提供超声波探伤人员2人(含11级以上1人)。4.1.2.550OkV及以上电压等级钢管塔、钢管杆、变电构支架的投标人,除满足4.1.2.4条款的要求外,还应提供射线探伤人员2人(含11级以上1人)。4.1.2.6IlOkV及以上电压等级角钢铁塔的投标人应测定C、Si、Mn>P、S五元素,还应测定原材料的力学性能。22OkV及以上电压等级角钢铁塔的投标人还应具备V、Nb、Ti等合金元素的含量分析能力,应具备原材料的冲击试验能力。4.1.2.7对于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角钢铁塔的投标人如涉及Q420或Q460高强钢焊接、直缝焊管与法兰焊接,应提供本企业高强钢焊接、直缝焊管与法兰焊接工艺文件以及高强钢焊接管理人员、焊接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其冷加工、热加工工艺文件。对于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角钢铁塔、钢管塔的投标人,如需要也应提供相应文件。4.1.2.8投标人应提供与所投标包相应或以上电压等级的角钢铁塔、钢管塔、钢管杆、变电构支架供货记录,供货业绩表见表I0表1供货业绩序号工程名称供货数量t合同签订时间投运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合计注1:投标人按照电压等级分别提供业绩。注2:本表所列应为近3年以来的供货业绩。4.1.2.9投标人应提供与所投标包相应的角钢铁塔、钢管塔、钢管杆、变电构支架制造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工艺和标准。4.1.2.10投标人近两年在国内相应电压等级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售后服务无不良记录。4.1.2.11投标人近两年在执行国内相应电压等级角钢铁塔、钢管塔、钢管杆、变电构支架供货合同过程中,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同一合同10%及以上退货)。4.1.2.12投标人近两年在执行国内相应电压等级角钢铁塔、钢管塔、钢管杆、变电构支架供货合同过程中,无交货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4.1.2.13作为推荐的数据部分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对于中标方来说都将成为合同数据的一部分,对这些数据的任何差异均应由项目管理单位予以认可。4.1.2.14投标人应提供生产招标产品的人员、检验设备、生产装备、台班生产能力、总生产能力等资料,并填写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见表2)和主要试验设备清单(见表3)。表2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123456表3主要试验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备注1234.1.2.15除以上内容外,投标人应对本部分要求的其他内容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投标人应免费提交招标人要求的供合理评标用的补充数据和资料。4.1.2.16中标方应做好货物的标识、包装并负责运输到指定的交货地点。1.2 相关要求投标人应满足本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有关标准和文件的要求。招标方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提出的要求投标方也应满足。1.3 业绩投标方应提供近3年运行业绩表。1.4 标识、包装及交货地点中标方应做好货物的标识、包装并负责运输到指定的交货地点。1.5 工作范围中标方的工作范围为所委托加工的各类角钢铁塔、钢管塔、钢管杆、变电构支架的放样、材料采购、构件加工、试组装、质量检验、镀锌、包装及运输、售后服务等。4. 6应满足的标准角钢铁塔、钢管塔、钢管杆、变电构支架至少应满足GB/T41、GB/T95、GB/T470.GB/T699.GBZT700、GBZT706、GB/T709>GB/T805、GB/T985.1GB/T985.2>GB/T1591、GB/T2694、GB/T3098.1、GB/T3098.2、GB/T3274、GB/T3323、GB/T3524、GB/T5117、GB/T5118、GB/T5267.3、GB/T5780、GB“6052、GB/T8110、GB/T8162、GB/T10045、GB/T11345、GB/T12470、GB/T13912、GB/T17493、GBfT29711>GB/T29712>GB50205、GB5066KNB“47013.4、D1./T284、D1./T646、HGT3728>JB/T3223、YBT4163.Q/GDW384中所列规定、规范和标准的最新版本的要求,但不限于上述所列规范和标准。4. 7应满足的文件角钢铁塔至少应满足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电气化铁路供电工程杆塔分册中所列规定的最新版本的要求。5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5. 