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docx
关于全面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决策部署,聚焦问题短板,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全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紧紧围绕促进教育均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着力补齐短板、优化结构,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促进公平、提高质量,重点实施优质学位供给增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四大工程”,全面推动我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二)工作目标增加优质公办学位。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增加政策供给,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结合城镇化发展趋势及人口发展规划增加基础教育优质公办学位供给。到2025年,全县新增约2200个学前教育公办学位、约5940个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和约800个普通高中公办学位,全县中小学校基本达到省定标准化办学标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到2025年,打造一批在全市具有影响力的优质学校(幼儿园),全县基础教育办学质量和综合实力明显提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突出机制创新和政策落实,着力解决教育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构建适合我县实际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促进教育教学提质增效,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到2025年,教师教学手段和方法更具现代化、信息化,课堂教学更加高质高效;构建科学的教育教学综合评价体系,让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和用人评价导向功能发挥更充分,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到2025年,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各学段生师比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教师队伍结构性紧缺状况得到有效缓解,配齐配足公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教师学历进一步提升,学校校长学历层次全员达到本科以上,幼儿园园长学历层次全员达到专科以上。培育一批在全市有影响力的名教师、名校长。改革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突出考核评价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教育教学实绩,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育管理实绩的综合评价体系。一一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五个一”工程,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机制,打造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构建家校协同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全面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到2025年,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心理危机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极端事件明显减少。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成立县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任执行组长,县府办联系教育工作的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一)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工作专班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旅体局和各很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专班设办公室,由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兼任专班办公室主任。专班职责:根据本方案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全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新问题,推进工作落实。(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专班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和各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专班职责:根据本方案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全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新问题,推进工作落实。(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班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残联和各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专班职责:根据本方案总体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全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新问题,推进工作落实。三、重点任务(一)实施优质学位供给增强工程1 .新建优质学校增学位。根据县“十四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学位建设专项规划(连府办12022)4号),建成县第四小学、南山幼儿园、隆街镇中心幼儿园、油溪很中心幼儿园,新建县第三小学、忠信镇新区小学、县富民新区中学、特殊学校、忠信第二幼儿园、绣缎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三角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大湖镇启航幼儿园,完善县一中、元善中学、惠化中学全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建中学、附城中学、忠信中学宿舍楼,实施县职业技术学校提升工程,增加优质学位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2 .优化资源配置均学位。根据全县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学校建设用地,留足教育发展空间。落实“五同步”(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要求和教育设施“交钥匙”工程;优化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和县城学位配置。3 .补齐办学短板优学位。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短板,床位供给、校车配置、运行保障、后勤配套、人员配置建设纳入县财政统筹,办好寄宿制学校,因地制宜、稳妥科学推进“麻雀学校”撤并;打造一所标准化特殊学校,分批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实施校园网络提升工程,提高小学、初中学段教师实验教学能力和学生科学实验应用能力,加强小学科学实验室、初中理化生实验室的使用和管理,配齐、配足专(兼)职实验管理员、仪器和药品。补齐、升级教育教学数字终端和初中理化生实验室,逐年增加生均教学仪器值;完成中学信息化智慧校园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国家安全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校园安全管理中心建设,实现更高水平“平安校园”以及校园应急避险和安全防范疏散演练达标单位全覆盖;进一步优化县教师发展中心功能场室和内设机构设置。(二)实施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4 .抓实教学常规质效管理。加强教师教学常规工作的过程管理和检查,重点规范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巩固、教学评价和教学研修的管理。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举办系列高效优质课竞赛活动和“精品课”等活动,以奖优推优激励教师会教善教优教。健全教学常规管理检杳和结果应用机制,保障教学精细管理质量。完善中考高考备考工作机制,提升中考高考质量。5 .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提升托管学校中学整体办学水平。深入开展县内、跨区域办学经验交流、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优质办学管理经验的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全县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探索教育对口帮扶新路径,推进“全口径、组团式、跨区域集团化”委托办学新模式。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均衡配置、协同发展,发挥优质示范学校“以大带小,以强辅弱、以新促老”的传帮带办学作用。