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汾西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

    • 资源ID:1534704       资源大小:24.06KB        全文页数:21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汾西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

    汾西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全县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临汾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S1.本预案适用于汾西县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县级应急救助工作。当毗邻县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县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县内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1.4 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坚持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实现灾害全过程管理。2组织指挥体系汾西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汾西县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为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一般和较大灾害救助活动。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及乡镇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3灾害救助准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及时向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自然资源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救助准备措施:(1)向可能受影响的乡镇和其他部门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准备工作要求。(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3)通知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服务中心),要求做好救灾物资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启动与交通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4)派出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5)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预警及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情况,并向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通报。(6)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4信息报告和发布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4.1 信息报告4.1.1 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县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对造成县级行政区域内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等灾情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灾害事件等,县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立即上报县政府、市级和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4.1.2 一般和较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县应急管理局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逐级上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县应急管理局立即向县政府报告。灾情稳定后,县应急管理局在5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4.1.3 对干旱灾害,县应急管理局应在旱情初显、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初报灾情;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续报一次灾情,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4.1.4 县政府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或其办公室要视情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4.2 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要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以及政府网站等发布信息。宣传、网信、融媒体等部门和单位应配合做好预警、灾情等应急信息发布工作。灾情稳定前,县应急管理局应当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评估、核定并按有关规定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关于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县级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I、II、HI、IV四级,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5.1 I级响应5.1.1 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经县总指挥部(县臧灾委)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提出启动【级响应的建议,按照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总指挥启动I级响应。5.1.2 响应措施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人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县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乡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及其有关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召开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会商会,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及有关受灾乡镇参加,对指导支持灾区减灾救灾重大事项作出决定。(2)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人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根据灾情发展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率有关部门或派出负责人带队的先期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3)县应急管理局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4)根据受灾地区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服务中心)紧急调拨县级生活类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5)县公安局加强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县人武部根据县级有关部门和受灾乡镇政府请求,负责组织民兵,协调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参加救灾。(6)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商务局)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县工信局(商务局)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负责县级医药储备应急调拨,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县住建局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工作。县水利局指导灾区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应急供水工作。县卫体局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县教育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灾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县生态环境局及时监测因灾害导致的生态环境破坏、污染、变化等情况,开展灾区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7)根据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的统一部署,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8)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办公室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跨县(市、区)或全县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会同县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相关工作,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9)灾情稳定后,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县应急管理局、受灾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县应急管理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10)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11)在国家、省总指挥部、市总指挥部(国家、省减灾委、市减灾委)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5.2 U级响应5.2.1 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经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提出启动11级响应的建议;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启动II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5.2.2 响应措施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常务副总指挥或委托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协调县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乡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及其有关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常务副总指挥或委托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商会,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及有关受灾乡镇参加,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2)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根据灾情发展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率有关部门或派出负责人带队的先期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3)县应急管理局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4)根据受灾地区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服务中心)紧急调拨县级生活类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5)县人武部根据县级有关部门和受灾乡镇政府请求,负责组织民兵,协调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参加救灾。(6)县卫体局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7)根据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的统一部署,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等组织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8)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等。(9)灾情稳定后,受灾乡镇政府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10)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三)在国家、省总指挥部、市总指挥部(国家、省减灾委、市减灾委)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5.3 m级响应5.3.1 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In级响应,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5.3.2 响应措施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县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乡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及其有关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乡镇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2)派出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3)县应急管理局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4)根据受灾地区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服务中心)紧急调拨县级生活类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等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5)县人武部根据县级有关部门和受灾乡镇政府请求,负责组织民兵,协调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参加救灾。(6)县卫体局指导受灾乡镇做好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7)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8)灾情稳定后,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受灾各乡镇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9)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5.4 IV级响应5.4.1 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IV级响应。