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团体标准《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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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团体标准《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团体标准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项目来源根据广西标准化协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七十三批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桂标协(2023)245号)文件精神,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提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西珠委南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团体标准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规范(项目编号:2023-7301)已获批立项。二、项目背景及目的意义近年来,随着水运的发展,水运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增多、规模逐渐扩大。据交通运输部统计,至2020年底全国沿海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2576个,综合通过能力91亿吨,其中广西万吨级及以上泊位达到98个,综合通过能力达4亿吨。目前全国20个省(区、市)在建大中型水运工程项目209个,其中沿海港口、沿海航道工程项目103个,建设总投资约1654亿元。2022年8月,西部陆海新通道骨干工程“平陆运河”正式开工建设,运河从南宁市经钦州市沿钦江进入北部湾,全长约135公里,被称为“世纪工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工程建设中,会有众多的施工单位参与,并且施工环节众多,会不可避免地对环境造成大面积的环境污染,且这种影响具有复杂性、多层次性和长周期性,给社会环境的发展建设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水运建设项目的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主要包括水体污染、水域生态破坏、产生大量如建筑废料、废旧设备和船舶废弃物等废弃物等问题,导致水体受到污染,对水域生态系统和水生生物造成潜在威胁。为此,做好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实践工作十分重要,能够更好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促使水利水运建设项目更好地发挥价值和作用。环境影响后评价是在项目实施之后,对实际的环境影响进行诊断、监测和评估,以确定实际影响是否符合预测和评价,是否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和推断基础上的,其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环境影响后评价能够对这些假设和推断进行验证,检验预测的准确性,发现分析的不足之处,并及时修正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和准则,环境影响后评价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是评价工作的重要补充和完善。通过环境影响后评价,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环境问题,保护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是一种有效的监测机制,可以帮助评估和改进环境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发现管理和监测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和加强现有措施的建议。通过制定团体标准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规范,以标准为抓手,统一规范水运建设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编制要求,对规范评价过程和方法、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促进可持续发展、保障公众参与权益,提高评价的透明度和可信度有重要意义。三、项目编制过程(一)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团体标准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规范项目任务下达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组,起草单位制定了起草编写方案与进度安排,明确任务职责,确定工作技术路线,开展标准研制工作。具体标准编制工作由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西珠委南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标准编制工作组完成。编制工作组下设三个组,分别是资料收集组、草案编写组、标准实施组。资料收集组负责国内外有关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的文献资料的查询、收集和整理工作,查阅前人对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的研究情况。草案编写组负责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和标准编制说明、送审稿及编制说明的编写工作,包括后期召开征求意见会、网上征求意见,以及标准的不断修改和完善。标准实施组负责团体标准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规范发布后,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标准宣贯培训会,对标准进行详细解读,让相关人员了解标准,并根据标准对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进行规范化操作,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不断对团体标准提出修正意见。(二)收集整理文献资料标准编制工作组收集了国内有关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相关文献资料。主要有:JTST105-2021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HJ/T13-1996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DB14T2447-20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类、DB65T4321-20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DBHT787-2011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范、WB22/T3425-2023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DB52T1185-2017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规范、DB42T1655-2021湖北省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规范等。