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资料填写的诀窍(经验之谈) .doc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说明邓小平同志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一文中指出:当前大多数干部还要着重抓紧三个方面的学习。一个是学经济学,一个是学科学技术,一个是学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是管理科学与安全科学的交叉与结合。因此,现代化的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一门想尽办法消除不安全因素的科学,是一门总结人与自然斗争中保护劳动者成功与失败经验的科学。既然是一门科学,就应以科学的态度来对待这件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目前生产中存在的一些安全问题,并且长期得不到解决,原因就在于没有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门科学来对待,缺乏足够的认识和有效的措施。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牢记革命导师的名言,“一步实际行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安全主要是人的行为安全,安全结果是保证人的安全;每一项工作都会有安全问题,每一个环节都应有安全措施;没有安全保证,每时每刻都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建立安全体系,才有可能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没有绝对安全的环境,只有相对可靠的措施。安全管理系统应当具有整体性、层次性、持久性、适应性,要使人和工作环境及工作过程的互动关系成为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即全员、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管理体系。工作的内部环境:即员工的安全观念、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者的责任、安全和健康操作程序和规程、防护及防护措施、健康和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工作的外部环境:环境因素的识别、程序及作业指导书。在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都同时需要具备的是应急程序和紧急疏散通道。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反映了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资料依据,也是现代化安全管理的基础。同时,它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资料,从而能够掌握安全动态,以便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为了适应机构整合后的情况,加强项目各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收集管理,规范安全资料的整理,加大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控制的力度,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公司制定了直管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办法。本办法供各分公司参考,直管项目可按此实施。本办法依据建设部令第15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部颁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建三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法规标准制定。其中,主要是依据部颁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办法中与地方政府、上级有关规定有不相一致部分,可根据其要求结合本办法进行资料管理。办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由专职安全监察员负责收集、整理、装订和保管。同时要求施工现场的技术、施工、材料、机电、人事、保卫、行政等有关人员必须按时为安全监察员提供相关资料。为了避免工程竣工,安全资料就被丢弃,施工工程竣工后,安全资料应按分项装订成册,交公司安全科保管。保管期限一年。根据部颁标准JGJ5999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要求的内容,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分为十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安全管理。第二部分为安全教育。第三部分为安全技术交底。第四部分为安全检查。第五部分为文明施工。第六部分为脚手架。第七部分为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第八部分为三宝和四口防护及安全标志。第九部分为施工用电及施工机具。第十部分为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在具体操作中,要求所有资料表格要清晰,字迹要整齐,填写要齐全,内容要真实,要克服做资料的习惯,语言要简练,针对性要强,目前存在的安全交底,一般性要求多,缺乏针对现场环境所要求遵守的安全要求。数据要准确,特别是各种验收,数据要准确量化,验收结论要符合验收对象的实际,特殊的要注明情况。前后要吻合。整理要分类、编号,按顺序装订归档,做到与工程同步,格式统一,顺序一致,整齐整洁,目录清晰。资料盒的盒脊上应能显示项目名称、资料编号,资料盒的正面除本部分大标题外,还应有盒内分项资料名称,打开资料盒,应有卷内目录表,应能清楚反映盒内所装资料的详细情况。归档资料必须是A4规格纸,一套资料必须使用统一表格,表格填写应工整(不得用园珠笔或铅笔)。在本办法中未列出的如安全资格证,开工许可证等,可复印后放在安全管理盒内。下面就各大部分的具体作法分述如下: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不含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四个分部。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本分部由项目经理负责,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协助,由公司检查组检查。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形成简单的结构,深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相结合的安全工作网络,信息畅通,资源共享,使安全工作能够渗透到每一个环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即标准中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指在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人员是生产指挥系统有关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管理生产的副经理,施工工长,专职安全员以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部门负责人,各劳务队伍负责人。在资料中应有监督保证体系图。安全监察人员名单,要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除了有必要的物质保障和制度保障外,还要从人员上加以保障,因此由公司派出安全监察人员到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排除。