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抗高端制剂智能制造车间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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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抗高端制剂智能制造车间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鲁抗高端制剂智能制造车间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编制日期:20制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鲁抗高端制剂智能制造车间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0-370871-04-01-80479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德源路88号地理坐标北纬35度26分4.707秒,东经116度43分8.24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四、医药制造业272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单纯药品复配且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仅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10-370871-04-01-804798总投资(万元)52235环保投资(万元)515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8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34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1、本项目排放废气中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在、氟化物、氯气,因此不需要设置大气专项评价。2、本项目不属于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和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因此,不需要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3、本项目原辅材料主要涉及盐酸、磷酸、硫酸等,Q<l,因此不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4、本项目用水来自园区自来水管网,不属于取水口下游50Om范围内有重要的水生生物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泡游通道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因此,不需要设置生态专项评价。5、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不需要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鲁政字2016304号)2、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生态环境部审查文件名称:关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文号:环审20199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概述根据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功能定位为国家级知名高新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圣地智谷;济宁中心城复合中心、科技新城。总体目标:以“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改善民生”为基本目标,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打造高新之城,提升发展实力;打造创新之城,提供发展动力;打造创业之城,激发发展活力;打造生态之城,厚积发展潜力;打造和谐之城,凝聚发展合力,努力建成高端产业集聚、创新要素活跃、创业氛围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居民生活幸福的“五位一体”创新型、国际化科技新城。产业功能定位:定位为京沪产业走廊上重要的制造业战略支点、淮海经济区经济增长极、鲁西高端产业引领区。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纺织及新材料等。主导产业选择:机械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纺织及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引导形成“三带十一园”的产业空间布局。总体布局结构:高新区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三带九区”的空间结构。2、规划符合性分析在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中,高新区定位为国际化科技新城、信息产业核心区。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德源路88号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生物技术产业园内,不新增用地,在预留地进行厂房的建设。根据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选址符合济宁高新区规划(济宁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图见附图1、高新区黄屯街道办事处证明见附件3)O本项目为鲁抗高端制剂智能制造车间建设项目,包括“口服固体制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三大类产品。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和消毒废气经过有效治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见附图2),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3、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于2019年7月24日取得生态环境部批复(环审201996号);拟建项目建设与区域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区域规划环评批复内容拟建项目情况否合是符立足高质量发展、产业和城市协调发展。加强与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加强规划的主导产业与高新区用地类型的协调,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属于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符合高新区规划和产业定位符合严格空间管控,强化生态系统保护。进一步优化高新区内的空间布局,加强区内湿地、河道、绿地等生态空间保护,依法依规严格贾村、城北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解决区内居住与工业布局混杂的问题,生活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空间周边禁止布局高污染、高噪声生产企业。强化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重点保护区、地下水超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畜禽禁养区,生态保护红线区等的管控。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机相关要求,制定高新区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及污染减排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注意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称量、粉碎过筛工序操作均在负压称量罩下进行。因称量配料、粉碎过筛工序均在密闭洁净车间内进行,而洁净车间空调换风系统采用三级过滤器过滤。即收集的粉尘经过初效过滤器、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三级过滤器),过滤后通过洁净车间空调换风系统处理达标排放。消毒废气通过洁净车间空调换风系统达标排放。根据要求申请总量指标,进行倍量替代。符合推动产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力口强”散乱污”企业的整顿,按照报告书提出的企业关停、退出原则,逐步退出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规划,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严格限制高耗水、氮氧化物高排放的项目。入区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满足济宁高新区环境准入基本条件,不属于高新区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清单。符合完善高新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方式,制定再生水利用规划方案并加快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区域内地表水体水质稳定达标并持续改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集中收集、处理处置。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单独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0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与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并由厂区总排口经市政管网送济宁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处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符合近期拟入区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环保措项目已根据济宁高新区规划环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工程分析、污染物排放源强和符合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已分别论述,项目正式运营后应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措施,做好环境监测。4、与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济宁高新区环境准入基本条件见下表。表12济宁高新区环境准入基本条件类别环境准入条件木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分析产业导向1、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2、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3、符合所属行业有关发展规划。4、符合济宁高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导向及规划环评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1、本项目已进行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本项目产品不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内;3、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规划,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在高新区负面清单内;4、本项目废飞、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得到有效治理,对环境影响较小;5、根据要求申请总量指标,进行倍量替代。6、本项目不存在重大污染事件;符合规划选址选址符合济宁高新区总体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入区项目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水平、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符合环境保护1、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2、项目建设拟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4、废水集中纳管排放,工业园区内实行集中供热。5、建设项目新增烟粉尘总量在园区内部平衡。6、实施技改项目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未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济宁高新区区域环评审查意见的要求,满足济宁高新区环境准入基本条件。5、济宁高新区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清单根据下表分析,本项目不属于济宁高新区限制类、禁止类产业,符合区域行业准入要求。表13济宁高新区F艮制类、禁止类产业清单类别名称限制清单禁止清单说明行业清单工艺清单行业清单工艺清单医药制造业/控制大气污染及恶臭影响隐患生物药品制造/新建含发酵工序项目/本项E属于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不涉及限制、禁止清单中的工艺及行业,符合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定位。1、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同时该项目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和工艺。