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制品加工中心年加工3000平方米护栏、800吨工程机械配件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
资源ID:1441726
资源大小:256.73KB
全文页数:5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金属制品加工中心年加工3000平方米护栏、800吨工程机械配件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加工3000平方米护栏、800吨工程机械配件项且建设单位:济宁高新区悦翔金属制品加工中心编制日期:2023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加工3000平方米护栏、800吨工程机械配件项目项目代码2309-370871-04-01-16250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接庄街道山博路106-1号(同济路以西,和济南路以东,开源路以北,山博路以南,租赁山东明信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西二厂房)地理坐标E116o40,03.429,SN35°23'46.359”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9-370871-04-01-162506总投资(万元)200.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2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1、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中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同在、氟化物、氯气,不需要设置大气专项评价。2、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银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需要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3、厂区风险物质均未超过临界量,不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4、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银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需要设置生态专项评价。5、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不需要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鲁政字2016304号);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生态环境部审批文号:环审20199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接庄街道山博路106-1号,租赁山东明信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西二闲置厂房。项目东侧为济宁东方罗马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南侧为济宁市亿诚滚动部件有限公司,西侧为和济南路,北侧为山博路。(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及敏感目标图)。根据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可知,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详见附图);根据济宁高新区总体规划,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选址符合济宁市高新区规划,详见附图4。项目已取得高新区接庄街道办事处意见,详见附件4。2、与规划环评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济宁高新区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纺织及新材料等。本项目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不属于济宁高新区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清单中行业,项目建设符合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定位。济宁市高新区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清单(通用设备制造业)见下表。表1-1济宁市高新区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清单类别名称限制清单禁止清单本项目情况行业清单工艺清单行业清单工艺清单通用设备制造业/1、使用干喷砂除锈工艺;2、使用含二氯乙烷及含倍酸盐的清洗液;3、使用伸缩式喷漆工艺年使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5吨以下、喷涂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项目1、高劄镀锌工艺、高六价铭钝化工艺、电镀铅锡合金工艺;2、电镀工艺无带出液何收工序,无清洗水循环使用装置,无末端处理出水回用装置,无铭雾回收利用装置电镀工艺;3、使用火焰法除旧漆工艺;4、使用含苯的涂料、稀释剂和溶剂;使用含铅白的涂料;使用含红丹的涂料;使用含苯、汞、碑、铅、镉、睇和铭酸盐的底漆;5、前处理工艺中使用苯,底漆未采用三级回收工艺,在大面积除油和除旧漆中使用甲苯、二甲苯和汽油。项目是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表面处理工艺是抛丸、喷塑,不涉及干喷砂除锈。1、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是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正版,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2012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限批或禁批的范围。3、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根据山东省地方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项目距离京杭运河约10.5km处于南四湖流域重点保护区域,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银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南水北调工程影响较小。4、与济宁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关系根据济宁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图(济政字20168号),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饮用水水源地是项目东北方向的贾村水源地,与贾村水源地中的王回庄58#井相距约3.2km,不在其保护范围内详见附图8。黄金屯水源地位于项目东北方向,项目距离黄金屯水源地约12km,根据附图项目与黄金屯水源地位置关系图可知,项目不在黄金屯水源地保护区内。5、与“三线一单”以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1)三区三线“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根据济宁市一张蓝图信息系统,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占压“三区三线”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详见附图5。(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项目环境功能区区划,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目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间,建设单位通过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银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企业,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银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用电来自市政供电。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接庄街道,根据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接庄街道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编码ZH37081120014,见附图6。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l-2o表1.2与济宁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符合情况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2 .禁止城市及近郊新建、扩建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项目是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符合重污染企业。3 .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4 .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济宁市高新区接庄街道山博路106-1号,满足产业准入、排放标准要求O项目不位于一般生态空间,详见附图7。污染物排放管控1 .工业聚集区内工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聚集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 .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医疗机构之外的现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按照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执行。3 .实施产能规模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造纸、原料药制造、有机化工、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4 .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要求,SO2>NOx、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全面加强VOCS污染管控。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接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排放执行相应标准,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制度。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 .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深化企业、污水厂、园区、县界、入湖口五级拦截防控系统,采取监测、断源、控污、治理等多项应急措施,全力保障水质安全。2 .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3 .对于高关注度地块,调查结果表明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4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内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项目分区防渗,做好防渗措施。企业按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预警,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严格落实区域用水总量限批制度。火电、钢铁、石油、化工、造纸等高耗水企业使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2 .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限期淘汰或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3 .