(三)研讨确定标准主体内容标准编制工作组在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研究之后,2023年11月,标准编制工作组召开了标准编制会议,对标准的整体框架结构进行了研究,并对标准的关键性内容进行了初步探讨。经过研究,标准的主体内容确定为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内容、报告编制。(四)调研及形成草案、征求意见稿2023年11月-12月,标准越草工作小组进行了广泛调研工作,查阅了大量的国内外文献资料,对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的前人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总结。形成了标准的基本构架,对主要内容进行了讨论并对项目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2024年1月-2月,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之上,通过理清逻辑脉络,整合已有的参考资料中有关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要求,并结合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实际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简化、统一等原则编制完成团体标准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编制规范(草案)。2024年3月-5月,标准起草工作组到相关单位和科研机构进行调研,开展试验验证。并实际征求意见,通过收集反馈了大量意见,标准编制工作组多次召开会议,对标准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和研究讨论。经讨论一致同意将标准名称修改为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规范,进一步讨论完善标准草案后,形成团体标准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四、标准制定原则(一)实用性原则本文件是在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和文献,分析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当前现状,在现有相关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编制单位多年选育的试验和经验而总结起草的,符合当前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发展的方向,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二)协调性原则本文件编写过程中注意了与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问题,在内容上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协调一致。(三)规范性原则本文件严格参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写本标准的内容,保证标准的编写质量。(四)前瞻性原则本文件在兼顾当前区内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现实情况的同时,还考虑到了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快速发展的趋势和需要,在标准中体现了个别特色性、前瞻性和先进性条款,作为对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编制发展的指导。五、标准主要内容及依据来源编制单位长期开展交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咨询和研究工作。先后完成环境保护类咨询技术服务项目超6000余项。完成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30OOt级航道工程、钦州东航道等环境环境影响评价等多项航道环评及监测等多项航道类环境保护技术咨询项目工作,积累了大量的该领域环境保护监测、调查和验收技术资料、技术总结。2023年,北部湾港拥有及管理沿海生产性泊位82个,万吨级以上泊位77个,10万吨级以上泊位29个,15万吨级以上泊位15个,20万吨级以上泊位4个,30万吨级1个,年吞吐能力3.55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能力870万标箱。货物吞吐量位居全国沿海港口第9位,集装箱量位居全国沿海港口第8位,集装箱吞吐量增速连续三年在全国沿海港口前十名中排第1位。承担的沿海水运项目类型多,种类齐全。在港口建设运营期间完成了大约30个码头项目的后评价,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为本标准的制定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团体标准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规范的主要章节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内容、报告编制。本文件主要内容及依据来源说明如下:(一)术语与定义为了明确标准化对象和编制内容范围,查阅资料有关水运建设项目的资料,结合相关说明(360问答)“水运工程包括港口工程、航道整治、航道疏浚、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修造船水工建筑物等及其附属建筑物和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根据水运建设项目的所包含的工程类型对其进行定义。(二)基本要求主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第四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要求(见图1),对水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提出要求。第四条环境影响后评价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环境影响,客观评估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应当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要素变化特征,确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时限.第九条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对单个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也可以对在同一行政区域、流域内存在叠加、累积环境影响的多个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图1摘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三)评价内容主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要求(见图2),对水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评价内容迸行规定。(一)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竣工I验收、环境监测情况,以及公众意见收集调查情况等;(二)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包括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者运行调度方式,环境污染或者生态影响的来源、影响方式、程度和范围等;(三)区域环境变化评价.