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docx
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南京市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八月前言1第一章规划调整背景4第一节自然与经济社会概况4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征4第三节资源环境承载力状况7第四节现行规划执行情况9第五节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10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调整12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调整12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14第三节区土地利用指标调整15第三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21第一节推进耕地“三位一体”保护21第二节基本农田布局优化22第三节合理安排其他各类农用地24第四章建设用地节约与集约利用27第一节实施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27第二节合理安排城镇用地29第二节规氾整合农村建设用地31第四节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32第五节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33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35第一节构建完善的生态网络格局35第二节严格保护关键生态用地35第三节完善生态用地管理37第四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38第六章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调整41第一节重点交通工程41第二节重点水利工程42第三节电力能源环保项目42第四节其他重点项目43第七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整44第一节中心城区现状变化44第二节中心城区控制目标及布局调整45第三节划定城市开发边界47第四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48第五节中心城区重点建设项目50第六节中心城区流量指标安排51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2第一节经济措施52第二节行政手段53Vv-754第四节技术监管55第九章附则57附表58附图2061、规划目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2、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系列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创新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为要”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把握“一带一路”、“江北新区”、“长江经济带”等战略机遇,加快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开发格局,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基础保障。3、基本原则(1)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红线。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2)总量控制、布局优化。综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的城乡建设开发格局。(3)节约集约、城乡统筹。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的节约集约用地“五量调节”战略实施,引导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的战略性调整。(4)多规合一、公众参与。在主体功能区规划框架下,围绕“多规合一”的目标,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坚持开门规划,充分征求群众、专家学者及部门意见。4、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1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08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9)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11)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5号令);(12)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13)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国土资办发(2015)47号);(14)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15)关于预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277#);(16)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17)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02009);(18)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19)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5、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南京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玄武区、鼓楼区、建邺区、秦淮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漂水区、高淳区,总面积6587.02平方公里。6、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调整基期年2014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调整期限为2015-2020年。第一章规划调整背景第一节自然与经济社会概况南京市位于江苏西南部,介于东经118。22119。1甲、北纬31。14'32。37'之间,与扬州市、镇江市、常州市及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芜湖市相邻,是江苏省会,长江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南京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均气温17.8C,日照1685.5小时,降水量1034毫米。地形以丘陵岗地为主,山水城林交相辉映,古都特色与现代文明融为一体。南京市对外交通发达,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素有“东西要道、南北咽喉”之称。2014年全市常住人口821.61万人,城市化水平80.9%。地区生产总值8820.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7545元,三次产业结构为2.5:41.7:55.8o财政收入903.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56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661元。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征1、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658702.3公顷,其中农用地417086.5公顷,建设用地185162.3公顷,其他土地56453.5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63.3%、28.1%和8.6%。