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共8篇).docx
2024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共8篇)目录篇一、2024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篇二、2024年开展水上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篇三、2024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篇四、2024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篇五、X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实施方案22篇六、学校2024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篇七、2024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篇八、2024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篇一、2024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入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隐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总体方案,根据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既有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X建房函(2024)X号)、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X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建建函(2024)X号)、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假期和当前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X建明电(2024)X号)、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2024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房屋产权人第一责任、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底数、完善动态管理台账、迅速有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房屋建筑倒塌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排查整治重点通过“现场排查+查阅资料+技术鉴定”等方式,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点、集镇、学校和园区周边、景点;聚焦违法违规擅自改建为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文物场所、住房租赁、农家乐等经营用途性质的自建房;聚焦违规加高加层、在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内突击违规建房等,针对城市既有房屋、农村既有房屋、市政设施、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迅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存在的风险隐患一抓到底、彻底解决。(一)城市既有房屋。重点检查建设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房屋、城市低洼、临河地段房屋的公共建筑,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棚改小区、机关院落、城中村、园区、安置点、采空区地面住房、地灾影响区房屋,邻近挡土墙及山体护坡的安全风险较大房屋,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特别是利用原有建筑物擅自改建改用为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文物场所、学校、体育场馆、医院、养老院、特殊学校、幼儿园、租赁住房、农家乐等,以及违法加层加高建筑、建筑玻璃幕墙、外墙面层、电梯、空调外挂机、雨棚等其他可能存在影响使用安全的建(构)筑物,城区电动车充电、高空坠物、消防、用电用气、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管理区域施工等情况,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内的突击违规建房等。(二)农村既有房屋。全面排查整治农村既有房屋安全隐患,重点聚焦城乡结合部、安置点、集镇、学校周边、景点、农家乐等区域,聚焦用作生产经营、违规加高加层的农村自建房,以及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内的突击违规建房等,重点排查房屋手续办理情况、改扩建情况、用作经营情况、房屋安全情况等;动员产权人(使用人)落实隐患整治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三)房屋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在建项目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未批先建”项目处理,长期停工项目安全管控,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排杳整治,对高支模、深基坑、高切坡、起重机械、临时用电、桥梁架设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施工现场临时消防安全防范等落实情况。(四)城市市政设施、道路及桥梁。深入排查、治理城市市政设施、桥梁结构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运营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城市桥梁桥面系及附属结构、上下部结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的照明设施及其封闭结构等附属设施,以及船舶或车辆撞击桥梁结构、超限车辆过桥、桥梁改扩建、桥梁超期服役等特殊情况下需要对桥梁进行特殊检测的情况,常规定期检测、维保、养护情况。三、处置措施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对排查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现场交力、立行立改。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一单四制”制度实行交办,果断采取限制或停止使用、及时疏散转移人员等措施加以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其中:(一)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违规加高加层建筑,必须立即撤离人员,责令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立即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及时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出具真实有效鉴定报告,并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二)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必须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并销号。(三)对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两违”建筑,各有关单位依据职能职责采取责令停工、执法杳处、依法拆除等措施严厉打击,消除监管盲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四、时间安排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深入排查阶段(4月30日至5月15日)。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整治”要求,排查工作贲任单位对全县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排查不漏一栋、不漏一户、隐患不漏一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并将隐患问题向属地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进行交办。各乡镇、县直职能部门要向县政府递交目标责任状,产权人与行业监管部门、属地乡镇签订承诺书。(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30日至9月30日)。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科学细化整改措施,实行“一楼一策”,通过维修、加固、停止使用、依法拆除等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其中:1 .对2024年4月30日前,全县住建系统排查发现的尚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于5月30日前完成整改。2 .对排查出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点、集镇、医院、学校和园区周边、景点、农家乐、拆迁红线范围内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和违规加层、乱搭乱建房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改。3 .除前款所述要求外,排查发现的所有安全隐患于9月30日前完成整改。(三)巩固梃升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督促各乡镇、县直有关监管部门及企业(项目)着力解决现有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的同时,找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管方面的漏洞和不足,完善管理制度、构建监管体系、明晰监管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房屋建筑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产权人责任,不断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及基层组织有效协同、高度联动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严格发挥牵头统筹协调作用,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形成强有力工作合力。(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守工作原则。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领域、企业、项目,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及时发现突出问题,认真深刻分析研判,综合分类及时处置。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宣传、融媒体等职能部门要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抓好宣传发动。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利用宣传册、宣传车、标语等载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做细做实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核实的举报线索予以奖励。(举报地点设建设环保大楼X室,举报电话:X)(四)严格整改落实,严肃查处问责。联乡县领导落实督导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迅速研判处理,属于重大风险隐患的要严格按照“一单四制”制度实行交办,采取坚决限制或停止使用、及时疏散转移人员等断然措施加以整改,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监督专班、县委办牵头两办督查室成立督查专班,深入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重大隐患不整治或整治不到位和发现非法违法活动不依法处置的,一律实施事前问责;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主体,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坚决防止因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的事故发生。(五)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报送资料。各乡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分类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并动态管理。同时,于5月2日前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送至领导小组办,5月13日前书面报送排查摸底情况,5月28日、6月28日前分别书面报送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9月28日前书面报送排查整治工作完成情况,12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资料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篇二、2024年开展水上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总体方案,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222”特别重大煤矿坍塌以及去年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为了全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和改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结合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整治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梳理、整改和化解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重大隐患和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全面排查到位、整治到位,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生产、天气、航行、巡逻等恶劣条件产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推动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确保人、物、财产安全。