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吉顺:深化改革务实创新努力实现民政事业新跨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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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吉顺:深化改革务实创新努力实现民政事业新跨越.docx
深化改革务实创新努力实现民政事业新跨越在2014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肖吉顺同志们:这次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简要总结2013年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推动民政领域各项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实现民政事业新跨越。会上,罗东海秘书长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3年,全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提升新标杆、打造升级版”的总要求,团结奋进,务实开拓,全面推进以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服务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民政事业取得了新突破、新进展。深入贯彻国发(2012)45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民生大改善”行动,民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民政改善民生功能不断强化,人民福祉明显增强。全市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到285元和123.3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达到6030元和2542元,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11242.42万元,惠及近60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24亿元,救助困难群众50多万人次,已有3个县市区建立了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比对机制。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应急救灾管理扎实推进,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创建4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12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高效有序应对干旱、雪灾、冰雹等自然灾害,争取救灾资金4730万元,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53万人次。涉军群体优抚保障全面落实,10.05万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全部发放到位。新旧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有序衔接,完成了3990名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和382名城镇退役士兵的遗留问题,安排400万专项资金组织2300多名退役士兵参加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认真落实军休人员两项待遇。全面建立孤儿保障制度,5437名孤儿的养育补贴全部发放到位,积极开展“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等康复活动。高龄补贴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惠及全市162位百岁老人和15000余名九十岁以上高龄老人,启动27个老年示范活动中心创建工作,社区(村级)养老协会建设继续完善,城市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82%,农村社区(村)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71%0全市慈善项目创新发展,开展“盈江惠民爱心工程”、“放飞梦想”等10多个慈善项目,全年共募集善款2201万余元,救助困难群众12151人次,全市共救助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8373人次,其中未成年914人次。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成立了群策副书记为组长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人大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相继听取殡改工作情况汇报,出台了衡阳市殡葬改革实施细则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殡葬改革的通告等7个地方性规范文件,并将18个殡改职能部门的履责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市殡仪馆于5月份收回资产,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通过财政融资3000万元开展后续建设,现已竣工并于12月26日投入使用。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地名清理规范工作,对中心城区地名进行“地毯式”调查摸底,规范路牌设置,启动衡阳市城市地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13条主干道、17条次干道的命名更名工作和10条已命名道路延长段的命名工作,注销了13条路名,命名了3座立交桥和1个公园,改变了城区“有路无名”、“有名无路”和“一路多名”的现状。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试点工作,加快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积极落实“以党建铺路、靠服务升华、促居民自治”的社区工作思路,全市共创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29个,农村示范社区58个,积极争取市财政对社区工作的支持经费,中心城区社区运转经费从12.5万元提高到16.5万元。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破解了一些长期困扰民政事业发展的难题,办好了一批惠及百姓民生的实事,干成了一些强基础利长远的大事,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广泛认可,主要得益于“三个明显增强”。一是服务大局意识明显增强。2013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省厅“五个围绕、五个确保”的工作要求,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和实现“三量齐升”的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以勇挑重担、争当先锋的形象争取省厅、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省厅林毅厅长、长明厅长先后来衡考察调研民政工作,现场指导多项民政工作发展方向,在资金、项目上给予我市大力支持和重点倾斜。全年争取上级民政资金14.53亿元,超过全省民政专项经费的九分之一。市委、市政府越来越重视和支持民政工作,3月份,市委、市政府召开了第十七次全市民政会议,明确了今后五年民政事业发展主题、发展目标和工作措施。7月29日,市委书记李亿龙专题调研民政工作,并就七项民政重点工作现场办公,形成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会议纪要。市长周海兵现场督办市殡仪馆建设事宜,对殡仪馆后续建设资金3000多万元进行拍板。2013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专题办公会议研究民政工作多达11次,在殡葬改革、地名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创新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有力推动了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二是改革创新思维明显增强。2013年,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方针,找准创新创制的突破口,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来谋划推动,全市民政工作亮点频现。创新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从政策扶持和规划引导入手,探索养老服务社会化新途径。中国社会报以“衡阳市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为题,对我市做法进行重点报道。创新社会救助工作,大力推进市、县两级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比对机制,建立了以规范低保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程序为重点的低保工作机制,破解低保制度运行过程中的监管难题,获得省民政厅的高度赞誉,并在中国社会报报道推介。