农用地中,耕地237009.6公顷、园地11087.2公顷、林地71805.2公顷、其他农用地97167.3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56.8%、2.7%、17.2%、23.3%,另有牧草地17.4公顷。耕地以灌溉水田为主,主要分布在六合区、江宁区、津水区、高淳区和浦口区。园地以果园和茶园为主,主要分布在沸水区和江宁区。林地主要分布在江宁区、浦口区和漂水区。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85456.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56830.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37487.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5388.0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6.2%、30.7%、20.2%、2.9%<>其他土地中,水域47365.7公顷、自然保留地9087.7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83.9%、16.1%。2、土地利用特点(1)人多地少,土地开发强度较高。作为江苏省省会,南京市人口密度高达1248人/平方千米,是全省平均水平(783人/平方千米)的1.6倍,单位土地人口承载水平相对较高。全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85162.3公顷,土地开发强度达28.1%,高于全省21.0%的平均水平。(2)地形地貌复杂,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南京市丘陵岗地,平原、洼地及河流湖泊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60.8%、39.2%o全市已利用土地中,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0.9%,高于全省2.4%的平均水平,复杂的地形地貌造就了南京市山、水、城、林的城市特色。(3)土地产出效益高,区域差异明显。2014年末全市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为465.1万元/公顷,但主城六区、江北两区、南部两区差异显著,其中主城六区高达709.9万元/公顷,江北两区204.1万元/公顷,南部两区为289.5万元/公顷。(4)大都市土地利用特征明显,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主城、近郊和远郊区土地利用差异显著,机关团体、教育科研、军事设施等用地比重大,占城市用地的10.0%以上;对外交通用地类型全、总量大,占建设用地的7.0%以上。(5)城镇用地呈“两带一轴”的空间格局集中布置。城镇和产业用地高度集中于拥江发展的江南和江北城镇发展带、沿宁连、宁高交通走廊形成的城镇发展轴,呈现着“多心开敞、轴向组团、拥江发展”的城乡空间结构。3、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耕地快速减少,保护压力加大。随着南京市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的快速提高,耕地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投入要素面临着巨大的需求压力,耕地资源日益减少,导致耕地保护压力进一步加大。(2)农用地质量不高,区域分布不平衡。耕地大部分分布在岗地、丘陵地区,按区域分布来看,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的丘陵乡镇,耕地属于中低产类型;漂水区、高淳区、栖霞区以及浦口区的部分坪区,分布有一定数量的高产、准高产耕地。(3)城乡建设用地增长较快,但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仍需提高。2010年至2014年间南京市城乡建设用地增长7.8%,其中城镇用地增长15.1%,而农村建设用地增长2.8%0城镇用地增加的同时,农村建设用地未能如预期减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尚有较大提升空间。(4)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补充耕地难度较大。全市其他土地比重较小,且主要为长江、河流、湖泊等水域,耕地后备资源较为匮乏,且受地形地貌条件的限制,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和防汛抗洪等需要,开发利用的难度很大。(5)生态用地规模大,但生态安全格局不完善。南京市自然资源优势明显,但生态用地空间分布不均匀,且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以及部分旅游项目侵入生态保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有待完善。第三节资源环境承载力状况1、资源环境的限制性因素南京市资源环境承载力限制因素主要包括土地资源、地理环境、地质安全、环境污染等方面。(1)土地资源:土地承载压力增大,人均耕地面积仅约为联合国粮农组织所确定警戒线的一半;土地利用效率虽逐年提高,但距国内一线城市以及国外发达国家水平仍有差距。(2)地理环境:市域纵横交错的河网对于城市的建设和布局也造成了一些阻碍和制约。城市化过程改变了地表用地类型的景观结构和植被特征,导致城市建设的生态脆弱性增加。(3)地质安全:市域丘陵地带分布较广,地势情况复杂,复杂的地质条件带来滑坡、崩塌、地面塌陷以及地面不均匀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4)环境污染:受经济结构偏重影响,废水排放量大,污染物减排压力较大。受地形条件影响,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灰霾”、光化学烟雾等复合型污染问题日益突出。2、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压力(1)人口压力:人口空间分布不均,中心城区人口稠密,沿长江两岸人口密度较高,其中主城区鼓楼和秦淮两区的人口密度超过20000人/平方公里。(2)经济压力:经济密集区与人口密集区的分布特征相似,呈现出中心城区高、周边地区低的分布形式,其中鼓楼和秦淮两区的GDP密度高达120000万元/平方公里。(3)社会压力:南京市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响应存在一定波动性,总体上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绿化及环境防治等方面成效愈加显著,令城市综合调控能力稳步提升。3、人口与经济承载力(1)人口承载力:综合分析各种资源环境条件下的优选方案及预测方案,南京市2020年人口承载力为94631078.0万人,2030年为1169.0-1389.075A;2020年经济承载力为13580215268.0亿元,2030年为18518.5-25783.0亿元。(2)经济承载力:根据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前景预期,南京市2020年、2030年人口将分别达到946.3万人和1169.0万人;2020年、2030年经济总量GDP将分别达到14911.0亿元和24740.3亿元,均在承载力区间范围之内。4、差别化的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措施(1)主城区土地资源所能承载的人口和经济将持续处于超载状态,应通过城市改造推进主城人口向外疏解,加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力度。(2)都市区资源环境所能承载的人口和经济规模处于不超载及临界超载状态,应加强生态防护网络建设,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提升资源环境利用效率。(3)郊区是南京是生态保护相对完好的地区,承担着维系区域生态平衡的重要生态屏障功能,应大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推进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及零散基本农田有序归并调整,提升耕地质量保护。