深化育人方式改革,加强“双减”质效管理,丰富德智体美劳教育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开展课堂教学改革主题系列活动,构建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积极推进“三个课堂''项目建设,探索建立“互联网+”环境下新型学习方式和教学模式,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6 .大力提高教学教研水平。健全教研员遴选、管理、考核和专业发展机制,建设高水平教育智库。加强教研队伍建设,逐步配齐配足各学段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创新教研工作方式,发挥教科研支撑引领作用,建立科学有效的教研机制,集中攻坚教学改革的重难点问题,实现教学研究与教学实践深度融合。7 .健全教育教学质量考评体系。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五育并举,构建符合我县实际的教育教学质量考核综合评价机制,健全育人评价体系,强化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跟踪督导评价功能。(三)实施“新强师工程”8 .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方位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创建一批党建示范性学校,以党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9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开展“四个一”专项行动和“四德”主题教育,建立师德师风督导考评机制,落实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负面清单县中小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负面清单制度,嵌造高素质教师队伍。10加强教职工编制动态调配。按编制标准逐步配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落实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规定。逐步配齐配足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和各学段各学科专职教研员编制。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精神,加强事业编制向教师队伍倾斜。I1.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鼓励在职教师提升学历层次,对符合提升要求和条件的教师实行分类补助。设置招聘研究生专项和粤东西北地区定向培养项目,逐年提高临聘教师工资待遇。12 .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培养。立足本地教育发展实际,加大教育人才的培养力度,实施“青蓝工程”“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建设“三名工作室”,遴选培养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等骨干型教师,搭建班主任成长平台,实施教师全员轮训工程。完善教师、校长综合评价体系,推动县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价指导意见落地实施,落实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四)实施心理健康教育“五个一”工程13 .构建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成立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实施“党政领导推动、教育局牵头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健全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和医疗机构“五位一体”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网络,重点抓好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保障、家校社共育、环境综合治理工作。14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设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培养一支自身心理健康、懂得心理专业知识、掌握心理辅导技巧和心理训练方法的教师队伍。建立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名师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加强心理健康教师培养培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纳入教师培训总体计划并定期落实培训,培训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按标准逐步健全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按标准配备专职心理教研员,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15 .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落实省教育厅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内容指南,全面开足心理健康课程,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开展心理健康筛查行动,建立动态化心理危机筛查制度,定期开展全覆盖学生心理筛查,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综合状况,精准、及时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活动,打造一批县级以上的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16 .推进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县、镇两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逐步配足专(兼)职人员,多形式开展教育辅导工作和志愿服务。各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和学校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由县财政统筹安排。17 .强化学校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专项工作,对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行为坚持零容忍。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形成正确的预防、处置心理问题观念。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全方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四、组织实施(一)强化部门合力。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凝聚教育发展工作合力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教育部门要做好基础教育发展的规划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教育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编制部门要做好教师编制的核定和使用管理工作;人社部门要做好职称评聘、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和建设工作,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留教育用地并按需保障供给,落实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建设“五同步”要求,保障学位需求。(二)强化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增加教育经费投入,严格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优先保障教育经费的支出,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满足教育教学发展经费需求。在制定预算过程中,将县级财政承担的教育经费纳入预算体系,保证教育经费划拨到位。要鼓励通过设立教育基金会、企业融资参与学校建设,实现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和中职免费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三)强化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改革导向、效果导向谋求工作实效。要深入研判我县教育发展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集中力量、瞄准问题、精准突破;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注重与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相衔接,科学设定任务,细化时间表和路线图;要聚焦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聚焦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并取得明显实效。(四)强化考核督查。县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以及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举,将坚持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政府、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强化问责、限期整改,对履职成效明显、实绩突出的给予表彰。