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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2024年版)、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要求(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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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2024年版)、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要求(试行).docx

    附件1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2024年版)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预防接种门诊(以下简称“接种门诊”)设置,按照“规范化、标准化、温馨化、信息化”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接种门诊。二、基本标准(一)选址接种门诊原则上应设置在一楼或二楼清洁区,如设置在三楼及以上须配备电梯。接种门诊应避免与临床科室共处在同一楼面,严禁与普通门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科、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化验室等存在潜在感染风险的科室共用出入口及通道。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将接种门诊设置在独立区域。接种门诊不得单独设立在医疗机构外(临时接种点除外)。(二)分区和布局接种门诊面积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实际需要和人口发展趋势。接种门诊应分为候诊区、询问预检区(最好与儿童保健室毗邻)/登记区/知情告知区、接种区、留观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冷链室/区等功能区。按照候诊、询问、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的先后顺序布局,人员入口、出口尽可能分开,确保受种者单向行进,避免交叉往返。区域间应分隔清晰、流程合理、导向标识明显,提供诊间支付服务,为受种者提供方便。接种区应由2个及以上接种单元组成。社区接种门诊应设置至少3个接种单元,其中至少1个接种单元提供成人疫苗接种服务。接种单元是指1名接种工作人员进行接种服务的工作区域,单个面积应不小于5m其中包括接种台、桌面泳箱、电脑及其他必需设施和设备,并有方便受种者活动的空间。接种单元间应相对隔断以减少噪音和保护受种者隐私。接种单元的数量应根据该接种门诊所承担的预防接种工作量确定,须保证接种安全,能满足最大工作负荷需要,且接种工作人员平均接种量不得超过25剂次/小时,受种者接种前等候时间不超过30分钟;应及时根据辖区服务人口、疾病防控需求等合理增加接种单元、接种人员、接种服务频次或增设门诊。候诊区、询问预检区/登记区/知情告知区、留观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冷桂区的面积应满足安全接种和接种服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并与接种区面积相适应。候诊区、询问预检区/登记区/知情告知区合计不少于50m2,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和留观区合计不少于25m2,冷链区不少于15nr,接种量大于1()0人次/日的应按比例扩大。留观区原则上应与候诊区分开,场地受限制时可将两者安排在同一区域,但必须设置显著标识以便区分,确保留观受种者管理安全、有序。(三)硬件配置基本设施设备:登记台、接种台、工作椅、空调、洗手设备、资料柜、消毒药械设备等。冷链设施设备:应符合疫苗冷链物流运作规范(DB31-T)对接种门诊冷链运作要求,配置冷库、医用冷藏冰箱、医用低温冰箱、桌面冰箱和冷藏箱包等。冷链设施设备应分别配备专用接地插座,不得与其他设备或电器共用。冷库、医用冷藏冰箱、医用低温冰箱应配置温度自动监测报警系统。接种门诊应建立冷链管理应急预案,确保出现突发停电或者设备故障等问题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有条件的接种门诊应配备不间断电源、双路供电或备用发电机组。信息化设施设备:计算机、扫码设备、身份识别设备、电子核签设备、打印机等设备。各接种门诊应具备政务外网条件,确保接种和进销存数据的及时上传与下载。社区接种门诊应配备数字化门诊系统,方便受种者排队等候、留观提醒等。提供紧缺疫苗接种的门诊应安装配置"人证合一''识别核查设备。鼓励有条件的接种门诊开展疫苗追溯服务示范门诊建设。健康宣教设施设备:候种区和/或留观区应配备视频播放设备,用于宣传普及预防接种政策和相关知识。(四)接种器材、药品、器械等耗材包括按受种对象人次数的1.1倍准备相应规格的注射器材、75%乙醇、锻子、棉球杯、无菌干棉球或棉签、治疗盘、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根据服务对象配备儿童和/或成人血压计)、医废专用包装物、容器等。接种门诊必须备有1:100()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和器械。(五)人员配置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参加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其中至少2名专职人员。社区接种门诊和具备条件的其他类型接种门诊至少应有1名公共卫生医师从事预防接种相关服务工作。每次门诊运行时,至少应配备以下人员:包括健康询问登记人员1名,留观管理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医师1名,每个接种单元各1名接种人员;其中至少1人为专职人员。(六)服务时间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接种服务工作量确定服务天数,每天服务时间应不少于2.5小时。社区接种门诊每周至少服务3天,其中至少1天(2.5小时)应安排在双休日。卡介苗接种门诊每周至少服务2天(每天至少2.5小时)。犬伤处置门诊24小时提供服务。医院产科接种室、特需接种门诊、集体单位接种门诊及临时接种点可根据接种服务需求确定服务时间。(七)信息公示医疗机构应设置明显的接种门诊指示标识,并标明接种门诊类型、具体位置和服务时间。接种门诊各功能室/区有明显标识,疫苗接种室、接种工作台设置醒目标记。