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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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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docx

    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健全和完善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我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害,推进我市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临汾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汾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侯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1.3 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1.4 运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侯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1.5 预案体系本预案是侯马市人民政府组织、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程序规范,是指导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依据。本预案与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其它相关部门应急预案、与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应急联动方案、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共同组成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1.6 事件分级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口级)、较大(In级)和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6)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各乡(力、)应急指挥机构组成(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见附件2)。2.1 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侯马市人民政府成立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办公室协助副主任、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消防救援大队队长成员:市委宣传部、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教育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融媒体中心、大秦铁路有限公司侯马车务段、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网侯马供电公司、移动侯马分公司、电信侯马分公司、联通侯马分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实际需要,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I)统筹协调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根据本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掌握现场事态变化情况,研究决定指导意见、应急方案、处置措施及其他重要事项,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的重要事宜;(3)指挥调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的排险、减害、救援工作,紧急调用应急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指导协调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负责统一对外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4)及时向临汾市人民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相关情况;配合做好跨市级行政区域环境事件的应急联动工作;(5)落实侯马市委、市政府及侯马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事项。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3)。市应急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处置工作组和1个应急专家咨询组,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实施机构,分组各组牵头单位负责人为各组组长,各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工作(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处置工作组及专家咨询组职责见附件4)2 .2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宣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办公室主任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兼任。24小时值班电话:0357-428208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2)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专项训练,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相关宣传培训;(3)负责传达执行和督促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协调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4)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及人员报送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为指挥部决策提出有针对性的科学应急处置建议;(5)协调、指导各乡(办)及有关部门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行动,负责与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6)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2.3各乡(办)、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职责各乡(办)、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范围,配合市应急指挥部做好一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 监测与风险分析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市内(外)环境信息、突发事件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例行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及时通报市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3.2 颈警3. 2.1预警分级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范围,将预警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为为:I级、II级、III级、Iv级,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红色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橙色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更大危害的。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蓝色预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突发环境事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一般危害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3 .2.2预警信息发布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环境监测信息或相关部门、单位的信息报告、通报进行研判,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蓝色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及时上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上报侯马市人民政府、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和临汾市人民政府,由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或者授权部门负责发布。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有上升为黄色以上趋势的,应当及时报告临汾市人民政府。4 .2.3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侯马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2)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3)应急准备。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4)防范处置。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危险警告标志,对涉事单位采取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施,终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5)舆论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健康防护措施,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5 .2.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侯马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加强跟踪分析,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应当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3.3信息报告与通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3.3.1 信息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立即向侯马市人民政府及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报告,侯马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1小时内报告临汾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立即通知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接报后立即出发赶赴事发现场。3.3.2 信息报告方式与内容(1)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是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演变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初报: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主要污染物和数量、人员受害及财物损失初步评估、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等内容。续报: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的最新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2)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报告,要采用传真、网络、邮寄等方式报告;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但要在30分钟内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要载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3 .3.3跨区域信息通报市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已经影响或可能波及的毗邻县(市)政府通报事件情况,使其能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控和监控措施。