二、检查整治时间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24年5月X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实行即查即督即改,边排查边整治边验收。三、行动领导小组组长:X副组长:X,X成员:X、X、X四、整治重点方式1 .组织力量加大对通航水域监管力度,重点打击改装采、运砂船舶非法盗采、滥采国家资源等问题2 .对采砂工程船有关安全管理措施、集中停靠等落实问题。3 .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就地制表等方式对全县采砂工程船进行检查。五、检查整治内容1 .设施设备方面: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2 .采、运砂船舶停靠水域方面:是否占用洪道、影响行洪安全。六、整治工作要求I.各基层水管单位,局机关各股室、站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反复性,以高度的责任感、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几起事故的惨痛教训,居安思危,要牢牢坚守安全生产的红线,始终保持安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确保行动取得实效。3 .各基层水管单位,局机关各股室、站要结合辖区水域监管职责和工作实际,深入分析研究当前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明确行动目标任务,行动重点,责任分工和具体可操作的整治方法。按实化细化的要求迅速传导压实,到岗到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4 .凡是存在突出问题、严重缺陷或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交由相关部门停业、停航整顿和离岗培训,绝不姑息。5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6 .局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此次行动的组织和督查,各基层水管单位、局机关股室、站要及时掌握情况,及时督查整改,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深入辖区水域内逐个排查,深挖隐患。对工作不力的,渎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责任。篇三、2024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杳整治2024行动总体方案,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遢制重特大事故。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几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1.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开展隐患排杳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治理一批事故隐患,依法整治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问责一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全面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三、排查整治重点突出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教育、旅游、民爆、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以及近期省外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全省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本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不分阶段、不分环节,坚持立杳立改、动态清零。(一)消防领域。重点排查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养老机构、定点救治医院等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及“多合一”、出租房等火灾隐患;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违章搭建彩钢板,违规动火电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X区域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纠治乡村民宿、村居民自建房违规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以及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二)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突出安全隐患;桥梁路面结冰、长大陡坡等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琉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非法载人、酒驾、辞驾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和打击“黑包车”“黑客车”“黑校车”等情况;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情况;“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监控情况,客运驾驶员违法违规驾驶行为整治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三)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房屋建筑和市政、水利、电力、公路、铁路、桥隧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冬季施工现场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措施落实及恶劣天气施工组织情况;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四)煤矿领域。重点排查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大风险辨识情况、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情况;常态化开展隐蔽治灾因素普查情况,防范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火灾、空区大面积悬顶等重大灾害情况;重点整治采掘接续紧张、超定员、假图纸、假密闭等“五假五超”情况;安全培训专项整治开展、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驻矿安监员配备及履职情况;市县盯守包保煤矿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上级矿业公司向保供煤矿派驻工作组情况;严厉打击长停煤矿明停暗开、昼停夜开及盗采煤炭资源等情况。(五)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排查地下矿山井下通风、排水、提升作业和火工品储存、使用管理,以及防中毒窒息、防火灾、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冬季运输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尾矿库超设计坝高排放、未进行坝体稳定性评估、干滩长度小于设计规定、冬季未按照设计要求采用冰下放矿作业等情况;动电、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六)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企业重大危险源等关键要害部位和冬防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动火、高处、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规范管理情况;化工装置开停车、检维修安全风险防控情况;停产企业危化品储存罐区、库房的安全管理情况;醇基燃料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危化品运输和危废安全管理情况;石油天然气开采井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七)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工贸领域。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厂区主要位置、重点部位及设备设施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易燃易爆物品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章使用和储存等规定执行情况;外来施工队伍的监管情况;冬季粉尘防爆、煤气、检维修、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八)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排查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加强管道安全运行监测,推进违章占压处置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等工作情况;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及报警装置安装和运营等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天然气门站贮配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罐站等设施设备定期检验制度落实,以及电器、消防和喷淋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落实情况;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具经营门店销售的燃气具和燃气泄漏报警器产品质量情况;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执法情况。(九)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排查供气供暖锅炉、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和压力容器,以及学校、医院、车站、大型商超、体育场馆、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滑雪场客运索道、物流园区场(厂)车、起重机械及承压类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殊作业领域。突出动焊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和设备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重点排查整治安全技术及岗位人员培训情况,特殊作业涉及的焊工、电工、吊装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特殊作业所需的防护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特殊作业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辨识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特殊作业审批、作业前安全交底、作业完成后签字验收等情况。其他行业领域,教育、旅游、民爆、烟花爆竹、渔业船舶、水路交通、农业机械、军工、民航、城市供暖、油气管道、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四、排查方式(一)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省有关部门要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二)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各地要组织交叉检查,每周调度企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各地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三)坚持严格执法与警示提醒相结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坚决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失信企业。针对事故多发、问题多发的领域和地区,点对点下发警示、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领导要求的具体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细化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现场督办机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和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把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二)主动查改,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全面发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改,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台账,彻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确保每一项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整改,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中央驻陕和省属国有企业集团,要对所属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列出本次重点排查整治的企业清单、重大隐患清单;所属单位重大隐患全部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包保,建立包保台账,逐项监督整改落实;集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分别带领检查组,采取所属单位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单位、工作场所、车间班组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推动隐患整改,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不积极的要追究责任。