1原材料要求5. 1.1使用的钢材应满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对原材料负偏差的要求,并采购满足这些要求的钢材制造商的相应产品。5. 1.2对采购的钢材应按GB/T699、GBzT700、GB/T706GBZT709、GBZT1591、GB/T3274、GBZT8162、YB/T4163进行理化检验和外形检验,并且满足以下要求:a)角钢外形尺寸允许偏差满足表4的要求,其他执行GB/T706的规定,且存在负偏差的抽检产品数量不超过所有抽检产品数量的50%O表4等边角钢边厚度、边宽度允许偏差规定mm边宽度边厚度允许偏差边宽度允许偏差W56-0.2,+0.4-0.4,+0.8>56-90-0.3,+0.6-0.6,+1.2>90-140-0.4,+0.7-0.9,+1.8>140-200-0.5,+1.0-1.3,+2.5>200-0.7,+1.4-1.8,+3.5注:750kV输电线路使用200的等边角钢允许负偏差为0.0mm。b)钢板厚度允许偏差满足表5要求,其他执行GB/T709的规定,且存在负偏差的抽检产品数量不超过所有抽检产品数量的50%o表5单轧钢板厚度允许偏差mm公称厚度下列公称宽度的厚度允许偏差15>1500-2500>2500-4000>40003-5.0-0.23,+0.450.289+0.55-0.33,+0.65>5.O-8.O-0.25,+0.50-0.30,+0.60-0.38,+0.75一>8.0-15-0.28,+0.55-0.33,+0.65-0.40,+0.80-0.45,+0.90>15-25-4)33,+0.65-0.375,-H).75-0.45,+0.90-0.55,+1.10>25-40-0.35,+0.70-0.40,+0.80-0.50,+1.00-0.60,+1.20>40-60-0.40,+0.80-0.45,+0.90-0.55,+1.10-0.65,+1.305. 1.3招标人可组织项目单位(省公司)加强对铁塔供应商使用的原材料(包含角钢、钢板、直缝焊管、无缝钢管、法兰等)进行质量抽检监督工作。对抽检结果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国网(物资/4)249-2018)进行严肃处理。5. 1.4铁塔供应商应确保钢材使用的可追溯性。5. 1.5结构材质除注明为Q355B(Q345B)、Q420B、Q420C、Q460C、Q460D等钢材外,其余未注明者均为Q235B钢材(以设计文件或施工图为准)。中标方应依据使用材质选择相应的焊接材料,并进行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5. 1.6在严寒地区建设输电线路工程的角钢铁塔、钢管塔、钢管杆、变电构支架,投标人应根据工程技术文件或施工图要求的材质,使用适宜的防低温脆断焊接材料,并进行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5.2角钢铁塔的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5. 2.1一般要求5.2. 1.1角钢铁塔的制造除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外,还应满足GB/T2694和本部分的技术要求。5.3. 1.2加工角钢铁塔的原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部分要求,所用原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投标人对所用的钢板、角钢、螺栓应按炉批号对进行复验。有原材料入库、出库管理记录,原材料的使用应具有可追溯性。5.4. 1.3从事焊接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焊工资格证书,从事Q420、Q460高强钢焊接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高强钢焊工资格证书。5.5. 1.4涉及Q420、Q460等高强度结构钢焊接时,中标方应依据GB50661、Q/GDW384的要求进行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并编制相应的焊接工艺文件。5.6. 1.5钢材在剪切和冲孔、冷矫正和冷弯曲时,其工作地点最低温度应按表6执行,否则不应进行冷加工作业。表6工作地点温度项目剪切和冲孔冷矫正冷弯曲钢材牌号Q235工作地点温度不低于C-5-IO-10Q355(Q345)0-5Q420500Q4605005.7. 1.6不同材质允许剪切、冲孔的最大厚度应符合表7的要求。表7允许剪切、冲孔的最大厚度材质剪切最大厚度,mm冲孔最大厚度,mmQ2352416Q355(Q345)2014Q4201412Q46012一注:钢材材质为Q460的所有厚度及挂线孔均应采用钻孔。5.8. 1.7构件加工允许偏差见表8,其余见GB/T2694。5.9. 1.8制造和检验用的量具、仪器应有满足标准要求的精度,经过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表8构件尺寸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mm示意图构件切断允许偏差长度1.或宽度b±2.0o(-)(-:)0(+)切断面垂宜度PW±f8且V3.0g/Ir1.角钢端部垂直度P土3R100且<±3.0W(+2一;(一)(->r1.