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1)工程承包合同.docx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 词语定义以下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 专用条款:是发包方与承包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方: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承包方: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 5.工程经理:指承包方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资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 设计单位:指发包方委托的负货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侦等级证书的单位。1.7.监理单位:指发包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 8.甲方工程经理:指发包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全权代表。甲方工程经理由发包方依据合同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方。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0. 工程:指发包方承包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圉内的工程。1.11. 合同价款:指发包方承包方在协议中约定,发包方用以支付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当质量保修贡任的款项。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3. 工期:指发包方承包方在协议书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尊的承包天数。1.14.图纸:指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供并经发包方批准,满足承包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右关材料)。1.15.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手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7.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胜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当的责任。1.18. 索略: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当贵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须延的要求”1.19. 不可抗力:指不能假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8.工程经理和其他人员8.1. 承包方工程经理全权代表承包方对本工程的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8.2. 工程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其他管理人员名单按承包方的投标文件执行。承包方工程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的正式名单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报发包方最终认可,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周,并将其列入组织机构表中,且不得兼任其他工程任何工作。在发包方耍求时,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准确地提供其现场所有人员的名单和半身照片,供发包方识别、仓验。8.3. 承包方工程经理必须常驻工地现场,而I1.其全部时间应用于本工程的管理,不得兼任其他工作。8. 4.为了本工程的施工、平安和维护,承包方应向现场提供和雇佣以卜人员:(1)对本行业精通并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能胜任管理工作的技术负货人,工长等:(2)为正确并及时地进行工程施工和维护所必须的技工,半熟练技工和非技术工人:8. 5.需要有相应资质的人i必须有相应上岗证,承包方应在开工前向发包方提供有关人员的上岗证。8.6. 承包方如需更换工程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承包方如需对人员安排、施工机械、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上报发包方45面同意前方可执行。8.7. 甲方工程经理在与承包方沟通协调后,有权要求承包方调换承包方的任何人员(包括承包方工程经理),承包方在接到甲方工程经理的通知后应在7天内自费更换承包方的人员,新到岗的人珏需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未经发包方许可承包方不得再将因此而撤走的承包方人员雇用于本工程供职。8.8. 发包方有权将违反以下条款的承包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平安员、材料员等)在24小时内谢离本工程范围并有义务在24小时内完成工作交接,并要求承包方支付100O元/人/次的违约金:同时,承包方应在48小时内以发包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1)需持证上面的两位,无证上岗者:(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3)现场实际人员与施工组织设计或与发包方批准的不符者:<4)不能枳极配合监理、发包方正常工作(包括销竹)及各分包商人M工作者:(5)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交任的施工人员:分局部项工程经两次验收仍不能满足要求的主要成任者。8.9. 承包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平安文明海工、总包(销售)配合等责任被发包方要求调换或谢岗、调职者:<1)工程正、副经理被要求调离,每次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10.21. 承包方有责任在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过程中为发包方提供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的效劳,并协助发包方办理相应手续。10.22. 承包方未能履行通用条款10.1-10.21款各项义务,导致费用的增加和延误工期,由承包方承当;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10.23. 承包方须为其违反合同文件对发包方负全贡。此等贡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承包方的成心、疏忽、过失、遗漏或犯错而用致发包方的损失及因此引致发包方因其他合同而需向其他合同相对人所负的货任.10.24. 24.