项目应根据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安全工。按有关规定,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建设部规定:按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地至少有一名专职安全监察员;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设2-3名专职安全监察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武汉市规定:劳务队伍的工人达到或超过50人的必须设专职安全员,不足50人的应设兼职安全员,按有关责任制履行监督职责,以保证整个施工生产中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网络图要求要上墙。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指项目开工之前,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管理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将项目各级负责人员、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要求各级负责生产和经营的管理人员在完成生产和经营任务的同时,对保证生产安全负责;要求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对自己业务范围内及有关的安全负责;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应在自己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到安全生产。包括项目负责人、工长、班组长等生产指挥系统及生产、技术、机械、材料、后勤等有关部门,按其职责分工,确定安全责任,并有文字说明。各级人员对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负责任作出承诺,责任书必须责任人本人签字,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责任制考核记录项目在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应建立责任考核制度,对责任制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及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要制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应有记录。要求考核要真实、可靠。安全文件及制度,文件是指上级下发的各项安全方面的规定、制度等,制度是指项目在开工之前,建立的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如责任制考核制度、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安全纪律,如安全生产十五不准、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等;二是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是对安全方面的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作的统一规定,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各项制度制定时要封闭,就是应该怎么做,由谁做,做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完成,完不成怎么办?制度也包括程序,是员工行为的规范,是正确和有效作业的总结,是过程管理的基础,按正确的操作写程序,按程序进行操作。项目承包合同,项目独立承包的工程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工地由多单位施工时,总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议),明确总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职责。原则上,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分包单位在春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包括奖惩在内的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横向合同,安全生产横向合同由安全主管部门代表代表企业与项目签订,规定项目应达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目标,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和安全管理工作范围,是进行有关活动的依据。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项目开工之前要根据自身施工范围、危险程度、工作性质及具体工作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有针对性地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工作运转制度及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操作程序。在生产活动中,消除能导致人身伤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以及危害环境的因素。对施工中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制定操作规程后,要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教育,要让他们真正熟知操作方法,操作要领及应注意的事项。劳务队伍情况汇是将现场劳务队伍的简要情况进行登记,便于各级对劳务队伍涉及安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合同(协议)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包括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当前分有两种情况,一是包工包料,另一种是包劳务。对包劳务的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同劳务队伍在签订用工合同的同时,与用工单位在安全方面应负责任及应有权利,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书面承诺,双方都应认真履行。对包工包料的,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总分包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合同(协议)必须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所委任的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合同后应附劳务队伍进场人员名单,名单上所要求的内容应填齐全,安全生产合同与签订用工合同时同时签订。若中途发生人员变动,应附上名单,按新进场人员履行有关手续。二、安全目标管理中包括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目标考核记录公司的战略确定了公司最基本的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方式,安全管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战略目标,制定安全管理的目标计划。目标管理主要是体现了现代管理中的整分合原理。整分合原理,就是说现代高效率的管理必须在整体规划下明确分工,在分工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综合。