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篇)2024年在深入学习贯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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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篇)2024年在深入学习贯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材料研讨材料、心得体会第1篇,共9篇同志们:大家好!今天这堂党课,我们一起来深入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则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关键力量。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加强国有企业管理、规范管理人员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严重损害了国有企业的形象和利益,影响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条例应运而生。条例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划定了行为红线,明确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使大家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有助于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环境。三是能够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接下来,我们详细解读一下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涵盖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多个方面。在政治纪律方面,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得发表违背党的决定的言论。比如,某国有企业的一位管理人员,在公开场合散布对党的政策的不满言论,造成了不良影响,最终受到了相应的处分。在廉洁纪律方面,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他人财物。曾经有一家国有企业的采购负责人,在采购过程中收受供应商的贿赂,为其提供便利,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要求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不得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比如,某国有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展情况监管不力,导致项目延期,给企业带来了经济损失。群众纪律强调要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得侵害职工利益。生活纪律则要求管理人员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保持良好的品德和行为。那么,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我们应该如何贯彻落实条例呢?一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将条例的各项规定牢记于心。二要对照检查,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三要严格自律,自觉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在工作中要做到公私分明,廉洁奉公,不碰纪律红线。四要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虚心接受,认真改正。同志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是我们行为的准则和规范,让我们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为国有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谢谢大家!心得体会、研讨材料第2篇学习熟例,筑牢合规防岗同志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对于我们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是要深刻领会条例对于国有企业稳定发展的关键作用。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稳定运行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和社会的稳定大局。条例的出台,犹如一把高悬的利剑,时刻警示着我们要坚守合规底线,确保企业在正确的轨道上稳步前行。例如,曾经有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由于部分管理人员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违反条例规定,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盲目跟风投资,导致企业遭受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也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这一惨痛的教训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严格遵守条例,才能避免决策失误,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要全面把握条例中各项具体规定的内涵和实质。条例涵盖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多个方面,内容丰富、要求明确。在政治纪律方面,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廉洁纪律方面,要坚决杜绝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行为,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工作纪律方面,要勤勉敬业、认真负责,杜绝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不良作风。比如,某国有企业的一位中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取私利,在企业内部的人事招聘和晋升中违规操作,严重违反了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最终受到了严厉的处分。这一案例提醒我们,要时刻牢记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三是要充分认识到遵守条例对于个人职业发展和企业形象塑造的重要意义。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的一举一动不仅代表着个人,更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只有严格遵守条例,才能赢得员工的尊重和信任,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企业形象。同时,也只有遵守条例,我们才能在职业生涯中稳步前进,实现个人价值和企业价值的共同提升。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法律意识。通过参加培训、阅读相关书籍和文件等方式,深入学习条例的内容,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二要严格自律,时刻对照条例的规定,反思自己的行为,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0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三要积极宣传,将条例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传达给身边的同事和下属,形成全员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鼓励员工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维护企业的良好秩序。同志们,让我们以条例为镜,正衣冠、明得失,切实筑牢合规防线,为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大家!发言材料及心得第3篇“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清正廉洁的管理队伍,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便是这一“源头活水”,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注入了清新与活力。通过深入学习条例,我深切感受到其对于规范国有企业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性。“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国有企业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只有严格遵守条例的规定,才能有效规避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条例犹如一把高悬的利剑,时刻警示着我们要坚守纪律底线。'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我们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为眼前的利益所迷惑,始终以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为重。“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无私奉献的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在执行条例的过程中,要勇于担当贲任,积极作为,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例如,在项目投资决策中,要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遵循条例的要求,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财务管理方面,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违规操作。“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条例为指南,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努力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发言材料第4篇近期,我认真学习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深入研读和思考,我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行为规范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这部条例犹如一盏明灯,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指明了正确的行为方向,也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作为企业的核心力量,他们的行为和决策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经营成果。因此,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他们的行为,对于保障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的纪律和规矩,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这些纪律和规矩既是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他们必须坚守的底线。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始终保持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政治纪律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首要纪律。