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10-370871-04-01-804798),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2、建设项目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黄屯街道德源路88号(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生物技术产业园内),不新增用地,在预留地进行厂房的建设。对照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济宁市及济宁高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3、与济宁市“三区三线”、“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127号),济宁市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以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1)三区三线“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其中“三区”突出主导功能划分,“三线”侧重边界的刚性管控。它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核心框架。“三区”内部统筹要素分类,是功能分区和用途分类的基础;“三线,是,三区,内部最核心的刚性要求。空间关系上,“三区”各自包含“三线”。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一般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和边界外部分城镇空间。本项目厂区位于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根据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见附图3),本项目厂区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三区三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调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PM2.5年均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政府正积极落实济宁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等措施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将会逐步得到改善。东石佛断面2023年10月水质为In类,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I类标准。根据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监测报告,王回庄水源地8#井除氟化物、硫酸盐超标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n类标准,黄金屯水源地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n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经治理之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体废物可做到合理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生产采用较先进的工艺技术,能耗主要为电能,没有高耗能、高水耗的工艺、设备。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根据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济政字(2021)27号)、2023年4月7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济环委办20237号文,关于印发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方案(2022年动态更新),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黄屯街道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如下表,济宁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见附图4。表1-4与黄屯街道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ZH37081220007黄屯街道重点控制单元文件具体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本项目情况1.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本项目符合产业准符合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珅、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禁止城市及近郊新建、扩建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并且本项目厂区不位于生态红线内。2.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3.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污染物排放管控本项目情况1.工业聚集区内工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聚集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与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并由厂区总排口经市政管网送济宁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处理。符合2.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医疗机构之外的现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按照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执行。3.实施产能规模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造纸、原料药制造、有机化工、煤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颗粒物、VOCsCOD、M氮已根据要求申请总量控制。符合4.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要求,SO2>NOX、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全面加强VOCs污染管控。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情况1.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深化企业、污水厂、园区、县界、入湖口五级拦截防控系统,采取监测、断源、控污、治理等多项应急措施,全力保障水质安全。本项目执行当地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减排措施符合2.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3.对于高关注度地块,调查结果表明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内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根据项目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建筑物的构筑方式,结合项目总符合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平面布置情况,将项目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生产过程中,做好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本项目情况1.严格落实区域用水总量限批制度。火电、钢铁、石油、化工、造纸等高耗水企业使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符合2.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严防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确保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供暖项目,不燃煤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拟建项目符合关于印发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127号)和2023年4月7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济环委办20237号文,关于印发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方案(2022年动态更新)相关要求。4、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表1.5项目与快节步渤邮保设备设触全生产工伸!通知频O明电(2022)17号的符合性要求具体要求该工程情况符合性一、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各地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明确负责监督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有效防范遏制环保设备设施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企业目前已落实环保设备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对涉环保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符合二、进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本项R依托的现符合步落实部门监管指导责任。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承担起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责任。要高度关注新增环保设备设施带来的安全问题,提出推广环保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及时组织相关标委会制修订相应的标准规范。在制修订涉及环保设备设施工程项目、工艺设计、产品技术、控制技术和运行管理的标准规范时,要提出明确具体的安全要求,采用成熟安全可靠的工艺和技术。要紧盯具有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5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的企业,指导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凤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既严格执法又热情服务,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环保设备设施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环保设施,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积极配合部门监管指导。三、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地方各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探索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要加强信息共享,组织梳理、共享已建成的重点环保设备设施信息,并及时通报新改扩建重点环保设备设施信息。要加强会商研判,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研判安全风险形势,互相及时通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等隐患问题。要加强协同治理,强化配合,发挥部门优势,共同推动企业提升重点环保设备设施管理水平,发现安全、环保等有关要求不一致的,及时研究解决。要加强联合执法,联合制定督导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筑牢安全防线。企业承诺安全、环保等有关要求进行环保设备的安装管理,积极配合督导检查符合四、进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负责落实本单位的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涉环保设备设施新、改、扩建项目环保和安全三同时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在选用污染防治技术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在环保设备设施改造中必须依法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按要求设置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装置,做好安全防范。对涉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典型事故警示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依法建立隐企业环保安全部负责人为相关工作的主要落实人,由该部门做好全厂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企业承诺本项目环保设备设施按照三同时有关要求建设,并做好安全防范;对涉环保设备设施相关岗位人员进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符合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吊装、动火、高处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和科学施救。