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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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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docx

    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一、县管校聘是指全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全部都实行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特别是统一定期强制流动到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从而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二、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通用10篇)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通用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1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县为主”,全面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加快推进县域内教师无校籍管理、统管统用、合理配置,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努力破解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供制度保障,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二、选聘原则(一)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把“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中小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完善学校认识管理制度等协同配套、统筹实施。扎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切实维护我县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稳定。(二)以人为本,民主和谐充分尊重教师,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切实调动教师积极性,同时,做好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三)按岗选聘,专业配置学校严格按岗位情况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效果评估,根据环境变化、社会需求和群众反应,及时调整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措施。(四)动态管理,评估效果实施教师岗位情况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效果评估,根据环境、社会需求和群众反映,及时调整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措施。三、选聘范围及条件(一)实施范围:全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二)选聘的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 .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4 .身体健康,能在所选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5 .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学校聘用的教师要求具备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履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要求。未有相应资格的,要书面形式向学校和教育局承诺,在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资格。6 .新任教师合同期未满5年,且享受上岗退费的教师,原则上不能到县城选聘。四、实施办法为稳定教师队伍,学校优先从学校在编或在岗教职员中选聘。在学校编制总数内,个人报名,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产假及已怀孕(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妇产科或妇幼保健医院鉴定怀孕证明)人员应在第一阶段优先聘用。对于三年内退休人员,原则上考虑优先聘用(如在过去一年的工作期间,有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常违纪、工作马虎、教学成绩较差的,不作优先聘用考虑)。然后由学科小组民主测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考评,最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票决通过聘用。在第二阶段选聘教师中,可优先选聘本乡镇籍的、邻近乡镇学校的、夫妻有一方在本校或本镇工作的教师。1.以科组为单位,按学校学科岗位设置数竞聘岗位。7 .学校招聘教师按照“编制总量控制-学校岗位设置一个人申请-集中考核-领导小组票决-聘用”的程序进行招聘。在学校编制总数内,首先聘用必聘人员,然后按岗位设置,进行学科人员推荐,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最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票决通过聘用。8 .根据县的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分阶段聘用办法:第一阶段(7月23日前完成),聘用编制人数的85%,聘用对象是学校现有人员。其中:教师聘用领导小组成员、三年内退休人员和产假人员必聘。已获聘人员不能再参加下一阶段聘用;第二阶段(7月27日前完成),聘用编制人数的10%,聘用对象是全县各学校第一阶段未获聘人员。获聘人员不能再参加下一阶段聘用;第三阶段(8月3日前完成),聘用编制人数的5斩聘用对象是全县各学校第一、第二阶段未获聘人员。每阶段聘任完成后2天内,将聘任情况报县教育局备案。9 .个人申请。各类符合条件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和竞岗意愿,填写XX学校岗位意向调查表和XX学校"县管校聘“量化考核表。10 严格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学校聘用的教师必须相应(小学、初中、高中)的教师资格证和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要求。11 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建立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12 选聘人员通过双向选择,并初步签订xx学校"县管校聘“聘用意愿书。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2为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我市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根据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推进“县管校聘”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国家、省、潍坊市关于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现县域内教师的合理交流流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学区、校际之间师资差距,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二、实施范围全市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XX省民族中专、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本方案执行。)三、竞聘条件及类型教师参加竞聘的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师德,无违法违纪等问题;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能胜任本学科相应的教学工作。(一)支教竞聘1 .支教人员条件。年龄48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支教工作;有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县级以上业务或荣誉称号;近三年连续在教学一线工作。特别优秀的(具有XX市级以上教学能手、立德树人标兵、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等),可适当放宽年龄。同等情况下,具有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2 .设置支教岗位。在距城区和镇街区驻地较远、条件艰苦或缺编、老龄化严重的农村中小学设置支教岗位。由被支教单位提出学科需求,教育局和中心校统一安排参加竞聘,支教时间至少一年。到农村学校的支教经历,将作为教师晋升中级职称的必备条件。3 .共享教师纳入支教范围。参与“共享教师”活动的人员,纳入支教的范围。具体流程与要求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共享教师”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执行。4 .干部挂职交流。参与城乡双向挂职培养的学校干部,到新任职学校参与岗位竞聘,具体要求详见市教育局教育干部双向挂职培养实施方案。