双方除按总包合同执行外,若发生因欠款情况,导致工人或分包堆位上访或诉讼及其它恶性事件的,发包方有权根据法院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指令性通知,对承包方的违约行为可同时作如下处理,并保存进一步追诉的权利:10.21.1,若承包方在本工程发生上访事件或其他恶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围攻工程部、销传中心,影响发包方正常工作或销售等),从事件发生当月起,发包方暂扣当月发包方应付承包方工程款的50斩并有权要求承包方支付每次50000元的违约金,在承包方处理好恶性事件或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并取得政府处理意见后,再支付暂扣工程款.当月没有处理完的,下次付款维续按照50%比例暂扣工程款,直至前述事宜处理完毕为止。10. 24.2.发包方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指令性通知文件或根据法院送达的6协助执行通知书,可直接向工人、分包单位、法院或政府主管部门支付承包方欠付的工资或工程款、材料款等各项欠款,并发包方有权从应付承包方的任何一箔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并有权要求承包方每次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承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10.25. 双方约定承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对整个工程具体实施总承包管理,即对承包的闹进行现场协调及总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对发包方指定的分包工程进行枳极配合,协助办理分包单位进场的一切手续,听从发包方和监理的合理安排,凡因总包方配合不力而造成的工程延期,相应罚款均由总包方负贵.10.26.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质氏保修期内,由丁承包方施工质fit问题、平安事故、劳务纠纷、拖欠工人工资等,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给发包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每次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5万元赔偿金,发包方可单方面从承包方工程进度款或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10.27. 工程竣工验收后的10天内,承包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及时撤除或清理,施工人员(特别是施工班组人员)必须撤离施工现场,如承包方不能及时撤除或清理,发包方或现场监理工程师有权派人强行撤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货任均由承包方负货,否则发包方有权视情况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1. 进度方案11.25. 承包方应在图纸会事后5个工作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方案(含肃大节点方案)提交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应在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幽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不管承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如何编写及发包方如何批准,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方枭取的施工方案、工艺以及所提供的人力、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等缺乏以满足工程需要,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地修改施工方案、工艺并满足发包方的耍求,由此增加人力、机械设备(使用更育一级规格)、周转材料等费用由承包方承当。11.26. 承包方应于每月25日向发包方及监理工程师报送完工报表及报送月度施工方案(月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总体方案要求),如不按时报送,发包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11.27. 经发包方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节点方案及承包方的管理架构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11.28. 发包方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批准不能免除承包方对施工组织设计所负的全部责任,亦不表示或默认对承包方有额外的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含意。11.29.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方案。11.30. 承包方保证承包工程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同时保证给予分包工程以合理的施工衔接环节与施工进度时间,确保各项工程均在合同工期内同步进行。11.31. 承包方需严格按发包方方案安排先完成正负零以下相关工程后,方可继续进行正负零以上的工程施工,并承当此种做法产生的相关费用。11.32. 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和确认的进度方案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方案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良措施,经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加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方案不符,承包方不但无权就改良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还应赔偿发包方由此可能产生的误期赔偿费。12. 开工及延期开工12.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加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发,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和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13. 智府施工和史工13.1. 发包方认为确有必要哲停施工时,应当以拈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发包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更工要求,发包方应当在18小时内给予答更。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电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史,承包方可自行史工.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当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当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3. 2.具备究工条件时,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匆工令,承包方应立即组织更工。