包括建设项目周围区域环境敏感目标变化、污染源或者其他影响源变化、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分析等;(四)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是否适用、有效,能否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等;(五)环境影响预测验证。包括主要环境要素的预测影响与实际影响差异,原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和结论有无重大漏项或者明显错误,持久性、累积性和不确定性环境影响的表现等;图2摘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七此外,考虑到水运建设项目与其他建设项目的差异性,在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要求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水运建设项目项目的后评价内容。在区域环境变化评价方面,除了增加环境影响后评价要求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及噪声排放的变化情况外,由于水运建设项目大都设计水文、水质变化,而水文、水质是环境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因而水文、水质的变化往往伴随着物种种群变化和生态系统演变,因此需要评价因水文、水质变化而导致的重要物种种群变化和生态系统演变情况,以评估水运建设项目带来的自然环境变化在预期的范围内,避免由于重要物种种群的变迁导致原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以消除或减少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可以降低项目的社会代价,是项目进行无害生产或减少生产对环境污染的必要条件。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是对因项目建设导致环境遭受破坏或污染的因素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在技术上是否切实可行、在经济上是否合算作出评价。评估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根据项目污染源的类型和污染物的性质,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在技术上是否可行;然后运用成本效果分析原理,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方案比较分析,在确保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前提下,优选出那些能节省投资或增加效益的方案。根据编制单位相关经验来说,水运建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主要涵盖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筝,其影响的方式是多方面的,因此要根据水运建设项目特点,对具体的措施进行有效性评估:(1)在尘土污染方面,主要使用防风网、雾炮机等防治措施;(2)在水污染方面,主要使用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3)在危险废物处理方面,主要采用危废暂存间进行处理;(4)生态修复方面,主要采用增殖放流、过鱼设施等措施;(5)此外还应对风险应急设施及物资种类及数量的完整性进行评估,以确保环境保护措施能够有效运行。环境影响预测是在经过影响识别确定可能是重大的环境影响之后,预测各种活动对环境产生影响导致环境质量或环境价值的变化量、空间变化范围、时间变化阶段等。由于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上具体其独特性,因此预测和验证需要根据具体水运建设项目影响类型进行预测验证。目前水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主要包括:港口工程散货扬尘影响范围预测;水文要素、水质变化影响范围预测;重要物种种群和生态敏感区的影响范围预测。因此,在环境影响后评价中也需要对这几类影响进行验证。(四)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预测及评估新项目、政策、计划或其他决策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识别出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前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从而减少对自然环境、人类健康、社会和经济的不良影响,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编制单位多年来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编制经验(见本章引言),报告的章节设置主要包括:项目由来、评价范围、编制依据、项目过程回顾、项目工程评价、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影响预测验证、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评价结论等。1、项目由来该章节是报告的第一章,主要为了说明报告的编制原因、编制的必要性及目的,让报告审查人员或主管部门第一之间了解报告的由来。2、评价范围主要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参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见图3)进行确定。4.3评价登四4.3.t评价范恨总则I。“境影胸旧价也.若涉及环境政咯区,应依据影响方式、影响程度和影响因子之间的相互影晌、楸U依存关系适当旷大评价他I乩432%工程实Miti2内4发4:史,工程生产生曾方式.环境保护11机、环境保护!求发生变化,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能全面反映EF.''l?r的实际影响时,应根榭区域牛点环境特征、工畀实际影啊情况.站台现场调货对评价低惬进行透与舄整43评价范国4.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范围原则上应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像一致.4.3.2当T程实际建设内容发生变更.工程运用方式、生杰敏照目标、环境保护要求发生交化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能全面反映工程运行的实际影响时,应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特征、工程实际影哨情况,结合现场谓先对评价范用进行适当调整图3摘自DB65/T4321,4.3及DB14/T2447,4.33、编制依据该部分主要阐述报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文件等);水运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所涉及的标准及技术规范;及工程设计文件、环评文件、竣工验收资料、跟踪监测资料等。主要为了对报告后文编写提供相关依据,让报告内容更具可信度。4、水运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回顾主要是为了对前期建设运营过程的情况进行总结,为后评价的分析提供有效的数据对比和评价依据。回顾内容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监测情况,以及公众意见收集调查情况等。其中境影响评价主要需要对阶段环保手续执行情况进行说明,证明水运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已经按要求进行规划环评工作。