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乡镇开展《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汇编6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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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乡镇开展《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汇编6份.docx
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三年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事故总量明显下降。100%高危行业领域及中型以上工贸企业通过标准化达标审核,专项整治对象执法检查覆盖面达100乐小型以上企业执法检查覆盖面达90%以上。二、主要任务(一)大力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贯彻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等法规标准,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工贸企业建立自主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将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核心要素有机融合、统筹推进,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二)深入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认真吸取XX”6.30”有限空间等事故教训,持续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等高危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1 .强化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以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金属和木质粉尘涉爆企业为重点,围绕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措施、粉尘清理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彻底整治相关工贸企业粉尘涉爆场所和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以及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泄爆装置,未按照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企业规范除尘系统和作业场所粉尘清理、排放、收集、处置等工作,防范工贸行业粉尘爆炸事故风险。2 .规范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以工贸行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和饲料加工、食品加工企业等为重点,围绕有限空间辨识、警示标志设置和作业审批制度执行等生产安全事故障患,督促相关企业从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人员分类培训教育、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识设置、作业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方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3 .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以设计氨储量10吨及以上企业为重点,杜绝“人员较多生产场所使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独立操作间且操作间作业人数超9人”两类重大生产安全隐患,严格督促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涉氨制冷企业落实登记建档、评估分级、上线监控、告知备案等规定,彻底整治单冻机物理隔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警示标志等设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等问题,提升氨制冷机房氨泄漏报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涉氨制冷企业生产安全。4 .管控工贸行业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风险。以轻工建材、纺织企业立式污水罐为重点,聚焦工贸企业使用的公称容积100Om3及以上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围绕储罐设计预制施工、竣工验收、罐体及其安全附件检查检验等环节,组织对轻工、纺织及其他工贸企业立式污水罐等设施逐一登记,摸清企业底数及其污水处理等相关设施安全现状,整治消除立式污水罐等相关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风险及影响范围,制定并实施有效管控措施。(三)严格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XX年版)(应急厅函(2024)X号),对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表所列的23项检查事项,聚焦我区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建材、轻工、商贸等行业领域,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安全管理,严格纠正、教育和查处本单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工作纪律”行为,有效遏制“三违”现象的发生,实现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自觉抓好安全生产的目标,有效遏制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火灾等类型事故频发的势头。三、时间安排从2024年X月至2024年X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一)部署发动(2024年X月)。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按照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认真分析本辖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并及时将实施方案传达至辖区工贸企业,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一)排查整治(2024年X月至X月)。各相关企业参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XX年版)所列本行业、本领域检查表,全面梳理本单位每个部位、环节、岗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组织全员开展自查自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问题隐患全部得到整治。各地要同步开展监督检查,对辖区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评估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整治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5年)。各乡镇(街遒)、园区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借鉴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工贸企业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2026年)。各乡镇(街道)、园区深入分析辖区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各乡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要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2026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主要任务和阶段目标详见附O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切实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强化责任分工,定期分析研究处置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确保完成三年整治行动目标任务。(二)严格执法检查。各监管部门要对执法检交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处罚措施,力求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要分级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拒不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停工停产。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三)提高执法效能。各监管部门要压实监管执法责任,统筹安排辖区内安全执法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切实承担起本辖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加大检查频次,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安全。要充分利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在督促辖区工贸企业依法接受在线安全监管。各监管部门要运用“互联网+执法”模式强化执法结果导向,及时分析研判执法数据结果,既推动基层工作,又发现解决重大问题。(四)严肃考核问责。区安委办将研究制定出台本地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将高危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区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指标体系。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地区和企业,采取强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措施,对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防范化解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风险。二、整治范围工贸行业中未纳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经营的工贸企业。三、整治内容1、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2、未建立健全符合本企业实际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的。3、未建立健全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信息档案的。4、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建设项目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的。5、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的;未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对本岗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安全风险不清楚、不掌握的。6、未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的;未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及备案,未建立完善并有效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的。7、未制定符合实际的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未按规定进行修订、评审(论证)、备案,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不足且针对性不强,未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的。8、中间产品或副产品涉及危险化学品对外销售,生产自用危险化学品对外销售,未取得相应安全生产许可证的。9、危险化学品未储存在专用仓库,或未按设计的场所储存的,或储存场所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未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超量储存、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的;储存危险化学品无标志标识、无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和登记造册的。