-项目允许偏差mm示意图制弯允许偏差曲点(线)位移4±2.0<-yl÷>44kAA制弯度/钢板±51.1(XX)殳角钢边宽bmm接角利非头彩b50±71.100050VbW100±51.109JxZf:<100VbW200±31/1000接头角钢(不论肢宽力大小)÷1.51.10制孔允许偏差孔径要求孔径(做锌件)+0.5-0.2II一厂DN孔径(非镀锌件)+0.80孔锥度Di-DW0.1.Jr孔垂直度aW0.03r且W0.57*/忌孔位置度角钢及钢板排间距离£相邻两排间±0.7A口I任意两排间±1.0角钢准距。±0.71.孔位置度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心±0.71.Z.1.I-熹1.同一组内相邻两孔间上±0.5X4TJlVllIfl;Q相邻两组的孔间1.,±1.0-Z-VV不相邻组的孔间1.4±1.5工角钢及钢板的端孔中心至切断线的距离1.,±154-ls.角钢端孔中心至切角边缘的距离1.q±1.521-T-项目允许偏差mm示意图清根dWIO清根、铲背、d1坡+0.80.4IOVdWI6+1.20.4J>16+2.01.6角钢铲背圆弧半径Ri+2.0开坡口开角«+5°.钝边C±1.0t-.<.、跨焊缝的相邻两孔间距1.±1.0搭接构件孔中心相对偏差K1.0l1r匕i/U1III搭接间隙bW50b>5Q1.02.0r三5T1UT接板倾斜了有孔±2.0无孔±5.0.T接板位移J有孔±1.0/,/无孔±5.0P6J成品矫正允许偏差角钢顶端直角90°接头处外置材±35'<»/r<->T1.内置材±35,型钢及钢板平面内的挠曲/80方80±1.3ZnOoO±1.10001.3项目允许偏差mm示意图焊接构件平面内挠曲/接点间挠曲主材辅材±1.3100o±1.51.10001._1._J整个平面挠曲±zo5.2.2 切断技术要求钢材的切断可采用冷切割(锯切、剪切)或热切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冷切割应优先采用锯切,热切割宜优先采用等离子切割,热切割后应对切割面进行处理。钢材切割后,其断口上不应有裂纹和大于Imm的边缘缺棱,切断处切割面平面度不大于005f(f为厚度),且不大于2mm,割纹深度不大于0.3mm,局部缺口深度允许偏差1.0mm。切断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694的规定。5.2.3 制弯技术要求零件的制弯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规定采用冷弯(宜在室温下)或均匀热弯(加热温度为900°C950*0,不应采用割炬、割嘴烘烤等制弯。热加工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时,在温度分别下降到750°C和800之前应结束加工,Q420、Q460钢在热变形加工后应适当保温缓冷并符合高强钢热加工的有关规定。零件制弯后,其边缘应圆滑过渡,表面不应有裂纹和明显的折皱、凹面和损伤,划痕深度不应大于0.5mm,角钢边厚最薄处不应小于原厚度的70%。零件制弯后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694的规定。5.2.4 制孔技术要求5 .2.4.1除设计文件或图纸注明孔的制作方法外,不同材质允许冲孔的最大厚度应符合GB/T2694的规定,大于表8规定时应采用钻孔工艺。6 .2.4.2成孔后构件周围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缺陷,大于0.3mm的毛刺应清除。制孔后孔壁与零件表面的边界交接处,不应有大于0.5mm的缺棱或塌角。制孔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694的规定。5.2.4.3所有挂线孔应采用钻孔工艺加工。5.2.4.4严格控制制孔工艺,不应出现错孔、漏孔,严禁补孔。5.2.5焊接技术要求焊缝连接的结构应按设计图纸中注明的焊缝质量进行焊接,并按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检验,且应符合GB/T2694、GB50205>GB50661、Q/GDW384的有关规定。焊接过程应满足下述要求:a)焊接前,连接表面及沿焊缝每边30mm50mm内的铁锈、毛刺和油污等应清除干净。b)定位焊的质量要求及工艺措施应与正式焊缝相同,应由持有有效资格证书的焊工施焊。c)焊工应按焊接工艺文件规定施焊。d)对设计要求或标准规定的一、二级焊缝,应进行焊缝外观质量检验和内部无损质量检验。焊接完毕焊工应在距焊50mm明显位置打上焊工编号钢印,且应在镀锌后清晰可见。对打坡口构件,焊缝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文件)确定的焊脚尺寸根据GB/T985.1>GB/T985.2打坡口进行焊接。e)对于焊接挂线板应严格控制焊缝的质量,并进行焊缝无损检测。f)当采用40mm及以上厚度的钢板焊接时,应采取控制焊接应力、钢材断面收缩率、规范焊接工艺等防止钢材层状撕裂的措施或采用Z向钢。g)焊接现场环境应符合GB/T2694的规定。5.2.6成品矫正技术要求矫正后的零部件不准许出现表面裂纹,不应有明显的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1/2,且不应大于0.5mm。5.2.7热浸镀锌要求热浸镀锌用锌锭应符合GB/T470要求,镀锌质量按GB/T2694和GB/T13912检验。