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地震应急预案.docx
洪洞县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抗震救灾应急救援机制,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结合洪洞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临汾市地宸应急预案洪洞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以及毗邻市县(区)发生的对我县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洪洞县人民政府、各乡(镇)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5地宸灾害分级根据震级和死亡人数,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见附件3)2洪洞县抗震救灾指挥体系洪洞县抗震救灾指挥体系由县、各乡(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应急局、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县人武部副部长,武警洪洞中队中队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体局、县应急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能源局、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防震减灾中心、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临汾银保监分局洪洞监管组、武警洪洞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2.2县指挥部工作组县指挥部启动四级以上应急响应时,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军队工作、抢险敕援、通信保障、交通保障、医学救援、监测评估、安置救助、社会治安、新闻宣传等10个工作组。指挥长可视情况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2. 2.1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汇总、牵头统筹和综合协调。2. 2.2军队工作组牵头单位:县人武部成员单位:县人武部、武警洪洞中队。主要职责:负责民兵应急分队、预备役部队、武警洪洞中队参加抗震救灾工作的统筹谋划与组织协调,指导任务部队开展救灾行动,保障部队与县指挥部直接对接,参加县级层面军地联合指挥。根据需要派出联络员参加其他工作组,配合制定方案计划,协调落实相关工作。2.2.3抢险救援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人武部、武警洪洞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红十字会、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制定抢险救援力量配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2. 2.4通信保障组牵头单位:县工信局成员单位: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指挥调度通信资源和保障力量,组织抢修受损通信设施,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畅通、公众通信网络平稳运行,根据县指挥部要求向社会发布应急信息,利用通信大数据为救灾决策指挥和灾区精准救援提供支撵。2. 2.5交通保障组牵头单位:县交通局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人武部、县公路管理段,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向灾区运送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协调运力,清理灾区现场,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运输需要,指导灾区交通设施抢修恢复和保通,恢复灾区交通秩序等。2. 2.6医学救援组牵头单位:县卫体局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体局、县人武部、县红十字会、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指挥调度前线医疗卫生力量,组织调派专家、卫生应急队伍、急敕力量、医疗器械、药品等紧急医学救援资源,开展伤病员现场抢救、转运和院内救治,开展灾区卫生防疫、心理危机干预等医学救援工作;开展相关区域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为指挥和抢险救援、灾区转移安置等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负责县级医药储备应急调拨。2. 2.7监测评估组牵头单位: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能源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做好余震防范;及时组织扑救火灾,处置危险品泄漏和爆炸事故,做好灾区防火以及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开展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和指导建筑物安全性鉴定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的污染防控,保障灾区水库安全和饮用水源安全: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地震灾害损失;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2. 2.8安置救助组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应急局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应急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能源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融媒体中心、临汾银保监分局洪洞监管组、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动员志愿者为救灾救助提供应急自愿服务,组织调集、转运帐篷和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支援灾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做好因灾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防洪、广播电视等设施。指导灾区做好保险理赔和给付。2. 2.9社会治安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体局、武警洪洞中队,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指导灾区严格治安管理、遒路交通管理,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范工作,维护治安、道路交通和生产、生活秩序,依法查处打击有关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2. 2.10新闻宣传组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权威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地震应急宣传报道,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3风险防控县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规划,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编制风险区划分布图,提出年度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和建筑抗震设防情况进行辨识、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监控。健全地震灾害预防工作制度,完善防控体系,防范化解风险和消除隐患。4监测和预警4.1监测预报县防震减灾中心加强震情监视跟踪和地震预测,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县政府根据省级及以上政府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测意见发布48小时以内的临震预报意见,加强应急准备。4.2震情速报县行政区域内发生3级以上地震后,县应急局收到防震减灾中心正式速报参数测定结果,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并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开展宸情监测。县政府负责向社会发布地震监测、地震预警、地震烈度速报等信息。4.3预3县防震减灾中心建立县级地震预警发布中心,通过地震预警设施和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媒体、公众服务平台自动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5应急处置与救援5.1信息处置地震灾害发生后,县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和地震部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县应急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工信、交通、水利、住建、教科、卫体、自然资源、能源、通信、铁路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县政府,并通报县应急局。5.2先期处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照本级预案视情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开展灾情核查上报,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放或临时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采取措施保障救援队伍快速开展救援活动。5.3分级响应地震灾害响应按照灾害分级由低到高设定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等级。地震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县级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见附件3)。符合四级以上响应条件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向指挥长报告,建议指挥长启动相应响应。县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和协调全县抗震救灾工作。由指挥长启动相应响应。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落实上级工作组指导意见,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县工信部门督促电信、联通、移动部门采取措施抢修受损的通信设施,协调应急通信资源,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县消防救援大队派出前突侦查队伍,协助保障极端条件的通信联络。(2)指挥长召集副指挥长及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在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召开县指挥部会议,会商研判地震灾情和地震趋势,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提出工作措施。(3)派遣综合性消防救援、危险化学品救援、紧急医学敕援、红十字救援等各类抢险救援队伍,请求协调县人武部、武警洪洞中队派遣专业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幸存者和被困群众。(4)组织调拨救灾帐篷等救灾物资和装备,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援保障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5)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实施转移救治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6)指导、协调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的通畅。