5 .新教师顶岗实习。20xx年新考入农村学校教师继续在城区学校顶岗实习,由相应城区学校安排同等数量教师到相应农村学校支教。(二)直接聘用直聘人员条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市教育局自主招考的聘用制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因重大疾病(有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并在教育局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符合直聘条件的教师,经个人申请、校内公示报教育局审批通过后可直接聘用并签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三)校内竞聘校内竞聘,可按先竞聘教学岗位,再竞聘非教学岗位的顺序;或者按工作量大小的顺序,实施分轮竞聘。教职工人数较多的学校可组织多轮竞聘,优化级部、学科教师结构,做到人岗相适。校内竞聘要注重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不能单纯依靠民主评议结果。已确定支教岗位人员不得再参与校内竞聘。(四)跨校竞聘1 .学区竞聘。我市设置13个农村学区和1个城区学区。校内未竞聘上岗的人员,经学校同意结合教师个人申请参加学区内竞聘。学区内竞聘分两轮进行,一是在学区内同学段学校间进行。二是在学区内,不同学段学校间进行。高中教师分流人员按照市关于高中教师分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他高中教师未在本校竞聘到岗位的,只能参加高中学校间的竞聘。由学区统一公布跨校竞聘岗位类别、学科、数量,供流出教师与接收学校进行双向选择。2 .县域竞聘。按照农村学区间、城乡学区间两个层次依次开展竞聘。为避免乡村优秀教师集中进城问题,具有县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乡村教师参加城乡学区间竞聘的,须参加原所在学校的校内竞聘。跨校竞聘岗位不得设置性别、年龄、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小学岗位原则上不限制专业;对岗位只有1人竞聘,竞聘人又符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聘任学校不得拒聘。校内竞聘已聘用人员、支教人员不得再参与跨校竞聘。跨校竞聘比例。已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一般3-5年)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各单位跨校交流出的教师总数要达到本单位适宜交流教师总数的10%以上。四、竞聘程序按支教竞聘、直接聘用、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的流程,采取逐级竞聘方式进行。(一)岗位分配根据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及20xx-20xx学年度在校生情况,按照“按需设岗、分层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结合在校生数和班数、教师数、学校类别、地理位置、师资结构等实际,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设定各学校岗位聘用指标。民办学校按照民办学校管理的有关要求,组织其超出规定公办教师总数30%的人员到城区公办学校竞聘岗位。(二)岗位设置1.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制定20xx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竞聘流程、未聘人员处理、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等,明确岗位职责、权利和义务,方案要具体、量化,具有可操作性。2 .明确岗位职责。学校岗位设置应参照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鲁人社办发(20xx)37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xx)56号),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合理设置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专任教师、教辅人员数量及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3 .科学设置比例。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设置比例,高中不超15%,初中不超12斩小学不超9%。流出教师人数超过适宜流动教职工总数10%的超编学校,不再设置跨校竞聘岗位。通过岗位设置、交流轮岗等措施,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超过设岗比例上限的,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内(高级设岗比例上限:高中30$、初中25%、小学12$;中级设岗比例上限:高中50%、初中50%、小学45%。)。4 .坚持民主集中。各学校制定的竞聘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不足80人的召开教职工大会)审议,85%以上人员通过,公示无异议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各学校竞聘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表决未达到85%同意的,需按规定程序重新修订、表决,直至通过为止。(三)个人申请参聘教师分别向学校提交支教、直接聘用、校内竞聘和跨校竞聘申请书,填写市教职工竞聘登记表,申请支教和跨校竞聘的需经学校审核盖章,报教育局审批。(四)开展岗位竞聘学校公布竞聘方案,采用全出竞进的方式,组织教职工双向选择、层层聘用。(五)签订聘用合同对竞聘上岗的教师,实行“双合同”管理。参加学区竞聘和县域竞聘的,要按新聘用岗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要求,与聘任教师签订人事聘用合同。由学校与其签订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实行一年一聘,做到岗位明晰、职责清楚、权责一致。(六)完善聘后管理学校制定科学的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对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等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兑现奖惩以及解除、续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岗位竞聘和绩效工资要向教学一线、班主任和骨干教师倾斜。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受到开除处分的以及落聘人员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优秀教职工代表为成员的“教职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一般为7-9人(单数),负责本单位岗位竞聘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争议调解小组,人员与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重复,负责处理在岗位竞聘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二)加强宣传,周密部署。深入推进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是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要开好全体教职工大会,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要教育引导教师消除思想顾虑,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竞聘工作方案。(三)坚持原则,加强考核。要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以人为本,坚决杜绝私下承诺、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拒不执行竞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执行竞聘工作公示制度,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竞聘方案、竞聘结果等必须在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XX省教育厅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配合上级做好教师的统筹管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目标任务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县域统筹管理,落实中小学校用人自主权,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充分激发、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县管教职工编制、人员经费、岗位设置、交流轮岗,校管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奖惩的新机制,为校长教师合理交流轮岗梃供制度保障。三、实施时间从20xx年秋季开学起,在校内全面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四、实施步骤(一)成立组织学校成立“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上报学校编制和实有人员依据上级文件(固编20xx6号),上报学校编制及实有人员花名册,为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可靠信息。