(五)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正确解读党的教育方针,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通过开设专题栏目、专版以及定期投放公益广告、制作专题宣传片等方式,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宣传报道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具体举措及取得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人民群众正确看待当前存在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营造基础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附件:1.县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 .县“新强师工程”实施方案3 .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实施方案附件1县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提升H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振兴教育”目标任务,聚焦问题、补齐短板,推动全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夯实教育的基础,补齐教育教学的弱项和短板,切实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新建幼儿园7所、小学3所(含特殊学校)、初级中学1所,改扩建学校77所,新增幼儿园学位2200个、小学学位3440个、初中学位2500个、高中学位800个,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优质学位供给大幅增加,全面消除中小学大班额,学前教育达到“5085”普惠目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实现学位供给总体平衡和布局结构合理;全县中小学校逐步配齐先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硬件基本达到省标准化学校标准,基本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到2025年,全县基础教育办学质量和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中学打造成为全市重点优质高中、附城中学打造成为全市重点特色高中;县实验小学、县第一小学、县第二小学等小学打造成为全市的素质教育品牌学校;县第一初级中学、隆街中学、上坪中学、大湖中学、雁桥中学等初级中学打造成为全市优质的初级中学。到2025年,教师教学行为进一步规范,现代化、信息化教育技术能力进一步熠强,课堂教学更有效率,教学效益得到全面提高;校本教研成为学校教育教学新常态,实现校校有研、人人乐研、研有成效;教育教学综合评价制度科学高效,评价的导向功能充分发挥,成为激励教育教学、促进教学质量提升的“催化剂”。到2025年,全县高中、县城中小学及1500人以上学校实现带宽网建达到100oM以上,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实现500M以上,面上村小及200人以上教学点实现20OM以上;全县学校教师拥有终端数占比100$,多媒体教室占比100%,优质均衡生均教学仪器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达标。三、主要措施(一)抓建设,夯实优质教育基础一是新建一批公办学校。根据县“十四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学位建设专项规划,结合城镇化进程、人口变化趋势以及未来3年县城学位需求,新建南山幼儿园、隆街镇中心幼儿园、油溪镇中心幼儿园、忠信镇第二幼儿园、绣缎镇中心幼儿园、三角镇中心幼儿园,可提供公办优质幼儿园学位2200个;新建县第三小学、忠信镇新区小学、特殊学校,可提供公办优质小学学位3440个;建设县城富民新区中学,可提供初中学位1500个。(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相关镇人民政府)二是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实施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达标。一是加快县城初级中学寄宿制学校建设。改扩建县一中、元善中学、惠化中学全寄宿制学校建设,可提供床位5000个;改建中学、附城中学、忠信中学宿舍楼,可提供高中学(床)位3000个。二是统筹推进全县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落实“20条底线”要求,对全县乡领初级中学的学生宿舍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一人一床位”;提升改造“两类学校”(其中:2023年规划建设26所,2024年计划改造25所,2025年计划改造27所),推动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达标,助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完成中学智慧校园,附城中学、忠信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四是科学谋划高中“学位”建设,满足近年来学生逐年增多的学位需求。(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三是保障教育用地需求。根据全县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学校建设用地,按标准足额预留城镇新建住宅小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必须举办为公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达到规模需要开办对应阶段学校的小区,需按照规划要求预留足教育设施用地,实行“五同步”(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制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四是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落实省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部署,巩固13所寄宿制小学办学成效,总结经验,采用县人民政府购买校车,由学校、镇政府、县政府共同负担运行费用的模式解决校车运行费用;采用县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寄宿制小学生活教育等配备问题。同时积极谋划下一批寄宿制学校建设,多措并举撤并部分分散且布局不合理的村级教学点。(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五是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通过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增加特殊教育学校学位、组织开展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开设1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班。大力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新建一所(或将县城周边闲置学校改造成特殊学校分校)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完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服务体系,2023年建成14间特殊资源教室,13个特殊教育资源中心;2024年建成26间特殊资源教室;到2025年,实现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全覆盖。(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残联,各镇人民政府)六是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快实施网络提升工程,积极探索“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网络运行模式,积极协调网络运营商降低资费标准,鼓励相关学校加快推进校园网络速率提升。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县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加快课堂教学与信息化技术的融合创新,提升初中学段学生实验应用能力。加大对教师用计算机、多媒体教室、初中理化生实验室的建设力度,补充教师终端设各600台、多媒体教室终端设备300台,升级改造17所初中学校理化生实验室,落实“县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任务书”要求,完善“三个课堂”建设和应用,扎实开展“互联网+教育”教学新模式,财政预算内每年完成30%以上的任务数,通过3年时间完成达标任务;优质均衡生均教学仪器值由学校经生均经费项目自主逐年按比例采购,逐年充实,通过3年时间实现达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七是推动集团化办学。以集团化办学为抓手,全力推进创建城乡教育共同体创建。积极落实县中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以“优质、均衡、共享、发展”为导向,以促进基础教育持续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推动教育集团化工作。采取“优质学校+三所学校+乡镇域内其他学校”的“1+X”组建方式,建立“协作型''教育集团。到2025年,创建5个教育集团,创建3个市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县第一初级中学教育集团、县第二小学教育集团力争创建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通过集团化办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示范和引领作用,实现全县“师资同盘、教学同步、研训协同、考核一体”融合式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族人民政府)(二)抓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1.抓课改,打造高效课堂质量。