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未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的。IK未辨识受限空间,受限空间未挂牌管理,未按特殊作业要求进行作业票证管理和作业的。12、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未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未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13、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和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的。14、具有爆炸性粉尘的作业场所未按要求设置防爆措施,除尘系统不规范,未及时规范清理粉尘的。15,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的设置和运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工具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四、整治步兼(一)方案制定阶段(2024年3月1日前)。各区、县(市)安委办要将本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之中,同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和任务清单,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整治内容、工作要求等及时告知和下发所属辖区内各工贸企业,力争工贸行业危化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覆盖。(二)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1日前)。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动员所辖区域内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宣传教育、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大力营造工贸行业危化品使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教”的浓厚氛围。(三)全面摸排阶段(2024年5月1日前)。各有关单位要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对照专项治理内容,参照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品种目录,全面排交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和隐患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如实填报有关报表,并及时向属地安委办报备汇总。(四)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5月1日至8月底)。各有关单位要督促相关企业,按照整治内容,全面开展并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求企业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应急预案,完成整改闭环后按照风险点实施动态分级管控。要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档、备案等工作,并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管控措施。(五)执法检查阶段(2024年8月至2026年8月)。各有关单位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本地区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一企一档”,组织进行执法检查,严格实施行政处罚、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和依法关闭等措施,督促企业查漏补缺,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六)总结考评阶段(2026年9-10月)。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总结2年来工贸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梳理各自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工作亮点和创新特色工作。市安委办将结合年度考核与巡查、督查工作安排,将各有关单位开展工贸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纳入考核、督查的范围,同时将适时组织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随机抽查考评,按照每个区县(市)重点使用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5%的比例进行验收抽查,并将验收抽查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综合运用监管、执法、培训、警示约谈等手段,形成工贸行业危化品使用安全监管工作合力。鼓励区县(市)采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专家机构力量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帮扶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帮扶指导、跟踪服务、完善提升、限期整改、责令停产等针对性措施。(二)严格安全准入,实施升级工程。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手续的管理,切实强化对工贸企业配套建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竣工验收活动的监管,督促其依法依规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工贸企业,在进行相关经营活动时督促其必须依法依规办理许可手续。(三)强化监管执法,严查违法行为。各有关单位要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依法依规处罚的同时,对“三同时''相关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企业,要责令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或督促企业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和安全现状评价,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关闭。(四)加强信息报送,统筹整治进程为统筹本专项整治工作进程,请各区县(市)安委办统一摸底,形成有关基础台账,除向有关区县(市)安全监管主管部门报送情况外,还要按以下时间节点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相关信息情况(联系人:XX,电话XX):1、2024年XX月XX日前报送实施方案。2、2024年XX月XX日前报送有关基础台账电子版(附件1-5)<,3、分别于2024年、2025年、2026年10月底前报送本区县(市)该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4、报送有关基础台账时应分别汇总,分应急部门监管和其它部门监管的情况,市安委办将分别向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直有关部门统一移交1次基础台账情况。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加强我县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全省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全市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深入分析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健全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区工贸行业零死亡、零事故,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主要任务(一)巩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学习成效1 .持续扎实开展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党委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培训等形式,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等有关内容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2 .持续推进观看专题片活动。持续组织工贸企业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督促企业将观看专题片活动纳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进一步促进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3 .巩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成效。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采取制作展板、张贴横幅标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干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要组织引导企业通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二)巩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成效4 .持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要狠抓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通过专项行动、日常监管执法和督导检查等措施,督促工贸企业严格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负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有效运行。二要狠抓“关键少数”。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三要加大安全生产保障力度。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要切实有效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不断加大安全生产保障力度。5 .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要依法依规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加大对工贸行业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落实安全准入,更好发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效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企业不断提高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要依法依规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安全准入门槛;每季度开展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三)巩固事故隐患整治“清零”工作成效6 .切实有效确保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按照2024年XX市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及工贸行业、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精神,加强对工贸企业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的调度和督促,动态更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三个清单”、“三张清单”及“一情况两清单”,对照清单上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梳理,切实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清零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持续推进“贵州省应急管理云应急管理网格化系统”应用,做到真排杳、真整改、真管控,切实做到对问题隐患排交、登记、报告、整改、验收全过程“闭环”管理。(四)巩固工贸行业重点环节(领域)专项整治成效7 .持续深入开展重点环节和领域专项治理。