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docx
新能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新能源公司(事业部)(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或“公司”)太阳能发电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强太阳能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促进公司太阳能发电项目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太阳能电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太阳能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应坚持价值思维和效益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前提,强化前期工作的总体策划和过程控制,重视前期设计优化和费用控制,为打造精品工程奠定良好的基础。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太阳能发电项目是指公司新建和扩建的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的初步选址和太阳能资源评价、总体规划、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项目申请报告等阶段的过程控制。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的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前期管理工作。第二章前期工作基本原则第五条新能源公司太阳能发电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效益为先、择优开发的原则。坚持“价值思维和效益导向”,优先开发光资源条件好、送出落实且造价低的项目,有序开发地面大型并网光伏项目;慎重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屋顶并网光伏项目。(二)符合规划、区域协调的原则。太阳能发电项目发展要与集团公司电源发展的总体规划相衔接,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滚动调整。公司太阳能项目开发力度要在集团公司能源规划的框架下进行协调和平衡,确保科学可持续发展。(三)战略统筹、科技示范的原则。太阳能发电对于电源结构调整和全球低碳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商业化开发过程中注重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和示范,为太阳能未来的规模化发展奠定基础。第六条新能源公司太阳能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坚持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信息化发展方向,不断提高项目开发管理的水平,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第三章前期工作的程序及内容第七条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初步选址和太阳能资源评价、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备案申请共四个阶段的工作内容。第八条初步选址和太阳能资源评估的主要工作:(一)根据NASA、METEoNoRM等数据库资料及国家太阳能资源常规气象数据,结合当地地质地形数据、电网设施、交通条件和历史资料等相关辅助信息,初步选择拟开发太阳能发电项目场址。(二)根据气象数据和其他资料初步判断该场址具备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后,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相关管理要求开展光能资源观测工作,光能资源观测工作原则上要开展一年以上。(三)根据测光情况,进行光能资源评估,评估完成后上报公司并由公司负责组织内审,判断场址开发价值,对于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项目,编制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并上报集团公司。在获得集团公司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后,可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开展前期工作。第九条总体规划的主要工作:(一)以太阳能辐射资源为基础,结合当地能源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气象观测数据等资料,开展光伏电站的选址及开发规划工作。(二)对各候选场址的太阳能资源、并网条件、交通运输、地质条件、环境影响等因素进行比较研究,对初步选择的场址进行总体开发规划,确定开发总装机规模,拟定分期开发项目的顺序。第十条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工作(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编制单位应按照国家和上级单位、公司采购管理的有关要求确定,每年年末及时将可研招标计划上报公司。未列入招标计划的项R,一律不得开展招标工作。(二)可研报告应对场区的太阳能资源进行详细分析,对项目工程建设条件进行充分论证。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型号、布置方式、装机容量等进行认真比选,确保项目的效益最大化。认真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接网和消纳条件,做好项目的接入系统设计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和送出工程同步进行飞高度重视项目的经济评价工作,财务评价的各项指标应满足或者超过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三)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后,公司应及时提请公司进行内审和优化设计工作。项目可研报告外审需征得上级公司同意,未经内审和设计优化的项目一律不得进行外部审查.(四)可行性研究阶段要高度重视支持性文件的取得和相关问题的落实。要做好工程占地和土地预审手续的审批;要落实好项目的送出和接入方案,尽快取得项目接入系统的批复;要及时完成环保、林业、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专题报告的编制及审杳,并尽快取得相应的批复文件;要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第十一条项目备案申请阶段主要工作(一)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是项目核准的最后一个环节。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应在可行性研究主要结论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一)公司要结合项目的盈利水平,公司的投资能力、资金安排等情况安排项目的核准进度。项目备案需征得上级公司同意。第四章前期工作考核第十二条公司太阳能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由公司前期工程部归口管理。第十三条负责前期工作的单位应按前期工作计划推进项目进程,扎实工作,防止项目前期工作中出现反复。第十四条按照年度太阳能发电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确保年度核准(备案)任务和项目前期工作目标的完成。第十五条项目各阶段前期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以及公司有关的最新标准和要求。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前期工程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