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提升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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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提升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docx
2024年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提升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质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提升年”行动,特制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I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重要指示精神,抓好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农村集体债务、工程项目管理”四个重点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基层导向,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明显提升,充分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二、重点任务进一步巩固2023年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成果,通过专项集中排查整治,做好对2022年以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排查整改,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质效。(一)全面提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水平。重点排查整治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以及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进一步清杳核实各类农村集体资产存量、结构、价值和使用等情况,排查资产清查是否彻底、资产数量是否准确、价值评估是否真实、账目登记是否准确、资产权属是否明确、资产处置是否合规等。积极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收支预决算等制度,突出科学预算、量入为出,按照“四议两公开”流程机制,科学形成村年度财务预算,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严防集体经营风险。对接用好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全国平台财务系统开展会计核算,通过平台统计分析和预警等功能,及时发现农村集体“三资”F1.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二)全面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水平。重点强化对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纠正,突出排查整治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问题合同,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问题。对资产资源发包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坚持应签尽签、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等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杜绝口头协议、约定。以区(市、县)为单位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模板,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合同前置预审和备案管理等制度,充分发挥村级法律顾问作用,做好合同的合法性审杳,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台账管理,提高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三)全面提升农村集体债务管理水平。重点做好农村集体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排查,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以及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债务摸底、登记、审查等管理制度,以区(市、县)为单位优化村级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样式,建立预警机制,合理设置超村集体偿还能力的负债额、负债率警戒线,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范举债行为,降低债务风险。落实乡(镇、街道)对村集体经营性举债专项审核管理,建立村集体定期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制度,妥善制定清偿计划,及时化解历史债务,维护债权利益。(四)全面提升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本行政村范国内小型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成立监督小组,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监督,乡(镇、街道)要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严格落实项目工程类财务报支程序、工程预算、规范签订合同等内容,促进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重点排查整治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落实村级发展自治管理主体责任,围绕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指导建立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导、成员代表参与、监事会或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民主决策机制,把项目的选择、申报、建设、资金拨付、竣工验收、建后管护等纳入决策事项,并及时公示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进展情况、资金拨付、验收结果、建后管护等情况。(五)全面提升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水平。加快XX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全国试点建设,依托省农交中心XX运营中心平台,严格规范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行为,实行统一网络建设、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鉴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交易监管、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征信建设、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权证管理的“十统一”运营管理,进一步健全交易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按照XX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公开流转交易监督指导责任,执行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权益流转交易和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必须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流转交易的管理规定,切实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水平。三、工作步骤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提升年”行动分为动员部署、调研摸底、分类提升、总结验收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完成)。制定市级工作方案,部署启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提升年”行动。各区(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将行动及时安排部署到辖区内所有涉农乡(镇、街道)。(二)调研排查阶段(6月底前完成)。各区(市、县)要通过现场座谈、调研等形式,指导乡(镇、街道)全面摸清辖区内各村集体“三资”监管现状,认真组织开展监管突出问题排查工作,集中梳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三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并将问题及时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三)分类提升阶段(7月底前完成)。各区(市、县)根据“三资”管理工作基础和监管成效情况,对照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排查台账,按照“补齐短板一批、巩固提升一批、提炼总结一批”的工作思路,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对所辖村实施分类整治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三资”监管制度,提升“三资,管理水平,筑牢集体资产运营“防火墙”,并做好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底前完成)。各区(市、县)根据整治提升情况,结合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内容,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改,做好查缺补漏,确保问题排杳全面、整治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监督管理制度,构建“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提升整治任务基本完成后,进行认真总结,提炼行动中创新经验做法,并将行动总结报告于9月5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责任站办全力抓的工作体系,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提升任务,传导压实乡级工作责任,并加强与财政、审计及纪检监察等部门配合,及时做好工作沟通,形成横向联动、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抓实抓好农村集体“三资”提质增效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加强调研督导。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分级选取重点村开展”解剖麻雀式”督导调研,准确把握政策尺度,全力抓好行动实施,做到市级指导覆盖所有区(市、县),区(市、县)指导覆盖所有涉农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覆盖所有行政村,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的及时发现和整治。(三)加强工作统筹。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提质增效行动与整治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三农”重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推进等有效结合,充分发挥市委农办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部门协商及问题研处联席会议机制,切实解决农村集体“三资”整治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整治工作统筹有力、指导有方、推动有效。(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正面引导力度,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典型案例。市、县两级分别设置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整治受理电话(详见附件),积极动员村民群众参与提质增效年行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响应群众关切,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