各镇(街道)、经开区园区企业服务处在前期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重点环节和领域专项治理,依法依规监督工贸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辖区实际和工贸行业风险特点,深入开展涉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氤制冷、煤气、危化品储存使用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治理,对前期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治成效,于11月20日前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备查。(五)巩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成效8 .继续深化工贸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持续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工贸行业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企业,必须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狠抓典型案例曝光力度;要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协作联动,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要以执法促监管,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巩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成效9 .巩固工贸企业基本信息台账建设成效。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应急厅(2024XX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等文件界定的标准,各镇(街道)、经开区园区企业服务处要完善辖区工贸企业信息、健全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要加强与统计、发改等有关部门对接,探索建立工贸企业基本信息动态共享机制。10 .巩固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成效。督促工贸企业持续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督促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杳治理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核销“闭环”管理;在规模企业全面进入“双控”系统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有效地整体推进。(一)动员部署(2024年XX月15日前)。按照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实际,制定细化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二)排查整治(2024年XX月至2024年XX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对本地区、本领域、本企业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评估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5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地方和企业先进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2026年)。深入分析本地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监管执法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市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二十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要强化约谈警示、通报曝光、考核问责等措施。调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推动全市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开展粉尘爆炸危害的有效辨识和风险控制,决定对全市粉尘涉爆工贸企业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通过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掌握全市工贸企业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作业场所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及粉尘管控情况,建立粉尘防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二、整治范围存在铝粉、镁粉、锌粉、皓粉、钛粉、煤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粉、骨粉、纺织纤维粉、纸粉、木粉、烟草、染料、橡胶及塑料粉等各类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三、整治内容(一)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方面: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负责人及粉尘作业岗位人员粉尘防爆安全工作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粉尘防爆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应包括粉尘爆炸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粉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培训;粉尘清理;除尘系统和相关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检修管理;粉尘爆炸事故应急管理等粉尘防爆相关内容: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未按规定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方面:各级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加强企业粉尘防爆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并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粉尘作业人数多、存在爆炸风险较高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要视企业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粉尘防爆安全责任制和相关制度情况;2、粉尘爆炸风险辨识管控档案;3、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4、粉尘清理记录;5、教育和培训记录;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检维修、动火等作业安全管理情况;7、安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等情况;8、应急演练情况。四、整治步骤(一)方案制定阶段(20243月20日前)。各区、县(市)安委办要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和任务清单,并将时间节点、整治内容、工作要求及时告知相关企业。(二)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1日前)。各区、县(市)安委办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动员所辖区域内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宣传教育、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三)全面摸排阶段(2024年5月1日前)。各区、县(市)安委办要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对照专项治理内容,对前期摸排存在粉尘涉爆企业信息再次进行核实和更新,及时按照粉尘防爆的相关标准对现场予以甄别。要按照粉尘种类、危险程度、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分类,做到一企一档。(四)自杳自纠阶段(2024年4月1日至6月1日)。各区、县(市)安委办要督促相关企业,按照整治内容,全面开展并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求企业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应急预案,完成整改闭环后按照风险点实施动态分级管控。(五)执法检查阶段(2024年6月至2024年9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所辖工贸企业粉尘防爆“一企一档”,组织执法检查,严格实施限期整改、行政处罚、停产整顿和依法关闭等措施,督促企业查漏补缺,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粉尘防爆企业的涉爆专业技术复杂,目前监管人员专业知识有限,很难检查出涉爆企业的安全隐患,鼓励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出资委托第三方粉尘防爆技术专业机构,规范粉尘防爆安全诊断评估,对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隐患由牵头部门列出清单并依法处理,限期整改的应根据整改难易程度给出合适的整改期限,企业应根据整改指令内容积极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前10天,参加检查的原班人员重新来到该企业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理,对因安全生产条件受限无法进行整改的应依法提请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进行关闭或搬迁。市应急管理局拟于6、7月份组织第三方粉尘防爆技术专业机构及有关涉爆企业所在地应急管理局,对全市应急监管职责范围的43家涉粉企业逐个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六)总结考评阶段(2024年10月)。各区、县(市)安委办要全面总结2年来工贸领域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梳理各自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工作亮点和创新特色工作。市安委办将结合年度考核与巡查、督查工作安排,将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纳入考核、督查的范围。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应按照国家制定的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等有关标准规定,对企业粉尘防爆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自主落实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现企业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一)强化业务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要加强对监督检查人员粉尘防爆专业安全知识的培训,使其了解相关法规标准要求,掌握重点检查事项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高其行政监管能力。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对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对其安全性能、安全技术要求进行论证和鉴定,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向企业收取。(三)强化隐患治理,落实主体责任。涉粉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粉尘爆炸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明确和细化排查事项、具体内容、排查周期及责任人,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构成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消除事故隐患。(四)加强信息报送,统筹整治进程为统筹本专项整治工作进程,各区县(市)安委办要统一摸底,完善有关基础台账,除向有关区县(市)安全监管主管部门报送情况外,并于XX月1日之前,将XX市XX区县市工贸企业粉尘涉爆基础情况调查表(附件)及实施方案报送市安委办(联系人:XX,电话XX)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