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内涝治理办法.docx
内涝治理5.1 一般规定5.1.1 城镇内涝治理应根据内涝风险评估等级选择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包括源头减排、排水管渠改造、排涝除险、地下空间防淹等。5.1.2 内涝治理措施所采用的各类设施,应根据该地区的地理位置、水系特征和场地条件等因素确定。同一地区或项目,可采用单一形式或多种形式组合设施,合理确定各项设施设计参数。5.2 源头减排5.2.1 源头减排设施的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GB51174和地方标准海绵城而建设技术标准DBJ.T15的有关规定。522源头减排设施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源头减排设施用于径流总量控制时,应按当地相关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目标计算设施规模,宜采用数学模型进行连续模拟校核:当降雨小于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时,源头减排设施的设置应能保证不直接向市政雨水管渠排放未经控制的雨水;5.2.2 量应根据降雨特征、用水需求和经济效益等确定;3当地区整体改建时,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期.改建后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有径流量:4源头调蓄设施的设计容积,应根据当地的内涝防治设计标准、其他源头减排设施的有效容枳和位于下游的排水管渠、街道、内河、湖泊等受纳体的调蓄能力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询定,应符合现行$:城镇雨水调荒工程技术规范GB51174的有关规定。5.2.3 源头减排设施的设巴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有利于雨水就近入渗、调蓄或收集利用:2宜保持或模拟自然水文和生态过程:3严禁在地表污染严重的地区设置具有渗透功能的源头减排设施。5.3 排水管渠53.1 排水管渠设施应确保雨水管集设计重现期下雨水的收集、转输、调蓄和排放,应考虑受纳水体水位的影响,易受河水或潮水顶托的排水管渠出水口应设置.防倒灌设施。53.2 排水管渠设施除应满足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标准外,尚应与城镇其他内涝防治设施相协调,应满足内涝防治的要求.53.3 排水管渠设施改造应在排水管线调查基础匕结合病害管道的更换、修宏计划开展,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同步实施雨污分潦、清污分流改造,雨水管网系统应与周边海绵体有机衔接。53.4 排水管集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雨水口的泄水能力,应根据其构造型式、所在位置的道路纵向和横向坡度以及设计道路积水深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2排水泵站的设计规模,应与城镇内涝防治系统的其他组成部分相协调,在满足内涝防治设计至现期要求的前提下,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3管渠调蓄设施用于削减峰值流量时,其调蓄员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GB51174的有关规定.5.4 排涝除险5.4.1 排涝除险设施宜包括城镇河湖水体、强排泵站、调蓄设施和行泄通道等,应符合下列要求:1排涝除险设施应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为依据,应根据地区降雨规律和暴雨内涝风险等因素,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2排涝除险设施的设计水域应根据内涝防治设i1.碌现期及对应的最大允许退水时间确定。5.4.2 城镇河湖水体的总体布同及调蓄规模、水系修复与治理,应满足城镇总体规划中蓝线和水面率的要求,考虑对内涝的承泄调蓄作用。5.4.3 调蓄设施的有效调蓄容积计算宜根据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降雨特征、雨水扑放系统及用水情况等要素综合确定,应符合现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和城镇雨水调耕工程技术规范GB51174的有关规定,有条件地区宜建立数学模型进行分析。5.4.4 城镇内涝中、高风险区域宜结合其地理位置、地形特点等设置行泄通道。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行池通道的设置应与涝水汇集路径、内涝风险区划和城镇用地布局等相结合,优先利用城镇水体.当城镇水体不能满足行泄要求时,可采用设置丁地下的调蓄陵道等设施;2道路作为行泄通道时应符合现行&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51222的相关规定。5.5 地下空间防淹5.5.1 城镇地下空间宜包括地下交通隧道(含下穿磁道、地下轨道交通和其他地下空间。5.5.2 地下空间应采取防止客水进入的措施,地下空间雨水无法重力自持时,应设置雨水泵站进行强排,应确保用电可靠性。5.5.3 地下交通隧道应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下穿隧道外南水和隧道敞开段雨水单独排放,合理确定其汇水面积,采用高水高排、低水低挎且互不联通的系统,应有防止隧道外雨水和客水流入随道内低水系统的可靠措施。5.5.4 地下交通隧道应设置积水自动监测和报警装置,5.5.5 地下轨道交通雨水管集、泵站设计应符合於也铁设计规范GB5OI57,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以及£城市坑道交通给水排水系统技术标准GB.T5I293等标准的相关要求.5.5.6 地下空间防淹措施宜包括拍1出入口高程、设区出入M遮雨设施、排水沟、防淹门或挡板等防止客水进入的措施。地下空间的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下空间出入口的周边地面高程应高于其所在区域雨水受纳水体防洪标准对应的洪水位加安全超高:2地下空间的出入口应设置反坡,坡顶高程应高于周边地面高程,超高值宜结合地下空间结构、接线纵坡、所在区域内涝防治设计或现期等因素综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