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办法.docx

    • 资源ID:157117       资源大小:15.70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办法.docx

    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学校外配餐工作,保障学生安全、卫生、健康用餐,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外配餐服务,是指企业接受学校或者学生监护人委托,为提供中小学生集体午餐从事食品加工、分送等就餐服务活动。第三条学校外配餐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政府监管,企业和学校共同负责”的原则。第四条学生监护人可以依据自愿原则委托学校处理校外配餐相关事务。第五条学校应当接受学生监护人委托,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具备配餐资质的中小学校外配餐企业(以下简称配餐企业)。学校选择配餐企业应当成立专项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由学校校长、安全管理人员和学生监护人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九人,其中学生监护人代表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第六条学校受学生监护人委托,应当在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与配餐企业签订配餐服务合同。配餐服务合同应当包括配餐企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配餐场所、违约责任、服务期限、终止办法等内容。学生监护人根据配餐服务合同向配餐企业缴纳费用。学校应当在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所签配餐服务合同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七条学校应当在校内为配餐企业提供配餐场所,协助配餐企业做好午餐分发、加热等辅助性工作。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长负责制、配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配餐企业的卫生监督。第九条学校应当安排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校外配餐的管理工作。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掌握食品卫生和营养的基本知识。第十条、学校应当制定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当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处理,并向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第十一条配餐企业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具备配餐资质,取得卫生或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第十二条配餐企业不得转让或分包中小学配餐业务。第十三条配餐企业应当遵守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按照“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要求提供配餐服务。第十四条配餐企业应当到持有卫生许可证而且采购食品有定期送检合格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有关规定索取凭证。配餐企业应当建立采购食品质量检查制度。第十五条配餐企业应当加强对采购、储存、加工、配送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督。第十六条配餐企业应当保证送达食品质量,食品变质变味的,应当全部收回并销毁。配餐企业不得加工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第十七条配餐企业应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并将留样食品冷藏保存四十八小时以上,以备追索与查验。第十八条配餐企业应当对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卫生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与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投诉及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第十九条配餐企业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I,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取得健康证明。第二十条配餐企业应当根据中小学生的成长特点和营养需求制定膳食营养计划和食谱,并在配送学校公布。膳食营养计划和食谱应当保存一个学期。第二十一条配餐企业应当保证按时送达配餐。配餐企业应当预先做好应急预案,对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配餐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第二十二条学生监护人向配餐企业缴纳配餐费用后,配餐企业应当向学生监护人提供合法有效票据。第二十三条配餐企业应当建立配餐信息反馈制度,每月征求学校、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第二十四条学校严格执行食监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校外配餐工作的要求,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工作。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五、六、八、九条规定,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一)委托不具有配餐资质的配餐企业提供午餐服务的;(二)不与配餐企业签订配餐服务合同的;(三)未建立配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的;(四)未安排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配餐企业不按规定采购食品的,由卫生或质量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兀罚款。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配餐企业不收回并销毁变质变味食品、加工隔餐剩余食品、配送冷荤凉菜食品的,由卫生或质量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罚款。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二十条规定,配餐企业不按规定记录并保存有关情况,不公布、保存膳食营养计划和食谱的,由卫生或质量监督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兀罚款。第三十二条配餐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应当与配餐企业终止配餐服务合同,学校拒不终止配餐服务合同的:(一)对配餐业务进行转让、分包的;(二)无正当理由两次配送迟到半小时以上的;(三)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四)有关部门检查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第三十三条学校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疏于管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事项

    本文(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办法.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