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吉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docx

    • 资源ID:1487695       资源大小:12.01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吉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docx

    吉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在全县范围内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二、适用范围本方案所称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上述要素构成的林地、湿地、草地、耕地等生态系统功能退化。(一)在吉县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1 .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划分以吉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为准);2 .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等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3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4 .在生态环境脆弱区域,在黑土地和自然湿地、林地、草地等重点保护区域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5 .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后果的。(二)涉及人身伤害、个人和集体财产损失要求赔偿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情形的不适用本实施方案。(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要求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赔偿权利人应当及时处理。三、工作原则(一)明确赔偿范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应包括清除污染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鉴定评估、律师代理和诉讼等合理费用。(二)确定赔偿义务人。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现行民事法律和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有相关免除或减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三)明确赔偿权利人。县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负责管辖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配合市政府开展跨区域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县政府指定临汾市生态环境吉县分局代为行使县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职责,负责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县内相关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四'任务分工(一)开展生态环境本底调查。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开展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评价和土壤污染详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林业部门负责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林地变更调查、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本底调查、湿地资源本底调查以及草原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系统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学特性等本底调查.通过整合各行业部门相关基础数据,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建立要素齐备、科学完整的生态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索赔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开展赔隹磋商。经调查发现生态环境损害需要修复或赔偿的,赔偿权利人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就损害事实和程度、修复启动时间和期限、修复效果判定、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和期限等具体问题与赔偿义务人进行磋商,达成赔偿协议。对经磋商达成的赔偿协议,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的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赔偿责任的,损害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磋商未达成一致的,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应当及时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三)开展案例实践。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加强案例筛选,原则上每年总结提供不少于1起典型赔偿案例经验。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总结经验、固化成果,为鉴定评估、诉前磋商、调解与诉讼衔接提供实践依据。(0)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的执行和监督。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槎商或判决要求,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赔偿义务人无能力开展修夏工作的,可以委托具备修复能力的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修复。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或机构要加强对赔偿义务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自主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的修复方案制定与实施、资金管理、工程质量及修复效果等全过程的监督,强化对生态环境修复效果的评估,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生态环境修复效果要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五)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按照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赔偿义务人自行修复或委托修复的,其发生的污染清除、生态修复费用等修复资金由赔偿义务人支付或向委托修复的第三方支付,赔偿权利人开展的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效果评估等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义务人应根据磋商、调解或诉讼判决结果向赔偿权利人缴纳除自行修复或其委托修复费用以外的赔偿资金。赔偿义务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无法修复的,其赔偿资金按照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管理。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门根据磋商或判决要求,结合生态环境损害情况开展替代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项使用情况要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临汾市生态环境吉县分局,负责日常运行工作。(二)强化司法监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联动机制,对赔偿义务人严格追究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建立对生态环境损害索赔行为的监督机制,对赔偿权利人及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强化对鉴定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对存在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失实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加大追究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三)推行责任保险。鼓励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污染企业赔偿能力,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给付到位,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四)鼓励公众参与。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树立生态环境有价、污染者付费、损害者赔偿的理念,提高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不断创新公众参与方式,遨请专家和利益相关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加生态环境修复或赔偿磋商工作。依法公开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赔偿、诉讼裁判文书、生态环境修复效果报告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注意事项

    本文(吉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