承包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空工的,由此增加的贽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方承当史工前承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应对受暂停施工影响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杳。承包方负责修发在暂停期间发生的任何变质、缺陷或损坏。14. 工期延误11.1.因以卜.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6.6.承包方应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合同工程实施前,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方提交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程序贯彻质量要求的文件的规定。即使承包方遵守质量保证体系,也不能免除其按照合同约定应承当的任何成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16.7.工程质量验收:除协议书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和入伙之前,发包方将屡次组织本公司专业人员、承包方及有关单位对本工程每套房质量问题进行100%全面枪查验收,分局部项工程验收标准除满足国家标准外,还需满足发包方工程验收表格的要求。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侦量问题,承包方必须组织有关单位在限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到达质量标准,方可按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影响使用功能或发包方认为重要的质量问题必须100%按时整改完成,否则按每条问即500元支付违约金,同时发包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雎位进行整改,由此发生的所有责用由承包方承当。16.8.如因承包方原因导致房屋无法交付,导致业主拒绝入伙、索赔或退房等一切贡任及费用由承包方承当,并且承包方要按每户5万元另行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16.9.如果承包方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如屡次整改均不能通过分局部项险收等),同时发包方和监理均认为承包方很难保证工程痂量,那么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局部或全部委托给其他单位负贡施工,承包方须无条件接受。发包方为完成该委托所支出的费用另加15%由承包方承当。16.10.样板引路,承包方应在发包方指定的区域进行工程样板的施工,工程样板的施工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承包方不得另行计取工程样板的施工必须遵守发包方制订的EGC-03-002施工样板管理指引B(以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制度,承包方进场后20天内提供施工样板方案并报发包方及监理审批,经同意前方可实施,样板经监理、发包方确认前方可大面枳展开施工。16.11.工程质jm管理检查,发包方将根据时代地产GC-02-001工程工程质量评估管理制度B(以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对承包方组织工程质量检杳,承包方应配合发包方检杳工作的开展。在开展检查基础上,发包方将依据时代地产GC-02-006B工程质量奖罚制度(以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对承包方进行质量考核奖惩,承包方同意质量检查以发包方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最新版要求为准。16.12.工程“拉侗”:当承包方在工程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及行业标准及发包方工程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情节严重或造成较大质量和平安随忠的,发包方及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工程进行“拉闸”,"拉闸”决定以停工通知书形式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拉闸”决定.并在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组织下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并自检合格前方可申请复工.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当,工期不予顽延.如过程中承包方未执行“拉闸”决定,或未经发包方同意摘自复工的,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支付I万元/次违约金。承包方必须对专业管线穿过楼地面或增体等结构后留卜的孔隙按要求进行填补,并到达防水的要求。对经常发生的建筑质量通病,如厨房、卫生间、外墙、屋面渗漏,承包方在施工前必须制定严格质量保证措施交发包方及监理公司审定确认,做到事前控制。出现渗漏,其保修贽用及由此引起的损失在承包方质量保证金扣除,超出质量保证金同部由承包方补足。16.13.双方对工程版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地缎市或以上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贡任方承当。双方均有货任,由双方根据贡任分别承当。21.1. 承包方平安施工组织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最新标准的相关要求,并应符合发包方关于现场管理和平安文明环保施工的要求,详见JS-02-018-B工程工厂化现场布置管理标准B(以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附件-第2项合同范用及边界,承包方应按照此标准在进场前7天编制平安文明施工方案,经发包方批准后执行,进行相应奖罚.承包方对海工场地的所有区域负责,包括所有分包的施工区域。21.2. 在合同工程实施、完成及保修期间,承包方承当以下资任: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平安文明施工的标准与标准制定平安文明施工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平安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法工作业人员的施工平安教育培训,对他们的平安负责。(2)承包方应对合同工程的平安文明施工负成,采取有效的平安措施消除平安事故隐患,并接受和配合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承包方应加强施工作业平安管理,特别应加强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由其报发包人批准的输送电线路工程,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火工罂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等危隆品工程,以及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平安管理,尽量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并按预案做好平安检修,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平安。