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通用条款中文.docx
其次篇合同通用条款目录定义与说明361.I定义361.2 标题和旁注371.3 说明371.4单数和更数375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确定38工程婶与工程师代表382.1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382.2 工程师代表382.3 工程师的权力托62现场要保留的一套图纸4163工程进展中断4164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4165承包人未能提交图纸417I补充图纸和指示4172承包人设计的永久工程4173批准不影响责任42一般义务42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428.2 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429.1合同协议书4210.1履约担期4310.3依据履约担保的索赔4311.1现场考察4312.1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4312.2 无法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4313.1应遵照合同工作4414.1 应提交的进度支配4414.2 进度支配的修订4414.3 应提交现金流量的估算4414.4 不解除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4415.1承包人的监督4416.1承包人的雇对4517.1放线4518.1钻孔和勘探开挖4519.1 平安、保卫和环境爱护4519.2 业主的责任4620.1 工程的照管4620.2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4620.3 由于业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坏4620.4 业主的风险4721.1 工程和承包人设备的保险4721.2 保险范围4721.3 对未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件5026.1遵遵守法律令、规章5027.1化石5028.1 专利权5128.2 矿区运用费5129.1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5130.1 避开损坏道路5130.2 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5130.3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5130.4 水运5231.1 为其它承包人供应机会5231.2 为其它承包人供应便齐5233.1竣工时的现场清理52劳务5234.1职员和劳务人员的雇用5335.1劳务人员和承包人设备状况的报告5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5336.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5336.2 样品费用5336.3 检验费用5336.4 未规定的检验费用5336.5 工程师对未规定的检验作出确定5437.1 操作检5437.2 检杳和检验5437.3 检杳和检验的日期5437.4 拒收5437.5 独立检查5538.1 工程覆盖前的检查5538.2 剥露和开孔5539.1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拆运5539.2 承包人不遵守指示55短暂停X5640.1 短暂停工5640.2 短暂停工后工程师的确定56开工和误期5741.1 工程的开工5741.2 现场与出入通道的占用权5741.3 未能给出占用权5741.4 运用道路和设施的权利5743.1竣工时间5744.1 竣工期眼的延长5744.2 承包人应供应的通知和具体申述5844.3 临时延期确定5845.1工作时间的限制5846.1施工进度58费5947.2误期损害赔偿费的削减5948.1 移交证书5948.2 区段或部分的移交5948.3 部分工程基本竣工6048.4 地表须要复原原状60缺陷责任6049.1 缺陷责任期6049.2 完成剩余工作和修补缺陷6049.3 修补缺陷的费用6049.4 承包人未执行指示6150.1承包人进行调查61变更、增加和省略6151.1 变更6151.2 变更的指示6252.1 变更的估价6252.2 工程师确定费率的权力6252.3 变更超过15%6252.4 计X63索赔程序6353.1 索赔通知6353.2 同期记录6353.3 索赔的证明6453.4 未能遵付64承包人的设备、喊时工程和材料6454.1 工程专用的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6454.2 业主对损坏不担当责任6454.3 结关6454.4 承包人设备的再出6554.5 承包人设备的租用条件6554.6 用于第63条目的的费用6554.7 编入分包合同的条款6554.8 不意味对材料的批准6556.1需计最工程6557.1 计最方法6657.2 总价支付的明细表66厘定金«6658.1 “暂定金额”的定义6658.2 暂定金额的运用6658.3 凭证的出示67指定的分包人6759.1 “指定的分包人”的定义6759.2 指定的分包人;对指定的反对6759.3 设计要求应明确规59.4 对指定的分包人支付6759.5 对指定的分包人的支付证书68支付证书6860.1 月报表6860.2 每月的支付6860.3 保留金的支付6960.4 证书的修改6960.5 竣工报表6960.6 最终报表6960.7 结算7060.8 最终支付证书7060.9 业主责任的终60.10 支付时间7061.1缺陷责任证书是批准工程的唯一文件7162.1 缺陷责任证书7162.2 未履行的义务71补救措施7163.1 承包人的违约7163.2 合同终止日的估价7263.3 合同终止后的付款7263.4 协议利益的转让7264.1 紧急补救工作72特殊风险7365.1 对特殊风险不担当责任7365.2 特殊风险7365.3 特殊风险对工程的损害7365.4 炮弹、导7365.5 由特殊风险引起的费用增力口7465.6 斗争爆发7465.7 合同终止时承包人设备的撤离7465.8 合同终止后的付款74解除履妁7566.1 解除履约时的付款75争M的解决7567.1 工程师的确67.2 友好解决7567.3 仲裁7667.4 未能遵从工程师的确定76M知7668.1 致承包人的通知7668.2 致业主和工程师的通知7668.3 地址的变变76业主的建妁7769.1 业主的违约7769.2 承包人设备的撤离7769.3 终止时的付款7769.4 承包人暂停工作的权力7769.5 复工78费用和法规的变更7870.1 费用的增加或削减7870.2 后继的法规78货币与汇率7871.1货币限制7872.1 兑换率7872.2 货币比例7872.3 支付暂定金额的货币79第一部分适用条款定义与说明定义1.1 在合同(如卜文所定义的)中,卜列用词与词句,除上卜.文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本款所赐予的含义:(八)(i)“业主”指本合同条件其次部分指定的当事人以与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承包人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ii) “承包人”指其投标文件已为业主接受的当事人以与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业主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iii) “分包商”指合同中指定作为分包工程的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当事人,或者由工程师同意已将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给他的任何当事人以与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维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iv) “工程师”指业主为合同目的而指定的、并在本条件其次部分任命的人员。