马克思说:由协作和分工产生的生产力,不费资本分文。这是社会劳动的自然力。整体把握、科学分解、组织综合,就是整分合原理的主要含义。管理的职责,在于从整体要求,制定明确的目标,进行科学的分解。这里分解是关键,没有分解只能是混沌的原始物,只有分解正确,分工才会合理,分工合理才使协作有了前提条件。只有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协作,才是现代的科学管理。因此优秀的管理者就是要善于抓住有利的时机进行科学的分解和合理的分工。这个原理在新的安全检查标准中也得到了体现。我们常说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可是有多少责?什么责?这里就有一个分解和分工的问题。目标管理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量化考核措施,利用经济的杠杆的作用,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有力保证。员工是企业一切工作的主体,没有员工的参与、理解和支持,任何工作不可能有效推进和持续改进。责任目标考核规定,项目在开工之前要制定项目安全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规定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和范围,在施工现场标明责任区,明确责任人。目标要具体,有可行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由项目经理主持制定。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项目应根据公司的指标制定。安全达标目标:根据工程特点,按部位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文明施工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的目标。其他控制目标:如应执行的交底,应参加的活动等各施工项目要认真熟悉当地政府的有关创优文件,积极按该施工现场所达到条件的最高标准,向当地政府申报评优等级,通过参加评优活动,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人,要有目标分解图或表,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执行情况与经济挂钩,每月进行考核,对安全管理目标执行得如何,有具体的责任分析和考核办法,随每月的考核结果兑现。责任目标考核记录是考核的记录,考核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部门、工会参加。三、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开工前应先包括有安全技术措施在内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有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齐全。有的认为安全技术措施只要摘录几条标准就可以了。这是行不通的,因为,即使是同类结构的工程,由于施工条件、环境等不同,既有共性,也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在共性措施中就无法解决,因此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将不同危险因素,遵照有关规程的规定,结合以往的施工经验与教训,参照以下内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1、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壁,以防土方坍塌。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高空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安全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垂直运输机具、塔吊、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位置及搭设,稳定性,安全装置等的要求和措施。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措施。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置。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时采取的防护措施。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模板的安装与拆除安全。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措施。其他措施。2、专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应编制单项的安全措施。如爆破、大型吊装、沉箱、沉井、水塔、各种特殊架设作业,高层脚手架、井架和拆除工程等,必须编制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3、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就是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对施工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各种突发性事故,而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的措施,一般建筑工程,可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安全;危险性大,高温作业多的建筑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的施工安全措施。季节性主要指夏季、雨季和冬季。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是防暑降温工作。雨季进行作业,主要防触电、防雷、防坍塌、防大风,沿海施工还要防台风。冬季施工主要应做好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及防各种工程添加剂中毒。 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并经专业部门会签。当施工方案有时,安全技术措施也要重新修订并经审批。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实施本地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为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准从事特种作业。要求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项目应对所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场时进行登记,并注意按表格内容登记齐全,能真实反映项目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同时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上岗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当超越合格证规定的有效期限时,视为无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并记录合格号码,年限等内容,有专人管理加强监督。第二部分、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教育制度、劳务队伍登记、安全教育记录、管理人员年度培训考核、日常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建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制度在项目开工前制定,由项目经理负责。