接种门诊应在醒目位置公示相关信息,包括接种门诊及人员资质、预防接种工作流程、疫苗种类和接种程序、预防疾病种类、接种流程、接种方法、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接种前后的注意事项、预防接种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等,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还应公示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等信息。同时,应公示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公示内容不得涉及商品宣传和商业推广行为。(八)温馨化服务要求接种门诊整体环境应美观舒适,积极营造温馨的接种氛围。室内应宽敞明亮,可结合实际配备儿童玩具或专设儿童活动场所。三、其他(一)医院产科接种室接种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应安排在接种室,接种室须配备专用接种台,其配置和面积应符合接种单元要求。(二)卡介苗接种门诊卡介苗接种门诊面积应不少于25nR设专门的接种单元或独立的接种室,配备专用冰箱,接种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三)犬伤处更门诊犬伤处置门诊面积应不少于3011应设候诊区、登记区、处置区、接种区和留观区。登记区应配备电脑等信息化设施设备;处置区和接种区应配备电脑、扫码设备等信息化设施设备,确保对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实现扫码后接种或注射。处置区应配备伤口冲洗装置和专业的压力冲洗装置(须提供温水)、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专业冲洗液)、消毒液等;接种区配置和面积应符合接种单元要求。犬伤处置门诊应配备至少2种不同种类的狂犬病疫苗,同时配备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并对符合要求者提供破伤风免疫预防处置服务。犬伤处置门诊应公示狂犬病暴露分级和处置规范等信息,配备具有一定外伤处置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四)临时接种点临时接种点的面积、分区布局和服务流程等应符合基本设置要求,根据接种对象数量,配备充足的人员,承担预检登记、接种和留观等工作,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预案,并至少配备1名掌握过敏性休克诊断和抢救技术的临床医生和至少配备2名护士。开展大规模群体性接种时(50个接种单元以上),至少配备2名掌握过敏性休克诊断和抢救技术的临床医生和至少配备4名护士,必要时加强儿科医生、心理医生等配置;临时接种点附近应配备至少一辆急救车并配足急救人员。临时接种点工作人员总数与开设接种单元比值应不小于2.5,并根据接种对象数量适当熠加接种人员。留观区工作人员数量应不小于留观区接种对象人数上限的1.%o设置大型临时接种点(日接种量超5000人)时,首选大型展馆、运动馆等场所,应根据接种量需要,合理确定接种单元数,并预留一定数量的场地、人员、设施设备等储备以便及时扩容。大型临时接种点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保等人员力量,维持正常接种秩序。附件2上海市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要求(试行)为做好本市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门诊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要求如下。一、基本条件(一)医疗机构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范围设有预防保健科;(二)具有经过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或护士;(三)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以及相应的冷藏保管制度。二、备案流程(一)符合基本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颁发机关的同级疾控局提交以下备案材料:1 .拟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信息表。包括医疗机构和接种门诊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接种门诊类型、服务对象、计划服务时间等内容。详见附件2-1;2 .医疗机构自评表。医疗机构对照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逐项开展自查自评,自评结果应符合设置标准要求。详见附件2-2;3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4 .医疗机构各楼层平面图示意图、接种门诊所在楼层平面图、接种门诊设置区域及门诊规划平面图(标明各室功能、面积和流程导向等);5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至少3人)执业资质复印件,且备案的执业地点包含申报的医疗机构;并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预防接种培训证复印件;6 .现场技术指导情况表。详见附件2-3;7 .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告知承诺书。详见附件2-4。以上由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二)市、区疾控局收到备案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发放备案凭证,详见附件2-5o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详见附件2-6。(三)市疾控局发放备案凭证,应同时抄送市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所在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市、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发放备案凭证,应同时抄送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四)医疗机构所在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应在收到备案信息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现场事后监管,并根据监管结果出具书面监管意见书。