(V)”工程牌代表”指依据第2.2款随时由工程师任命的人。(b)“合同”指本条款(第一、二部分)、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中标函、合同协议书(如已签订),以与其它明确列入中标通知或合同协议书(如已签订)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ii) “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技术规范,以与依据第51条规定的或由承包人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对规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补。(iii) “图纸”指工程蜘依据合同规定向承包人供应的全部图纸、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与由承包人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和修理手册以与类似性质的其它技术资料。(iv) “工程量清单”指构成投标文件部分并已标价和填好的工程量清单。(V) “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依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为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补,向业主提出并为中标通知所接受的报价书。(VI) “中标函”指业主正式接受其投标的接受信。(VII) “合同协议书”指第9.1款所述的合同协议书(如有时)。(VIII) “投标文件附录”指附在合同条款后并包括在投标文件格式内的附件.(c)“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师依据第41条发出的开工通知书的日班3)“竣工时间”指合同规定从工程开工日期算起(或按第44条延长)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区段施工结束并且通过竣工检验所需的时间。(d)(i)“竣工检验”指合同规定的或由工程师与承包人另行商定的,由承包人在业主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区段接收之前进行的检验。(ii)“移交证书”指依据第48条签发的证书。(e)“合同价格”指中标函中写明的依据合同规定,为工程的施工和竣工,以与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所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ii) “保留金”指业主依据第60.2款规定留存的全部金额的总和。(iii) ”中期支付证书”指由工程师签发的,除“最终支付证书”外的,任何支付证书。(iv) “最终支付证书”指工程师依据第60.8款规定签发的支付证书。(i)“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状况为二者之一。(ii) “永久工程”指依据合同将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设备)。(iii) “临时工程”指在工程施工和竣工,以与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时须要或有关的全部各种临时性工程(承包人的设备除外)。(iv) “工程设备”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与类似设备。(V) “承包人的设备”指在工程施工和竣工,以与修补工程中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所须要的全部装置和任何性质的物品(临时工程除外),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设备、材料或其它物品。(VI) “区段”指在合同中特殊规定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区段。(VII) “现场”指由业主供应的用于进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与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它场所C(g)(i)“费用”指在现场之内或之外已正值运用或将要运用的全部开支,包括管理费与应合理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涧补贴。(ii) “日”指历法日。(iii) “外币”指工程所在国之外的任一国家的货币。(iv) “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传、电报和传其。标题和旁注1.2 本合同条件中的标题和旁注不应视为合同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理解或说明中也不应考虑这些标题和旁注。说明1.3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企业以与任何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单数和复数1.4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字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上下文须要而定,反之亦然。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确定1.5 在合同条款中,无论何处述与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批准、证明或确定,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指书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确定;而“通知”,“证明”或“确定”字样均应据此说明,对于任何此类同意、批准、证明或确定都不应被无故扣压或拖延。工程舞与工程部代表工Sif的职责和权力2.1 工程师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b)工程师可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者合同中必定包含的权力。但是,假如侬据业主任命工程师的条款,要求工程师在行使上述权力之前,需得到业主的明确批准,则此类要求的细微环节应在本合同条款其次部分中予以确定。否则,就应视为工程婶在行使任何此类权力时均已事先经业主批准。(C)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2.2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向工程牌负贡,并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依据第2.3款可能授予他的职责和权力。工程期的权力托付2.3 工程师可以随时地将赐予他自己的职贡和权力托付给工程师代表并可随时收回其托付。任何此类托付或收Pl均应实行书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达业主和承包人之前,不应发生效力。