(7)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8)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实地了解震后情况,密切监视震情发展,指导做好余震防范工作。(9)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范,预防和打击有关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10)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三)视情限制前往灾区人员,对灾区周边主要遒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12)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13)组织构建救援现场通信信息网络,建立灾害现场和抢险救援队伍与县指挥部及其他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络。5. 4应急措施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详见附件4。5.5响应调整县指挥部依据灾情变化,结合实际调整响应级别。5. 6响应结束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县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6后期处置5.1 调查评估县应急局依据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调查评估组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报县政府。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地震发生经过、灾害类型和规模、灾害成因、应急响应、人员伤亡、灾情损失,经验教训、改进措施等。6. 2工作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要对本次地震灾害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协调指挥、组织实施、预案执行等情况进行总结并按规定上报。参加抢险救援的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指挥部办公室。7恢复重建6.1 恢复重建规划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省政府组织编制或参与编制。按程序组建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负责研究解决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恢复重建工作;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上级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或指导县政府编制。6.2 恢复重建实施县政府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8保障措施8. 1队伍保障地宸灾害救援队伍以县消防救援大队为主力,县紧急医学救援队为专业力量,武警洪洞中队、县民兵预备役部队为突击力量,危险化学品救援、社会救援队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为辅助力量。各乡镇、各部门应加强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乡(镇)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应急局、财政局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管理和工作保障,为灾情统计报送、评估核查等提供支撑。应急局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9. 2指挥平台保障应急局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科学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的快速反馈,保障县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10. 3物资与资金保障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县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和地震救援、监测预警、现场调查、人员防护、应急通信、通信指挥、战勤保障、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及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县政府对救援过程中的救援费用予以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及时支付启动响应时经县指挥部调用发生的抢险救援、紧急医学救援、调查评估等费用,对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的乡镇给予适当支持。11. 4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县政府利用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符合相关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8.5基础设施保障县工信局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通信设备,确保至少有一种以上保底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县融媒体中心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充分利用现有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和多种传播方式,建立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发布应急广播信息,确保至少一种广播电视传输覆盖手段有效、畅通。县发改局、县能源局指导、协调、监督电力运营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县公安局、县交通局、洪洞西站、洪洞火车站、赵城火车站、临汾综合段洪洞北站等建立健全公路、铁路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县气象局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9附则9. 1奖励与责任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9.2宣传、培训与演练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应急管理、共青团、红十字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要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教科、应急等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县政府应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12. 3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后,县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县政府制订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市应急局备案。县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县应急局备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等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报县应急局备案。12.4 案解释本预案由县应急局负责解释。12.5 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18日原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洪洞县地震应急预案(洪政办发(2013)124号)同时废止。附件:1.县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2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机构及职责3 .地震灾害分级和对应响应级别4 .地震应急措施附件1洪洞县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附件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机构及职责人员组成指挥机构职责指县政府分管县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挥长地震应急工作的副县长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防震抗震工作的决策都署,统筹全县防震减灾和抗篡救灾工作,制定防震、抗震、救灾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地震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指挥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晌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征用等措施,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抗震效灾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抗震效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洪洞县抗震救灾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地震风险防控治理和监港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抗震救灾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参加抗震救灾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抗震救灾应急及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恢复重建工作.报告发布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抗震救灾等工作。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人武部副部长武警洪洞中队中队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人员组成指挥机构职责成员县委宣传部根据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县委网信办负责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网络舆情监测,主动正面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科学稳妥做好网上舆情引导应对。县政府办负责与县应急局等有关裕门汇总信息,统筹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所限民兵、预备役梯队,协调驻晋部队参与抢险救援.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冰调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地震应急物资的储备、采购、调度工作,悔调各部门积板推进应急基把设施建设和灾后重建工作。县教科局负贡指导学校做好在校学生的应急疏散、安置,负贡指导在校学生心理咨询和宣传教育。县工信局负责或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俎织工作;按照职责核实工业企业受损情况,指导制订工业恢复生产方案和工业生产自救。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受灾直属企业开展次生灾害抢险、排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检交、督查,核实上报企业受损情况。负责组织称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保障工作;重大地震灾害后,及时收集上报设施受损情况。