对接种门诊现场与提交材料一致且符合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的,接种门诊可依法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如接种门诊现场与提交材料不一致或不符合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的,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应当责令其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后经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机构)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接种门诊可依法开展预防接种服务;逾期拒不整改或者经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机构)现场核查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工作。(五)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取得备案凭证并通过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机构)首次现场事后监管后,应当及时向区疾控中心申请“上海市疫苗综合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信息系统”使用权限,完成单位、设备、人员等基本信息注册、维护、用户和权限管理分配以及信息系统安装使用筝工作,按规定向所在区疾控中心提交疫苗购买申请并获得相应的疫苗后,可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备案流程图详见附件2-7o(六)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发生改(扩)建、迁建、法人变更等情况时,应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向发放备案凭证的疾控部门报告,并重新申请备案,同时将原备案凭证原件交还原发证单位,原备案凭证自动失效。(七)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需终止接种服务时,应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向原发证单位报告,同时报告所在区疾控中心,原发证单位完成注销手续并公示后,接种门诊方可停止服务。接种门诊应当做好接种档案管理和移交、妥善安排好后续接种服务并告知接种对象。同时将原备案凭证原件交还原发证单位,原备案凭证自动失效。注销各案申请表详见附件2-8。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是本市预防接种服务体系的重要部分。各级疾控部门要高度重视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工作,细化制度流程,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服务指导,做好对拟申请机构的现场指导,确保工作规范、顺利开展。市疾控中心做好全市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工作的技术支持和督导管理。(二)强化监督管理。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应组织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辖区内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的事后监管和日常监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于未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市民投诉集中或基本条件已不符合设置要求的接种门诊,应责令其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原发证单位注销其备案凭证并予以公示。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组织区疾控中心加强对辖区内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三)规范信息公示。市、区疾控局应及时公示备案的接种门诊类型、所在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联系电话等,每年至少一次,相关信息变动时应及时更新,以便公众查询和接受社会监督。本备案流程自2024年月日起实施。本市已取得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资质的医疗机构,不需重新申请备案;如发生改(扩)建、迁建、法人变更等情形时,应当重新申请备案。附件:2-1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信息表2-2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自评表2-3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现场指导表(样张)2-4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告知承诺书2-5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凭证2-6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2-7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流程图2-8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注销备案申请表附件2-1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信息表接种门诊所在医疗机构名称(盖章)医疗机构性质公立医疗机构口民营医疗机构口其他,请注明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接种门诊名称接种门诊地址接种门诊类型口社区接种门诊口医院产科接种室口犬伤处置门诊口特需接种门诊其他接种门诊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申请服务对象口成人口儿童计划服务时间申请单位意见单位登章(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自评表自评单位名称(盖章):自评日期:项目名琼和要求是否达标遁用要求基本条件I医疗机构持有有效的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范围设有预防保健科。