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真题及答案汇总.docx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真题及答案汇总"不经验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怠便胜利",2024年的司法考试立刻就要来临了,多做做历年真题对通过司法考试大有好处,为了让各位考生更好的豆习备考.共享给大家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真题及答案汇总,希望对大家的司法考i式之路有所帮助.司法考试第四卷H题,望懈大家一些帮助和参考:试卷四提示:本试卷为论述题、案例分析题.请按!®序在答题纸对应位宜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干脆作答.一、(本题20分)材料一:法律是治国之臣甥,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实力的更要依托.全面推动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加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允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原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袤的发展前景,就必需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Sg供应制度化方案.(摘自习近平关于的说明)材料二: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船相比,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实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很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则!律和人民意慝,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法责嘘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峻,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住加去现象仍旧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亮、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挪去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剧烈.(摘自中共中心关于全面推动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确定)问题:依据以上材料,结合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谈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和基本要求.答题要求:1 .无视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 .观点正确,表述完整、精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二、(本题23分)案情:高某(男)与钱某(女)在网上相识,后发展为网恋关系,其间,钱某知晓了高某一些隐情,并以开店缺钱为由,骗取了高某20万元现金.见面后,高某对钱某相貌大失所里,相处不久更感到她性格怪异,便确定断绝关系.但钱某百般纠缠,最终竟以公开监情相要挟,要求高某赐予500万元补偿我。高某短意筹钱,实际准备除掉钱某.随后,高某找到密友夏某和相识钱某的宗某,共谋将钱某诱索至湖边小屋,先将其掐昏,然后扔入湖中溺死.事后,高某给豆某、宗某各20万元作为酬劳.依据事前分工,宗某发微信将钱某诱照到湖边小屋.但宗某得知钱某到达后胆怯出事后被抓,给高某打电话说:"我不想接蓿参与了.一日网恋十日恩,你也别杀她了。"高某大怒说:"你太不义气啦,算了,别管我了!"宗某又随即打钱某电话,准备让其高开小屋,但钱某手机关机未通.高某、更某到达小屋后,高某寻机抱住钱某,虞某掐钱某颈顼,待钱某不能挣扎后,二人均误以为钱某已昏迷(事实上已经死亡),便准备给钱某身上绑上石块将其扔入湖中溺死.此时,夏某也突然反侮,对高某说:"算了吧,教训她一下就行了.”高某说:"好吧,没你事了,你走吧!u夏某离开后,高某在钱某身上/帕块时,发觉钱某已死亡.为了湮灭证据,高某将钱某尸体扔入湖中。高某回到小屋时,发觉了钱某的1.V手提包(价值5万元),包内有5000元现金、身份证和一张储蓄卡,高某将现金据为己有。三天后,高某将1.V提包送给前女友尹某,尹某发觉提包不是新的,也没有蟾,问:”是愉来的还是骗来的“,高某说:"不要问包从那里来,我这里还有一张储蓄卡和身份证,身份证上的人很像你,你拿若卡和身份证到银行柜台取钱后,钱全部归你。"尹某虽然不知道全部真相,但能猜到包与卡都可能是高某犯罪所得,但由于爱财还是收下了手提包,并冒充钱某从银行柜台取出了该储蓄卡中的2万元.问题:请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与刑法原理分析高某、立某、宗某和尹某的刑事责任(要求注意说明理由,并可以同时答出不同观点和理由)三、(本题21分)案情:甲欲出卖自家的房屋,但其房屋现已出租给张某,租赁期还剩余1年。甲将此事告知张某,张某明确表示,以目前的房价自己无力麴买.甲的同事乙听说后,提出购买.甲表示情愿但需再考虑细微环节.乙担忧甲将房屋卖与他人,提出草签书面合同,保证甲将房屋卖与自己,甲同意,甲、乙一起到房屋登记机关辑证房屋的确登记在甲的名下,且全部权人一栏中只有甲的名字,双方草签了房屋预购合同。后双方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在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将购房款的三分之二通过银行转账给甲,但甲须供应保证人和他人房屋作为担保;双方还应就房屋买卖合同到登记机关办理预报登记.甲找到丙作为保证人,并用丁的房屋抵押.丁与乙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但并没有约定担保趟围.甲乙双方办理了房屋买卖合同预报登记,但甲递忘告知乙房屋出租状况.此外,甲的房屋事实上为夫妻共同财产,甲自信妻子李某不会反对其将旧房出卖换大房,事先未将出卖房屋的事情告知李某.