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使用活性炭及违规使用活性炭违法处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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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使用活性炭及违规使用活性炭违法处罚.docx
如何规范使用活性炭及违规使用活性炭违法处罚一、如何规范使用活性炭1、选用优质活性炭企业宜选择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颗粒活性炭碘值(衡量活性炭吸附力高低的重要指标)不宜低于800mgg,四氯化碳吸附率260%。企业应备好所购活性炭厂家关于活性炭碘值、比表面积、四氯化碳吸附率等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一看、二称、三试、四测”的简便方法鉴别活性炭优劣。2、使用合规吸附装置散入清水后,优脑发劣质发剜下演速度会捧出缰小气漕,且呈细不强续,樗续时间相线状.同时爱为如泡茶一时较短,基至没育气泪知禅,上下浮动,并发出樗-*-JB,耀的f;使用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要求的吸附装置。活性炭前要求设置过滤装置,对于漆雾较多的喷漆废气,宜采用干式漆雾捕集过滤系统,废气颗粒物或油烟浓度不宜超过Img/m3。活性炭箱前过滤器安装差压计,阻力低于初始值或达到初阻值1.52倍时应及时检查、更换。做好室外防晒,进口废气温度不宜超过40(宜35以下),相对湿度不宜超过80%。活性炭箱宜采用多层布气结构,配备活性炭装卸孔/门。采用颗粒活性炭的炭层表观流速宜控制在0.40.6ms,炭层单层厚度宜控制在400450mm,废气在炭层中停留时间一般不低于0.75so有机聚合物加工、专门用于除臭或其他生产工序的进口VOCS浓度很低时可适当降低相关参数要求。活性炭装填量参考见附表。序号风量(Q)范围Nm3hYSG初始浓度范围mgNm3活性炭最少装填量/吨(按500小时使时间计)1Q<50000-2000.522OO-3OO23300400344005004550Q<10000(T20016200w300373004005840050079l00Q<2000,2001.510200300411300400712450010注:1.风量超过20000Nm3h的活性炭最少装填量可参照本表进行估算;2.如以NMHC指标表征,VoCS浓度:NMHC浓度比可参照按2:1进行估算。3、定期更换活性炭企业应根据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设计方案确定活性炭更换周期,原则上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个月;在无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方案或实际建设情况与设计方案不符时,参考以下公式计算活性炭更换周期:T=m×s÷(c×10-6×Q×t)式中:T更换周期.天;m活性炭的用量,kg;s动态吸附量.%;(一般取值10%)c一活性炭削减的VOCS浓度,mgm3;Q风量.单位m3/h;t运行时间,单位h/do备注:计算中动态吸附量取值高于15%的应提供含有动态吸附量取值依据的活性炭性能证明文件。4、规范处置废活性炭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则应当密闭贮存,交由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依法进行再生或处置。按照HJ944等规范做好相关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5、定期维护吸附装置建立废气处理设施运维台账,记录设施的运维和耗材更换情况,如活性炭的更换时间、更换量等;定期检查废气收集管道、吸附设备是否有破坏,过滤材料是否要更换等。温馨提示:高温天气下,活性炭吸附能力会有所减弱,企业可采用防晒网、防晒布等对活性炭设施进行遮挡,同时加密监测,适当缩短更换周期,已运行3个月及以上的活性炭设施,宜在5月底前全部更换,确保达标排放。算清环保账优质活性炭环境效益显著,不仅治污效率更高,而且更划算。购买成本:劣质炭单价较低,不过灰分高,密度大,装满同样体积的炭箱,重量就远大于优质炭,因此购买支出未必比优质碳便宜很多。处置费用:废劣质炭重量更重,处置费也就更高。吸附效率:经相关机构测算,优质炭的污染物吸附效率至少是劣质炭的4倍。违法风险:使用劣质炭属于违法行为,存在废气排放不达标风险。综合来说,从购买和处置的总支出的费用看,优质炭性价比明显更高。经市场调研初步匡算,与质炭相比,使用优质炭可以降低成本约20%o二、使用活性炭企业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1、活性炭质量以次充好,购买使用低碘值劣质活性炭;活性炭填充量不足、未规范填充,长期不更换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2、活性炭治理设施未正常开启、活性炭箱内未装填活性炭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三)规定,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3、未按规定建立台账,记录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活性炭更换周期和更换量等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要求记录台账或台账内容不真实、不完整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每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按日计罚);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4、挥发性有机物(VOCs)超标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二)规定,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