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以良法善治深化爱国主义教育 凝聚强国复兴的磅礴力量.docx

    • 资源ID:1454624       资源大小:18.89KB        全文页数:1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以良法善治深化爱国主义教育 凝聚强国复兴的磅礴力量.docx

    以良法善治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凝聚强国复兴的磅礴力量同志们: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千百年来爱国主义精神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民为实现国家繁荣昌盛而不间断奋斗拼搏、奋勇向前。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并自2024年1月I日起落地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制定,在爱国主义教育史上具备里程碑的意义,它为应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面临的时代挑战和价值危机提供了依据和保障,更是为新时代中国人民深化爱国主义情感、坚定爱国主义信念、践行爱国主义行为提供了底气和支撑。借此机会,由我为大家作一堂党课报告,与同志们共同交流。一、爱国主义教育法颁布的重要意义一部新的法律的制定,必然是为了回应时代发展和诉求。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制定,正是中国在经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基础上,在爱国主义面临国际环境变化的严峻挑战、世界安全局势紧张的风险演变、国内多元社会思潮的复杂涌动以及公民爱国主义教育的弱化呈现等背景下,出台的一部能够让全社会共同遵循的爱国主义法律规范,这对于党和国家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爱国主义教育的质量和实效具备重大价值意蕴。(一)填补爱国主义教育领域的立法空白,标志爱国主义教育的法治化爱国,是人世间最深层、最持久的情感。在中华民族绵延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爱国主义始终是激昂的主旋律。作为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主义不仅作为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和政治原则而存在,而且需要法律的规范来调解。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爱国教育应当在全体公民中进行。”近些年来,党和国家在应对爱国主义教育中出现的一些挑战时,也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法律法规。如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规定公民维护国歌、国徽和国旗的义务,切实保障对国歌、国徽和国旗的崇高敬意。再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出台,对模范英雄烈士的光辉形象给予法律意义的保护等。诸如此类法律法规的颁布,在立法层面初步形成了维护爱国主义教育有效落地实施的法治体系,为爱国主义教育立法提供了法治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他强调:“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永恒主题”,强调“只有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爱国主义才是鲜活的、真实的,这是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精神最重要的表达”,强调“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等。这些重要论述和指示成为爱国主义教育法颁布的根本遵循。2023年10月,爱国主义教育法颁布,成为在爱国主义教育史上第一部具备完整意义的关于爱国主义的法律。它在充分遵循爱国主义教育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将“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在优秀文艺作品评选、表彰、展览、展演时突出爱国主义导向”等相关内容融入法条中,全面表达了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鲜明主题、时代本质和实践要求,有利于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开展,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根本行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有力法治保障。(二)形成爱国主义教育在道德和法治上的协同,标志爱国主义教育的规范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爱国主义属于意识形态领域,关系着国家的安全和稳定,是国家软实力的核心内容。以往爱国主义侧重于情感评价,作为协调个人与国家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通过对个人行为的评价来指导和纠正公民对国家的情感和依附关系,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是爱国主义在调节过程当中所赖以发挥作用的力量。因此,它是一种价值标准,是非强制性的规范。但是,这种规范能够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公民对国家认同感高、道德品行良好以及自我约束力强。比如,当一个人对国家的认同度不高时,就会表现出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割断个人的精神命脉的行为。近些年来,一些历史虚无主义者正是打着虚无的旗号消解对历史的认同、对党和国家的认同。再比如,当一个人的道德品行不好时,就会诋毁、污蔑真正的爱国行为,将与天安门合影这种正常的爱国行为污蔑为炒作。还比如,当一个人自我约束力不强的时候,就会将暴力作为宣泄的方式,其实质是打着“爱国之名”行危害公共安全和损害人民利益之实。由此可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引导疏通是基础,但仅靠教育引导疏通是不够的,还要有制度规范、有政策保障”。爱国主义教育要想真正取得实效,道德这种价值标准的调节不能孤立而行,需要与其他调节手段相配合,共同发挥效用。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正是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角度,促进民众对爱国主义的基本内容和政治原则予以确认,为爱国主义教育真正贯彻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通过法律的颁布,“向大众明确规范什么行为是爱国的表现,什么行为是不爱国的表现,什么样的爱国行为是理性的,什么样的爱国行为是不理性的,使大众廓清认知、警惕误区”。爱国主义教育法为爱国主义的德性教育加设了一层屏障,从遒德和法治协同的层面保障了爱国主义教育的推进,为凝聚强大的民族力量形成了制度上的保障,标志着爱国主义教育的规范化。