县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制订预防和打击震后各种迤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方案:对遇理人员进行尸体检脸、数据勘验和身份识别。县民政局负责灾区遇椎者遗体火化工作。县司法局负责司法系统监狱、戒毒场所等特殊单位及群体的监控和转移安置,提供法律承务。县财政局按黑分级负担原则,负责救灾资金筹集、管理,配合做好财政救灾森金、政府间指藉资金及其他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组织对所需应急救援物资的政府采购,并对县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储存、调运所写资金予以保障。人员组成指挥机构职责成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次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测及应急处置等,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负责隈供现场卫星及无人机获取的遥感影像资料,提供反应地形、地势、交通、河流、村落、植被覆盖等现状的电子地图信息,提供行政区划、交通等专题图件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相关技术支撑.员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负责对灾区次生环境污染情况的监测预报及应急处置。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抢、排险工作,开展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和指导建筑物安全性鉴定工作。负责组织人防工程抢、排险: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县交通局负责开辟公路救灾绿色通道,协助调集、征用救灾车辆,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畅通。县水利局负责指导水库、河遒、堤、坝等水利工程和水利设诙的枪险和隐患排查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综合协调灾区动物疫情防治工作;负责农业生产自救,核实受损情况,指导制定农业恢复生产方案,指导市县农业生产恢复。县文旅局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和旅行社做好游客疏散和安抚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业开展地震应急宣传。负责灾区内重点文物受损情况核实。县卫体局统筹指挥调派紧急医学救援力量,设置救护场所或临时医疗点,开展伤病员现场抢救、转运和救治;阻织开展灾区消杀防疫、生活用水末梢水卫生监测,预防控制传染病及疫情暴发:组织巡回医疗队,向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和心理援助。人员组成指挥机构职责成员县应急局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苏调县指挥郎成员单位做好抗震救灾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报告、通报地震震情、灾情及应急救援、抗震敖灾动态等信息.指导各乡镇抗震救灾工作;负责协调各类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援;负责震害损失调查评估:负责灾民转移、安置;调拨并分配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的物资和资金;指导灾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冶金、工贸等企业开展次生灾害抢、排险工作;协调开放应急避常场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县商务局负责市场姐控.加强商品流通的预测和注测,整顿和现范市场经济秩序,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运,确保市场正常供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沮织指导灾区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紧急救援工作;负责救灾物品质量监管;负责救灾餐饮食品的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广播电视传输覆盅保障工作。县能源局指导协调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企业地震次生灾害抢排险相关工作:组织冰调灾区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团县委负责动员青年志愿者为救灾救助提供应急志愿服务。县红十字会负贡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负责接收国内外组织和个人通过红十字会捐助的物资和资金;负责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参加医疗防疫并做好相关动员、引导、管理工作;开展自然灾害芨防、避险和自救、互救的知识宣传.人员组成指挥机构职责成员县防震减灾中心协助抗震救灾指挥费办公室开展抗震救灾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撑;协助开展地震匿测预报、地震速报、震情趋势判定、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地震灾害调查、地意烈度评定、地裒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配合开展窠后地震科学考察,参与制定地墓灾区重建规划:开展地震知识宣传。县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警、预报,提供气象保障信息。临汾银保监分局洪洞监管组负责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快速恢复营业,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承保保险公司及时对投保的伤亡人员和受损财产进行查勘和理赔;负责指导辕行机构加强金库等安保重点部位和营业场所等重点区域的警戒,确保资金安全。县交警大队负责灾区及周边道路.南速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县指挥部与灾区间的救援通道畅通。武警洪洞中队负责调动武警对重灾区或重要场所人员予以抢救或特种抢险;负责首脑机关、金融等要害部门和重要目标的警戒。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调动所属消防队伍叁与抢险救灾,做好灾区消防监督管理和火灾防控。附件3地震灾害分级和对应响应级别灾害分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5.O级地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6.0级地震,人口密集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7.0级地震,人口密集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人口密集地区发生分级标准震或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地区发生4.0-5.0级地震或地震造成10-50人死亡(含失踪)。地区发生5.0-6.0级地震或地震造成50-300人死亡(含失踪)。6.0级以上地窟或地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响应级别四级响应三级响应二级响应一级响应说明:人口密集地区专指设区市的城区,其余地区为人口较密集区。附件4地震应急措施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根据灾情和抗灾救灾需要,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一、搜救人员立即组织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立即采取交通管控措施,同时组织协调武警中队、地震紧急救援、综合性消防救援、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生命搜索营救设备及大型吊车、起重机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人员,组织营救受灾被困人员。在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下,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二、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迅速协调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赶赴灾区,抢救受伤人员,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和设备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大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转运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三、安置受灾群众开放或设置临时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坂、饮水、穿衣、住宿等问题;在受灾村镇、街道设置救灾物资发放点,确保救灾物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四、抢修基础设施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铁路、公路、桥梁、隧道、建筑物等交通基础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障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五'加强现场监测县防震减灾中心组织布设或恢复现场地震观测设施,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及全县震情形势进行研判。气象部门加强气象监测研判,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部门安排专业力量加强地质灾害、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预防、减轻或消除危害。六、防御次生灾害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堤坝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煤矿、非煤矿山等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七、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灾区治安、道路交通管理,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范工作,依法查处和打击盗窃、抢劫、聚众哄抢、诈骗、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涉灾涉稳风险监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八、开展社会动员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等平台,通过社会应急力量管理系统,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视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环节工作。必要时,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九、发布信息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十、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统筹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新闻报道工作。加强舆情应对和引导,依法打击编造、传播地震谣言等虚假信息的行为。十一、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县防震减灾中心协助省市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应急、工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生态环境、能源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害防治能力情况等,组织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十二'终止应急响应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