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接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符合防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确保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热结合上述表格内容,项目不在济宁市“三区三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同时项目建设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接庄街道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三线一单”及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6、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表13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符合情况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T影响报告表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九环境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法规项目选址用地符合济宁高新区产业规划,接庄街道办事处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厂区布局合理,生产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符合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正逐年改善,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良好。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有效治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接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厂界噪声满足相关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不会改变区域内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符合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治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在生产过程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由企.业如实提供,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符合7、与关于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23l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4与环大气2023l号文的符合情况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严格工业树立工业噪声污染治理标杆。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应切实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项目生产设备选用高效率、低噪声设备,在车间内合理符合噪声管理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治理技术,打造行业噪声污染治理示范典型。中央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发挥模范带头和引领示范作用,创建一批行业标杆。布局,并采取减振和降噪措施;项目厂区内无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项目无突发噪声。实施重点企业监管推进工业噪声实施排污许可和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发布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并加强监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依证排污,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推进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按要求发布和更新;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开展噪声自动监测,并及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每季度开展次噪声监测符合8、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5与鲁环字202158号文的符合情况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利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各级立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如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为准),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项目是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正版,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项目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己立项备案,不属于散乱污项目。符合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各市要本着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金投入、推进速度等关键要素,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切实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确保规划建设的项目有利于长远发展。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性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不涉及煤炭消耗。符合9、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O229号)和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6与鲁政办字20229号文、鲁发改工业202334号文的符合情况项目通知内容项目情况明确“两高”行业范围明确“两高”行业范围。“两高”行业主要包括炼化、焦化、煤制液体燃料、基础化学原料、化肥、轮胎、水泥、石灰、沥青防水材料、平板玻璃、陶瓷、钢铁、铁合金、有色、铸造、煤电等16个行业。“两高”行业范围根据国家规定和山东省实际动态调整。项目行业类别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已取得项目备案,不属于两高项目。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序号产业分类产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符合性大类中类小类项目行业类别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已取得项目备案,不属于两高项目。1炼化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石脑油、溶剂油、石油气、沥青及其他相关产品,不含一二次炼油之外的质量升级油品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11)乙烯、对二甲苯(PX)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14)2焦化焦炭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煤炭加工(252)炼焦(2521)3制体料煤液燃煤制甲醇煤制液体燃料生产(2523)煤制烯燃(乙烯、丙烯)煤制乙二醇4基础化学原料氯碱(烧碱)、纯碱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无机碱制造(2612)电石(碳化钙)无机盐制造(2613)黄磷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9)5化肥合成氨、尿素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氮肥制造(2621)磷酸一钱、磷酸二镂磷肥制造(2622)6轮胎子午胎、斜交胎、摩托车胎等轮胎外胎,不包括内胎和轮胎翻新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橡胶制品业(291)轮胎制造(2911)7水泥水泥熟料、水泥粉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水泥制造(3011)8石灰生石灰、消石灰、水硬石灰石灰和石膏制造(3012)9平板玻璃普通平板玻璃,浮法平板玻璃,压延玻璃,不包括光伏压延玻璃、基板玻璃玻璃制造(304)平板玻璃制造(3041)10陶瓷建筑陶瓷,不包括非经高温烧结的发泡陶瓷板等陶瓷制品制造(307)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071)卫生陶瓷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072)11钢铁炼钢用生铁、熔融还原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炼铁(311)炼铁10)非合金钢粗钢、低合金钢粗钢、合金钢粗钢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炼钢(312)炼钢(3120)12铸造用生铁铸造用生铁炼铁(311)炼铁(3110)13铁合金硅铁、镒硅合金、高碳铭铁、银铁及其他铁合金产品铁合金冶炼(314)铁合金冶炼(3140)14有色氧化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电解铝,不包括再生铝/阴极铜、阳极铜、粗铜、电解铜铜冶炼(3211)粗铅、电解铅、粗锌、电解锌铅锌冶炼(3212)15铸造黑色金属铸件金属制品业(33)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黑色金属铸造(3391)有色金属铸件有色金属铸造(3392)16煤电电力(燃煤发电,包含煤肝石发电)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4)电力生产(441)火力发电(4411)电力和热力热电联产(4412)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促进能源资源高质量配置利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号)、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引34号)要求。10、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表17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情况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力口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应用,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将“三线一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建设及选址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坚决淘汰落后动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动“淘汰类,生产工艺和产品退出.精准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动能,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标准,各市制定具体措施,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不属于“淘汰类”生产工艺和产品,不属于低效落后产能。符合严把准入关口,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产能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两高”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须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要求,新(改、扩)建项目要减量替代,己建项目要减量运行。依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钢铁、地炼、焦化、煤电、电解铝、水泥、轮胎、平板玻璃、氮肥、铁合金等重点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矿项目。