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材料】着力构建湖北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治理长效机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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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材料】着力构建湖北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治理长效机制.docx
【经验材料】着力构建湖北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治理长效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论述,创造性地提出并践行共同缔造理念,平安湖北建设水平快速提升。然而,湖北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治理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我们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共同缔造理念为引领,以其他省份成功经验为借鉴,坚持问题导向,打造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治理长效机制的湖北模式。一、部分省份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治理的模式(一)浙江模式:“服务、法治、公正、高效”机制“服务”指设立基层服务中心,建立以居委会、村委会为主体的社区治理体系;“法治”指构建从基层到地市的法律援助、调解、仲裁、司法等方面的法治服务体系;“公正”指深化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完善诉调衔接机制;“高效”指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创新运用“一网办、多部门联动”方式。(二)广东模式:“预防为主、协调解决、严格执纪”机制一是预防为主。推行“四项机制”,即矛盾预防调处机制、矛盾化解联动机制、矛盾纠纷仲裁机制、矛盾纠纷诉讼机制;“三项服务”,即基础服务、创新服务、联动服务。二是协调解决。集基层调解、民间调解、机关调解于一体,多渠道、多领域、多层级地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创新。三是严格执纪。对在纠纷处理工作中失职失责的人员,建立相应制度予以惩戒。(三)湖南模式:“三化三合一”机制“三化”指机制化、规范化、专业化;“三合一”指群众治理与社会治理相融合、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习惯性治理与制度型治理相融合。湖南省设立了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建设了一支专业化的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队伍。(四)新疆模式:“四化融合”机制“四化融合”指多元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有机融合。“多元化”是指通过法律程序、行政调解、民间和解、社区调解、群众自治等多种处理方式,提高解决方法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法治化”是指通过规范矛盾纠纷的法律程序,提升法律权威和处理问题的公正性、权威性;"智能化''是指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和治理水平。”专业化”是指通过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性和精准性。二、湖北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治理的短板弱项(一)理念落实不到位,观念更新不及时一是“全周期管理”理念没有入脑入心。更多地将工作重心放到了矛盾纠纷的事后处理上,事前预防、源头防控略显薄弱。二是统筹发展与安全理念树得不牢。三是“枫桥经验”运用不够灵活,没有掌握“枫桥经验”的精髓。四是柔性治理理念的实践应用乏力。作为一种新型治理方式,柔性治理具有治理主体多元、治理依据灵活、治理方式多样等特征,能有效弥补以政府行政手段为基础的刚性管理的不足。但这一治理方式在湖北省基层矛盾纠纷治理中运用不够。(二)“一核多元”主体有短板,党建引领机制不完善一是少数基层党组织“主引擎”动力不足。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还不到位,党建与基层治理“两张皮”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二是群众“主力军”参与度不高。存在干部干、群众看,政府买了单、群众不买账,干部“点了菜”、群众“不动筷”等现象,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不高。三是社会组织“主体作用”发挥有限。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目前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矛盾纠纷治理不多。(=.)预防功课仍不足,预测预警预防机制不健全一是“事前诸葛亮”功课缺乏。矛盾发生后,各地各单位很少就矛盾纠纷的种类、原因、特点、规律和发展动向作整体性的分析研判。二是“千里眼”“顺风耳”能力不足。目前,湖北省基层普遍存在风险评估预测机制不健全、各类预警信息整合和有效传达不充分、新信息技术手段应用滞后等问题,导致对矛盾纠纷“弱信号”捕捉能力不强。三是源头治理薄弱。一些政策出台前没有进行前置风险评估,只有在矛盾纠纷发生后,才不得已采取事后“打补丁”的被动措施。(四)治理方式待调整,“五治融合”机制不畅通一是政治引领方面,政治理论引领不得力。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的办法措施不得力。二是法治保障方面,基层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有待提升。三是德治教化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统领作用不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规制度、村规民约不够,电信诈骗、养老诈骐等问题频发。四是自治强基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缓慢。“有事好商量”“群众的事由群众解决”还停留在宣传解读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五是智治支持方面,矛盾纠纷防范化解的信息化水平亟待提升。农村地区“智治”基础设施体系、安全防控体系与城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六是“五治融合”有断点,综合治理效能有待提升。三、构建湖北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治理长效机制的路径选择(一)创新理念优化机制,推动湖北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治理科学转型树立“治未病”理念,完善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公示、听证等制度机制,把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查的重要内容;建立湖北全省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研判评估机制,发挥智库作用,加大对信访形势和突出矛盾的分析研判。树立“大统筹”理念,协调推进乡村振兴(社区发展)与基层平安建设,推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全省推广“汉阳方案”,推进实施“法护万企”助企惠企工程。