李某知道后表示不同意,但甲还是瞄着李某与乙办理了房屋全部权转移登记.2年后,甲与李某离婚,李某认为当年甲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屋造成了自己的损失,要求赔偿。甲抗辩说,赔偿恳求权已过诉讼时效.问题:1 .在本案中,如甲不履行房屋预购合同,乙能否恳求法院强则5行?为什么?2 .甲未告知乙有租赁的事实,应对乙担当什么责任?3 .如甲不按合同交付房屋并转移房屋全部权,预报登记将对乙产生何种爱护效果?4 .如甲在预报登记后又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5 .如甲不履行合同义务,在担保权的实现上乙可以行使什么样的权利?担保权实现后,甲、丙、丁的关系如何?6 .甲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妻李某能否主见买卖合同无效?是否可以主见房屋过户登记为无效或者檄销登记?为什么?7 .甲对其妻李某的恳求所提出的时效抗肃是否成立?为什么?四、(本SS22分)案情:杨之元开设古玩店,因收购蔽品等所需巨额周转资金,即以号称“镇店之宝”的一块雕有观音图像的翡翠(下称裴景观音)作为抵押物,向胜洋嘴贷款公司(简称胜洋公司)贷款200万元,但翡题观音仍旧置于杨之元店里,后,古玩店经营不佳,进入亏损状态,无力如期偿还贷款.胜洋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杨之元.法院经过审理,询认抵押贷款合同有效,杨之元的确无力还贷,遂判决痣密观音归胜洋公司全部,以抵偿20。万元贷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之元未在期限内Ja行该判决.胜洋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商玉艮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声称该翡翠观音属于自己,杨之元无权抵押。并称:当时杨之元开设古玩店,须要有“镇店之宝”装饰门面,经杨之元一再恳求,商玉良才格自己的翡翠观音信只运用半年(杨之元为此还支付了6万元的借用费),并约定杨之元不得处分该器受观音,如造成损失,商玉良有权索赔.法院经审直,认为商玉良提出的执行异议所提出的事实没有充分的证据,遂裁定蛟回商玉良的异议.问题:1 .执异议被裁定驳回后,商玉良是否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为什么?2 .如商玉良认为作为法砌行依据的判决有错,可以实行那两种途径爱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 .与第2间"两种途径“相关的两种民事诉讼制度(或程序)在适用程序上有何特点?4 .商玉良可否同时采纳上述两种制度(或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什么?五、(本题18分)案情:鸿捷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3月,从事生物医药研发.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股东为甲、乙、丙、丁,持股比例分别为37%、30%、19%、14%;甲为M事长,乙为总经理.公司成立后,经营状况始终不错.2024年8月初,为进一步拓展市场、加强经营管理,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骐黄公司,并通过股东大会形成如下决议(简称:1号股东会决议)第一,公司增资1000万元;其次,其中860万元,由琼黄公司认购;第三,余下的140万元,由丁认购,从而使丁在公司增资后的持股比例仍保持不变,而其他各股东均放弃对新股的优先认缴权;第四,缴纳新股出资的最终期限,为2024年8月31日.各股东均在决议文件上签字.之后,丁因无足够资金,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认缴出资的缴纳;骐黄公司虽然与鸿捷公司签订了新股出资认城协议,但之后就鸿捷公司的经营理念向地,与甲、乙、丙等人发生分歧,也始终未实际缴纳出资.因此,公司增资安打好)实施,始终没有进展.但这对公司经营并未造成很大影响,至2024年底,公司账上已累枳4000万元的未安笈用J润.2024年初,丁自他人处获得一笫资金,遂要求接着实施公司的增资安排,井自行将140万元打入公司账户,同时还主见对狼黄公司未实际缴资的860万元新股的优先认购权,但这一主见遭到其他股东的一样反对。鉴于丁接着实施增资的剧烈要求,并考虑到难以胜利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公司在2024年1月8日再次召开股东大会,探讨如下议案:第一,公司仍增资1000万元;其次,不再引进外部战略投资人,由公司各股东依据原有持股比例认缴新股;第三,各股东新增出资的缴纳期限为20年;第四,丁已转入公司账户的140万元资金,由公司退还给丁.就此议案所形成的股东会决议(简称:2号股东会决议),甲、乙.丙均同裁并签字,丁虽签字,但就其次、第三与第四项内容,均注明反对看法.之后在甲、乙的主导下,鸿捷公司经股东大会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并于2024年1月20日办理完毕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位记.2024年底,受经济下行形势影响,加之新产品研发失败,鸿捷公司经营陷入逆境.至2024年5月,公司已拖欠潮悠公司设每款债务1000万元,公司账户中的资金已不足以偿付.问俄:1 .1号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如何?为什么?2 .就旗黄公司未实际缴纳出资的行为,鸿捷公司可否向其主见违约责任?为什么?3 .丁可否主见860万元新股的优先认购权?为什么?4 .2号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如何?其与1号股东会决议的关系如何?为什么?5 .鸿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中,何时产生注册资本增加的法律效力?为什么?6 .就鸿捷公司不能清偿的1000万元设备款债务,岚悠公司能否向其各个股东主见补充赔偿责任?为什么?六、(本题20分)案情:某公司系转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15人.全体股东通过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对堇承长产生及变更方法,亘程未作规定.