从本质上讲,安全是每位员工能够熟练掌握保护自身和伙伴安全的技能,通过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隐患识别、防范和危机处理的技能。通过教育,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公司的价值观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是公司员工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形成共识的准则。通过教育,建立公司普遍认同和接受的行事风格,采用共同了解和使用管理工具,使工作配合更默契和沟通更有效。通过教育,使员工树立安全观念,坚持安全行为,养成安全习惯。安全教育汇总表,就是对本项目劳务队伍的情况进行登记,能简要地反映劳务队伍的名称、人数及进行入场教育等安全方面所要了解的大概内容。登记由项目安全部门负责。入场安全教育是劳务队伍进场施工前,由用工方对该队所有进场人员结合工程特点,施工要求有针对性地在安全生产制度、现场一般安全规定和安全知识等方面进行教育,教育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所有接受教育人员必须本人签字。其它新进场人员也应按此执行。劳务队伍中途发生人员变动,也应按新进场人员履行手续。接受入场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内容:公司教育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项目教育的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向他们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班组教育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及各种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入场安全教育测试,教育完毕,应对教育效果进行验证,对所有接受教育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本现场上岗作业,若测试不合格者,须从新进行教育。根本目的就是使每一个作业人员懂得并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人员年培训考核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建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为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每年应对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进行年度培训,并按规定进行考核。国家规定企业安全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施工管理人员也应按建设部规定每年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日常安全教育 项目还应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如项目每月由项目经理组织对现场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机电负责人每半月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劳务队负责人每周应对自有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应做好记录,参加者签字。教育登记表中的教育类别是指什么形式的教育,如定期教育、季节性教育,节假日教育。教育要求要有针对性,注重实际效果。日常安全教育由各负责人主持,项目经理检查。班前安全活动主要以班组或劳务队为单位开展,项目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活动,内容可以是学习党和国家、企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要求;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和需吸取的教训。关键是要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针对专业特点和作业条件,注意效果。班前安全活动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替代安全活动内容,活动由各班组长或劳务队伍负责人负责,所管工长及安全部门督促协助,项目经理检查。活动必须有资料记录,参加人员本人签名。第三部分、安全技术交底本部分包括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登记表,项目开工前交底、分部分项交底。安全交底制度是项目开工前制定,对交底的有关事项、内容作出规定。安全技术交底登记是安全员收到交底负责人交来的交底书,审查其合格后,对其进行登记,以便于检查是否有漏交的情况。由项目经理检查。开工前交底是单位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将工程、施工方法等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和职工进行计划交底、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交底是工长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对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有针对性,避免口号式的泛泛而谈,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参加交底人员双方应逐人签字。分部分项交底由负责该项施工的工长负责,项目经理检查。第四部分、安全检查及工伤事故处理本部分包括安全检查与工伤事故处理两大项。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中,第四款规定: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安全检查包括有、安全检查制度、月检查评分表、定期检查记录、日安全监察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奖罚台帐、安全处罚通知书、安全简报、其他检查记录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开工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是现场进行检查活动的依据,每次检查要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分工、有责任、有结果。检查要有实效,重点检查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所有人员特别是生产管理系统的管理人员,对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各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目标、指标的考核兑现情况;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的情况,要查检查记录,主要负责人负责检查的内容,对查出隐患的整改落实;查对各项事故的处理情况,特别是未遂事故的处理。使检查真正达到消除管理漏洞,必须认真执行,切忌走过场。检查必须是专项安全检查,不能以指挥生产时,检查和解决安全问题,替代正式的安全检查工作。月检查评分是项目在按制度进行检查时,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每月自评分一次,以便及时找出施工中与标准存在的差距,针对存在的不足,定出整改的措施,认真落实逐步提高。评分由安全员负责,参加检查人员在当次检查后及时向安全员提供自己检查分项的评分,以便安全员汇总。各参检人员必须在所负责检查的检查评分表上签字,对扣分应有明确的扣分理由。