各市级政府、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集团要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办。(三)严格执法,全面督促隐患整改。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要求,在前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杳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实行整改销号。要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重大突出火灾隐患、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筑施工“三抢”、危险化学品“三违”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防诱发重特大事故。(四)强化警示,进一步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辟专题、专栏、专刊,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等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期间,各地要集中曝光2批次重大隐患问题和典型案例;要对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五)加大督导,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着力落实县、乡镇(街办)集中排查整治活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要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在集中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或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省安委会将每月调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区)、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于12月15日前将安排部署情况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并分别于每月14日、28日前报送工作小结和统计表,2024年X月X日前报送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X电话:X邮箱:X篇四、2024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杳整治2024行动总体方案,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2024年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总结提高四个阶段。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狠下功夫,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民航、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特别是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违规动火、外包外租管理混乱、不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精准严格执法,务求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从企业、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三个层面推动开展专项行动。企业层面,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导作用,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带队对本单位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在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基础上,发挥好安全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和电气焊设备等开展排查整治,推动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责任;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部门层面,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抓紧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本次整治的重点,地方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补充完善并加强宣传解读;利用企业自查自改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增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已查出隐患、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积极运用“四不两直”、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及时提供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党委政府层面,各地区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动员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各省级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资金保障支持力度,健全市县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建立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对存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等问题的,2024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律不得评为“优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阶段安排有序压茬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篇五、X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县安委会X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和来X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及我省50条、我市60条具体措施,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旅游、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爆、电力、校园、医疗卫生等其他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我镇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管控并彻底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全面完善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P急患的质量显著提高,站所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显著提升,带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实现重大隐患有效治理、重大风险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的总体目标。二、主要内容(一)以提高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为重点,推动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全员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各村(社区)、站所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治、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突出抓好以下七项工作:1 .扎实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安排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专项方案、明确排查内容、落实排杳责任、积极推进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予以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确保整改到位。排查整改情况要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报告。要认真吸取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杳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月至少1次)。2 .全面自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发挥全员责任制和专家在隐患排查中的作用。专项行动中,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全面自杳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全员责任制和专家在隐患排查中的作用,强化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参与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排查精准全面、治理科学彻底,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3 .突出动火等作业排查整治,严格危险作业管理。要对动火、受限空间、吊装、高处作业、检维修、盲板抽堵等危险作业的管理制度、作业审批、现场监管、规程执行、设备安全等开展全面排查。要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要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I,组织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4 .全面排查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整治安全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5 .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应急管理。要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备案、培训I、演练及队伍、设备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6 .全面自查安全生产费用和安责险落实情况,强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本单位是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是否足额提取并使用到位、是否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是否依法投保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有无继续使用应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施设备等问题。要督促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7 .运用信息化、数字化等科技手段,提升企业重大风险防范水平。企业要将信息化深度融入安全生产工作,鼓励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整治能力。对当前安全风险大、传统手段“看不住、管不全、管不好”的特殊作业管理,日常巡检、人员定位、双重预防机制等作为必建场景,构建安全生产“智慧监管”模式,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二)以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为核心,全面夯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站所要切实履行“三管三必须”责任,发挥执法促进作用,坚决纠正执法“宽松软虚”的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扎实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抓好以下工作:1 .加强技术指导,提升排查质量。专项行动期间,各有关单位要选择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织成立技术指导组,梳理宣贯排查标准、指导企业自查整改、配合行业督导和执法检查。既要指导企业对重大隐患查得准、查得全、改得好,也要指导行业监管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 .常态开展执法,督促真查实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切实提高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七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每月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对排查进展和整改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对未按要求组织排查的,依然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时限内未予整改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R急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3 .实行倒查机制,夯实监管责任。各村(社区)、各有关站所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确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