侯马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向已经影响或可能波及的毗邻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事件情况,接到突发环境事件通报的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视情况及时通知本辖区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4 应急响应4.1.1 分级响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设定为I级、II级、III级、IV级四个等级,响应条件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4.1.2 I级、II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市应急指挥部立即上报侯马市人民政府和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启动I级'II级响应建议,并同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当环保部或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派出相关工作组时,在环保部或省应急指挥部指挥下,开展各项应对工作,主要包括:(1)立即赶赴事发现场,组织市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会商,研判事态发展;并在省级以上工作组的指导下制定应急处置方案,部署、配合、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2)研究决定事发地乡(办)提出的请求事项;(3)配合做好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4)配合环保部、山西省应急指挥部开展事件调查、事件损害评估和善后处置等工作;(5)配合环保部、山西省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4.1.3 In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市应急指挥部立即上报侯马市人民政府和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启动m级应急响应建议,并同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当临汾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派出相关工作组时,在临汾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各项应对工作,主要包括:(1)立即赶赴事发现场,组织安排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在临汾市工作组的指导下,制定应急处置方案,部署、配合、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2)研究决定事发地乡(力、)提出的请求事项;(3)配合做好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4)配合临汾市应急指挥部开展事件调查、事件损害评估和善后处置等工作;(5)配合临汾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4.1.4 IV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市应急指挥部启动IV级应急响应,由侯马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同时上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I)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对工作;(2)组织安排市应急指挥部各组开展污染源调查、应急处置、应急监测等工作;(3)组织调集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4)组织开展事件调查、事件损害评估和善后处置等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5)统一组织事件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信息通报;(6)必要时,市应急指挥部向临汾市人民政府及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物资、技术、设备等支援请求。4. 2响应措施4.1.1 先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按照属地为主原则,侯马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处置,防止事件扩大。市应急指挥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立即指挥和派遣应急处置工作组赶赴现场,迅速开展处置工作,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态发展.4.1.2 现场指挥部采取的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侯马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1)现场污染处置要求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导截、收容、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及时控制污染物继续外排或泄漏,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业不明时,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立即组织力量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协调应急处置队伍切断污染源。(2)转移安置人员侯马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划定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坂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条件。(3)医学救治侯马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况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4)应急监测侯马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种类、性质以及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途径、影响范围,制定应急监测方案。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模型预测等方式,预测并报告事件的发展情况及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决策提供依据。(5)市场监管和调控侯马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6)维护社会稳定侯马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7)专家咨询: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的调整和优化建议。(8)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过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介,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发生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向临县(市)通报应急处置情况,同时上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及时按要求和权限发布信息。4.1.3 事发单位采取的措施涉事企业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环境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是突发环境事件的第一责任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后,事发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紧急调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全力开展应急处置行动。4.3响应终止当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事件前环境本底水平、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经技术组分析论证,认为满足应急结束的条件,由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终止。响应终止后,现场指挥部应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转入常态化为止。5 后期处置5.1 损害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5.2 事件调交事件调查组根据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调查方案,现场勘查,开展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调查报告。5.3 卷后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清理事件现场,恢复被损坏的设备和设施,清理污染物处置后的残余物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受影响地区进行科学评估。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生态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肇事单位应承担应急处置期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对因不可抗力或无法认定肇事者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市人民政府统一承担相关费用。5.4 总结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内容应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发生的原因、过程,对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等,并形成总结评估报告。6 应急保障6.1 预案保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侯马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到责任落实、组织落实、方案落实、保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或联动方案,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备案。6 .2队伍保障市环境应急管理和监测队伍、市消防救援大队、大型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应急监测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大中型化工、冶炼、危险化学品运输等企业要依托企业的安全生产、消防、防化队伍建立应急分队,同时以社会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形成市、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队伍体系。6.3 装备物资保障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配置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防护、应急处置等应急设备。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的动态信息管理,包括物资的数量、分布、隶属等信息,并定期检查、更换。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做好应急储备物资的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及时供应。6.4 通信、交通与运榆保障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獐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市工信局负责协调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通信网络通畅。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相互协调配合,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6.5 技术保摩市人民政府要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成立应急队伍,与技术专家、技术监测等单位签订协议,作为技术支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有关专业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应急需要加强技术保障建设,确保监测数据信息完整可靠。