树立“柔性治理”理念,在联系服务群众上用情用心用力,针对城乡基层出现的结构离散和集体行动困境等情感治理问题,倡导运用党建引领社区情感治理、乡情价值回归等方式予以回应;树立共同缔造理念,把“五共”模式作为重要的方法论,应用到湖北全省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治理的全过程各环节。(二)创新党建引领机制,形成湖北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合力要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探索运用经济杠杆和责任保险产品助力民生服务事项;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着力解决信访积案和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强化对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暴力执法和司法腐败行为严加惩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六进”工作,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医院、进农村、进社区,形成党的创新理论应用常态化机制;推广由湖北省社科联等主办的是这个理等同类型节目,向广大基层群众讲深讲透党的创新理论的学理道理哲理;设立“板凳课堂”“小蚂蚁宣讲团''"庭院微聊会”等基层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项目,运用百姓喜闻乐见的快板、歌舞、诗朗诵、情景剧等多种艺术形式开展理论宣讲。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构建“村党组织-村民小组(网格)党支部-党员中心户”和“社区大党委-小区(网格)党支部一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治理体系;在县乡两级,在当地党委领导下,由党委政法委或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牵头统筹,以综治中心为主体,通过派驻办公等多种形式有效集成或对接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等资源力量,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三)创新源头治理机制,实现湖北社会矛盾纠纷全周期闭环处置要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加强对风险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处置各种风险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建立组织工作走在预测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四前工作法”预警机制;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深层次矛盾,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降低诉讼增量。完善矛盾纠纷分类化解机制。针对周期性矛盾,完善''理论研究+政策调适”协同机制,组织社科力量深入研究反复出现的问题,找准发展规律,并提出堵塞政策法规漏洞的对策建议;针对区域性矛盾,建立“警格+网格”的联调机制,发挥基层民警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优势,通过双向任职、双向担责,调动村委、社区、网格等各方资源和力量;针对政策性矛盾,建立“民警+法官”的宣传机制,建立“定点、定时、定岗、定职”四定工作法;针对心理性矛盾,建立“咨询+康复”的救助机制,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开设心理咨询专线、心理康复中心,开展“心理医生进社区”活动。建立矛盾纠纷化解调处的“三四五”机制。建立“三色矛盾化解机制”,以绿色标识轻微矛盾,主要做好政策法规的讲解工作;以蓝色标识一般矛盾纠纷,主要做好上门调解劝和工作;以红色标识重大矛盾纠纷,主要做好及时上报和动态跟踪。建立矛盾“四级调处机制”,即网格员一级调处、小组长二级调处、村“两委”和社区三级调处、综治中心四级调处。实施矛盾纠纷早化解“五微工程”,即以群众身边的“微纠纷、微问题、微案件、微困难、微服务”为突破口,超前介入、有效处置、妥善化解。(四)创新多元化解机制,打造“五治”融合的湖北模式一是政治领航。完善党对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领导机制,发挥省市县乡村五级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机制,强化督查问责;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制度,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民风带社风,为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营造良好氛围。二是法治治本。组建“法治宣传队”,吸纳律师、法律人才、法律爱好者加入普法队伍,培育法治宣传志愿者,采取“以案释法”方式,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建立“法治桥头堡”,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调解员”“一村(社区)一辅警”工作机制,打造一支“不走的“法治骨干队伍;创新“互联网+法治”,通过网络法治论坛、线上线下联动宣传、网络普法主题秀等形式,形成网络普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德治治心。建立“依规立德、以评弘德、以行树德、以文润德”机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力弘扬诚信友善的价值观;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婆媳”“最美乡贤”等系列评选活动,树立道德标杆,引领文明新风尚;健全“3+N”市镇村三级文明实践组织体系,广泛开展“移旧风、易陋习、讲文明、树新风”等文明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文化教化群众、淳化民风的作用。四是自治治基。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基层民主协商活动;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发动“懂方言、有威信、会调解、有素质”的资深“老乡”“街坊”充当“和事佬”。五是智治治拙。建立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统一编码规则和数据录入规则,集合在线咨询、在线评估、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诉讼等功能,实现与法院立案系统、人民调解平台、社会服务平台的数据联通与共享,实现解纷前在线智能评估纠纷、解纷后通过大数据分析预防纠纷,将大部分矛盾纠纷在前端过滤和分流。同时,通过“五治”融合治根。把党的政治领导贯穿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正确政治方向;把法治作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根本方式,坚持德法共治,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解、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完善线上线下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实现法院的“智慧法院”和司法行政的“智慧调解”系统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