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县、乡、村三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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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县、乡、村三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docx
新时代县、乡、村三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2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安全防范工作措施,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有关事项,切实维护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县县、乡、村三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全县县、乡、村中小学幼儿园100%实现安全工作建档立卡,建立覆盖县、乡镇、村委的“安全总校(园)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校园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二、完善组织体系(一)明确安全总校(园)长职责。建立县、乡镇政府和村委三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县、乡镇政府和村委分级设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分别由县、乡镇政府和村委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对属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负总责。1 .县安全总校(园)长:负贵组织领导本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承担总督导、总协调及事故处置等职责,研究解决本辖区内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经费投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敏感事件处理等重大问题。2 .乡镇安全总校(园)长:负责督促辖区内学校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消防安全等综合治理、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加强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3 .村委安全总校(园)长:负责组织开展“护学岗”,督促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组织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落实重点人员管控,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二)设立专项工作机构1 .成立县县、乡、村三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黄小雪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覃丽虹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赵全平,县教育局局长张伟寿分别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莫善军及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中小学安全总校(园)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承担,主要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校(园)长制具体工作;贯彻落实总校(园)长确定的事项和总校(园)长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督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监督考核和信息报送等工作。2 .成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负责人由县教育局局长张伟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副主任莫善军、县政法委副书记张丽香、县教行局副局长黄水模、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汪海韬、县财政局副局长徐华、县住建局副局长杨颖斌、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谢玉明、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潘赐就、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廖育平、县教育局督导室主任张家仁、县教育局安全稳定工作股股长李明组成。3 .明确总校(园)长负责人。县级总校(园)长负责人为县委副书记、县长黄小雪,乡镇总校(园)长为各乡(镇)长,村(社区)总校(园)长为村(居)委主要负责人。(三)完善“总校(园)长制”工作机制。围绕总校(园)长制完善责任体系,建立校内由教育部门监管为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校外由总校(园)长牵头、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形成由安全总校(园)长负责组织领导、会商决策、部门分工负责、安全总校(园)长制办公室督导考核的闭环管理格局。建立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教行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体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组成。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共同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如因工作需要,可相应增加成员单位。各单位明确1名负责同志为成员和1名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本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建立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例会制度,每月专题研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氏参加乡镇召开的安全例会,汇报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会议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县委宣传部: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会同县教育局指导学校应对安全突发事件舆情;配合县教育局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安全知识宣传,发布有关学校安全的公益广告,客观、公正地报道学校安全事件和安全事故信息,营造良好的学校安全舆论环境;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出版物经营场所巡查,查缴政治性、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伪科学等各类非法有害出版物。配合县教育局做好网上法治宣传教育,管控属地网上各类有害信息,为学生成长创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县委政法委:负责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统筹协调,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体系;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推进重大涉校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推动将涉及学校安全的工作事项纳入网格管理。县教育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法治教育、防溺水宣传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教行实效;定期组织教育系统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杳化解工作,及时排查化解涉学校安全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督促学校定期演练,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统筹制定学校安全教育规划和实施计划,定期组织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I;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救援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置安全事故。县公安局:负责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排杳管控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保卫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安全制度,依法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情况以及技防设施建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派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每学期到学校开展至少1次法治安全教行;及时制止和查处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围堵学校、殴打教职工、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行为,加强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校园治安突发事件;在上下学时段,实行“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加强日常巡逻防控;负责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科技设备,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县财政局: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列入同级预算,加大对人防、物防、技防经费的投入力度,做好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的保障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校园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防治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资对在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建筑安全问题,进行查看,并提出解决方案,排除隐患。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提供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综合考虑学生出行需求,合理规划城乡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线路,科学设置停靠站点,引导运输企业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服务;督促为学生提供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加强对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杳处学校周边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县卫生健康局:把学生健康纳入全民健康工作体系,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对学校卫生、重大疾病防治、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学校卫生室、保健室的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出现的疫情或学生群体性健康问题进行妥善处置,并及时指导教育部门和学校采取措施;指导学校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校园安全事故中的伤患人员。县应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安全生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指导学校安全生产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校车安全管理的监管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县教育局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行;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内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每年春季秋季开学、中高考期间会同县教育局对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定期向县教育局通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餐饮登记证的校外托管机构名单。配合相关部门对未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整治,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盈利性幼儿园依法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手续;负责依法对学校及周边电梯等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法律法规对学校采购教学仪器设备、床上用品、校服等产品质量安全投诉进行处理,负责对学校卫生室或保健室采购的用于学生集体使用的药品进行监督检查。县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对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卫生、摆摊设点、违法建设、乱堆物料、散发小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加强对学校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整改。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学校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负责组织和指挥学校火灾现场扑救,并依法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学校及周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查处危害校园环境的违法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监督和指导。(五)建立“政府线”联系机制。县领导分片联系一个或者多个乡镇,乡镇领导分别联系一个或者多个村(居)委(社区)、联系乡镇政府所在地一所或多所学校(幼儿园),确保全覆盖。县级领导定期到联系乡镇(街道)检杳校园安全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乡镇领导定期检查校园安全工作,每半月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督促加强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广泛开展安全自查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并及时向乡镇上报白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需协调解决的安全问题。乡镇应明确机构设置.,配备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六)建立“部门线”联系机制。县成员单位联系一个乡镇,由联系单位确定责任领导联系一所或多所中小学幼儿园,确保全覆盖。成员单位需定期派人检查校园安全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登记造册,督促整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部门对应乡镇或学校一览表单位名称联系乡镇或学校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县委宣传部杨堤乡辖区学校胡意工作人员县委政法委葡萄镇辖区学校张丽香副书记县公安局金宝乡辖区学校苏连华县治安大队队长县财政局白沙镇辖区学阳凤教科文股工校.燕作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镇料区学校陆大平食品餐饮安全监管股股长生态环境局普益乡辖区学校张宜鑫行政执法股股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田镇辖区学校何雁韬质安站站长县交通运输局福利镇辖区学校谢玉明副局长县文化和旅游局兴坪镇辖区学校秦志综合协调股副股长县卫生健康局县实验小学县幼儿园陆新秀疾病预防控制股股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外语实验中学县特殊教育学校覃永丽副局长县城市管理监督局中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刘勇兵黄荣城建监察管理大队大队长副局长平县消防大队漓江中学新城高中李新兵李凌云助理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七)校园安全建档立卡。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校园安全建档立卡,记录“政府线”和“部门线”领导或者联系人到校检查的情况,包括到校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学校反映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逐一记录,实行校(园)方和联系方双签名制度,确保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在学校(幼儿园)门口挂牌,明确县、乡、村三级总校(园)长以及“政府线”和“部门线”联系人员信息。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作为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二)落实工作机构。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总校(园)长制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三)加强协同配合。要按照属地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管理权限加强监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总校(园)长制实施情况和校(园)长履职情况检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