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业规范.docx
医院行业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1)管理人员。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2)医师。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3)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4)药学技术人员。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5)医技人员。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其他人员。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管理规范一、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加强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与时俱进,创新进取,努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水平。二、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努力提高管理能力,依法承担管理责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服务临床一线。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正确行使权力,遵守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推进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尊重员工民主权利。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人事招录、评审、聘任制度,不在人事工作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五、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财物管理,合理调配资源,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六、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机制。七、尊重人才,鼓励公平竞争和学术创新,建立完善科学的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不从事或包庇学术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八、恪尽职守,勤勉高效,严格自律,发挥表率作用。医师规范一、遵循医学科学规律,不断更新医学理念和知识,保证医疗技术应用的科学性、合理性。二、规范行医,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三、学习掌握人文医学知识,提高人文素质,对患者实行人文关怀,真诚、耐心与患者沟通。四、认真执行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制度,规范书写、妥善保存病历材料,不隐匿、伪造或违规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违规签署医学证明文件。五、依法履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传染病疫情、药品不良反应、食源性疾病和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等法定报告职责。六、认真履行医师职责,积极救治,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增强责任安全意识,努力防范和控制医疗责任差错事件。七、严格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单位内部规定的医师执业等级权限,不违规临床应用新的医疗技术。八、严格遵守药物和医疗技术临床试验有关规定,进行实睑性临床医疗,应充分保障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的知情同意权。从业规范以人为本,践行宗旨。遵纪守法,依法执业。尊重患者,关爱生命。优质服务,医患和谐。廉洁自律,恪守医德。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热心公益。护士行为规范第二十八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注重沟通,体现人文关怀,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第二十九条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执行临床护理实践和护理技术规范,全面履行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协助诊疗、心理支持、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第三十条工作严谨、慎独,对执业行为负责。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及时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第三十一条严格执行医嘱,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应及时与医师沟通或按规定报告。第三十二条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书写病历,认真管理,不伪造、隐匿或违规涂改、销毁病历。员工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行为规范是医院加强医疗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广大职工素养,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第二条本行为规范是医院各类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行为准则。第二章各类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第三条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秉承大医精诚的中医精神,始终把患者利益放在首位,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第四条文明行医,依法行医,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坚持在法律、制度、规范允许行为内执业。第五条礼貌用语,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言语、举止和行为与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第六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不谋私利,严禁收受红包和回扣。第七条尊重病人的人格,保护患者的权益,保守病人的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第八条互尊互学,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维护医院和行业的社会形象。第九条勤求古训,博采众长,精心钻研医术,对工作精益求精。第十条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重大活动中按要求着装,并佩带院徽。第十一条恪尽职守,遵时守责,准时到岗服务。第十二条厉行节约,严格遵守节约型医院的各项要求。第三章医师行为规范第十三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各级医师认真履行规定的职责,尽职尽责为病人服务,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方便病人就医。第十四条关心、爱护、尊重病人,不泄露病人的隐私,自觉维护病人的合法权利。第十五条严格依法执业,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范,积极预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第十六条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及时抢救急、危重病人。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各负其责,把好医疗服务质量关,做到及时准确地记录病历等医疗文件。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第十七条在诊疗过程中,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第十八条在避免对病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如实向病人及其家属介绍病情。未经医院批准并征得病人或者家属同意,不对病人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第十九条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病人涉嫌伤害以及非正常死亡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实事求是地出具医学证明文件。第二十条遵守医师职业道德,不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病人财物或者牟取其它不正当利益。第四章护理人员行为规范第二十一条忠于护理事业,尽心尽责地履行护理职责,热情、细心护理每一位病人,为病人排忧解难,按照整体护理的要求,切实做好基础护理、心理护理和分级护理。第二十二条尊重病人的信仰和风俗习惯,对病人一视同仁,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三条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护理知识,学习新技术,提高护理业务水平。第二十四条医护密切合作,认真执行医嘱,按时巡视病人,细致观察病情。协助医师向病人作必要的解释、说明工作,消除病人顾虑,使病人配合治疗。第二十五条遵守各项护理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防止护理差错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差错事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第二十六条主动向病人宣传卫生保健科普知识,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帮助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积极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为病人创造整洁、宁静、温馨的诊疗环境。第二十七条在护理活动中,坚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稳重,语言文明,热情耐心。第五章医技人员行为规范第二十八条树立为临床服务的观念,面向临床,主动配合临床各科室,为临床诊疗提供科学依据。第二十九条热情服务,病人至上,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及时出具检查报告,缩短病人诊疗时间。第三十条作风严谨,一丝不苟,认真履行职责。检查前向病人详细交待检查注意事项;检查时细心检查可疑部位,避免差错;检查后认真登记检查结果,及时发送检查报告。第三十一条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开发诊断、治疗新项目,满足临床医疗发展的需要。第三十二条建立技术档案,管好医疗设备,认真做好医疗器械的供应、保养和检修工作。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保管、销售制度和制剂操作规程,保证药品和制剂质量,管好麻醉、剧毒和贵重药品。第六章后勤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四条热爱后勤工作,努力学习有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职业务技能,主动为临床第一线及医院各部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到下收、下送、下修,保证水、电、气正常供应。第三十五条厉行节约,堵塞漏洞,严防浪费。认真做好设备和物资的计划、审核、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报废、清点、回收等工作,为医院当好家、理好财。第三十六条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严格执行污水污物处理规定,保持医院环境清洁整齐优美。第三十七条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保卫工作。第七章行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带领职工做好各项工作。第三十九条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办事公道,带头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第四十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任人唯贤。平等待人,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注意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第四十一条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责,真抓实干,密切配合。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各种信息,做到情况心中有数,决策科学正确,解决问题及时,工作讲究实效。第四十二条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学习,更新思想观念,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医院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