国有企业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分裂主义和破坏行为,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规矩,不传播、不制造政治谣言,不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参与任何非法的政治活动。组织纪律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重要纪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坚决执行组织决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管理。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的作用,不搞一言堂和个人专断。要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不任人唯亲、不搞裙带关系。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不袒护、不包庇违纪违法人员。廉洁纪律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关键纪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腐败行为。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宴请等。要加强对企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群众纪律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纪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不脱离群众、不欺压群众,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要认真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矛盾,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工作纪律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重要纪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敷衍塞责、不推诿扯皮。要严格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要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项目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决策失误和项目风险。要树立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积极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生活纪律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必要纪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注重自身修养,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和道德品质。要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不参与赌博、不吸毒、不嫖娼等违法违纪活动。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家庭观,处理好家庭关系和工作关系,做到家庭和睦、工作顺利。要注重自身形象和言行举止,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通过对条例的深入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提高他们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的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条例为准则,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我会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我将积极参与企业的改革发展和技术进步,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会加强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和协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团队精神。我会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管理,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一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都能严格遵守条例的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我们的国有企业一定能够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总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规,它对于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他们的行为,保障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遵守,以实际行动践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研讨交流材料第5篇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之后,感触良深,如重锤击鼓,振聋发慌。“高屋建飙”,此条例为国有企业的管理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石和行为准则,是国有企业行稳致远的“定盘星在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使命,而管理人员的行为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殷鉴不远”,诸多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规违纪导致企业陷入困境、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例历历在目。比如某国有企业负责人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采购项目中,与供应商暗中勾结,收受巨额回扣,致使采购成本大幅增加,企业利益严重受损;又如某国企财务主管李某,通过虚报账目、挪用公款等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他们这种“贪赃枉法”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让企业的发展陷入泥沼。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内容“条分缕析”,为我们清晰地划定了行为边界和纪律红线。它就像一把“戒尺”,时刻衡量着我们的行为,警示我们要“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工作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绝不能触碰纪律的“高压线“任重道远”,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牢记心中,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针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国有企业的利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为国有企业的繁荣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我坚信,只要我们严格遵循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国有企业必将“蒸蒸日上”,在新时代创造更大的辉煌,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强大的支撑和动力。专题研讨发言第6篇“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职责,便是为了企业的发展辛勤耕耘,为国家和人民创造价值。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如同高悬的警钟,时刻提醒我们要守规明纪,方能行稳致远。条例是规范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准则,它详细罗列了各类违规行为及其相应的处分措施,犹如一张严密的法网,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只有严格遵循条例的要求,国有企业才能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实现可持续发展。学习条例,让我深刻认识到责任的重大。“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国有企业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作为管理人员,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关系着企业的兴衰和员工的福祉。因此,我们必须以身作则,严守纪律,确保企业的决策和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例如,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要杜绝虚报账目、挪用公款等行为;在人事管理方面,要做到公平公正、任人唯贤。“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一个小小的违规行为,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领会,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加严谨的态度和高度的自律,为国有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交流研讨发言提纲第7篇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国有企业这艘巨轮上,我们每一位管理人员都是重要的舵手,肩负着保障企业稳健前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神圣使命。今天,我们深入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旨在筑牢廉洁防线,规范管理行为,为企业的发展注入强大的正能量。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国有企业的发展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和社会的稳定繁荣。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恰似一把高悬的利剑,时刻警示着我们要坚守正道,不为私利所动。”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历史上,无数因贪污腐败而导致国家衰败、企业破产的案例令人警醒。就如明朝的严嵩,权倾朝野,贪污受贿,结党营私,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遗臭万年的下场。而在当今社会,也有个别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利益的诱惑下,丧失原则,违规操作,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例如,某国企负责人在物资采购中,与供应商勾结,虚报价格,中饱私囊,导致企业资金大量流失,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道德底线,不被金钱、极力所迷惑。要深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严格遵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各项规定。在工作中,做到公正廉洁,一心为公,为企业的发展尽心尽力。“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道路上,虽然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但只要我们坚守廉洁底线,严格执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就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让我们以条例为纲,以责任为帆,为国有企业的远航破浪前行!