(三)完善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机制学校“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岗位设置方案,建立岗位职数使用情况台账,实现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的有机结合。(四)落实交流轮岗制度根据XX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交流支教管理办法(国教体(20xx)97号)文件精神,8月上旬,由教师本人提出交流轮岗申请,学校确定交流名单后上报教体局。由主管部门具体安排交流学校,交流学校安排具体岗位。已确定为交流对象、服从安排的教师不再参与学校的竞聘。(五)开展岗位竞聘学校“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科学制定固镇二中岗位竞聘方案,将聘用岗位设置到学校各年级、处室,明确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竞聘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教体局备案,然后实施。学校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定程序,开展岗位竞聘。岗位竞聘坚持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原则。教师岗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可根据实际教学工作需要进行核定调整。聘任初步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以充分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三年内退休人员、处于孕期哺乳期人员或患有较为严重疾病经教体局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人员,原则上在本校聘用;其余人员应先参加学校内竞聘,落聘者可参加跨校竞聘。聘用学校与各类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以加强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学校教辅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按有关要求配备。(六)完善教师流动和退出机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逐步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教师退出机制。凡经过竞聘后未上岗的教师,由教体局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调剂时应服从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县教体局调剂的人员,当年度起纳入待岗人员管理。待岗时间不超过一年,待岗人员要按要求正常参加教学业务培训和其他集体活动,参加指定跟岗培训和学校考勤,不得违规从事其他工作,不正常上班的按有关人事管理规定处理。待岗时间在半年内的,扣除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师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可按规定程序端除聘用合同。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社会影响恶劣或违法乱纪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解聘等。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教师,不得再从事教学工作岗位。五、保障措施在校内广泛宣传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重大意义及相关政策,引导教师、学生及家长理解、支持“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学校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行为,切实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组织不力或推诿扯皮阻碍工作开展的责任人,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教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由学校“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解和处理;不服从学校调解和处理的可向县联席会议申报调处。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4为加快推进我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落实中小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教师聘用、管理、流动、退出新机制,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全县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对象全县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二、实施时间20xx年7月县教育局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xx年8月,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实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三、成立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四、实施步躲和时间安排(一)准备阶段(7月中旬前)20xx年6月底前,县教育局会同县委编办、财政局核定全县教职工编制总量,会同县人社局核定各学段所有学校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总量。将教职工编制和各类岗位数额具体分配到校,并报县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备案。20xx年7月,县教育局组织中小学校长及相关人员开展“县管校聘”改革研讨工作,借鉴外市、县改革经验,做好充分准备。(二)动员部署阶段(7月下旬)1.召开全县“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改革实施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2.各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教师座谈会,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工作步骤和规范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三)制定方案阶段(8月上旬)1.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教职工岗位聘用工作领导组,下设竞聘组和仲裁组等工作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成员由校级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行政提名、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领导组成员视学校规模一般由7-11人组成,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备案。2.各单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总额内,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设置管理、专技、教辅等岗位,明确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具体事项;任何学校不得因人设岗,可设置优先聘任条件和一票否决项目;设置岗位时要满足“校内直聘和校内竞聘人数原则上达到学校教职工总数的95%,跨校竞聘、组织调剂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以内”的总体要求;教职工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岗位设置情况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教代会和校委会表决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方可实施。校级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聘用;中层人员根据学校实际可采取校长聘用或竞聘上岗的方式。(四)组织竞聘阶段(8月110-200)1 .校内直聘学校直接聘用对象指距退休不足三年的教职工,处于孕期、哺乳期的教职工,患有重大疾病的教职工,服务期未满的新招聘教师,当年调入本单位教职工,正在参与交流(支教)及当年交流(支教)期满返校教师,经县教育局批准选派挂职锻炼(抽调)教师,县级督学。符合校内直聘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直聘教职工名单须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直聘人员名单,并存档备查。2 .校内竞聘(1)竞聘对象:本校教职工(不含已确定的直聘人员)(2)竞聘程序:公布岗位。包括岗位名称、岗位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个人报名。教职工本人填写意向申请书,申请报名。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组织竞聘。学校按照竞聘方案组织竞聘。公布结果。竞聘结果及时在校内公示。汇总上报。学校根据聘任情况填写校内竞聘情况汇总表,并将汇总表与空岗数一并上报县教育局。乡镇中心学校学段间的转岗聘任列入校内竞聘。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组织多轮教职工竞聘,每轮结束后应当及时公布结果。