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主持定期检查,其中项目经理每月至少主持一次检查,不能以日常检查生产时检查安全替代,定期检查记录是对每次检查情况的记录,定期检查要有检查计划、职责分工、检查内容、查出隐患及复查处理要求,各参检人员要签字,对自己检查项的检查结果负责。日安全监察记录是项目专职安全员认真履行监察职责,主要填写以下内容:1、安全员当日工作情况。2、发现的问题及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反馈结果、复查意见。发现问题要具体明确,在什么部位,是什么问题,需要采取什么措施。3、总结当日做得好的,对下一步工作设想。4、其他的补充内容。在安全检查时,发现的不能当时整改的安全隐患,应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责任人限期整改,隐患整改通知由具体检查人负责签发,定期检查时,也可由安全人员统一签发,由项目经理对执行情况检查。但是具体检查人应对在限期内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对不能在限期内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除继续要求整改外,应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安全奖罚台帐是具体检查人在检查时对违反奖罚规定的行为,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经检查负责人签认后,交安全员存档,安全员应及时进行登记。日常检查中,发现应进行奖励或处罚的行为,应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同意后,交有关部门执行的同时,交安全员存档。安全奖罚通知书必须事实清楚,特别是处罚一定要按照规定,不能凭感情、意气用事。安全生产计划是项目对当月安全生产计划的落实情况及下月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尤其是对当月安全生产计划的落实情况中,好的经验、好的作法,及时总结,对差的方面,对照标准,找出差距,分析原因,也有利于在以后的工作中改进。通过每月的安全生产计划,也为年终总结提供素材,改变目前有的项目,工作干了不少,在年终总结时,却写不出东西的问题。安全生产计划由项目经理负责,每月27日随报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其他检查记录主要是收集上级、地方政府部门进行的涉及安全的各种检查资料,如隐患整改通知,通报,简报、文件等,特别是市安全站签发的安全等级核定单,要认真保管,是工程竣工时,签该工程安全等级的依据。其他检查签发的隐患整改必须有反馈。其他检查若有评定结果,除项目留存外,应报公司安全科复印件一份。二、工伤事故处理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六款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建设部3号令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为四级重大事故;1、死亡二人以下。2、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3、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项目应每月报工伤情况统计报表,报表由安全员填报,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项目发生事故应用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安全主管部门。事故报告由项目经理负责。对事故的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处理结案。工伤事故登记由安全员负责逐月登记。未遂事故是指由设备或人为差错等诱发产生的有可能造成事故,但由于人或其他保护装置等原因,未造成职工伤亡或财物损失的事件,但是一次事故是否引起伤害,及伤害程度如何,有很大的偶然性,所以,即使未造成人身伤害,但也是事故,应该引起重视,只要是事故,就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若要忽视,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时,就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未遂事故的分析及提出处理意见由该项目经理负责。目前将事故当故事的问题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第五部分、文明施工文明施工现场建设是展示企业两个文明建设成果的窗口,是检验项目管理的一把尺子,抓文明施工现场管理,首先要高度重视文明施工现场建设工作,给创建工作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的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为开展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提供了一个规范的操作标准,项目要以此标准为依据,并结合武汉市及三局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制定出具体措施,把现场的文明施工抓紧抓落实。在安全资料中应具备下列制度;也可以将所有制度包含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中。1、文明施工管理办法;2、现场进出管理制度;3、材料堆放总平面图;4、现场材料管理制度;5、现场防火制度;6、现场动火审批手续7、治安保卫管理办法;8、治安责任状;9、卫生管理及考核10、工伤事故急救办法;11、防尘、防噪音措施;12、夜间施工许可证文明施工检查表与其他安全检查表汇总在安全检查中,关键是每一项制度中规定的内容,要注意对执行情况的落实、检查,要有相应的证明资料。第六部分、脚手架本部分包括脚手架施工方案、人员名单及操作证、搭拆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验收。脚手架是建筑施工的主要设施,从脚手架上坠落的事故占高处坠落事故的50,主要原因,一是脚手架倒塌,二是脚手架上缺少防护设施。所以,脚手架是安全防护的重点。脚手架未搭设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有详细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要求及安全规定,方案中的搭设方法要具体并有指导性,落地式脚手架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件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架体高于24米的,除严格遵守一般脚手架安全规程外,必须事先进行结构设计,备有计算书,架子工程施工图纸,安全技术措施及搭设方案说明书。其他形式的脚手架方案也必须符合检查标准和相应技术规范要求。脚手架施工方案由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随同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一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搭拆属特种作业,参加搭拆脚手架的作业人员应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该项由具体负责架子施工的工长负责,人事、教育协助。搭拆作业前,具体负责工长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包括具体搭设要求和作业中应注意安全事项的内容,并作好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人都应在交底书上签字。脚手架搭设完毕,投入使用前,应逐层、逐流水段,由架子搭设负责工长,现场安全员,方案设计人等一同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验收单内容可以量化的,必须量化。验收合格由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才能投入使用。卸料平台必须单独专门做出设计并绘制施工图纸,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搭设完毕投入使用前,应按设计进行验收。