在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上,主要检查说明水运建设项目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污水处理设施、道路降尘洒水措施及环境风险应急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效果。在环境检测情况上,主要参照相关标准要求(图4),结合编制单位相关经验,要求说明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文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和自行监测方案等文件中要求的环境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执行情况。此外,对于水运建设项目各个阶段的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也要进行相关说明(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险收、运行期间等的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以检验项目建设方对公众意见的重视程度、意见处理及优化落实情况。5.3环境管叫哪5测情况531问1«环彭加价及中暨.M6排污MrWM做行情i.5.3.2何哽环外,*价及审I!,件.耳普护设磐V收入卜、措河才可口中U门什监测力区等文件中婺求的环境肉S计的落实,况等.图4摘自DB14/T2447,5.35、水运建设项目工程评价根据报告的特点,该部分需要对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者运行调度方式,环境污染或者生态影响的来源、影响方式、程度和范围等方面进行说明。可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工程概况项目基本情况主要说明水运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单位、地理位置、运行时间等,让读者对该项目的基本信息有比较全面的了解。由于水运建设项目不同类型工程建设内容存在差异,因此该部分应对不同类型的水运建设项目分别说明,即港口工程说明泊位等级和类型、靠泊船型、装卸工艺、堆存(仓储)形式、给排水、土石方数量及处置去向、港口开挖方式;航道工程说明航道等级、航道里程、设计船型、土石方数量及处置去向、航道开挖方式;航运枢纽工程说明通航等级、通航构筑物形式、运行调节方式、库容、土石方数量及处置去向、过鱼设施。不同类型水运建设项目的不同运营方式也对环境造成不同方面和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需要根据不同项目类型的运营方式进行说明,即港口工程说明运营单位、作业天数、设备维修、港池、回旋水域水深维护;航道工程说明养护单位、营运里程、养护方式及周期;航运枢纽工程说明运营单位、运行调度方式、生态流量泄放方式。此外,为了更全面把握和评估项目,还需要说明水运建设项目配套的交通、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等方面的设施建设情况。(2)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总所周知,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原因是建设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对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在进行报告编制的时候也需要对上述环境因素的影响进行分析,以对比评估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及环境预测的准确性。首先,在废水方面需要在报告中说明船舶生活污水、船舶机舱含油废水、船舶压舱水等废水的污染因子,及其排放、处理方式及变化情况;在废气方面需要在报告中说明港区道路扬尘、船舶废气污染源、进出码头区运输机动车尾气和机械的燃油废气的核算方法,并计算相应废气排放量;在噪声方面需要在报告中说明水运建设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污染的主要类型及源强;在固体废物方面需要在报告中说明生活垃圾、废矿物油及含油抹布、废钢丝绳等固体废物的处理方式;在生态影响方面需要在报告中说明水运建设项目对受影响的重要物种、生态敏感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物种、种群、生物群落及生态空间等的影响方式,影响途径;在环境风险方面需要在结合航道工程建设和运营特点,识别风险物质种类及数量,风险环节、风险区域。6,区域环境变化评价在实际后评价工作总中,区域环境变化的评价是在结合上述环境风险因素分析情况的前提下回,对区域环境变化进行调查,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在报告中分析环境保护目标变化、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及变化趋势。依据目前编制单位在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中的经睑和目前区内水运建设项目特点,在环境保护目标变化方面,要求根据环境影响因素的类型进行说明,即说明水运建设项目投入营运至今,周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土壤环境等保护目标及项目所在区域受影响的主要要素及保护要求的变化情况。在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及变化趋势方面,要求说明不同类型水运建设项目的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土壤环境等的监测布点及监测因子、监测时间及频率、监测分析方法、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分析变化趋势及原因。其中监测分析方法和评价方法应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进行。7、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保护措施是根据不同类型水运建设项目的特点(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方式)进行的,因此,在实际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过程中,对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的评估也要根据项目类型进行区分。但根据编制单位多年的报告编写经脸及实际情况来说,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因素大致相同,主要通过水、气、声、生态等方式影响环境。因此,在报告编写时主要从环境影响因素的处置措施的有效性方面进行评估。(1)在废气治理措施上,要求应说明不同类型水运建设项目的主要废气治理措施,如对车辆保养和维护、超负荷作业、交通管理、道路清洁、地面绿化等方面的评估情况;(2)在废水治理措施上,要求说明不同类型水运建设项目的区域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运行情况;(3)在噪声防治措施上,要求说明不同类型水运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源及现行防治措施的进运行情况;(4)在生态补偿及修复措施上,要求说明不同类型水运建设项目的植被恢复、渔业补偿、过鱼设施等执行情况;(5)在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上,要求说明不同类型水运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类型、处理设施及处置情况;(6)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上,要求说明水运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对油品等危险物质泄露等事故所采取的应急措施有效性、风险物资及设备配备的完整性。