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竞聘过程全程摄像备杳,县教育局指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3 .跨校竞聘(1)竞聘对象:校内竞聘未被聘任人员。(2)竞聘范围:跨校竞聘人员可以在全县范围内有空缺岗位的学校参加竞聘。(3)竞聘程序:公布岗位。由县教育局根据各校校内竞聘结果公布空缺岗位。个人报名。校内竞聘未聘教职工向空岗学校提交申请。组织竞聘。各学校按照竞聘方案和空缺岗位情况组织竞聘。公布结果。竞聘结果及时在校内公示。汇总上报。学校聘任教职工情况和空岗数及时上报县教育局。跨校竞聘人员在同一轮竞聘中只能向一所有空岗学校提交申请。在上一轮跨校竞聘时已经聘任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竞聘。4 .组织调剂各学校聘用工作领导组对本校已竞聘上岗人员和跨校竞聘上岗人员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或调整其具体工作岗位。县教育局汇总全县各学校竞聘结果,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对未聘用人员进行适当的组织调剂。对未能落实聘用岗位又不服从县教育局调剂的,当年度起纳入待岗人员管理。5 .签约聘用学校汇总各类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聘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依法依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岗位管理。合同聘期一般为三年,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备案。6 .争议处理教职工如对竞聘工作有异议,可向本校聘用工作领导组提出书面申诉,学校聘用工作领导组绐予答复处理。对学校违背政策和程序的聘任行为,将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强化考核管理(一)建立岗位管理新机制。通过全面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行教职工聘用合同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每三年为一个实施周期,逐步建立健全“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管理新机制,形成学校按岗用人、教职工依合同履职、双方靠合同约束的岗位管理新格局O(二)完善教师考评制度。各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建立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从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职工,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发放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三)实行教师退出管理。对竞聘未上岗或因其它原因不能胜任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实行转岗、待岗培训或解聘的退出管理机制,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转岗。不适合教学岗位的,视情况转至非教学工作岗位。转岗的对象为:能力水平与所聘岗位任职条件不匹配、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教师、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转至非教学工作岗位者,不得参加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教师退出教学岗位主要以教师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和能力水平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为依据,退出教学岗位教师有异议的,按照规定可向学校提出申诉。2 .待岗培训。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或其他违反有关规定需待岗培训的人员,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待岗期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待岗培训结束后仍未能竞聘上岗的,只发放基本工资,同时降低其专业技术岗位等级。3 .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解聘:1.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2.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3.受到开除处分的;4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的;5 .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6 .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7 .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8 .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9 .丧失或撤销教师资格的;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符合解聘条件的,学校与受聘人员根据相关条款终止岗位合同,解除人事聘用合同。六、有关情况说明(一)校级领导、中层、班主任工作量1.校级领导、中层要带头满课时工作量工作,校长、副校长、中层授课时数分别不少于所任教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1/4、1/3、1/2。不达规定课时工作量的,不得参加高一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晋升。2.班主任工作在发放班主任津贴后,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1/4-1/3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二)关于教辅、工勤技能人员1.教师在处室、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卫生保健、后勤保障服务等主要从事教辅、工勤工作,不在一线上课或虽上课但课时量不足所任教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一半的,不得参加高一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晋升。2.实施县管校聘后教师中主要从事教辅、工勤岗位的情况各单位报教育局备案,今后各学校不得再随意增加。(三)孕期、产期、哺乳期和重大疾病人员1.孕期、产期、哺乳期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有关诊断材料。2.重大疾病指患有在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的重病,重大疾病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有关诊断材料(原始病历、病假期间的所有配药单据、发票等材料),重大疾病人员按规定执行病假工资的,在核定编制时不占用学校的编制。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领导组,改革工作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统筹安排、协调督促等事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改革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县教育局领导和各科室按所包学校蹲点指导,全程监督;各学校要及时向包片领导汇报、反映工作的进展情况,精心组织,加强沟通,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坚持原则,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学校领导不得将直系亲属聘任在学校财务、后勤事务管理等非教学岗位上工作,已经安排的,在本次改革中应予以调整。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三)稳步推进改革。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做好充分的评估分析,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对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正面教育和政策解释,格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不稳定因素。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5一、出台背景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深化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人(20xx)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实施意见(石发(2O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实施方案。二、主要目标进一步明确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职责权限,建立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按岗聘任、教师有序流动的用人机制,实现教师从“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转变。