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加强项目建设和产品设计阶段清洁生产,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分析论证原辅料使用、资源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厂内外运输方式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对使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进行说明,相关情况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清洁生产性较好符合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不使用煤炭符合协同开展PM2.5和03污染防治。统筹考虑PM2.5和。3污染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在夏季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主,加强氮氧化物、甲苯、二甲苯等PM2.5和03前体物排放监管;在秋冬季以移动源、燃煤源污染管控为主,强化不利扩散条件下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排放监管。废气治理技术属于可行技术,废气能够达标排放。符合狠抓工业水污染防治。实施差别化流域环境准入政策,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加快推进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高耗水、高污染企业搬迁入园。继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内现有焦化、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严格执行各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加强全盐量、硫酸盐、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治理。加强化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综合治理,推进玉米淀粉、糖醇生产、肉类及水产品加工、印染等企业清洁化改造。推进石油炼制、化工、焦化等工业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推动开展有毒有害以及难降解废水治理试点。不位于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接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符合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守住土壤环境风险防控选址不占用永符合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根据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用划土地用途。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建设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得设项目。居住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禁止新(改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项目。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涉及有毒有3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提出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禾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管控模式与酉套政策。&久基本农田集E中区域,采取相、应措施后不会亨污染厂区土壤、I地下水。己11、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的符合性分析表1-8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的符合情况计划要求本项目情况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燥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不属于重点行业压减煤炭消费量。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非石化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生产使用电加热,生活使用电能,不消耗煤炭。优化货物运输方式。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港联运,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水路或管道为主的格局。货物运输方式简单、运输距离较短,符合要求。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2021年年底前,完成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排查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塑粉,塑粉烘干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OO2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精准治理工业企业污染。继续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接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净土保卫战提升重金属污染防控水平。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不涉及重金属排放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构建及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坚持监管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行动计划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12、与济宁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符合性分析表19与济宁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符合情况项目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调整产业结构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不属于低效落后产能符合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以焦化、铸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符合调整能源结构严控化石能源消费,到2023年,全市化石能源消费总量达到省下达我市指标任务;持续压减煤炭使用,到2023年,关停退出低效燃煤机组120.8万千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3年完成2021-2023年度省下达我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壮大清洁能源规模,力争到2023年生物质能年利用量相当于替代36万吨标准煤。不使用煤炭能源符合调整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效能,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大幅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增加绿色低碳运输量,建设绿色低碳交通综合体系。使用公路运输符合农入地勾整投用对调业与经减少化肥使用量,到2023年,全市化肥使用量较2020年减少3%,配方肥应用面积完成省下达我市目标任务;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快提升科学用药水平,深入推进绿色防控,着力推进统防统治升级;提高绿色生态用地质量,到2023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商品有机肥使用量从2020年的18.4万吨增加到19万吨;加强施工工地生态管控。工业项目,不涉及使用化肥符合13、与济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表1-10与济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情况分类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产能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两高”项目确有必要建设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的,须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要求,新(改、扩)建项目要减量替代,已建项目要减量运行。依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焦化、燥电、水泥、轮胎、平板玻璃、煤化工、铁合金等重点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矿项目。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2021年年底前,完成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的排查,对达不到要求的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组织开展有机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排查,取消非必要的旁路,确因安全生产等原因无法取消的,安装有效监控装置纳入监管。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塑粉进行表面喷涂。塑粉烘干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抛丸粉尘废气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的喷塑粉尘废气通过15m高DAOOl排气筒排放。符合深化生态环境制度落实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实施排污总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省确定污染物减排框架体系,确定各县(市、区)重点减排工程,高质量完成“十四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落实国家建立非固定污染源减排管理体系的要求,实施非固定污染源全过程调度管理,强化统计、监管、评估。统筹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协同减排工程。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抛丸粉尘废气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的喷塑粉尘废气通过15m高DAOOl排气筒排放。塑粉烘干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实施颗粒物、VOCs总量控制符合14、与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11与环大气201953号文的符合情况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提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塑粉进行表面喷涂。塑粉烘干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符合企业应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域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鼓励加快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研发和生产。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项目将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提高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符合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昆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项目喷涂在全封闭喷塑间内静电喷涂,固化烘干采用连续化、自动化作业,产生的有机废气引入二级活性炭箱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风量。采取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ms,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