(5)承包方违反本条规定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平安事故的,由承包方承当贡任,由此增加的贽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方承当:(6)由于承包方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方负货赔偿。24.10.2.因销售需要,承包方需按发包方要求停工数日,因配合俏售连续停工7天(含7天)以内,承包方自行承当件工费用。因配合销传连续件工7天以上,由承包方承当7天内的停工费用,超出7天局部的停工费用由发包方承当。24.11.发包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承包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到达合同规定的平安文明施工有关要求,并作好相应的平安措施,若因承包方原因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需,承包方应承当相应责任。24.12.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的要求按时安择施工完毕,超合销售工程具体范围和日期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24. 13.为了保证现场的正常销隹秩序,承包方现场所有人员和材料设备、垃圾未经发包方许可不得进入销传展示区域.进出销梅展示区域的承包方现场人m应做带发包方签发的出入许可证方可进入:违反以上规定,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500元/人/次的违约金。销传展示区域包括已经开放的室外环境、会所、销售接待中心、样板房、销传通道等等。25. 14.发包方有权对上述工作范用和完成时间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承包方必须全力配合并完成“26. 成品保护26.1. 承包方成品保护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最新标准的相关要求,并应符合发包方关乎现场管理和平安文明环保施工的要求,详见JS02011土建阶段成品保护作业指引(以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27. 承包方协调照管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最新标准的相关要求,同时应符事发包方关下协调照管的相关规定,具体参照附件一第2项合同范围及边界.27.1. 承包方负货协助发包方、监理发放由他们所发出的所有工程指令,并负责催促所有分包商贯彻执行。27.2. 承包方应建立每周13次的分包工程例会,每月一次月方.案会议和每季度一次的季方案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施工顶峰期间,应进行每日碰头会制度,用以协调第二天作业面的矛盾:所有分包商应提前一周在例会上提出对道路运输、场地使用、楼面占用、大型机械吊运等要求.26.3.承包方需对工程整体进度负责,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进行统筹管理,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承当连带货任。熟悉各分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尤其是对影晌土建施工进度的分局部项工程承包方需投入人力物力进行重点管理。承包方应要求各分包商提供专业承包的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度方案,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方法.26.4.提供具备发包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开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场地、材料临时堆放场地以及进入这些场地的通道和入口等),并于开槽前向发包方和监理提交发包方直接分包单位的专业配合时间和进退场时间。同时应按月提出对各分包商的进度、J贞曼和施工方面的要求及对各分包商上个月的工作评价.承包方对发包方直接分包单位的评价将作为发包方对分包工程款的支付依据之一。26.5.安排和提供指定分包单位的施工、办公、仓储等用途的场地,分包单位自行解决办公设施、生活设施、仓储设施.26.6.在发包方和监理的统筹安排下,发包方各直接分包单位均可以无偿使用承包方设置.于现场已有的起重机械、井架、电梯或脚F架等施工机械和设施,但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各分包商自行解决。26.7.承包方应服从发包方和监理的安排,有效完成脚手架或井架等现场所有设施的搭设、移动、修补、撤除等工作,并骈先报发包方和监理批准、备案。26.8. 每2层提供施工用水电接驳点,设置配电箱,分电箱由分包方自己解决。为确保施工用电平安和各线路的负荷平衡,承包方负员收集各分包单位的负荷要求,供给其调试所需负荷,并统筹安排。水电费由分包方按实际用地向承包方交纳相关费用。如遇与其它单位共用水电接口的情况,相关统用根据各方使用量分掘,由承包方牵头负货协调。承包方与分包间的工序交接由监理验收确认后,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根据总进度方案,为发包方直接分包单位的穿插施工提供必须的作业面、技术条件,以及必耍的作业时间。26.9. 承包方应按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有关标准等发包方和监理的要求,及时正确地完成全部非承包方承包工程的预留便埋(包括各类开关底盒、插座底盒、线管、孔洞、打洞、剔槽等)、预埋管线的疏通以及防水处理(含烟道防水处理)和塞维等,并修补各种安装后的预留涧口和发包方直接分包单位损坏的局部.对于修补发包方直接分包单位损坏局部的费用,按本合同规定计取,由分包商负责支付,其它费用均已包括在总包管理和配合费中。26.10. 10.指定垃圾堆放点,催促分包方垃圾将垃圾清运至临时堆放点,并负贡将临时堆放点的垃圾清运出场,保证施工现场到达文明标准。26.11.承包方必须采取措施对现场的所有(包括各分包商)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分包移交工程(包括已完和未完工程)按照发包方关于成品保护的规定进行有效保护。如果发生丧失、损坏,由承包方负货赔偿,发包方有权在承包方任意一笔工程款中扣除.26.12.承包方必须搜集除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煤气工程之外的甲分包工程的报建、验收资料,协调与侦检站的工作,分包单位负货按批手续整理侦检记录、中间验收记录等,整理自行施工局部竣工资料,汇总后交承包方,保证到达城定档案的要求.26. 13.与分包商签署现场配合协议和平安文明施工责任。发生扣违约金情形时,由承包方按监理和发包方的现场规定,书面报监理和发包方处以违约金。七、合同价款与支付27. 合同价款27.1. 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在协议书内约定。27.2. 承包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条件、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27.3.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承包方可以要求发包方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增加合同价款的依据。31.11.2.由承包方验收后,承包方对验收接收的货物委托专职人员签发收货凭证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并将收货凭证提交监理工程师,同时附上以卜.资料:(1)装箱单包印件(若有时)(2)验收记录(至少包括数量、规格、型号、备件名称和数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提交发包方确认.31.11.3.