山工程师代表按此托付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信函均与工程师发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八)因为工程师代表失误,未曾对任何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发出否定看法,不应影响工程师对该工作、材料或工程设备提出否定看法,井发出进行改正的指示的权力;(b)假如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信函有任何质疑,可向工程师询问,工程师应对此信函的内容进行确认、否定或更改。任命助理2.4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任命肯定数量的人员,帮助工程师代表履行第2.2款规定的职责,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应将此类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权力范围通知承包人。上述助理无权对承包人发布任何指示,除非此类指示对他们行使助理的职责和确保他们依据合同规定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质啾进行验收是必不行少的,任何助理为此目的发出的任何指示均应视为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示。书三指示2.5 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假如工程师认为由于某种缘由有必要以口头形式发出任何此类指示,承包人应遵守该指示。工程师可在该指示执行之前或之后,用书面形式对其口头指示加以确认,在这种状况F应认为此类指示是符合本款规定的。假如承包人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确认了工程师的任何口头指示,而工程师在7天内未以书面形式加以否认,则此项指示应视为是工程师的指示。本款中的规定应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和任何依据笫2.4款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示。工第要行为公正2.6 凡依据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自行:(八)表明他的确定、看法或同意,或(b)表示他的满足或批准,或(C)确定价值,或(d)实行可能膨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他应在合同条款规定内,并兼顾全部条件的状况下,做出公正的处理。任何此类确定、看法、赞同,表示满足或批准、确定的价值或实行的行动,均可按第67条规定予以公开、复查或修正。转让与分包合同转让3.1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有第1.5款的规定,这种同意也应由业主自行确定),承包人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不得转让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好处或利益,但下列状况除外:(八)按合同规定支付给以承包人的侬行为受益人的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任何款项,或者(b)把承包人从任何担当责任方那里获得免除其责任的权力转让给承包人的保险人(当该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人的亏损或债务时)。分包4.1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无工程师的事先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这类同意均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贡任或义务,承包人应将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席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完全视为承包人自己与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违约或疏忽样,并为之负完全责任。但.,对下列状况承包人无需取得同意:(八)供应劳务,或(b)依据合同中规定的规格选购材料,或(C)将本工程中的某一部分分包给合同中已指定的分包商C育义务W¼tt4.2 当分包商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供应的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担当r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间须接着担当的任何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应依据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担当费用的状况下,在缺陷责任期届满之后的任何时间,将上述未终止的此类义务的权益转让给业主。合国文件语音和法律5.1本合同条款其次部分中有下列说明:(八)用以拟定合同文件的种或几种语言,以与(b)适用于该合同并据以对该合同进行说明的国家的或州的法律。假如上述合同文件是用种以上语言拟定的,则据以说明和说明该合同的那种语言也应在其次部分中予以规定,并被定为合同“主导语言,合国文件的优先次序5.2构成合同的全部文件应互为说明,但在出现模糊或岐义时,则应由工程师对此作出说明或校正,并应就此向承包人发布有关指示,在此状况下,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构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应如下:(1)合同协议书(如已签订);(2)中标通知;(3)投标书;(4)本合同条款其次部分;(5)本合同条款第部分,以与(6)构成合同一部分的任何其它文件。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供应6.1 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供应应承包人两套复制件。承包人须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肯定须要,承包人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状况下,不得将业主或工程师供应的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送给第三方。在颁发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人应将依据合同供应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退还给工程师。承包人应将其依据第7条规定供应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以照像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供应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的复印件供业主运用,其费用由业主支付。现场要保留的一套图纸6.2 上述供应应承包人的或由承包人供应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人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供应应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它人员检查和运用。