进一步改革课堂教学结构,在全县中小学深入开展“高效课堂”教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2022年版),每年实施主题年课改活动,以强化集体备课、加强学生作业设计和评改、举办各学段学科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和“精品课”等活动,构建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有机融合,推动教与学方式的变革,大力推进智慧课堂等信息技术平台与教育教学深度5.创新培训方式。积极争取与省内师范类高校建立教师培育协作关系,构建新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着力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加大与深圳市南山区的对接联系,每年选派优秀后备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到深圳市南山区优质中小学幼儿园挂职跟岗学习;每年遴选优秀后备管理干部和班主任教师到师范院校参加能力提升培训I。四、加强保障支撑(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新强师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县领导任组长,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分管领导为组员的县“新强师工程”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调度、定期推进、定期督查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和各学校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二)明确部门取笳。“新强师工程”实施办法明确政府、学校、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是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县教育局制定全县“新强师工程”任务工作方案,学校、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结合实际,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新强师工程”具体项目安排、任务分工,挂图督战、限时完成。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财政部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统筹保障教育经费投入,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领域优先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创新教育人事管理方式,从有利于教师队伍和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粤教思(2020)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注重学生身心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把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心理发展任务,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全面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努力培养人格健全、体魄强健、品位高雅、心态乐观的时代新人,为我县学生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二、工作目标通过强化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机制,打造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构建家校协同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全面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开足开齐心理健康课程。到2024年,全县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达到80串以上,到2025年,开课率达到100M创建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到2023年底,建成县级校外未成年人标准化心理健康辅导站1所,全县中小学校成功创建标准化心理辅导室40间;到2024年,新增标准化心理辅导室70间;到2025年,全县中小学校标准化心理辅导室覆盖率100%o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证率。到2023年底,全县各学校行政人员、班主任、德育课程教师持心理健康教育A证率10%、B证率20%、C证率60%;到2024年,分别提高至20%、40%、85%;到2025年,分别提高至40%、60%、100%。配齐配足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2023年底,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县城中小学校实现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00O人以下至少配备1名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2024年,学生规模100O人以上的乡镇中小学校实现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000人以下至少配备1名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2025年,寄宿生达200人的中小学校和学生规模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实现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率达100乐100O人以下实现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率达100%。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到2025年,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心理危机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极端事件明显减少。三、工作任务(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县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关工委、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负责研究制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具体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管理责任;每年至少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一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防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学校承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主体责任,校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社区(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联动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中小学心理健康服务,为全县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县教育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根据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行动计划要求,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体系,县教师发展中心设立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指导学校在编制总量内设立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统筹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县委编办按在校规模达到100O人的中、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校寄宿生达到200人以上的中小学,配备1名心理教师编制。统一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入职标准,通过新招聘、挖潜培养、转岗等方式,引进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毕业并具备上岗资格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逐步配齐建强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任职年限视同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绩效工资按班主任绩效工资中的基数标准进行发放,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量视同学校中层干部工作量一半计算,绩效工资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标准的一半进行发放,绩效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牵头,县财政局、团县委,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以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为重点,班主任、德育课程教师及行政人员为主体,分期分批进行等级培训。