第四节现行规划执行情况1、规划实施成效规划实施期间,南京市严格执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及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2014年耕地保有量完成了规划目标的100.5%,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完成了规划目标的100.7%,有效地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了粮食安全。规划实施以来,全社会依法用地、节约用地意识明显增强,土地利用更加规范,城市化、工业化合理用地需求得到有效保障;通过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全市单位GDP占用土地从2005年的268.5公顷/亿元降低到2014年的74.7公顷/亿元,促进了土地产出效益和节地水平的不断提升。2、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规划实施过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的实施以及江北新区上升为国家级新区,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需求发生显著的变化,规划建设用地保障压力加大、规划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随着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的不断推进,全市面临搬迁难度越来越大,搬迁成本越来越高的问题,土地整治难度不断加大。规划实施的机制不够健全,措施有待完善。第五节规划调整完善的必要性1、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要求“十三五”时期是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时期,是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的关键时期,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冲突仍然明显,合理的建设用地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尤其是耕地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投入要素面临着巨大的需求压力。因此需要通过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从源头上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2、是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南京市城市空间更趋合理化,都市框架逐步拉开,但城市规划主体多、空间布局相对凌乱,考核导向没有更具资源特点的差别化。更加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使得南京土地供应与实际需求、基本农田分布与城镇建设布局的矛盾日益明显。因此需要通过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框定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前提下,促进建设用地结构优化和内部挖潜,着力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和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保障科学发展。3、是适应国家战略及江北新区实施的需要南京市具有沿江港口、历史文化和科教人才资源优势,是长三角辐射中西部地区的重要门户、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和科技创新中心。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江北新区等多重国家战略的叠加实施,南京的城市地位不断提升,区域合作不断深化,为南京市加速转变发展方式提供了重要机制支撑。因此,为适应多重国家战略的叠加实施,加快建设江北新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必要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以进一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妥善处理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与生态建设之间的关系。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调整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调整1、战略调整理念规划调整完善是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的系列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着重于解决规划突出的问题,从根本上转变发展观念。土地利用策略调整紧紧围绕“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强化保障向保护转变、突出空间引导的策略。(I)生态保护优先。在生态文明建设及自然生态资源优先保护的前提下,更加注重生态资源的保护,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切实保障生态安全。积极引导生态资源保护,将风景名胜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的一级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划定为禁止建设区。(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优先。积极引导城镇、产业用地不占耕地、少占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向城市、中心城镇周边转移,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转移、优先将基本农田中非耕地调出、将土地整治新增的优质耕地划入,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3)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精神,紧紧围绕“控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高质量”的工作目标,鼓励低效用地再开放利用,不断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效抑制建设用地快速扩张的趋势,将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转型升级的杠杆。(4)多规合一、空间引导。结合南京市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的空间属性和空间管控能力,力争实现“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人文愿景。促进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有机结合,构建“中心城区一新城一一新市镇''的城镇空间格局,突出保护与建设的有机融合,“多规合一”、划定三线以及用地空间管制、用地边界管制。2、土地利用战略调整(1)划定三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优先保护全市各类生态本底资源,划定生态红线;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引导城市用地理性拓展,划定城市开发边界。(2)节约集约,控制国土开发强度。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通过“控总量”、“盘存量”、“提效率”、“优结构”等路径,调整盘活存量用地,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不断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有效抑制建设用地快速扩张的趋势。(3)统筹城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强化南京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着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江南与江北协调发展、跨区域融合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协调发展中挖掘潜力、拓展空间、增强动力。