5.4.2 响应措施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县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乡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总指挥部(县臧灾委)及其有关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2)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3)县应急管理局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4)根据受灾地区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服务中心)紧急调拨县级生活类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5)县人武部根据县级有关部门和受灾乡镇政府请求,负责组织民兵,协调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参加救灾。(6)县卫体局指导受灾乡镇做好医疗救治、灾后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7)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5.5 启动条件调整对灾害发生在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乡镇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5.6 响应终止灾情稳定、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建议,由启动响应的负责人决定终止响应。6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6.1 过渡期生活救助6.1.1 一般和较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及灾区应急管理部门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6.1.2 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县应急管理局指导灾区政府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6.1.3 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估。6.2 冬春救助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6.2.1 县应急管理局每年9月中旬开展冬春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调查,并会同各乡镇开展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6.2.2 县应急管理局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6.2.3 根据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他相关部门的申请,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受灾群众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6.2.4 县应急管理局通过开展救灾捐赠、对口支援、政府采购等方式解决受灾群众的过冬衣被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评估全县冬春期间救助工作绩效。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组织落实以工代赈、灾款减免政策及粮食供应等。6.3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等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筹措、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积极发挥居民住宅地震、农房等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完善市场化筹集重建资金机制。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灾情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6.3.1 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倒损住房核定情况,视情组织评估小组,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对因灾倒损住房情况进行综合评估。6.3.2 县应急管理局收到受灾乡镇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申请后,根据评估小组的倒损住房情况评估结果,按照中央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经县财政局审核后下达。6.3.3 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县应急管理局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市应急管理局。6.3.4 县住建局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址,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6.3.5 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恢复重建,按有关规定执行。7保障措施7.1 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安排县级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建立完善各级救灾资金分担机制,督促各乡镇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7.1.1 县政府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7.1.2 县级财政每年综合考虑有关部门灾情预测和上年度实际支出等因素,合理安排县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遭受一般和较大自然灾害地区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7.1.3 县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等因素适时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相关补助标准。7.1.4 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开展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7.2 物资保障7.2.1 合理规划、建设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县政府和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各乡镇应当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设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应统筹考虑各行业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等方面需要。7.2.2 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每年根据应对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7.2.3 制定完善救灾物资质量技术标准、储备库(点)建设和管理标准,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信息系统,完善救灾物资发放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和征用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7.3 通信和信息保障7.3.1 通信保障部门组织开展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通信保障,移动、联通和电信等通信运营企业依法保障灾情传送网络畅通。7.3.2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灾情和数据共享平台,健全灾情共享机制。7.4 装备和设施保律县各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县政府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县政府要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可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难场所。灾情发生后,县政府要及时启用各类避难场所,科学设置受灾群众安置点,避开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次生灾害,同时要加强安置点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治安等保障,确保安置点安全有序。7.5 人力资源保1»7.5.1 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灾队伍建设、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支持、培育和发展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引导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7.5.2 组织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工信、卫体、气象、红十字会等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7.5.3 建立健全覆盖县、乡镇、村(居)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灾害信息员。7.6 社会动员保障完善救灾捐赠管理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完善接收境外救灾捐赠管理机制。完善非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的救助对口支援机制。科学组织、有效引导,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中的作用。7.7 科技保障7.7.1 组织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卫体、气象等方面专家开展灾害风险调查,编制全县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图,制定相关技术和管理标准。7.7.2 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灾害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建立合作机制,鼓励减灾救灾政策理论研究。7.8 宣传和培训组织开展全县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组织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急救日,“全国科普日,全国消防日,和,国际民防日,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防灾减灾能力。积极推进社区减灾活动,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对各乡镇分管负责人、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应急救灾队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8附则8.1 术语解释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风雹、低温冷冻、暴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躺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8.2 预案演练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办公室协同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8.3 预案管理县政府应根据本预案修订本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落实本预案任务的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确保责任落实到位。8.4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8.5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汾西县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级启动条件附件汾西县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级启动条件I级响11级响In级响IV级响应应应应某一乡镇或一个以上的乡慎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臼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I圾响应:1)死亡或可能死亡25人以上(不含本数,下同):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敕助3万人以上;(3)倒塌和产更损坏岳屋3万间或1万户以上;(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占该县农业人D20%以上或3万人以上:(5)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认为其他符合启动I级响应的情形及符合其他自然灾害专项应急情案1级响应启动条件的情形.某一乡馍成一个以上的乡俄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笈之一的,启动H级晌应:(1)死亡或可能死亡IO人以上.25人以下;2)'&急转移安置或需奥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3)倒埸和产曳断坏房屋5000间或100o户以上.3万间或I万户以下;(4)干旱灾害渔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带故助人数占该县农业人口15%以上、20%以下,或2.3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5)县总指挥电(县城灾委)认为其他符合启动H级响应的情形及符合其他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H级响应启动条件的情形.某一乡镇或一个以上的乡植行改区城内发生曳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OI级响座:(1)死亡或可能死亡5人以上、K)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500人以上、I万人以下;(3)倒塌和产更棉坏房屋1500间或500户以上.5000问或100o户以下;(4)干旱灾害遗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淮.帝救助人数占该县农业人口10%以上.15%以下,或1.5万人以上,2.3万人以下:5)县总指挥部(县减灾委)认为其他符合启动H【级响应的情形及符合其他E然灾害专项应急情案In圾响应启动条件的情形。某一乡缜或一个以上的乡像行政区域内发生更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IVV级响应;(D死亡或可能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或雷紧急生活效助500人以上.2500人以下:(3倒塌和严正振坏房屋500间或150户以上、1500间或500户以下:(4)干旱实各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三.需救助人数占该县农业人口5%以上.10%以下,或7500人以上,1.5万人以下;(5县息指挥部(县城灾委)认为其他符合启动IV级枸应的情形及.符合其他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顼案IV级响应启动条件的情形.

    注意事项

    本文(汾西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