2023年起,每学年定期开展一轮全县中小学校行政人员、班主任、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培训,确保全县“不漏一校”“不漏一人”,全面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增强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培训经费在教师全员培训工程项目中列支。(县教育局牵头,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全面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各学校每学期教学计划,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课、团队会等渠道,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学校按照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行动计划要求,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课时可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中安排,每两周至少安排1课时;每月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预警学生谈心谈话;每学期至少开展1节心理健康教育班会课。年级以上的教研活动每月不宜少于1次,年级或校级的公开课或观摩活动、心理教研中心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依照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内容指南,规范教学内容,开设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课程,并确保教学实效。(县教育局)(五)推进标准化心理捕导室建设。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要求,规范心理辅导建设和遵守心理辅导伦理,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优化个别辅导室、团体辅导室、心理拓展训练等功能空间及相关设备设施配置,健全完善值班、预约、辅导、档案建设及转介等运行机制,学生在校期间定时向学生开放。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络体系,设立县、镇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配备配足专兼职人员,所需人员编制由主管单位统筹安排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保障,通过线上、线下等多形式开展教育辅导工作和志愿服务。县财政每年投入资金建设各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和学校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县教育局、团县委等牵头,县财政局、县妇联,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开展心理健康筛查行动。县教育局每学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学生心理筛查,定期开展学生问卷调查,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综合状况,对特别需要关注的学生及时开展个案辅导,并联合妇联、团委等部门做好跟踪。各学校建立动态化心理危机筛查制度,在学生全员心理普查基础上,结合班主任、学科教师、班级心理委员等动态观察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心理高危学生名单,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并分级分类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做到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精准识别、及时干预、处理得当。(县教育局牵头,县妇联、团县委,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完善家校联动共育机制。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村)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和协作机制,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密切家校协作,共同解决孩子发展过程中的心理问题。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教育,对家庭关系紧张的父母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家长建立对孩子的合理预期和良好的亲子关系,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妇联要将家长的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工作重点,依托妇女之家、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家长预防和识别孩子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各学校要完善家访制度,保护家庭隐私,每学期应开展1次以上家长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活动,每学期与每个学生家庭直接沟通联系1次以上,提高家长预防、识别子女心理危机能力。加强常态化知识宣传教育,县心理健康教育讲师团每学期至少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活动10场。(县妇联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残联、县关工委,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通过以创带建、示范带动提高全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到2025年,创建心理健康教育县级特色学校16所、市级特色学校4所、省级及以上特色学校2所,对成功创建的学校给予奖励。健全省、市、县三级心理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从2023年起,建立市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2个,县级工作室7个,工作室研训周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完成培养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90人和县级以上科研课题9个的研训任务。县财政列入预算,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大赛,对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奖励,以赛促教,发挥名师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提升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水平。(县教育局牵头,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开展心理知识宣教活动。各成员单位应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心理健康知识和意识,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学校每学期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节(月、周)等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积极倡导中小学生科学正确认识心理行为问题和心理疾病,逐步消除学生对心理疾病的病耻感,引导心理异常中小学生积极寻求专业心理咨询(12355青年之声),预防心理问题演变为心理疾病。(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创造良好育人氛围。落实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和美育课的刚性要求,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全方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通过举办艺术展演、运动会、书画比赛、校园足球联赛、经典诵读比赛、研学实践活动等,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和丰富的艺术实践活动;结合各学段特点,系统加强劳动教育,吸引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和学生社团活动,切实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县教育局牵头,县文广旅体局、团县委,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根据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保(2018)13号)要求,对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行为采取高压态势,定期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营造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定期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进校园及法律援助服务,减少负面心理影响。(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组织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实施方案,统筹抓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整体推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有关力量积极参与、家庭个人尽力尽责的工作格局。(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