创新社区建设工作,和谐社区建设超额完成预定任务,“家门口服务工程”得到省厅的充分肯定,被推荐参评民政部“2013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创新优抚安置工作,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得到清零;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开创以项目吸引慈善资源、以项目带动善款募集、以项目推动救助的新局面。慈善超市在全市内外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被省民政厅誉为“蒸湘模式”。创新信访机制体制,打造信访五大工程,受到省、市广泛赞誉,并在全市信访会议上重点推介。三是为民服务能力明显增强。2013年,我们不断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民政管理,加强民政宣传、信息工作,增强民政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履行民政职能和科学发展民政事业夯实基础。结合省厅组织的“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十万干部百乡千村万户大走访”、“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整治“不深入、不务实”的虚浮之风和“不想事、不干事”的庸懒之风。7月,结合我市民政基层单位实际,全市开展为期2个月“整顿工作作风、提高民政基层管理服务水平”专项活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预警管理,补牢织密民政“安全网”。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提出了“三个善于”的改革总要求。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确定了“五个围绕,五个确保”的总体目标,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民生改善汇聚正能量”。全市民政系统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形势,主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民政事业。2014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14年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和“三个善于”改革总要求,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完善和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制度,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促进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八项工作。一、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要按照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的改革要求,尽快出台衡阳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和衡阳市2014-2020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两个地方性规范文件,协调财政、发改等部门,研究制定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突破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障碍,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要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大力推动各县(市)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争取出台衡阳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工作的意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今年我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人群要达到40%以上。要认真做好市福利院养老服务标准化的试点工作,力争今年通过省级检查验收,加大试点工作成果的运用和转化,着手全市养老服务标准的制订,并以点带面,在全市社会福利机构逐步推行。要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和“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加快实施2014年度养老机构、市县福利院(福利中心)、县市区儿童福利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幸福院)等项目建设,积极打造城乡日间照料型养老服务示范点,力争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5张以上。二、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围绕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的改革任务,深入贯彻国发12012)45号文件,不断完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出台衡阳市低收入家庭信息核对实施办法,推动市、县两级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并全面开展信息核对工作。加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学习宣传,并认真贯彻实施。根据湖南省实施的统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线的要求,确保今年城市低保标准达到城区370元/月、县市330元/月以上,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区185元/月、县市165元/月以上,城乡低保人均救助水平在去年基础上增加5元以上,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达到2640元以上,新建和改扩建20所敬老院,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各项考核指标任务。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适度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体临时生活困难,织牢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网”。三、努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建立健全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灾害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处置和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和社会参与机制,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和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全面推行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增加市县财政对救灾资金投入,完善和落实救灾资金分级分担比例,制定相应的救灾补助标准。大力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创建高质量、高标准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个。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力争启动2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的建设。继续开展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修订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减灾工作机制,探索村(社区)救灾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新模式。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要改革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出台衡阳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细则,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并逐步扩大直接登记的范围;适当降低登记准入门槛,简化登记审批程序,取消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探索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出台衡阳市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承接好省级民政部门下放异地商会和基金会的登记审批权限。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配合发改、财政等部门出台衡阳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资助和奖励机制,编制并公布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社会组织目录。要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机制,优化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和党建、党群工作。