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范文两篇.docx
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范文两篇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林议书篇1甲方(业主大会):乙方(物业管理企业):物业名称:甲方(业主大会)组织名称:业主委员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物业管理企业)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其他: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蜡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2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O3 .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4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5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6 .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7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8 .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9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10 .物业项目使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担.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1 .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2 .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3 .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1. 2. 3.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第十六条其他约定0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享有以下权利: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2 .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3 .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TJ.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4 .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5 .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6 .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7 .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8 .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9 .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it;10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甲方应履行的义务:1 .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2)规划设计资料;(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2 .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3 .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4 .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5 .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6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7 .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8 .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享有的权利:1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2 .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3 .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4 .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5 .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6 .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7 .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8 .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9 .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10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乙方应履行的义务:1 .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2 .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3 .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4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5 .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6 .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7 .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8 .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10 .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I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12 .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13 .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章物业管理用房第十九条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其他用房平方米,位于°第二十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第七章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H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第二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15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16 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17 二分之一业主不班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第二十三条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十四条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1 .;2 .。第二十八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1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2 .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3 .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4 .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第九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一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第一:十二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H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第三十三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 .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2 .人民法院诉讼。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JK务协议书篇2甲方:乙方:第一条物业名称、地址、面积大厦是由甲方兴建坐落市区街号的结构大厘。乙方承租该大厦第层型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F方米,详见平面图。第二条甲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第三条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第四条租金及租赁期限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11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年。甲方须于年月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贡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2)施工过程当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4)承建商的延误;(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7)图纸更改;(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2 .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3 .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H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11,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向甲方缴付违约金。第五条管理费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口起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H,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3.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第六条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造成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第七条保证金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三个月租金保证金;(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3)水费保证金;(4)电费保证金;(5)电话费保证金。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至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2 .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全的差额03 .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4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凭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口(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第八条该物业用途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第九条不得分租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第十条装修及改建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厘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5 .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第十一条保险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第十二条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1 .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2 .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红,并负贡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3 .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4 .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1»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保护该物业1 .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2 .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3 .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夏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4 .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第十四条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入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第十五条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5 .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第十六条乙方赔偿损失1 .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2 .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第十七条甲方有权招租等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第十八条合同解除1 .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1)乙方逾期天仍未缴付(不论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天未改正的;(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甲方有权重新占有该物业或其部分及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2 .如发生上述情况的(1)或(2),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煤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3 .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第十九条交还该物业1 .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更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2 .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3 .甲方可全权处理按上述规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将其依法变卖,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将余额退还乙方。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贡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4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5 .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6 .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第二十条支付违约金等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11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甲方:乙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