6.6 治安保障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市公安局依据相关规定实施治安维护工作,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不法人员趁乱抢劫、盗窃或哄抢财物,打击一切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6.7 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医疗卫生救援体系,储备医疗救治、疾病防控、检验检测等卫生应急物资,建立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资源动态管理数据库,掌握医疗敕治机构和疾病预防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援能力和专长,适时开展卫生应急技能培训和演练。6.8 经费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提出应急能力、装备建设和培训、演练等项目经费预算。市财政局要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经费,确保遇到突发环境事件及时拨付到位。7 附则7.3 名词术语解释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7.4 宣传、培训与演练(1)宣传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侯马市人民政府都要对应急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开展环境应急教育,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常识,广泛宣传环境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2)培训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就环保部、山西省和临汾市关于环境应急的新法规、新技术、新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环境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对象是所有承担环境应急职责的工作人员及应急志愿者。(3)应急演练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响应能力;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演练。7.5 现案管理与更新随着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要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预案原则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7.6 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7.7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负责解释。7.8 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5月9日侯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侯政办发(2019)27号)同时废止。附件:1.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图2 .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3 .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4 .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处置工作组及专家咨询组职责5 .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方式6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7 .侯马市重点监管企业基本情况表8 .应急物资分布情况9 .上级应急办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名单及联系方10 .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专家名单附件1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图耳艮学存后,!火置工作附件2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代与由克发齐.境*件应电E建立撞邨部办公里二任&汾市生态环也舄件马分局)3乡(力*MXT*r1.*2<=tr;冉附件3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参与和协作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1)市委宣传部: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安排,负责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正确引导舆论。(2)临汾市生态环境局侯马分局:负责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修订侯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指导和督促各乡(力、)、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损害评估、环境修复等工作;负责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配合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指导和监督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负责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防止饮用水受到污染,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受到污染时,启动饮用水应急供水方案。(3)市应急管理局:协同制定、实施遇险人员的搜救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协同配合次生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和调查工作。(4)市公安局:负责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时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和其他措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封锁危险场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划定警戒区域、交通管制区域;负责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负责指导城市重点危险企业周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临时避难所现场指挥部建设。协调、组织所属现役、预备部队、驻侯马武警部队和民兵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行动。(5)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时的消防救援工作,参与配合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的现场控制和洗消,参加现场抢险、排险及伤员的搜救工作。(6)市卫生佐康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受伤(中毒)人员现场急救、转诊救治和公共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按照现行医药储备体系,负责医药用品的调拨供应,对末梢水的卫生实施监督监测。(7)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将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受伤人员产生的医保政策范围之内医疗救助费用纳入报销范围。(8)市民政局:负责协调突发环境事件中疏散转移人员的安置,做好灾民的临时基本生活救助,并负责协调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造成人员伤亡的安抚、抚恤、处置等,协助灾后恢复重建等相关环境污染事件善后工作。(9)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储备、调拨、紧急配送等相关工作。(10)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应急状态下紧缺物资生产组织工作,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的通信网络畅通。(11)市能源局: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参与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状态下煤、电、油、气等的紧急调度。(12)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经费,确保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采购资金和工作经费。(13)市交通运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负责组织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公路抢修;负责协调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公路的保通工作,拟订公路绕行方案,在专业救援部门指导下协助收集清理消除水路污染物。(14)市水务局:负责实施或协调应急水量调度;指导农村饮用水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提供水文监测资料;配合应急部门制定受污染水体疏导或截流方案;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对流域水质及其受污染原因的调查和监测。(15)市农业农村局:参与突发环境事件中对农业资源和农业环境损害的调查与评估,负责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的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和转移工作,指导农业生产生态恢复等工作。(16)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由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国土空间生态破坏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生态修复;负责环境事件涉及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为环境事件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提供技术支持。(17)市气靠局: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可能影响的区域气象条件的监测及中、短期天气预报,负责提供现场污染扩散气象条件的预测预报,必要时根据要求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1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状态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应情况的监控。(1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城市污水达标排放。(20)市赦育科技局:负责全市中、小学生的环境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在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学校和教育设施的情形下,负责制定学生、教职工紧急避险和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的临时安置和教学工作。(21)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环境事件涉及的文物保护和抢救等业务工作;负责指导受突发环境事件侵害的旅游景区游客紧急疏散工作和督促景区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22)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在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外国、港澳台相关人员情形下,负责对外联系、协调和提供外事政策指导及外媒体采访事件的相关工作。(23)市融媒体中心:从市应急指挥部获取权威信息后,实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24)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侯马车务段:负责组织协调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做好应急处置所需人员物资的铁路运输工作;协调市内铁路涉及的国铁集团太原局集团公司其他铁路单位的工作。(25)各乡(办):负责建立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配合上级做好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26)国网侯马供电公司:为应急指挥救援工作提供电力保障。(27)移动、联通、电信侯马分公司:配合市应急指挥部,做好突发事故现场通信网络畅通工作。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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