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1、土地利用规模调控目标(1)耕地保有量调整。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由236034.6公顷调整为228413.3公顷,净减少7621.3公顷,其中实有耕地面积稳定在237009.6公顷。耕地保有量目标在2014年实有耕地面积236034.6公顷的基础上净减少8596.3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调整。现行规划确定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目标227386.6公顷,规划实施期间核销省级多划基本农田1062.3公顷,核销后保护目标调整为226324.3公顷。因此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由226324.3公顷调整为194897.8公顷,净减少31525.5公顷。(3)各项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调整。至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由181933.8公顷调整为193604.3公顷,净增加11670.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137506.5公顷调整为150056.7公顷,净增加12550.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由9051L2公顷调整为98098.3公顷,净增加7587.1公顷。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在2014年基础上分别净增加8442.0公顷、7770.1公顷、12642.4公顷。(4)中心城区控制指标调整。至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由62646.9公顷调整为68600.0公顷,净增加5953.1公顷。2、城乡用地布局优化目标“一核两翼三极四城”的城镇用地格局基本形成,产业用地更加集中集聚,江南与江北、城市与农村、城区与郊区土地利用统筹协调水平显著提升。至2020年,耕地、基本农田向农业生产基础和潜力较好的六合区、江宁区、津水区、高淳区集中,城镇工矿用地向江北新区、枢纽经济区、宁连-宁高沿线地区集聚,农田、水面、山林有序穿插于城市组团之间,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耕地保护和谐统一。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土地配置的政府与市场协同机制更加完善,各类用地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得到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方式进一步向内涵提升转变。至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达到700万元/公顷以上,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4、土地生态建设目标生态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山林、河湖及滨水地带的完整性和自然生态保存良好,生态红线保护区域有效落实,区域永久性生态屏障形成,生态质量显著改善。至2020年,生态红线保护区域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稳定由21.0%调整为23.55%,森林覆盖率由28.0%调整为30.0%o第三节区土地利用指标调整1、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土地利用强化城市用地功能提升,注重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保护历史人文景观;通过城市改造推进主城区人口向外疏解,引导主城区居民在主城区以外地区就业、定居。河西新城区有序推进南部土地开发,适度增加商务、商贸、文体等用地,完善居住和综合服务功能;江心洲重点支持生态科技产业发展用地。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911.4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490.3公顷以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分别调整为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由22464.9公顷调整为22157.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19837.3公顷调整为20153.2公顷。2、栖霞区土地利用依托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林大学城和龙潭港,优化科教研发、临港产业和现代物流等用地布局,推进仙林副城和龙潭海港枢纽经济区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栖霞山风景名胜区、幕燕风景名胜区、沿江滩涂防护林、绿色通道保护,限制化工产业用地与城市生活区隔离带用地开发建设,加大“三高两低”企业用地整治力度。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968.1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509.6公顷以内;另安排流量指标800.0公顷。耕地保有量目标由8179.1公顷调整为7398.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由6624.6公顷调整为3119.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由16766.8公顷调整为18251.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12973.6公顷调整为14760.8公顷。3、雨花台区土地利用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增加现代服务业用地,支持软件谷科技型产业用地,推进板桥新城建设,强化牛首山、将军山和环秦淮新河生态走廊保护。围绕南部新城建设以及两桥改造工作,加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力度,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推动民生和公共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土地对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支撑作用。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165.4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606.4公顷以内。耕地保有量目标由1063.7公顷调整为658.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由312.1公顷调整为45.4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由9167.4公顷调整为9686.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6967.5公顷调整为7714.8公顷。4、江宁区土地利用重点保障东山副城、麒麟科技创新园、滨江新城、汤山新城、禄口空港枢纽经济区发展用地,强化方山森林公园、牛首山风景名胜区、汤山国家地质公园、大连山一青龙山水源涵养区以及长江湿地的保护,加快沿京沪高铁、沪宁城际铁路、宁杭城际等交通干道的生态廊道建设,在加强乡村特色保护和传承的基础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城乡品质均优、功能互补、设施一体的都市近郊区,辐射南京都市圈南部地区的区域副中心。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222.5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343.8公顷以内;另安排流量指标866.7公顷。耕地保有量目标由56241.4公顷调整为52293.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由54730.5公顷调整为47909.