股东会议选举甲、乙、丙、丁四人担当公司莅事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选举甲为莅事长.后乙、丙、丁三人组织召开IS时股东会议,会议通过罢免甲董事长职务并解除其重事,选举乙为凿事长的决议.乙向区工商分局递交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经多次补正后该局受理其申请.具后,该局以乙递交的申请,缺少修改后明嫡羊事长变更方;去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为由,作出登记荻回通知书.乙、丙、丁三人向市工商局提出豆议申请,市工商局经豆议后认定三人提出的变更登记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分局作出的登谈回通知错误,确定予以撤销.三人遂向法院起诉,井向法院提交了公司的司呈、经过公证的6S时股东会决议.问题:1.请分析公司的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法律性质.2 .如市工商局维持了区工商分局的行政行为,请确定本案中的原告和被告,并说明理由.3 .如何施定本案的审理和裁判对象?如市工商局在行政豆议中维持区工商分局的行为,有何不同?4 .法院接到起诉状确定是否立案时通常面临哪些状况?如何如理?5 .行政诉讼法对一审法院宣判有何要求?七、(本题26分)案情:某日凌展,A市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发觉一具男尸,经分辨,死者为刘瑞,达永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停车场录像显示一男子持刀杀死了被害人,但画面极为模糊,小区某保安向侦查人员证明其巡逻时望见形似刘四的人重刀捅了被告人后逃走(开庭时该保安已辞职无法联系)侦直人员在现场提取了一只白手套,一把三棱刮刀(由于疏忽,提取时未附第录)侦直人员对现场提取的血迹进行了ABO血型掇定,认定其中的血迹与犯罪嫌疑人刘四的血型一样。刘四到案后几次讯问均不认罪,后来交代了杀人的事实并承认系被他人雇佣所为,公安机关据此抓获了另外两名9Ii罪嫌疑人康雍房地产公司开发商张文、张武兄弟.侦直终结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认定此案系因开发某地块利益之争,张文、张武鹿佣社会人员刘四杀害了被害人.法庭上张氏兄弟、刘四同时轴供,林侦直中受到严峻刑讯,不得不按办案人员意思供认,但均未向法庭供唐E法取证的证据蹴索,未申请解除非法证据.公诉人指控定罪的证据有:小区录像;小区保安的证言;现场提取的手套、刮刀;©ABO血型鉴定;侦查预审中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及其相互证明,三被告对以上证抠均提出异议,主见自己无罪.问题:1.请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说明的规定,对以上证据分别进行简要分析,并作出是否有罪的结论.2 .请结合本案,谈谈对中共中心关于全面推动依法治国若干事大问题的确定中关于“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这TP罟的相识.答题要求:1.无本人分析、照抄材料原文不得分;3 .结论、观点正确,递错清楚,说理充分,文字通场;4 .请按问选依次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800字。试卷四本卷出点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考直考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实践实力,考生答出的其它观点如能够敏捷运用相关法学原理,符合法律规定,说理充分的,也可作为评价参考。参考答案(要点)(一)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即: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甘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政、依法行政共同推动,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全民遵守法律,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实力现代化.(二)从立法环节来看,要完善以帝去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加强笫去实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需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嵯,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要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加法律法规的刚好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三)从执法环节来若,要深化推动依法行政,加快建谑去治政府.法律的生命力和法律的权威均在于实施,建设i去治政府要求在党的领导下,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动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遵守法律诚信的法治政府。(四)从司法环节看,要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斑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允三y.答案解析:(一)高某的刑事责任1 .高某对钱某成立有意杀人罪.是成立有意杀人既遂还是有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关罐在于如何处理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答案一:虽然构成要件结果提前发生,但掐颈项本身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急,能够认定裕颈项时就已经实施杀人行为,有意存在于看手实行时即可,故高某应对钱某的死亡担当有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答案二:高某、夏某掐钱某的颈项时只是想致钱某昏迷,没有相识到掐颈项的行为会导致钱某死亡,亦即缺乏既遂的有意,因而不能对有慰杀人既遂负责,只能认定高某的行为是有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2 .