2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具有医灯或护士裙格。A.选址和布局AI接种门诊不得设立在医疗机构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将接种门诊设置在独立区域。A2接种门诊设在一楼或二楼清洁区,加设置在三楼及以上须配备电梯.A3接种门诊应避免与临床科室共处在同一楼面,严禁与普通门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科,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化脸室等存在潜在感染风险的科室共用出入口及通道。A4接种门诊面积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实际带要。接种门诊分为候诊区、询问庆检区(最好与儿童保箧室戏邻),登记区/知情告知区、接种区、留观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冷械室/区等功能区。A5按照候诊、询问、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的先后顺序布局.人员入口、出口尽可能分开,确保受种者单向行进,避免交叉往返。A6各功能区应分隔清晰、流程合理、导向标识明显,提供诊间支付,服务。A7接种区由2个及以上接种单元组成。接种单元间应相对隔断以求少噪音和保护受种者隐私。A8单个接种单元面积不小于5nR其中包括接种台、桌面冰箱、电脑及其他必需设施和设备,井有方便受种者活动的空间。A9接种单元的数量应根据该接种门诊所承担的预防接种工作量确定,须保证接种安全,能满足最大工作负荷需要,且接种工作人员平均接种量不得超过25剂次/小时,受种者接柠前等候时间不超过30分钟。根据总区股务人口.疾病防控需求等合理增加接种单元、接种人员、接种服务频次或增设接种门诊。项目名律和要求是否达标A1.O各功能区面积符合要求.接种量大于100人次/日的应按比例扩大。A1.1.接种门诊整体环境应美观舒适,营造温馨的接种氛围。室内应宽敞明亮.可根据服务对象配备儿童玩具或专设儿童活动场所。AI2门诊各室地面平整防滑,墙壁光洁,环境整洁、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温度适宜,有台面防撞等措施。B.硬件设施设备B1.基本设施设备:配备登记台、接种台、工作椅、空调、手卫生设备、资料柜、消毒药械设备等。B2冷链设施设备:应符合DB3I-T疫苗冷钺物流运作规范对接种门诊冷链运作要求,配置冷库或医用冰箱、接种台冰箱和冷藏箱/包等。B3冷锥设施设备应分别配备专用接地插座,不得与其他设备或电器共用。B4冷库、医用冷蕨冰箱、医用低温冰箱应配置温度自动监测报警系统。B5建立冷链管理应急预案,确保出现突发停电或者设备故障等问题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配备不间断电源、双路供电或备用发电机组。B6同1.冷链室安装及台冰箱时,应配备空调或排气扇。B7信息化设施设备:计算机、扫码设备、身份识别设备、电子核签设备、打印机等设备。具备政务外网条件,确保接种和进箱存数据的及时上传与下栽。提供紧缺疫苗接种的门珍应安装纪置“人证合一”识别核查设备。B8建议配备数字化门珍系统。候种区和/或留观区应配备视频播放设备,用于宣传普及技防接种政策和相关知识。B9接受种对象人次数的14倍准备相应规格的注射器材、75%乙醇、线于,棉球杯、无菌干棉球或棉签、治疗盘、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根据服务时象纪备儿童和/或成人血压计)、医或专用包装物.容器等。须各有1:1000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和器械。B1.O各功能区配有足够冷暖设备。B1.1.候诊区和留观区配备足够的座椅。C.人员配置C1.技防接种工作人员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士资格,参加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组织的情防接种专业培训且考核合格.C2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其中至少2名专职人员。项目名律和要求是否达标D.信息公示D1.医疗机构应设置明显的接种门诊指示标识,并标明接种门诊类型、具体位置和服务时间。D2各功能室/区有明显标识,疫苗接种室、接种工作台设置醒目标记。D3在醒目位置公示相关资料,包括接种门诊及人员资质、颈防接柠工作流程、疫苗种类和接种程序、预防疾病种类、接种流程.接种方法、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接种前后的注意事项、强防接种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等.非免疫规划疫苗还应公示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等信息。D4公示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D5公示内容不得涉及商品宣传和商业推广行为。E原务时间E1.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接栉服务工作量确定服务天数,每天服务时间应不少于2.5小时。杜区接叶门还应符合以下条件:F1.社区接种门诊应设置至少3卜接柠单元,其中至少I个接种单元提供成人疫苗接柠服务。F2候诊区、询问预检区/登记区/知情告知区合计不少于50m2,疑似预防接椁异常反应处置区和留观区合计不少于25nV冷链区不少于15m2.接种量大于100人次/日的应按比例扩大。留观区原则上应与候诊区分开。F3社区接种门诊至少应有1名公共卫生医师从事慎防接种相关服务工作.F4社区接种门诊每周至少服务3天,其中至少1天(2.5小时)应安排在双休日。F5社区接种门诊应配备数字化门诊系统,方便受种者排队等候、留观提嚣等。转蓍接科门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G1.有条件的特需接种门诊至少应有1名公共卫生医师从事预防接种相关服务工作.G2可根据接种承务需求确定服务时间。