发包方供给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1)发包方与材料供给商签订合同,材料款项由发包方支付给材料供给商。(2)承包方收取发包方供给材料设备的采保及管理费的结算方式:材料费不进入直接费计价,按发包方供绐的材料指定基价X材料采保及管理费责率雎独结算,指定基价不随市场或材料的变化而作任何调整,核费用已含税。33.工程设计变更33.1.发包方如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对本工程或其任何局部的形式、质显:或数量做出变更,并有权指令承包方进行下述任何工作,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施:33.1.1,合同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数量的改变:33.1.2.合同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质珏或其他特征的改变:33.1.3.本工程任何局部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的改变;33.1.4.本工程任何局部施工的规定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33. 1.5.为本工程变更需要的任何附加工作、材料或设备的增加或调整。33.2. 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当,延误的工期相应厥延.33.3. 施工中承包方没有发包方的书面通知,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当,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3.4. 由于执行发包方要求的工程变更而确实影响总工期的,由承包方书面申请,经监理工程和及发包方审核确认后,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3.5. 承包方拒绝执行发包方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工程指令,发包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发包方不承诺委托价格与本合同价格保持一致,在监理单位见证确认的情况下,同时将按照委托价格另加15%(作为发包方的管理费)从承包方的工程造价中扣除,并在最近三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支付第三方,承包方不得有任何异议。33.6.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自行施工的工程或需发包方确认的主要材料设备未经发包方笺证认可,发包方不予成认,所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贡(费用在进度款中扣除)。33.7. 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当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3.8. 发包方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当。34. 其他变更31.I.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九、竣工睑收与结算35. 竣工验收35.2. 承包方必须办理工程质量验收移交手续,通过竣工验收,取得发包方出具的工程验收移交确认函.35.3. 承包方认为工程具备工程竣工收收条件后,应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和竣工验收申请。发包方收到申请后并认为具备条件后应立即组织初步验收,由发包方、监理、物业管理公司组成初胺小组对本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部完成并经初验小组核实后,发包方在三天内批兔承包方工程核验申请,承包方协助发包方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到场参加9佥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按整改意见修改完成。35. 3.承包方提请竣工验收,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承包方应在工程绘工初验1个月前向发包方提供齐全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式六份,每延误天向发包方支付叁千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方的损失。36. 4.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井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当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用用。37.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38. 竣工结算36.1.竣工结算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37. 质量保修(详见附件二第2项工程质量保修书)39.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37. 1.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当质量保修员任。37.2.2. 凡属手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班址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T承包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方保修贲任范围;不属于承包方责任,但是属于承包方保修范围的,承包方应维修,费用由贪任方承当。十、违的、索赔和争议38. 违约38.2. 违约情形详见专用条款38.1.1.当发生以下情况时:D发包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2)发包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支付工程竣工结匏价款:发包方承当违约费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匏方法按本合同约定,未约定的,双方协商”38.1.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D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节约定的工期或发包方、监理同意顺延的工期完工或蝮工: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承包方承当违约贪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方式按合同约定,未有约定的,双方协商。38.2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方应嬷偿给发包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丁发包方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第三方效劳费、差旅费、拍卖费及税费等。45. 4.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46. 5.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在合同解除后5天内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47. 合同生效与终止47.