关于拿走钱某的手提包和5000耐1金的行为性质,关犍在于如何认定死者的占有.答案一:高某对钱某的手提包和5000萩金成立侵占罪,理由是死者并不占有自己生前的财物,故手提包和50元现金属于遗忘物.答案二:高某对钱某的手提包和5000萩金成立盗窃罪,理由是死者接着占有生前的财物,高某的行为属于将他人占有财产转移给自己占有的盗助行为,成立咨窃罪.3 .将钱某的储芦卡与身份证交给尹某取款2万元的行为性质.答案一:构成信用卡诈案罪的教唆犯,因为高某不是盗窃信用卡,而是侵占信用卡,利用拾得的他人信用卡取款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高某浚使尹某冒用,故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教唆犯.答案二:构成盗窃罪,因为高某是咨窃信用卡,盗窃信用卡并运用的,不管是自己干崩运用还是让第三者运用,均应认定为浴窃罪。(二)更某的刑事责任1.更某参与杀人共谋,掐钱某的颈项,构成有意杀人罪既遂.(或:更菜成立有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理由与高某相同)2.由于发生了钱某死亡结果,夏某的行为是钱某死亡的缘由,夏某不行能成立犯罪中(三)宗某的刑事史任宗某参与共谋,并将钱某诱骗到湖边小屋,成立有意杀人既遂,宗某虽然后来没有实行行为,但反前行为与钱某死亡之间具有因果性,没有脱离共犯关系;宗某虽然给钱某打过电话,但该中止行为未能询防止结果发生,不能成立巳罪中止.(四)尹某的刑事责任1.尹某构成掩饰、除瞒才仕罪所得罪因为从客观上说,该包属于高某犯罪所得,而且尹某的行为属于掩饰、脂翱照所得的行为;尹某相识到可能是高某3隅所得,因而具备明知的条件.2.尹某冒充钱某取出2万元的行为性质.答案一:构成信用卡诈策罪.因为尹某属于臼用他人信用卡,完全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答案二:构成盗窃罪,尹某虽然没有盗窃慵蓄卡,但彳白识到储蓄卡可能是高某盗窃所得,并且实施运用行为,属于承继的共犯,故应以盗窃罪论处.三、答案解析:1 .不能。理由是预约虽是合同,其目的在于订立主合同.依据最高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说明,当事人签订认购书、窗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将来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可恳求其担当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见损害赔偿。但是,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签订正式合同.乙可以依据合同法第113条恳求赔偿,也可以依据第94条恳求解除合同并恳求赔偿.2 .甲应对丙担当违约责任.甲应说明买卖标的物上有负担的事实而未说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合同有效的状况下,应当纳入到违约责任中.3 .依据我国物权法第21条的规定,预报登记后,甲再处分房屋的,不产生物权效力.即丙对房屋的交付恳求权具有物权性优先权,可以对抗全部的未登记的购买人。4 .预报登记后,甲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假如甲不履行,将对第三人担当违约费任。5 .假如甲不履行合同义务,乙可以选择实现抵押权或者向保证人丁主见保证责任。无论丁还是丙履行担保责任后,都有权向甲追偿。(或:丁、丙可向甲追偿,也可以要求对方(丁或者丙)担当一半的份额)6 .不得主见无效,即使没有处分权,也不影响合同效力.不行以主见房屋登记过户为无效,对于善意的丙不得主见无效.7 .不成立.由于双方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关系存续是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法定事由.四、答案解析:(一)商玉良不行以提出现亍异议之诉。因为,商玉良主见被抵押的莪翠观音属自己全部,即法院将翡基观音用以抵偿杨之元的债务的判决是错误的,该执行异议与原判决有关,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二)商玉良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规定,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以案外人身份申请再审.(三)1.第三人撤销之诉在适用上的特点:诉讼主体: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须是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该第三人应当具备诉的利益,即其民事权益受到了原案判决书的损害,商玉良是原告,杨之元和胜洋公司是被告。诉讼客体:损古了第三人民事权益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梃起诉讼的期限、条件与受理法院: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报宙之日起6个月内.条件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与诉讼;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判决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受诉法院为作诞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2.案外人申请再审程序特点:适用一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得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适用二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撤销原判肤,发回生审,并在生审中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其它程序内容与通常的再审程序基本相同。