工S进展中断6.3 假如工程师未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示,就很可能造成工程支配和施工的延误或中断,这时,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通知书,井将一份副本呈交业主。该通知书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示,须要的缘由和时间,以与假如延误会使工程误期或中断等具体说明。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6.4 在任何状况1.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按第6.3款发出的通知书已说明白的任何图纸或指示,而使承包人蒙受误期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时,则工程师在与业主和承包人作必要的协商后,应作出以下确定:3)依据笫44条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以与(b)需增加到合同价格上去的该项费用的数额。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和将份副本呈交业主。承包人未修提交图锻6.5 假如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发出任何图纸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缘由是由于承包人未曾依据合同的要求提交图纸、规整或其它文件,则工程师在依据第6.4款规定作出确定时,应将承包人的这一失误考虑在内。朴充图纸和指示7.1 为使工程合理而正确地施工、该工以与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师有权旗时向承包人发出此类补充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贯彻执行并受其约束。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工三7.2 凡合同中明文规定应由承包人设计部分永久工程时,承包人应将卜列文件提交给工程师批准:(八)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感到满足所必需的图纸、规范、计算结果以与其它资料,以与(b)运用和修理手册连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图纸。这些资料需足够地具体,以使业主能够对采纳该设计的永久工程进行运用、维护、拆卸、重新装配和调整。在这类运用和修理手册连同竣工图纸尚未提交并获工程师批准之前,不能认为该工程已经竣工并可按第48条进行接收.批准不影响责任7.3 工程师依据第7.2款进行的批准,不应解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f义务承包人的一IWt任8.1 承包人应依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努力(在合同规定的范困内)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与竣工,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承包人应为该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以与为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而供应所需的不管是临时性还是永久性的全部的工程监督、劳务、材料、工程设备、承包人所用设备以与其它物品,只要供应上述物品的必要性在合同内已有规定或可以从合同中合理地推论得出。承包人应将他在审核合同或实施工程时所发觉的工程设计或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毛病或其它缺陷马上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业主。作业IWinI方法8.2 承包人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F安负全部责任。但是除了在卜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对不是由承包人编制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凡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尽管有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该部分工程负全部责任。合同惨议书9.1在被邀请签约时,承包人应同意签订并履行合同协议书,该协议书由业主依据本合同条件所附格式拟订,如有必要,可对其进行修改。该协议书的拟定和签订费用由业主担当。履妁担保10.1假如合同要求承包人为其正确网行合同取得担保时,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函之后28天内,按投标书附录中注明的金额取得担保,并将此保函提交给业主。当向业主提交此保函时,承包人应将这一状况通知工程师。该保函应实行本条款附件中的格式或由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同意的格式。供应担保的机构须经业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履妁担保的松捌102在承包人依据合同完成施工,谈工并修补工程中任何缺陷之前,履约担保将始终有效。在依据第62.】款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之后,即不应对该扣保提出索赔,并应在上述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14天内将该保函退还给承包人。依据履妁担保的腐脂103在任何状况下,业主在依据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违约性质。现场考察11.1在承包人提交投标文件之前,业主应向承包人供应由业主或业主代表依据有关该项工程的勘察所取得的水文与地表以下的资料,但是承包人应对他自己的对上述资料的说明负责。应当认为承包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四周环境与与之有关的可用资料进行了视察和考查,并对以下几点在费用和时间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满足:<a)现场的形态和性质,其中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水文的和气候的条件;(O为工程施工与竣工,以与修补工程中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用和性质;以与(d)进入现场的手段以与承包人可能须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应认为承包人已取得有关上述可能对其投标文件产生影响或发生作用的风险、意外事务与全部其它状况的全部必要资料。应当认为承包人的投标文件是建立在业主供应的可供利用的资料和承包人自己进行的上述视察和考杳的基础上的。投投标文件的完备性12.1 应当认为承包人对自Ii的投标文件以与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与完备性是满足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全部这些应包括了他依据合同应当担当的全部义务(包括有关物资、材料、工程设备或服务的供应或者为意外事务打算的暂定金额)以与该工程的正确施工与竣工,以与修补工程中任何缺陷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无法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12.2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假如遇到了现场气候条件以外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在他看来这些障碍和条件是一个有阅历的承包人也无法预见到的,则承包人应马上就此向工程师提出有关通知,并将一份副本呈交业主。