(三)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和爱国观念,推进爱国主义教育的常态化公民是否忠诚于国家是国家权威能否发挥作用的重要表达,也是一个国家凝聚力强弱的重要衡量标准。国家是公民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对国家的忠诚意味着公民对国家具备深厚的情感和强烈的责任感。这种情感和责任感具备较大的自觉性,但仅依靠自觉是不够的,还需要外在的约束。因此,增强对国家的忠诚度更“需要法制来确认和塑造共同认同的政治格局和情感纽带,需要法律来提升国家和国民的整体性和同质性,才能将民族情感上升为国家忠诚”。爱国主义教育正是在这一层面上来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和爱国观念。一方面,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能够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爱国主义不仅是一种情感,更是具备现实意义的行动。爱国主义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公民爱国情感的表达必然与特定的事件、特定的场景或特定的标志物有着直接的关系。以往从道德层面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强调的是人们对国家情感忠诚度上的自觉认知,也是感性和理性一致基础上的合规行为。而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通过法律设定公民在爱国方面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如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和其他重要纪念日组织开展纪念活动”,如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元旦重要节日,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纪念庆祝活动,增进家国情怀”等,让公民的爱国情感有了具体的依托,也具化了国家的权威形象,保证国家形象深入人心。可以说,法律聚合了爱国的核心价值认同和社会价值共识,激发公民强烈的国家归属感和奉献于国家的责任感。另一方面,这种强化也促进爱国主义教育常态化的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法将宏大抽象的爱国叙事和日用而不觉的行为绑定在一起,以重要纪念日、重要节日为契机,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通过精准化内容建设,让民众通过5000多年的文明传承深化对国家的认知,噢醒民众对国家的强大共识,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将爱国、爱党和爱社会主义统一起来,在不间断丰富多样的形式中升华爱国情感、厚植家国情怀,推进爱国主义教育的常态化开展。二、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突出特点爱国主义教育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爱国主义的立法,其立法的意义在于能够让爱国成为普遍规范而非偶尔善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在面对风险挑战时,更需要有规范性的法律来保障其教育的有效落地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共包含5章38条,具备明显突出的特点。(一)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突出爱国主义教育的政治导向性爱国主义与国家的政治属性密切相关联,要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2019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刊载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落地实施纲要,明确提出把“坚持爱党爱国和爱社会主义相统一”作为爱国主义教育落地实施的总体要求。爱国主义教育法总则中强调,要“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这表达了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根本政治属性和政治方向,也说明在爱国主义教育中,鲜明的政治导向性是最重要最突出的特性。如何突出政治导向性?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规定,要“以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鲜明主题”。这个规定阐明了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鲜明主题是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相一致的。坚持爱国主义就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遒路。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中找到了正确道路,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并丰富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开辟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础上,围绕实现人民安康、民族富强的目标而发展,并把这种目标与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结合在一起,有机统一于伟大实践之中。爱国主义的宣传教育,就是要让民众能够正确认识党领导人民取得的伟大成就,正确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建构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三位一体的整体框架,不间断增强对国家、对民族文化以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认同。(二)强化思想引导疏通和文化涵养相结合,凸显爱国主义教育的全面性爱国主义教育是一项凝心铸魂工程,核心是要凝聚民众对国家认同的思想基础和铸牢中华民族的文化根基。爱国主义教育法注重将党的指导思想、创新理论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度融入爱国主义教育当中,为中华民族铸牢“魂脉”和“根脉”提供了重要思想遵循和文化指引。培根铸魂,思想武装为本。爱国主义教育的铸魂首先要夯实爱国的思想基础,即铸牢“马克思主义之瑰”。马克思主义既包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包含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新成果。这些创新性的理论成果为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弘扬中国精神提供了根本的思想遵循。爱国主义教育法将党的指导思想和史观教育纳入爱国主义教育,注重循序渐进、平稳引导疏通,让民众在对历史的认同中逐步升华到对国家的认同,在对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中形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道路认同,进而凝聚起全体人民共同奋进的广泛共识,汇聚起全国人民拼搏的聪明才智和力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爱国主义教育铸魂的第二个核心要义是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根基。