G3候诊区、询问孩检区/登记区/知情知区合计不少于50m一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覆区和留观区合计不少于2511,冷链区不少于15m接种量大于100人次/日的应按比例扩大。留观区原则上应与候诊区分开。犬伤处置门还应符合以下条件I项目名律和要求是否达标H1.设置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内。H2犬伤处置门诊面枳应不少于3011?,应设候诊区、登记区、处置区、接种区和留观区。H3登记区应配备电脑等信息化设施设备:处置区和接种区应配备电脑、扫码设备等信息化设施设备,确保时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实现扫码后接种或注射。H4处置区应配备伤口冲洗装置和专业的压力冲洗装置(须提供温水)、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专业冲洗液)、消毒液等:接种区配置和面积应符合接种单元要求。H5配备至少2种不同种类的狂犬病疫苗,同时配备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并对符合要求者提供破伤风免疫情防处置服务。H6公示狂犬病暴露分级和处置规范等信息。H7配备具有一定外伤处置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有条件的大伤於置门诊至少应有1名公共卫生医师从事预防接种相关服务工作。H824小时提供服务。医院产科接种室应符合以下条件J1.接种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应安排在接种室,接种室乡页配备专用接种台,其配置和面枳应符合接种单元要求。J2有条件的医院产科接种室至少应有1名公共卫生医师从事愤防接种相关服务工作。现场技术指导表(样张)项目符合要求(是/否)符合辖区接种门诊整体布局规划接种门诊选址情况接种门诊分区布局接种门诊硬件配置接种器材、药品、器械等耗材人员配置情况服务时间信息公示接种门诊硬件设备一览表接种门诊相关管理制度现场技术指导意见:指导人员签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盖章)年月日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告知承诺书为了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要求,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从事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应当依法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颁发机关的同级疾控局申请备案。未经备案和/或未通过事后监管的,不得擅自采购、接收疫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二、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单位开展疫苗采购、接收、储存、使用、结算等工作,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和本市有关规定。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预防接种单位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按照告知内容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对于违反承诺,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预防接种的单位,不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承诺书预防接种单位就疫苗预防接种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1 .已经知晓上述告知内容;2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指导;3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本承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上述陈述是本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承诺人(委托代理人):行政机关:(签字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0注意事项:本承诺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单位保管,一份由疾控局保管。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凭证备案编号(编号规则:年份+所在区编号(市级用310000)+序号)_医疗机构:您单位提交的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我局同意您单位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疫苗接种各项工作。XXX疾病预防控制局或XXX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医疗机构:您单位提交的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请于即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资料补充、报送。XXX疾病预防控制局或XXX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流程图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注销备案申请表注备接门信息拟销案种诊电,接种门诊名称接种门诊地址医疗机构许可证编号接种门诊负责人姓名接种门诊负责人身份证号接种门诊负责人联系电话拟注销备案凭证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注销原因(须填写详细原因)拟注销备案接种门诊所在医疗机构意见单位盖章(公章):日期:年月0注销机关及时间XXX疾病预防控制局或XXX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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