收到此类通知后,假如工程师认为这类障碍或条件是个有阅历的承包人无法合理地预见到的,在与业主和承包人适当协商之后,应确定:(八)按第44条规定,承包人有权获得延长工期,和(b)确定因遇到这类隙例或条件可能会使承包人发生的任何费用额,并将该费用额加到合同价格上工程师应将上述确定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另将份副本呈交业主。这类确定应将工程师可能签发给承包人的与此有关的任何指示,以与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的状况下,承包人可能实行的并可为工程师接受的任何合理恰当的措施考虑在内。应遵照合同工作13.1 除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行能做到外,承包人应严格依据合同进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以达到工程师满足的程度。在涉与或关系到该项工程的任何事项上,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人都要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应当只从工程师处取得指示,或从他的代表处取得指示。应提交的进度支配13.2 承包人在中标函签发日之后,在本合同条款其次部分规定的时间内,应按工程师提出的合理的形式和具体程度,向工程师递交一份工程进度支配,以取得工程师的同意。无论工程Wi何时须要,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对其进行工程施工所拟采纳的支配和方法的总说明,以供参考。进般配的修订13.3 无论何时,假如在工程师看来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第14.1款中已经同意的进度支配时,承包人应依据工程师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订过的进度支配,表明为保证工程按期竣工而对原进度支配所作的修改。应提交现金gt的估算13.4 在中标函签发之后,于本合同条款其次部分规定的时间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依据合同按季度将有权得到的全部支付的具体现金流量估算,以供其参考。此后,假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还应按季度供应修订的现金流量估算。不出承包人的义务或责任13.5 向工程师提交并经其同意的上述进度支配或供应的匕述一般说明或现金流成估算,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应负的任何义务或责任。承包人的g15.1 只要工程师认为是为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需时,承包人应在工程的施工期间与其后供应一切必要的管理与监督。承包人或由其授权的、经工程师批准并且工程师可以随时撤换的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对该工程进行管理与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示。假如工程师撤回了对代表的批准,承包人在接到此类撤I可的通知后,考虑下文中提与的撤换人员的要求,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应H快将该代表调离该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该人员担当该工程的任何职务,并任命经工程师批准的其他代表。承包人的雇员16.1 承包人应向现场供应与工程施工和竣工,以与修补工程中任何缺陷有关的卜述人员:(八)熟识他们各自行业的、方丰'富.阅历的技术助理与有实力对工程进行正确管理与监督的工长和领班,以与(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耍求按时履行其义务所须要的娴熟的、半娴熟的技工和普工。工第有权反对16.2 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马上从该工程中撤掉由承包人供应的而工程师认为是渎职者或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以与工程师从其它方面考虑认为不宜留在现场的人员,而且无工程师的同意不得允许这些人员重新从事该工程的工作。从该工程撤走的任何此类人员,应H快予以更换。放线17.1承包人应负责:(八)依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确的放线;(b)上述规定的工程全部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与基准线的正确性;和(c)为完成上述任务,供应一切必要的仪器、装置和劳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假如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基准线出现任何差错,当工程师要求对此进行订正时,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订正此类差错,以使工程师满足。若此类差错是由工程师以书面形式供应的不正确数据所致,则工程师应依据第52条的规定确定增加其合同价格,井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业主。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基准线或标高的检查均不能在任何方面解除承包人对上述各项的精确性所负的贡任。承包人应细致爱护和保存好一切水准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线所用的其它标记物。砧孔和勘探开挖18.1在工程施工期间,无论何时,假如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用探坑,这一要求应作为依据第51条规定发出的指令,除非有关此工作的细目或暂定金额已经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平安、保卫和环境爱护19.1 在工程施工、竣工与修复缺陷的整个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八)高度重视全部受权兜在现场的人员的平安,并保持现场(在其管理的整个范围内)和工程(包括全部尚未竣工的和尚未由业主占用的工程)的井然有序,以免发生人号事故;(b)为爱护工程成为公众的平安和便利或为其它缘由,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依据工程师、或有关当局的要求,应自费供应并保持切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管;以与(C)实行一切合理的措施,以爱护现场与其旁边的环境,并避开由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或其它缘由造成的对公众人身或财物方面的损害或阻碍。业主的责任19.2 假如业主依据第31条规定,需运用自己的工人在现场完成工程的施工,对这些工程,业主应:(八)对全部授权在现场的人员的平安负全面责任;以与(b)保持现场的井然有序,以防对这些人员造成损害。