热浸镀锌过程中应控制构件的变形,当超过规范要求时应进行矫正。矫正中若损坏镀锌层应进行修复,镀锌层修复应满足GB/T2694规定。5.2.8试组装技术要求a)铁塔的试装可采用卧式或立式试组装,应组装4个面(个别塔腿可装2个面)。试组装时应有项目管理单位的代表及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组装时各零部件均应按施工图要求进行就位。安装不适宜时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组装。b)在检查试拼、试装束件上孔的位置正确性时,可应用量规进行检验。采用量规直径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mm或0.4mm(前者适用于镀后检查,后者适用于镀前检查)检查时,束件上所有的孔应全部通过。试组装允许偏差应满足GB/T2694的规定。c)用于试装的零件、部件,应从具有互换性的产品中提取;用于试装的螺栓应与图纸设计要求一致,安装穿向应正确。试装时,所使用的螺栓数目不应少于连接杆件端部螺栓总数的75%,同一组孔螺栓数量少于3个(包括3个)时应全部安装,并应进行紧固。d)采用插入式基础的铁塔,其插入角钢应和塔腿联合放样、加工,并一起试组装。当插入角钢不在招标采购范围内时,插入角钢应和塔腿联合放样。e)铁塔试组装检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塔型控制尺寸检查;2)构件规格与设计图或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图的校对;3)构件偏差的抽查;4)构件几何断面尺寸偏差的抽查。f)对试装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应及时处理。如使用己镀锌构件进行试组装,损坏的镀锌层应进行重新镀锌;需要修改的部位,应由中标方提出清单报项目管理单位,经设计单位修改后,中标方再按修改的图纸、文件进行加工;对修改的部位,在加工后仍需进行试组装。如中标方未按上述程序加工,其后果由中标方承担。g)各种塔型应先加工一基,经零部件检验合格和整塔试组装验收合格后方可成批下料加工。5.2.9塔脚板制作塔脚板四周应平整、光滑,无毛刺和裂纹。孔位、孔距满足设计要求。塔脚板上的靴板倾角应保证精度,在与塔身主材、斜材连接时不得有超过2mm的空隙。塔脚板经矫正后应平整,不得有影响与基础连接的凹凸缺陷。6紧固件和防松、防卸装置6. 1中标方需对紧固件和防松、防卸装置的质量负责。螺栓的尺寸、机械性能应满足GB/T41、GB/T95、GB/T805、GBZT3098.1、GB/T3098.2>GB/T5267.3、GB/T5780.D1./T284的要求。6.2紧固件合格卖方应具有相应的生产及试验设备,其中生产6.8级及以上级别螺栓时,应具有生产高强度螺栓的热处理设备,并有理化(含金相)检验设备。6. 38.8级螺栓应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按批次进行抽样检测的报告。6.4 防松应采用薄螺母或防松罩,且确保螺桧出扣长度及螺纹不应进入剪切面。6.5 防卸装置要求如下:a)防卸装置与原螺栓同级别、同规格。b)防卸装置不应破坏连接件的镀锌层。C)防卸装置采用双帽且应能复紧,安装后露扣长度应满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d)防卸装置应方便施工及检验,不宜使用专有工具。e)防卸装置应同时具有防松性能。f)防卸装置的无扣长应与普通螺栓一致。6. 6紧固件热浸镀锌层质量应符合D1./T284要求。镀锌层外观质量及附着力应符合DUT1453的要求。紧固件外螺纹宜攻丝后热浸镀锌,内螺纹宜热浸镀锌后再攻丝。6.7从塔脚基础顶面以上8m高度水平范围内(长短腿铁塔以最短腿的塔脚计算)的所有连接螺栓(包括横隔面)均使用防卸螺栓:若在8m处遇有节点板或接头时,其上所有螺栓均使用防卸螺栓。对于特殊要求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7损耗'备件与合同结算重量7. 1螺栓供货应按图纸中螺栓总数增加3%作为安装损耗。考虑螺栓无扣长的加工误差影响,除图中统计的垫圈数量外,宜另按施工图中螺栓总数的5%增加备用垫圈。7.2产品招标重量为初步设计估算重量(或施工图重量),该重量中未考虑螺栓安装损耗、备用垫圈和采用防卸螺栓引起的采购重量增加I。合同签订采购重量以设计图纸重量为准,合同结算重量应以竣工图(如有防卸螺栓,螺栓重量应包含防卸螺栓重量)中的重量为准。8技术服务、检验和监造8. 1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中标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包装运输、现场安装、验收等。铁塔在安装过程中,中标方应派出工地服务代表,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产品质量问题,如发现塔材、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中标方应进行修正或更换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8. 2检验和监造8. 2.1工厂检验8.2. 1.1产品检验包括原材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试组装检验,热浸镀锌检验应符合GB/T2694、DUT646的规定。