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由41864.8公顷调整为46784.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31410.0公顷调整为36011.4公顷。5、浦口区土地利用建设国家级江北新区、打造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全面推进新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按照“集约利用、复合开发、滨江发展”的思路,重点保障江北新区核心区发展,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提升城市用地综合功能;构建以老山林场森林保护区为核心,长江、滁河为两带,辅以象山、响堂、侯家坝水库的网络式生态用地结构体系;合理开发生态、旅游用地,大力发展都市休闲农业。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211.1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693.2公顷以内;另安排流量指标1811.4公顷。耕地保有量目标由27848.8公顷调整为26328.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由29710.8公顷调整为22330.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由23658.0公顷调整为25706.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18143.6公顷调整为20316.0公顷。6、六合区土地利用推进江北新区雄州副中心建设,围绕打造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商贸物流发达区、都市型农业特色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友好区,重点保障雄州新城及化工园发展,提升城市用地综合服务功能,优化大厂、化工园产业用地结构与布局,加快龙袍新城以及金牛湖、横梁、马鞍、竹镇等新市镇施建设,加强止马岭一大泉风景区、金牛湖风景区、灵岩山风景区、长江生态湿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024.7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642.5公顷以内;另安排流量指标1228.6公顷。耕地保有量目标由62248.7公顷调整为61357.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由61947.4公顷调整为55455.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由36356.3公顷调整为38109.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25868.6公顷调整为27284.0公顷。7、深水区土地利用以永阳副城为核心,以宁高高速公路、宁高公路为主要发展轴,推进空港枢纽经济区建设,集中布局新兴制造业发展用地。强化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积极发展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建设都市生态农业特色区和旅游休闲度假区。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564.1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65.6公顷以内;另安排流量指标866.7公顷。耕地保有量目标由43738.0公顷调整为41304.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由36767.1公顷调整为33699.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由18951.0公顷调整为20094.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12685.9公顷调整为13877.8公顷。8、高淳区土地利用按“新城一新市镇一新社区”的城镇体系,整合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规划形成城镇集聚、外围开敞的高效集约利用的空间结构。发挥产业优势,优化制造业用地布局;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发展现代观光农业,建设环境优美的湖滨新区,长三角居民短途旅游度假地,南京市主导产业的配套生产基地,生态服务功能供给区域,农产品重要供给中心。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74.7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43.2公顷以内;另安排流量指标1096.0公顷。耕地保有量目标由36670.1公顷调整为39072.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由36171.8公顷调整为32238.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由12704.8公顷调整为12814.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9620.1公顷调整为9938.7公顷。第三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节推进耕地“三位一体”保护1、严格保护耕地红线坚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按照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将农业基础设施完善、耕地质量好、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经验收合格的土地整治新增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按照促进城市“组团发展”、“串联发展”的总体要求,将六合区东部及北部、浦口区西部、江宁区东部及西部、漂水区、高淳区的城镇组团之间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集中区,严格限制基本农田保护区周边布局高污染工业企业和园区,防止工业污染物排放造成污染。2、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提高全社会节约用地意识,强化耕地质量和数量占比平衡,严格执行以补定占、先补后占规定,完善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源头控制”,稳步降低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规模。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引导,鼓励各类建设在不影响生态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其他土地。至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4894.5公顷以内。3、合理引导其他各类耕地减少加强对农业生产的科学引导,引入耕地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和提升地力的方向发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耕地抗灾能力,及时修复和补充灾毁耕地,将灾毁耕地规模降至最低。至2020年,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控制在在00.0公顷以内。4、加大耕地补充与质量建设力度理顺投资收益机制,完善项目管理模式,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价,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通过土地整治落实耕地补充任务,增加优质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效能。至2020年补充耕地义务量不少于4894.5公顷。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将占用的耕作层土壤用于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实行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力度,不断提高耕地质量。