当今世界,文化是国家之间竞争最重要的核心要素,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而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因此,增强文化自信、形成文化认同,是爱国主义教育应有的题中之义。爱国主义教育法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纳入爱国主义教育,正是深刻认识到中华文化的发展对当代中国的重要意义,引导疏通民众爱国情感的培养要从绵延5000多年的历史连续中来认识中国,从5000多年的文化传承中溯源中国,全面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传统、中华民族灿烂的思想文化,真正提炼出中华文化跨越时空的精髓,凸显出中华文化的主体性,形成最深层次的文化认同,进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根基。(三)依法管理利用红色资源,凸显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养成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色是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鲜亮的底色,在我国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大地上红色资源星罗棋布,在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百年奋斗的伟大历程中红色血脉代代相传。”红色资源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过程当中创造的重要财富,承载着对历史、人物和重大事件的记忆,是我们必须持之以恒发展和运用的重要精神产物和物质载体。红色费源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为了充分激发红色资源活力,用好、用活红色资源,爱国主义教育法分别从加强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内容建设,建立健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认定、保护、管理制度3大方面对红色资源进行了规划设计,在凸显爱国主义教育价值的同时,推进红色资源管理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完善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实际成效。在推进加强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上,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二十五条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发掘具备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红色资源,推进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强对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技艺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充分挖掘其中所蕴含的爱国主义精神,让民众能够在实践体验中激发强烈的爱国热情。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内容建设上,爱国主义教育法强调,要“丰富展览展示方式,打造精品陈列”,让这些陈列在馆中的文物和文创产品真正“活”起来,能够真正走进民众的心里,厚植爱国情怀。在建立健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认定、保护、管理制度中,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要“加强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保护、管理、利用的指导和监督”,这些规定从根本上完善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统筹协调机制,明确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的主管部门的职责,对于红色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充分挖掘红色资源中的红色人物、红色精神、红色故事等相关内容,这些鲜活的案例能够发挥作用,强烈激发民众的爱国情感,使民众更好地传承爱国主义精神,坚定历史自信和文化自信,增强民族自信心。(四)强调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推进爱国主义教育的一体化爱国主义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全民共同力量来推进这项工程,任何单独的群体和部门都无法有效推进爱国主义教育的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作出了系列论述。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广大青少年心中牢牢扎根。”此后,他在多个场合就加强推进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路径提出具体要求。2019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刊载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落地实施纲要,强调“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要面向全体人民、聚焦青少年”“让有信仰的人讲信仰,让有爱国情怀的人讲爱国”“在广大知识分子中弘扬爱国奋斗精神”“激发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国热情”等。这些政策和文件的出台,为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爱国主义教育法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强化了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该法从第十五条到第二十二条对将爱国主义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过程进行了具体阐释。