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47.2. 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46.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老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47. 合同份数47.1, 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登份。48. 补充条款48.1,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本通用条款内容与本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内容为准。48.2, 承包方要维持好与建设局、质监站等政府部门的良好关系,不得出现发包方被扣分的情况。一旦发包方被政府部门扣分,每出现一次扣分情况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发包方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方的最近一次工程款中扣取。住户大堂、标准层电梯间、商铺外立面)装修及户内交楼标准装修工程、园林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煤气安装工程、永水永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有线电视、电信及智能化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见附件一第1项合同范围及边界K1.3甲供及甲指乙供材料设备表详见:中供及甲指定乙供材料设备明细表序号名称灼提格、型号品牌或厂家甲供材料设备明细表1外堵破按施工图纸要求2电线、电缆各类汗通、跳的、耐火、控制等电线电缆3开关、插座各种规格、型号开关及插座4设备各类缎水泵、成套无负压供水设备5配电箱各类丞照明及动力配电箱、双电浓切换箱(含元配件)6塑料给水管各种现辂冷、热电料给水管及配套管件7电料排水管各种规格排水PVC管及配套管件H阀门各种现格同门9成摘铜化炎池、隔油池丛牌赛格另以一r程发文通知10耐磨傍品牌规格另以工程发文通知11电线管品牌娓格外以工程发文通知12孔胶漆底漆、面漆,品牌规格另以工程发文通知13应急灯具品牌规格另以工程发文通如(1)首层地下室顶板(两层之间的楼板)完成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累冲工程造价的60%的工程款。超出该节点部位的工程产值在下个节点支付。(2)地下室结构完成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累计至地下室结构封顶工程造价的60%的工程款.超出该节点部位的工程产值在下个节点支付。(3)地1:主体结构完成至2/3后(*层楼板),发包方支付承包方累计至已完工程造价75%的工程款。超出该节点部位的工程产值在下个节点支付,其他未到达该节点的不支付工程款.,(4)全部主体框架结构封顶(含屋面构架)并且水电预埋完成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累计至主体结构封顶工程造价75$的工程款。超出该节点部位的工程产值在卜个节点支付,其他未到达该节点的不支付工程款。(5)全部抹灰完成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累计至该节点工程造价75%的工程款。超出该节点部位的工程产值在下个节点支付。(6)全部外墙脚手架(包括塔吊及所仃垂直运愉机械)撤除完成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累计至该节点工程造价75%的工程款,超出该H点部位的工程产值在下个节点支付。48.3, 土建总包完成与精装修堆位的场地移交,发包方支付承包方累计至该节点工程造价80%的工程。(8)十建总包在精装修总包进场后10天内完成资料移交,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取得竣工备案证行及竣工资料完成向城建档案馆的移交手续后30天内,发包方支付承包方累计至该节点工程造价85%的工程款。(9)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且结算完成后30天内,发包方索计支付承包方至工程结克总造价97%的工程款。(10)余卜.3%的工程结算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按合同附件二第2项工程质量保修书3的约定执行。(三)乙方每次收取工程款时,甲方按该工程款额的8.5%扣除,扣除额包括税金及管理费等,乙方不需要开具工程发票,只需要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12)本工程的进度款,必须设单独账户,专款专用(承包方应何月向发包方报送工地人田工资支付情况并提供工资茶收情况表),发包方有权了解承包方资金使用情况。三、竣工结算3.1关于竣工结算、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的定发包方要求完成相关工程的施工,将引致合同造价外的金额增加而要求补偿时,承包方收到发包方工程部卜发的¢:工程通知单后,必须2个日历天内编写完成£现场卷证或(施工前)、签证工程量计算表机签证刊算书并上报发包方审批。电期上报视为承包方放弃补偿要求,不得后补.4)监理公司、造价咨询公司、工程部在收到承包方递交的f现场卷证单(施工前)、d爸证工程地计算表、6签证预算书后,必须5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批,书面回京施工单位。5)双方核对变更、签证的价款时,承包方负贡事先就每张签证单做一份(结)笄E,提交发包方。6)承包方必须在现场签证工程施工完成后的7个日历天内完成编写现场签证整(施工后)并向监理公司、1:程部主管工程加提出现场签证工程完工史核,监理公诃、造价咨询公司、工程部必须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复核并确认,7)现场签证单必须配仃施工前和施工后照片作为附件以便于审核,没有照片的签证单一律认定为无效签证单)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撤除工程,应在吃蔽前或撤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方进行现场计量,否则发包方可以不予计量。8)现场签证单必须由发包方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及工程经理、监理公司、造价咨词公司、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后才生效,涂改的签证单等文件不能作为结算依据。9)施工单位、监理公司、造价咨询公司及发包方各业务部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办理现场签证,施工单位超时送审或后补若证一律作为无效卷证处理,视为承包方放弃该项卷证的结和权利。如导致合同价款调减,发包方仃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调减价款。】o)施工组织设计及图纸公市纪要中涉及1:程造价的:程如承包方认为将引致合同造价外的金额增加而要求补偿时,必须在相关工作完成后7个自然H内办理签正单,经发包方格字芾章确认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承包方放弃补偿要求。如导致合同价款调减,发包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调减价款。11)时于每月的变更签i正引起的工程造价变更的汇总结算应承包方必须于当月的25日前提交到发包方本饯部或发包方委托的造价工程师处,计入当月动态本钱中,如果承包方没行按时提交,则按照以下方法处理:对于何月签证变更可能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加.发包方视为承包方放弃应有的索皤权利:对于每月格证变更可能引起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