此外,对于不同环境影响因素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还需要分别给出评估结论,以供项目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判断,并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改进。8、环境影响预测验证环境影响预测是在经过影响识别确定可能是重大的环境影响之后,预测各种活动对环境产生影响导致环境质量或环境价值的变化量、空间变化范围、时间变化阶段等。由于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上具体其独特性,因此预测和验证需要根据具体水运建设项目影响类型进行预测验证。根据编制单位多年的报告编写经验及实际情况来说,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因素大致相同,主要通过水、气、声、生态等方式影响环境。因此,在报告编写时主要从环境影响因素影响预测的有效性方面进行评估。(1)对于大气环境的预测验证,要求对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大气预测情况与本次后评价现状监测作对比,验证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的准确性;(2)对于水环境的预测验证,要求对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水污染源的处置情况和处置成效与本次后评价现状监测作对比,并给出监测结果和评价;(3)对于声环境的预测验证,要求对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声污染的处置情况和处置成效与本次后评价现状监测作对比,并给出监测结果和评价;(4)对于生态环境的预测验证,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前后以及营运期的相关生态调查及监测资料,对工程实施后的长期性、累积性影响趋势进行分析。通过环境影响预测的评估脸证,说明预测的准确性,为后续项目的环保预测提供有效参考资料。9、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该部分是报告的核心部分,通过上述调查研究分析,我们能够都水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初步的判断,然后根据现有的经验,对发现需要补救的环境问题提出补救方案,对项目的后续高效运行提出改进建议。根据编制单位经验,一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1)堆场、仓库屋面及道路排水系统改造、码头前沿雨污水等排水系统及污水处理站改造;(2)雾炮机、喷淋设施、防风网等防尘措施的改进;(3)生态流量泄放及监控方式的改造;(4)生态补偿措施的改进。10、评价结论在报告的最后,要求根据前期调查研究、对比分析情况,对报告各个方面的结果进行一个总的评价,给出对不同调查项目的综合评价结论,让项目建设方及上级主管部门能够对项目整体的环境影响有全面的把握,以为本项目或后续开展的其他水运项目提供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设和落实提供参考。六、国内同类标准制修订情况及与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关系经查阅,与“环境影响后评价”、“建设项目编制规范”相关的标准有:JTST105-2021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适用于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而本团体标准是对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调查范围、评价方法和深度、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等提出要求;DB14/T2447-20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类适用于矿山开采、交通运输、天然气开采、水利水电等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上述是针对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规范,而本团体标准是针对水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编制规范;DB65/T4321-20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规定了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价与环境影响预测验证、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及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等要求,适用于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该标准未对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做出要求;HJ/T13-1996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适用于全国火电厂建设项目,本团体标准是关于水运速设项目的;DB11T787-2011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范适用于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和管理;DB52/T1185-2017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规范适用于贵州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DB42T1655-2021湖北省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规范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文物影响评估,以上3项标准均是针对其他行业项目的影响评估编制规范,且是外省的地方标准,而本团体标准是关于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编制规范,并不适用于本团体标准;DB22T3425-2023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适用于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综上所述,所查到的其他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均未涉及到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章节设置、调查范围、评价方法和深度、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等编制内容,不能指导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编制,因此,上述标准均不适用于本团体标准的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规范的要求。本标准的内容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无冲突,标准的编写符合GB/T1.12020的要求。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本标准研制过程中无重大分歧意见。八、自我承诺本标准内容与各项指标不低于强制性标准要求。团体标准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规范标准编制工作组2024年5月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