检查标准规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取得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的生产和使用证,同时具有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第七部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一、基坑支护:包括基坑支护方案、土方开挖方案、支护变形监测、沉降观测、基坑支护验收。近年来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中坍塌事故比例增大,主要原因是:开挖基坑,基槽时未按土质情况设置安全边坡和做好固壁支撑基坑施工时经常容易遇到的是因土层土质和雨水或地下水的浸蚀而引起塌方,因此施工前,在详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施工方案。基坑施工方案中具体安全技术措施针对的范围是;1、地上、地下各种管道,电缆及建筑物或构筑物。2、是现场障碍物拆迁。3、施工机械。4、边坡或支撑施工。5、基坑的排水。6、临边防护。7、夜间施工照明及防触电。按规定,挖深5米以内的坑(槽)为浅基础,可选用一般支护方法。挖深超过5米的坑(槽)为深基础,必须有专项支护设计。专项支护设计及方案应报上级审批,履行审批手续后,方能实施。在武汉市城区深基坑施工,还应按规定取得深基坑开挖许可证,人工开挖时,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构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的因素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制定具体可行的施工方案。深基坑施工时,土侧压力加大加上地下水的出现,必须做专项支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基坑(槽)开挖时,会发生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都会引起坍塌事故的发生,所以 ,应有土方开挖方案,必须有人负责支护变形监测,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期,如果发现边坡或坡顶处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迹象时,应立即采取加固措施。深基坑施工时,边坡或支撑的松动,降排地下水,局部流砂现象等,都可能引起附近土层的变动,因此应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阻止沉降或位移的发展。基坑支护验收是在基坑支护完成后,对基坑支护情况进行验收,验收首先要对资料进行检查,是否具有检查标准规定的资料,然后针对经过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其中各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必须明确结论,参加验收人员签字,以对验收结果负责。二、模板工程:包括模板施工方案、模板工程验收、拆模申请、支、拆模安全交底。模板施工发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有:模板拆除后,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在楼板上堆物过多,使楼板超过允许荷载;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没有经过设计计算,支撑系统强度不足,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造成整体失稳坍塌等。针对模板施工管理的主要问题,检查标准中要求模板施工前,要进行模板支撑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并经上一级技术部门批准,设计不仅有计算书,而且还要有细部构造的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方案应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程序、作业条件、方法及安全措施。方案中根据混凝土施工工艺、季节施工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火措施是不可缺少的内容。模板安装完毕,必须由该现场技术负责人组织,按照设计要求检查验收后,才能浇筑混凝土。验收要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后达到合格的情况,验收中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有量化数据,验收后,参加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注明签字日期。模板支撑的拆除,必须确诊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就是说模板拆除前,负责该项施工的工长,应向项目技术负责人书面申请,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监督员、安全监察员签上明确的意见,同意拆除,方能进行作业,申请应说明拆除工程部位的哪一个部位的模板或者支撑系统;注明混凝土强度。支、拆模前,由负责该项施工的工长对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规定搭拆的操作顺序,模板结构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双方必须签字。第八部分、三宝和四口防护及安全标志一、三宝四囗防护:包括防护用品情况统计、防护用品合格证、专项防护方案。三宝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四口主要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和通道口等各种洞口。现场上由于三宝利用不好发生事故较为普遍,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为怕麻烦图省事造成的,所以,无论工地有多少人,只要一人不戴安全帽,就存在被打击造成伤亡的隐患,同样,有一人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就存在高处坠落伤亡的危险。四口的防护也是同样的道理。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各项目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方案要能具体指导施工,对具体做法应有详图,根据经过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算出所需费用,为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由于三宝四口主要是在现场考核中评分,所以在安全资料中,主要是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表和防护用品情况统计。统计具体由安全员负责,但是材料部门要提供资料。为了克服四口防护随意的情况,对四口防护完成后应进行验收。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施工现场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中第六条的规定;向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明(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资料;(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在购买防护用品时,必须同时要求供方提供合法及证明其质量的资料,供安全部门存档。检查标准中对防护提出了定型化,标准化的要求,所以要求对防护应有专项防护方案,对防护方法和设施在一个现场内做到统一。二、安全标志:包括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