谢谢大家!发言材料第8篇以"条例''为纲,就牢国企管理防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便是其内部的“家规”,是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重要法宝。“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违规行为的发生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长期的工作中逐渐积累、演变而成。如果不能在初始阶段及时发现并纠正,就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时刻保持警惕,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为标准,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严格的审视和规范。“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在企业管理中,选拔任用干部至关重要。只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拔那些德才兼备、清正廉洁的管理人员,才能赢得员工的信任和支持,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同时,对于违反条例的管理人员,要坚决予以惩处,做到“赏罚分明”,以正风气。“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有长远的眼光和全局的意识,不能被眼前的利益所迷惑。要深刻认识到,遵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不仅是对个人的约束,更是对企业和国家利益的维护。只有站在这样的高度,才能真正做到自觉遵守条例,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更要将其贯彻到实际工作中。要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条例的作用,筑牢国有企业管理的防线。发言材料、心得体会第9篇同志们:2024年5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8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适用范围广泛,细化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国企领域的实施;在此有几点解读与大家分享。一、条例的出台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工作。但长期以来,关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规定散见于各行业领域法律法规文件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国家层面没有对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处分的程序等作出专门规定。2020年出台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行为,规定了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和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的制度机制;明确由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国有企业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事宜作出具体规定。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行政法规,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制约机制,统一规范对各级各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事宜,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制定条例的总体思路条例制定坚持以下总体思路: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度。二是坚持依法处分原则,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相关法律、国家规定,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及处分的适用,对处分的程序、申诉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明确底线红线,推进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三、条例的适用范围条例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定义,来源于监察法第15条第3款的规定。按照相关解释,“国有企业''既包括国有独资、全资企业,也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含金融企业)。“管理人员”既包括董监高等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领导班子成员,还包括中层和基层管理人(车间主任),甚至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出纳、采购人员等。因此,这个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只要在国有企业有个“一官半职”的人员,基本上都包括在内。关于国有企业相关人员处罚的法律法规文件不少。但有些是针对“领导人员”,有些是针对“管理人员”,有些是针对“党员干部条例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范围与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一致的。考虑到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的特殊性,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违法的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另有规定的,同时适用。四、处分的种类以及与政务处分的区别条例第二章规定了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的种类和相应的期间,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保持衔接一致,包括以下六类: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开除。政务处分和处分都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本质上都是对违法的公职人员追究责任,实施对象都是公职人员,主要区别是实施主体不同:由监察机关作出的是政务处分;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作出的是处分。五、条例规定了哪些违法行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中的一类。国有企业是资金越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其管理人员在依法履职、廉洁从业方面,具有其他公职人员不同的特点。因此,条例实际上是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国企领域实施的细化。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章关于违反政治要求、组织程序、廉洁要求、薪酬管理制度,违规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侵犯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工作要求等违法行为有关规定具体化为51项违法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分。例如,公职人员不得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的。具体到国有企业,就是其管理人员不得散布反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削弱国有经济主导地位作用的言论。另外,国企改革过程中的一些“硬要求”也写入了条例,例如三重一大制度、工资总额制度、“十不准”(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如果违反这些要求将受到处分。六、条例对处分程序的具体规定条例第四章对处分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一是明确处分的程序性要求,包括对涉嫌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以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给予处分的依据;不得因被调查人的申辩而加重处分。二是对处分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严格规范、限制承办部门的权限和程序,保障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权。承办部门可以通过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调查。三是对任免机关、单位在调查过程中商请有管理权限的监察机关提供支持等作出规定。四是对处分决定书的制作、送达,案件调查的回避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五是对处分期满后处分的解除,正确对待、合理使用受处分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作出明确规定。七、条例体现“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原则条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在严格约束的同时保护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一是在处分原则方面,规定给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处分适用方面,将“三个区分开来''有关要求转化为从较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规定属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因象乏经脸、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处分。三是在处分程序方面,规定调查中发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因依法履行职贵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造成不良影响的,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四是在平衡处分与营造干事氛围方面,规定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确对待、合理使用受处分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坚持尊重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八、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要积极营造尊崇法规、遵守法规、捍卫法规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教育引导管理人员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各级纪检干部要持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争做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精准定性处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要切实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警钟长鸣,深刻吸取赵平案件惨痛教训。拧好“总开关”、绷紧“纪规弦”、守好“责任田”,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更加积极的担当作为、更加廉洁的道德操守,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XX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