8.3. 1.2铁塔用原材料(包括钢管、直缝焊管、带颈法兰、钢板、钢带、角钢等)应符合GB/T700.GB/T706、GB/T709、GBZT1591、GB/T3274、GB/T8162>GB/T9787、YB/T4163等标准要求和本部分要求。必要时,中标方应配合对直缝焊管、带颈法兰、边宽度大于等于20Omm的角钢实施延伸监造。8.2.1.3生产过程检验、试组装检验的项目、数量应符合GBZT2694、D1.ZT646、Q/GDW384的要求。8.2.1.4零部件、焊接件检测抽样方案见表11。表U零部件、焊接件检测抽样方案样本品种主材接头连接板辅材焊缝质量批量范围(件)265051、90915091516、252650915015280281"500285005012001201000026505909150样本大小(件)813203588132020325081320判定数组750kV及以下Ac123O12O12234000Re2341231233451118.2.2监造8.2.2.1对铁塔制造实施监造,中标方应按要求配合监造方工作。1.1.1.1 2.2.2中标方应在开工前15天以信件或传真方式通知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需要时)将派监造工程师到生产厂驻厂监造。8.2.2.3 项目管理单位的代表在合同履约期间应有权进入制造产品的工厂和场所,中标方应为项目管理单位代表提供充分的方便,以使其不受限制地监督中标方所进行的工作和试验。项目管理单位的检查和监造并不代替或减轻中标方对产品检验和产品质量而承担的责任。8.2.2.4 除项目管理单位用书面通知免予检验,中标方不应发出未经检验和试验的产品,中标方只能在圆满完成本部分中所规定的全部试验、检验并得到项目管理单位的批准之后才能发运产品。8.2.2.5对直缝焊管、带颈法兰等关键原材料实施延伸监造,必要时配合肢宽大于200mm的角钢实施延伸监造。同时中标方在随后的加工中应按规定对原材料进行入厂复验。8.2.3目的站检验产品到达目的站后,买卖双方应在目的站按交货单对货物的数量进行核对,并检验产品的质量。项目管理单位要对材料质保书、复验报告、设计变更、材料代用说明、外观尺寸检查、焊接检验记录、产品检验记录及包装和交货文件进行见证。若产品质量与合同条件不符,中标方应按合同要求改正或替换。8.2.4现场检验现场检验是中标方完成交货和项目管理单位完成验收的过程,现场检验的要求为:a)中标方应与项目管理单位协商验收时间、地点。b)产品运抵施工现场材料站3天内,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中标方共同派人按选定的检查方案对产品开包检验。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及数量清点,并将检查结果填报检查验收单后送交项目管理单位。中标方应按照项目管理单位组织配合进行抽检,如发现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与合同不符,三方应立即在验收单上注明,且由中标方在三方确认之日起7天内免费补充并供货至现场。c)检查验收之后,如再发现数量短缺或损坏,由施工单位负责。d)现场检验所需的场地、人工、机具等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9标识、包装、运输9.1标识9.1.1铁塔零部件标识为钢印,字形应排列整齐、不得有残缺,钢印深度根据钢材厚度为0.5mm1.0mm,焊接部件的钢印不应被覆盖。9.1.2所有构件应标识塔型、构件号等信息。9.1.3外包装标识应明确(但不限于)中标方名称、收货单位、项目名称、塔型、呼高及到达目的地。9.2包装9.2. 1中标方应确保包装以任何方式运输都能保护产品不受到损坏。9.2.2 铁塔应单基包装并保证紧固件、塔材垫片等的同步与配套:根据塔材编号、角钢规格大小包装若干捆,每捆重量宜为2t3t.每包塔材应做到包捆整齐、牢固不松动,并应有防止锌层损坏的措施。9.2.3 包装要求应根据供需双方协议进行,不论采用何种包装材料或何种包装方法,应保证产品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不受损坏。包装应有足够的强度,能在短途搬运、货物储存和装车装船中承受较大冲击而不散包。9.2.4 在货物交付时应提供单基和单捆的包装清单。9.3运输9.3. 1发运铁塔时构件的凸出部分在装车、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应将其妥善固定,以免发生变形。9.3.2铁塔的发运应按交通部门的规定办理。运输中应注意装、卸方法,不能损坏包装或使产品变形、损坏。10验收10.1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出厂时,中标方应提供质量合格证(包括许可证编号、工程名称、铁塔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试组装检验记录、零部件检验记录、原材料的质保单和复检等记录)。10.2其他技术说明中标方提供的铁附件、紧固件及其他配件,除满足招标文件、本标准和施工图中的要求外,还应满足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必要时需经过设计单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