要强化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相结合的联合监管机制,完善退出机制、评估机制、年度检查、信息披露等制度,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五、继续深入推动殡葬改革。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为契机,打好全市殡葬改革攻坚战。2014年殡葬改革将由城区园区全面铺开至全市各县市和南岳区,各县市和南岳区要迅速着手前期准备工作,并于6月1日前正式启动。要深入开展意见和殡葬改革工作的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实行火葬、改革土葬和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文明节俭办丧的殡葬新风,着力营造“党员带头、群众拥护、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氛围。要坚持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市委、市政府已将殡改工作列为了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由党委、政府领导牵头,城管、公安、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高规格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凝聚部门力量,强力推进殡葬改革。要加强殡改执法力度,加大对搭设灵堂治丧、社会车辆非法参与遗体接运、遗体非法外运土葬等违法殡葬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成市殡仪馆后续建设工程的扫尾工作,加强殡仪馆的规范管理,提高殡葬服务保障水平。开展非法公墓专项整治,加强对经营性公墓的日常监管,稳妥处置好万福陵园案件。要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扩大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和惠民范围。六、全面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抚恤补助金,开展关爱优抚对象为主题的“四帮”活动,做好涉军群体的信访接待,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评残和烈士褒扬工作,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力争申报成功1-2个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加强光荣院、优抚医院、烈士陵园等优抚事业单位建设,第二精神病医院新建住院楼要完成装修工程,确保年底前投入使用;市烈士陵园纪念陈列馆要加快工程进度,在清明节前对外开馆,并在年内完成门楼建设工程;对全市范围内县级以上中心光荣院开展一次维修和提质改造工作。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全面解决安置遗留问题,拓宽社会化安置渠道,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双带双促”活动,为退役军人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落实军休人员生活、政治待遇,完善军休人员医疗、住房保障政策,提高军休服务管理水平。认真抓好市县两级军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推进市巷荫岭军休所整体搬迁项目。深化双拥创建活动,加大创建力度,巩固创建成果。七、加快发展福利慈善事业。要积极推进儿童福利工作,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合理确定孤儿养育标准,建立自然增长机制。规范儿童养育工作,探索研究孤残儿童成功融入社会的办法措施,力争在市福利院增设国家级脑瘫儿童医疗康复基地。要加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市第二福利院力争申报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年内完成规划设计、土地划拨等工作并开工建设。要做好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建立收养评估制度,保障收养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进慈善文化“五进”活动,开展好“慈善一日捐”等慈善募集活动,继续完善慈善项目超市,拓宽募捐渠道,广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打造阳光慈善,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要全面深化福彩销售和管理,优化系统运营,强化销售网络建设,统筹推进票种营销,积极开拓市场,力争完成4亿元销售任务。八、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村组法办法和湖南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好中心城区社区整合工作,深化村(居)务公开,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动城乡居(村)民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继续实施“家门口服务工程”,推进“四会四议”制度,进一步充实活动内容和项目,打造衡阳品牌。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不断提高城镇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和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加强乡镇社区办公用房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社区、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今年全市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分别达到85%和75%以上,确保2015年圆满完成城镇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95%和农村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80%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完成1条市级界线和5条县级界线的联检任务。编制出版衡阳市行政区划图和衡阳市市辖区行政区划图。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做好撤乡设镇和撤乡镇设街道工作。全面启动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完善地名公共服务,加强对地名标志牌规范化管理,编制出台衡阳市城市地名专项规划,规范地名管理。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发展社会工作机构,扩大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规模。要加强和改进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为重点的救助管理工作,继续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巩固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成果。要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将行政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区分开,重点解决婚登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问题,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2014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为抓手,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推动民政事业深度转型发展。要加强民政资金规范管理,确保民政专项资金不挤占挪用、专款专用。要加大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广大群众公共服务需求。要加强民政宣传信息力度,做好民政舆情引导工作。要加强民政信访工作,坚持依法办理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有效化解信访问题。要深入扎实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在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四风”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要加强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作风的切实转变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来而不可失者,时也。蹈而不可失者,机也。”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民政事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底线意识、创新意识,认真履行民政为民的各项职能,为推动全市民政事业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衡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