20xx年全市在总结矿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启动''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到20xx年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流动、聘用、退出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三、政策依据(一)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体制机制1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管理机制。政策依据:中共XX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印发&1.t;关于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城乡统一、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机编办(2Oxx)165号):“市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与教育、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自20xx年起,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原则上每两年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一次。市级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各县(市、区)中小学在校学生数(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为准),将全市教职工编制数按标准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J2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办法。政策依据:XX省委办公厅、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xx)22号):“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系列(专业)岗位聘用,可按系列(专业)在本系统内统筹使用,并向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倾斜J;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冀人教(20xx)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对县(市、区)内中小学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核定岗位设置总量,实行总量控制。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岗位设置总量内,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人员结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以及教师交流轮岗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要健全中小学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3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职称(职务)申报评审管理。政策参考:XX省有关地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义务教育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管理制度。义务教育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初聘),由所属教育部门负责,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中级及以上职称(职务)评审,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申报总量,由教育部门统筹申报推荐,向农村、边远、一线教师倾斜。”4 .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政策依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Oxx)34号):“建立每年定期招聘的教师补充机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编外教师,特别是不得以事业单位整体满编为由而不为中小学校补充教师;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J5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政策依据:中共XX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教(20xx)93号):“不断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交流轮岗长效机制”;“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且选择延迟退休的女教师为50周岁)的教师应在35年内,采取刚性交流或柔性交流的办法,分批交流轮岗到异校任教。刚性交流即将人事关系转入交流学校”;“对积极参与交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从20xx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在任职、评选特级教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骨干教师时,必须具有异校交流的工作经历。”(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制度1 .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政策依据: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冀人教(20xx)9号):“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学校统筹使用教育部门下达的人员编制、岗位和绩效工资总量,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评先奖励、职称评聘、工资分配等管理工作”。2 .岗位聘用。3 .完善聘后管理措施。(三)完善教师退出机制1 .建立师德为先,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2 .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教师退出机制。3 .建立科学、合理的解聘机制。政策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四)建立完善教师合法权益保障机制政策依据: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冀人教(20xx)9号):“严格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学校制定的岗位设置方案、教师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等,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xx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20xx年)实施办法:“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我省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四、名词解释(一)县管校聘根据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翼发(20xx)42号)等文件规定,“县管校聘”是指按照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编制、人社、教育等部门互相配合,在县域内统筹教师资源配置、招聘录用、培养培训和考核等,学校负责岗位聘用。(二)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岗位结构比例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70号)等文件规定,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国家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三)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有关规定,为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的合理均衡配置,要求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均应交流轮岗;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县管校聘岗位设置的方案6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和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内在活力,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7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宜政发20xx6号)和xx市宜秀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宜秀政发20xx1.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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