(四)商玉良不行以同时适用上述两种制度(或程序)依据民事诉讼法说明第303条,第三人提蹦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法院对第三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提出的执行异议,应予而苴.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申请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外人对人民法院荻回其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申请再审,提起第三人檄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五、答案解析:1.41号股东会决议为合法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程序上符合股东会决议的程序.2 .首先应确定吸黄公司与鸿捷公司间签订的新股出资认缴梆议,自本案所交代的案情来看,属于合法有效的协议或合同,这是探讨违约责任的前提,其次,依合同法第失三种,但在本案中,107条,违约责任的担当方式有接着履行、实行补救措施与赔假如强制要求骐黄公司按若履彳亍也就是强制其履行缴纳出资的义务,则在结果上会导致强制骐黄公司加入公司组织,从而有违参与或加入公司组织之自由原则,故而鸿捷公司不能主见接着履行的违约责任.至于能否主见骐黄公司的赔偿损失责任,则视骐黄公司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而这在本案中,窥黄公司并不存在明显的过错,因此鸿捷公司也很难主见该恳求权。3 .不行以。丁主见新股优先认用权的依据,为公司法第34条,即"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依据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不过该条所规定的原股东之优先认购权,主要针对的,是增资之股东大会决议就新股安排未另行规定的情形;而且行使优先认购权还须遵守另一个限制,即原股东只能按只持股比例或实邀出资比例,主见对新增资本的相应部分行使优先认购权.该增资安排并未侵击或妨害丁在公司中的股东地位,也未妨害其股权内容即未膨响其表决权更,因此就余下的860万元的新股,丁无任何主见优先认购权的依掴.4 .2号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决议.内容不违法,也未损宙异议股东丁的合法利益,程序上,丁的持股比例仅为14%,达不到推翻恪资决议的三分之一的比例要求.这两个决议均在解决与实施公司增资100O万元的安排,由于1号股东会决议雉以接蓿实施,因此2号股东会决议是对1号股东会决议的替代或者废除,后者Sfi之失效.5 .只有在公司受记机关办理完毕新的注册费本的变更登记后,才能产生新的注册资本亦即新增注册资本的法律效力.公司的注册资本也只有经过工商登记,才能产生注册资本的法定效力;进而在公司通过修改章程而增加注册资本时,也同样只有在登记完毕后,才能产生注册资本增加的法定效力.6 .为爱护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可准用公司法司法说明(三)第13条第2款的规定,认可公司债权人的这项恳求权,即在公司财产不能清偿公司债务时,各股东所认缴的尚未到期的出资义务,应依据提前到期的方法来处理,进而对公司债权人担当补充赔偿责任。六、答案解析:1 .公司的设立登记为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规定,企业或者具他组织的设立等,须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跟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符合"行政机关依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直,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为行政许可.公司的变更登记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变更,向公司受记机关申请变更的登冠对变更登记的性质相识不领一,有两种主痛法,一种看法认为是行政许可,理由是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擅自变更登记事项;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须要担当相应i去律责任.另一看法认为是行政确认.理由是变更登记并不确定公司的身份或资格,只是对民事权利的确认.2 .乙、丙、丁为原告,被告为市工商局和区工商分局.本案中,针对区工商分局的确定,乙、丙、丁申请豆议.如市工商局作出维持确定,依据行政诉讼法26条第2款规定,豆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行政豆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故市工商局和区工商分局为共同被告。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吉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故乙、丙、丁为原告.3 .本案的而理裁判对象是市工商局撤销区工商分局通知的行为.假如市工商局维持了区工商分局的行为,月陷原行政行为(登记咬回通知书)和各议确定(撤销确定)均为案件的审理对象,法院应T作出裁判.4 .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7日内确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如起诉状内容欠跳或有其他错误的,应赐予指导和摩明,Vr-次性告知当事人须资卜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5 .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马上发送判决书.宣判时,必需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眼和上诉的法院匕(略)参与司法考试,只要你是仔细投入过的,无论是否能通过,都肯定是人生中一段相当难忘和有用的经脸,它能让你重新寻回一种学习的感觉不暧好,特殊提示考生,在复习到某个阶段时,会莫名地出现氐潮期,你会很厌俵豆习,接至见到书就想吐,这是很正常的,每个人在高强度的豆习当中都会出现这种状况.最终,谕祝福全部付出努力的考生,都能在司法考试中得偿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