第二节基本农田布局优化1、优先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1)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按照“统筹谋划、协调推进,保护优先、优化布局,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的原则,围绕“守住红线、保护红线,引导城市串联、组团、卫星城”的总体要求,在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的基础上,优先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18079.3公顷。划定后,城市周边基本农田中的耕地比例提高到77.1%,水田与水浇地比例提高至63.31%,划定后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模、集中连片程度、耕地质量和地力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2)强化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管控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应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保护和建设,与长江、紫金山、老山、将军山、牛首山、方山、雨花台、玄武湖、莫愁湖、秦淮河等共同形成城市开发的实体边界,构建形成山、水、城、林融为一体的城市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基本农田优化城市空间格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控制城市无序蔓延扩张的作用,促进南京走“精明增长”的发展道路,有效发挥永久基本农田作为城市开发实体边界的管控作用。2、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1)落实全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在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基础上,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调整方针,对全市的基本农田进行布局优化,现状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经验收的土地整治项目新增优质耕地应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宜耕作、质量较差等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划出;现有集中连片,有良好农业设施保障的现有基本农田继续保留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全市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195210.7公顷,落实了上级下达的194798.8公顷的保护目标,永久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有提高。(2)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管理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符合法定条件的确需占用和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的,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工作任务,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斑落到地块、确定边界,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同步补充更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同时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与整合涉农补贴政策相衔接,实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地方和农民保护、建设基本农田的积极性。第三节合理安排其他各类农用地1、合理利用城市生态农业用地城市周边农用地利用与城市的生态建设相耦合,强化城市组团间的结构性生态绿地保护,以高档蔬果花卉种植为主,配套能够集中展示现代高科技农业的休闲、旅游、观赏科教和农产品交易场所,改善城市生态。2、统筹近郊生产.休闲复合农业用地围绕近郊“美丽乡村”建设,推广菜、果、花和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相结合的近郊农业模式,实行种、养、加多种经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满足城市居民新鲜农产品需求。同时合理预留零散建设用地,依托蔬菜、果园和养殖基地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3、规范利用远郊生态农业用地远郊生态农业区因地制宜发展果、林、茶等低丘生态农业和螃蟹等特色养殖产业,形成立体生态农业,鼓励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提高农用地经济价值。规范有序设施农用地的使用,涉及永久建设性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禁止在城镇规划区、生态控制区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控制区500米范围内从事水产、畜禽养殖业,严格控制设施农用地规模。严禁设施农用地非农化,设施农用地应尽量充分利用未利用土地、劣质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5、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合理安排都市区、近郊区及远郊区农用地,多种土地利用方式有机融合,因地制宜、分层次分类型布局特色蔬菜、苗木花卉、畜禽、特种水产、休闲观光、生态循环农业等用地,形成以城市农业生态区、近郊生产-休闲复合农业区、远郊生态农业区为圈层结构的农用地空间格局。建设生态养殖基地,优化畜禽、水产养殖等其他农用地布局,促进规模化、生态化、品牌化经营,减少对水体和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完善圈层放射状、“心、环、网、片”相交融、城林一体、路连林隔的城乡开敞格局,严格保护江北地区老山、止马岭,城东地区青龙山一大连山,南部郊区牛首山一祖堂山、南山和横山,东南部东庐山、马占山、双尖山等区域的林地,加快实施绿色通道工程、江河湖防护林工程、丘陵岗地综合开发工程、郊野公园和人居森林工程,搭建“一核六片、四横两纵”网络式生态用地体系的主骨架。支持使用未利用土地、废弃地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鼓励旅游新业态用地发展,针对旅游新业态用地特点,按照鼓励使用存量、规范使用增量的原则,鼓励发展乡村旅游、自驾车房车营地、油轮游艇、文化和研学旅游等。第四章建设用地节约与集约利用第一节实施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1、统筹区域建设用地以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为路径,加强区域统筹协调的力度,提高土地开发的集约程度,进一步增强城市集聚与辐射能力,提升区域中心城市功能。构建以主城为核心,以放射形交通走廊为发展轴,以生态空间为绿楔,”多心开敞、轴向组团、拥江发展”的现代都市区格局。坚持集中、集聚、集约原则,依托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产业用地布局,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和空间整合。主城以发展现代服务业为主,副城和绕越高速公路以内的新城、新市镇以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绕越高速公路以外的新城和新市镇依托产业园区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形成“圈层式”的二三产业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