假如依据第31条的规定,业主在现场还雇用其它承包人,业主应要求这些承包人在平安和避开危急方面负同样责任。工程的照管20.1 从工程开工日起到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期间,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运用的材料,设备与工程本身的照看。在业主接收全部工程后,则上述责任应移交给业主。但以下状况除外:(八)假如工程师为永久工程的某区段或部分颁发了移交证书,则承包人从颁发移交证书之日起,即应停止对那一区段或部分的照管责任,此时对那一区段或部分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b)承包人应对那些在缺陷责任期内他应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依据第49条的规定被完成为止。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20.2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假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材料或设备出现任何损失或损坏,除第20.4款限定的风险状况外,不论出于什么缘由,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此类损失或损坏,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规定,达到工程师满足的程度。承包人还应对其依据第49条和50条的规定,为履行其义务而进行的任何操作所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担当责任。由于业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坏20.3 当任何此类损失或损坏是由于第20.4款所限定的任何风险造成的,或是与其它风险相结合造成时,若工程师提出要求,则承包人应按该要求的程度修补这些损失或损坏。工程师应依据第52条的规定,确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并应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业主。假如是由多种风险相结合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工程师在作出上述确定时,应考虑到承包人和业主的交任所占的比例。业主的风险20.4 业主的风险是指:(八)斗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b)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C)由于任何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核成分的其它危急性能所引起的因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d)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它飞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e)暴乱、喊乱或混乱,但是此类事务完全局限在承包人或其分包商雇用人员中间,并且是由于从事本工程而引起的除外;(f)由于业主运用或占用任何永久工程的区段或部分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坏,但合同规定的损失或损坏除外;(g)因工程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而这类设计又不是由承包人供应或由承包人负责的;(三)一个有阅历的承包人通常无法预料并加以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影响。工程和承包人设备的保险21.1 在不限制第20条中规定的承包人和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款下,承包人应:(八)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工程中运用的材料和工程配套设备进行保险;(本文中“成本”应包括利涧)(b)对这种重置成本追加百分之卜五(15%)或依据本合同条款的其次部分规定的百分比的额外金额投保,以补偿修复损失和损害的任何附加费用以与由此修复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业务费和拆除以与迁移工程的任何部分和迁移任何性质的废弃物的费用;(C)承包人运至现场的承包人的设备和其它物品,其保险金额应相当于能把这些设备和物品在现场重置的费用C保险他国21.2 对于第21.2款中的(八)和(b)两项中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和业主的共同名义进行投保,并应包括:(八)从现场起先工作至颁发有关相应的工程、区段或部分工程(视状况而定)的移交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遭遇的(除第21.4款规定的状况以外)由任何缘由所引起的全部损失或损害;以与(b)由承包人负责的:(i)由于缺陷责任期起先之前的缘由造成缺陷责任期内的损失或损害;(ii)承包人在其依据第49条和第50条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或损坏-°对未能收回的金IK的责任21.3 任何未保险的或未能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应由业主或承包人依据第20条规定的责任担当。保险不钿S的双目21.4 第21.1款中所述的保险,对由于卜列缘由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不应担当义务:(八)斗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b)叛乱、革命、暴动,或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C)由于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毒气爆炸,或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核成分的其它危急性能所引起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d)以音速或超音速七行的H机或其它匕行装置产生的压力波。或财产的损害22.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保障业主免于承受与下述有关的任何损失或索赔:(八)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者(b)由于施工和竣工,以与修补工程中任何缺陷造成对财产的损失或损害(除工程之外)与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费用,但第22.2款所限定的状况屈于例外。例外22.2 第22.1款中所述的“例外”是指:(八)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运用或占有的十.地;(b)业主在任何上地上、越过该土地、在该土地之、之内或穿过其间实施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权利;(C)按合同规定施工和竣工,以与修补工程中任何缺陷所导致的无法避开的对财产的损告;(d)由业主、业主的代理人、雇员或不是该承包人雇用的其它承包人的任何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死亡或损伤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