从“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学科和教育材料”到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课程联动机制”,爱国主义教育法构建起了爱国主义教育多层次、一体化的育人体系;从“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类主题活动”到“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法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对于爱国主义教育的熏陶作用,增强学生的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从“把热爱祖国融入家庭教育”到“引导疏通、鼓励未成年人参加爱国主义教育社会活动”,从强调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人民政府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和宗教团体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到“鼓励和支持出版表达爱国主义精神的优秀课外读物”,爱国主义教育法积极营造出学校、家庭与社会共筑合力的爱国主义氛围,构建出学校、家庭、社会全员、全方位的育人格局,以法律的方式构筑起凝聚共识、强化爱国观念的教育基础,能够让全体民众形成自觉践行爱国主义教育的良好气氛。三、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功能指向民众爱国主义精神的养成并非一蹴而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随着民众理性意识的觉醒,单纯依靠自身与国家之间的天然情感来维系爱国行为并不能完全奏效。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则通过制度化的强力机制对民众行为进行合理化规定,用自带权威性光环的强制力量、刚性行为约束的禀赋弥补了爱国主义德性规范中的不足,对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疏通中的正向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也对损害国家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出台相应的惩罚措施。(一)对爱国正向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法律不仅能够规定人们的行为,而且具备行为的教化和指导意义。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对民众积极、正向的爱国行为予以确证,以此来强化公民的爱国价值观,让爱国主义精神能够真正得到弘扬。爱国主义教育法对爱国正向行为提供支持和保障主要表达在3大方面。第一个是通过表彰制度强化对爱国主义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三条对此进行具体阐释。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逐步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疏通,重视对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物的表彰和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法对此出台的表彰制度,也是对这种宣传和引导疏通的制度性回应。通过鲜明的表彰制度,让民众确认真正爱国的民族精神是如何表达,进而能够让这种精神代代传承下去。同时,爱国主义教育法也强调,对在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这些规定极大地激发了民众的爱国热情,以模范和榜样的力量让民众以更加积极饱满的态度投入到行动中,以亲身行为为民族复兴添砖加瓦。第二个是对重大纪念日、纪念活动依法开展具备仪式感的行动。近些年来,在人民英雄纪念碑、南京大屠杀公祭墙前屡次出现游客拍照合影行为,这些行为是对烈士和南京大屠杀死难人士的亵渎,爱国主义教育法从法律的角度强化仪式感,通过祭扫、公祭等纪念仪式强化民众对国家、民族的深厚情感。在举行大型活动中依法进行的升挂国旗、奏响国歌等仪式,在重要节日组织各种民俗活动,也是激发民众强大的爱国共鸣的重要时刻。如奥运会夺得金牌后奏响国歌、升国旗的行为能够让民众的爱国热情激涨;如在春节等重要节日,各地开展不同的民俗文化节等活动,可以形成对国家的高度认同感。三是对优秀爱国作品开展广泛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从线上和线下同时开展创新宣传爱国主义的途径和方式,如提出加强传统媒体的创新宣传、注重运用网络平台开展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等,这些都有助于强化爱国主义的正向行为,为形成全国性的爱国主义教育氛围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撑。(二)对损害国家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出台相应惩罚措施爱国主义作为一种情感,具备强烈的感性因素。现实中,强烈的爱国情感表达容易让爱国行为陷入非理性当中,最后产生损害国家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因此,爱国主义教育法特别关注了爱国主义德性教育中出现的不足,对非理性的行为进行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并对相应的不法行为制定了惩罚措施,进而保障爱国主义的庄重感。爱国主义教育法通过3个层面的规定对惩处进行了具体的阐释。第一个是明确规定了禁止性行为。如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三十七条明确列举了不是真正的爱国行为,对此是明令禁止的,以此让民众对非真正爱国行为有更加清晰的认知,为爱国主义情感的释放和表达注入一剂清醒剂,以此来规范自身的行为。第二个是协同其他法规形成对非爱国行为的惩处合力。在爱国主义教育法颁布之前,国家也出台过其他有关爱国主义的法律法规,如国家安全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和爱国主义教育法形成法律矩阵,对损害国家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产生强大的震慑力。如对网络上传播谣言等违法行为,爱国主义教育法将协同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等对其进行依法惩处;对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其进行协同惩罚处理。三是对违反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不良行为和后果进行相应处罚。如拒不落地实施国家机关制定的爱国主义教育法教育具体落地实施计划的、拒不参加国家机关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国家机关将对该单位或组织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于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宣扬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或者煽动落地实施恐怖活动的违法行为,也将受到法律制裁。爱国主义教育法精细化的规定为民众的行为提供了指引,它让那些想要表达爱国情感的人有足够的底气勇于表达,也让意图诋毁国家的人心里产生畏惧谨言慎行,这就为民众塑造良好的行为习惯提供了价值导向。同志们,“整治管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就是为爱国主义树“原则”、明“规则”、分“界限”,以法治的刚性约束为爱国主义保驾护航,从而增强民族凝聚力,为推进国家整治管理体系和整治管理能力现代化、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提供重要的法制保障。

    注意事项

    本文(以良法善治深化爱国主义教育 凝聚强国复兴的磅礴力量.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