对受委托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建设、运营和检维修第三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不得一包了之,不管不问。置、典型事故警示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五、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作用。要强化社会监督,充分运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私极举报环保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强化联合惩戒,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失信主体,及时纳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私极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宣传引导,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企业承诺积极排查环保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符合(2)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分析表16与鲁环委办(2021)30号文符合性情况计划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压减煤炭消费量。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非石化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项目不消耗煤炭符合优化货物运输方式。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港联运,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水路或管道为主的格局。项目所用原辅材料货物运输方式简单、运输距离较短,符合要求符合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称量、粉碎、过筛操作在负压称量罩内完成,所有工序均在密闭洁净室内符合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2021年年底前,完成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排查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进行。经结净车间空调换风系统三级过滤器(初效过滤器、中效过滤器及高效过滤器)后由25m排气筒排放。乙醇废气经洁净车间空调换风系统由25m排气筒排放。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精准治理工业企业污染。继续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站处理后与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并由厂区总排口经市政管网送济宁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处理。符合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强工业节水,2025年年底前,全省高耗水工业企业节水型企业达标率达到50%,全省创建50家节水标杆企业和10家节水标杆园区。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提升重金属污染防控水平。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不涉重金属排放符合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构建及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坚持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废均能妥善处置。符合(3)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鲁环委20213号)符合性分析表1-7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序号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本项目情况结论深入调整产业结构(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各市要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进行备案。符合(四)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对钢铁、地炼、焦化、煤电、电解铝、水泥、轮胎、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实施产能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严格执行国家煤化工、铁合金等行业产能控制或产能置换办法。“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常规污染物减量等“五个减量”,新建项目要按照规定实施减量替代,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我省。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钢铁、地炼、焦化、煤电、电解铝、水泥、轮胎、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五)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优化整合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产能布局。对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实施重点管控,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前提条件,加强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以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重点行业完成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鼓励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运行管控,开展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玻璃、陶瓷、铸造、有色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推动生产、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从源头减少VoCS排放。到2023年,建立60个原辅材料替代示范项目,高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比例达到9%o本项目属于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仅在称量、粉碎过筛工序产生颗粒物;车间消毒产生乙醇废气。经过有效处理后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深入调整能源结-(七)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能源需求的前提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到2023年,全省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9600万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力争达到4400万吨标准煤以上;燥炭消费总量压减6%以上,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5个百分点。本项目不使用煤炭,项目营运期能源消费较少。符合构(八)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严格按照减容量“上大压小”政策规划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十二)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加大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力度,到2021年10月底前,力争全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根据国家部署,企业原辅材料及产品运输时不得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应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量进行运输。有序推进国四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柴油货车监管,到2023年,重污染符合天气应急期间全社会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输。健全完善柴油货车运行监管平台,实时监控车辆位置、运行轨迹、排放水平等。(十二)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加大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力度,到2021年10月底前,力争全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根据国家部署,有序推进国四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柴油货车监管,到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全社会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输。健全完善柴油货车运行监管平台,实时监控车辆位置、运行轨迹、排放水平等。符合(4)项目与“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文件符合性表1.8与“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情况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有效落实治污责任,稳步提高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到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o本项目噪声预测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符合二、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控制污染新增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制定修改相关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时,应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本项目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符合三、深化工业企业噪树立工业噪声污染治理标杆。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应切实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鼓励企业采本项目采取了减振降噪措施等措施,远离居民区,符合污防加重企监曹声染汽强点业用先进治理技术,打造行业噪声污染治理示范典型。中央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发挥模范带头和引领示范作用,创建一批行业标杆。避免噪声扰民。加强工业园区管控。鼓励工业园区进行噪声污染分区管控,优化设备布局和物流运输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工具。严控噪声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向乡村居住区域转移。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和运输工具,项目不属于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符合推进工业噪声实施排污许可和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发布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并加强监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依证排污,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依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推进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按要求发布和更新;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开展噪声自动监测,并及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本项目按要求进行排污许可核发,并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项目不属于噪声重点排污单位。综(5)项表19二,项目建设符合“十四五”噪声目与制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项目与制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手污染件审由介文科防治行动计划幺原则符合性卜审批原则的帮要求。于合性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