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_TJ 08-2167-2023 公路绿化建设与养护标准(正式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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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_TJ 08-2167-2023 公路绿化建设与养护标准(正式版).docx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公路绿化建设与养护标准StandardforCons1.rucdonandmaintenanceofhighwaygreeningDGrJ08-21672023J130412023主编单位: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上海奉贤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施行H期:2024年1月1日同济大学出版社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沪建标定(2023)317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公路绿化建设与养护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上海奉贤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公路绿化建设与养护标准,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1672023,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原公路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GrrJ0821672015同时废止。本标准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2023年6月25日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编制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沪建标定(2021)721号)的要求,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上海奉贤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认真总结相关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公路绿化养护技术规程,并更名为公路绿化建设与养护标准。修编后,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建设、调查与评价、养护、安全和应急管理、技术管理、附录。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1.“公路绿化养护技术规程”名称变更为“公路绿化建设与养护标准”。2 .对公路路段按照城市化程度进行划分,兼顾公路技术等级,将公路绿化建设和养护场景划分为I等景观路段、II等景观路段、一般绿化路段,并对不同路段提出不同建设和养护标准。3 .增加“建设”一章,对公路绿化总体设计、地形设计、种植设计、景观设施设计、树种要求和栽植要求进行了分类表述。4 .“养护,一章按照公路绿化各类要素如行道树、分隔带、路侧绿化带和节点绿化、立体绿化、景观设施对如何开展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进行表述,并说明如何进行有害生物防控。新增“绿化废弃物处置”一节,对绿化废弃物收集和处置提出要求。5 .“安全和应急管理”一章新增“占道安全作业”“高空安全作业”等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邮编:200125;E-InaikShjtbiaoZhUn),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地址:上海市徐家汇路579号;邮编:200023;E-mai1.:Shg1.1.hbZ),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E-mai1.:shgcbz163.COnI),以供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上海奉贤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藏欣道路工8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千年城市规划速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W市松江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上海市奉贤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主要起草人:张毅刘芹姜海西施凯峰吴申黄舜杰王海荣朱进邢毅邵奕敏梁晶周丽娜韩羽枫张明莫丹凤范筱洁瞿琳瑾杜媛钱新梅韩昊廷李莉汪维恒范善华奉树成范灵雨姚佳俊庄夏菁陶晓杰莫权华戴成香朱小燕主要审查人:朱惠君刘钧伟黄军华封玲上海市,拉市场管理总站1总则12术语23建设53.1 一般规定53.2 总体设计53.3 地形设计73.4 种植设计83.5 景观设施设计143.6 树种要求153.7 栽植要求154调查与评价204.1 一般规定204.2 调查内容与方法204.3 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214.4 养护对策245养护265.1 一般规定265.2 行道树养护265.3 分隔带、路侧绿化带和节点绿化养护325.4 立体绿化养护345.5 景观设施养护365.6 有害生物防控375.7 绿化废弃物处置396安全和应急管理416.1 一般规定416.2 占道安全作业416.3 高空安全作业436.4 应急处置447技术管理467.1 一般规定467.2 日常养护467.3 工程验收467.4 数字化管理47附录A常用行道树48附录B常用分隔带植物53附录C常用立体绿化植物55附录D常用桥荫绿化植物56附录E乔灌木质量要求57附录F草种、花种、攀援植物质量要求58附录G行道树养护标准59附录H常见病害和有害生物种类61本标准用词说明62引用标准名录63标准上一版本编制单位及人员信息64条文说明65Contents1 Genera1.provisions12 Terms23 Construction53.1 Genera1.requirements53.2 Genera1.design53.3 Topographica1.design73.4 P1.antingdesign83.5 1.andscapefaci1.itiesdesign143.6 Requirementsfortreespecies153.7 Requirementsforp1.anting154 Investigationandeva1.uation204.1 Genera1.requirements204.2 Investigationandmethods204.3 Eva1.uationindicatorsandmethods214.4 Maintenancecountermeasure245 Maintenance265.1 Genera1.requirements265.2 Streettreemaintenance265.3 Separator,greenbe1.tandnodep1.antingmaintenance325.4 Vertica1.p1.antingmaintenance345.5 1.iindscapefaci1.itiesmaintenance365.6 Pestcontro1.375.7 Greeningwastedisposa1.396 Safetyandemergencymanagement416.1 Genera1.requirements416.2 Roadwork416.3 A1.oftwork436.4 Emergencydisposa1.447 Technica1.management467.1 Genera1.requirements467.2 Routinemaintenance467.3 Acceptanceofengineering467.4 Informatizationmanagement47Appendix A 1.istofstreettreescommon1.yused48Appendix B 1.istofseparatorp1.antingcommon1.yused53Appendix C 1.istofvertica1.p1.antingcommon1.yused55Appendix D 1.istofunder-viaductp1.antingcommon1.yused56Appendix E Qua1.ityrequirementoftreesandshrubs57Appendix F Qua1.ityrequirementofgrasses,f1.owersandc1.imbingp1.ants58Appendix G Maintenancegradestandardofstreettrees59Appendix H 1.istofcommonp1.antdiseasesandinsectpests61Exp1.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621.istofquotedstandards63Standard-settingunitsandpersonne1.ofthepreviousversion64Exp1.anationofprovisions65i.o.i为加强公路绿化建设与养护工作,提高公路绿化建设、养护技术水平,在保障交通安全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路绿化的生态效益、景观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本市各等级公路绿化的建设和养护。1.0.3公路绿化建设和养护应遵循“因地制宜、因路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建设方面体现分类设计,景观与生态相结合;养护方面遵循预防性、周期性、综合性和生态化养护理念。1.0.4公路绿化建设和养护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0.1公路绿化highwaygreening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的两侧边坡、分隔带及沿线空地,以植物材料为主体进行合理配置而达成的绿化类型,是公路设施的组成部分。2.0.2I等景观路段first-c1.ass1.andscapesection主要指穿越新城的城镇化地区公路、省界段公路,以及服务于市级交通枢纽、旅游集散地或重大活动保障线路的公路路段。2.0.3I1.等景观路段second-c1.ass1.andscapesection主要指除I等景观路段外其他城镇化地区公路路段。2.0.4,殷绿化路段genera1.greeningsection除1等景观路段、H等景观路段外其余各技术等级公路路段。2.0.5行道树streettree为了美化、遮阴、防护和生态等目的,在道路旁成排成行栽植的乔木。2.0.6绿化带净宽度c1.earwidthofgreenbe1.t指公路绿化带路缘石内侧宽度,不含路缘石。2.0.7绿篱Iivingfence,hedge公路用地范围内成行密植于路旁或分隔带等处,作造型修剪而形成的具有隔离、围护和美化作用的植物墙。2.0.8公路立体绿化highwayvertica1.greening以公路建(构)筑物为载体,以植物材料为主体营建的各种绿化形式的总称,主要包括桥柱绿化,声屏障绿化,道路护栏、挡土墙、立交桥沿口、天桥沿口绿化等。2.0.9沿口绿化Vergegreening以建(构)筑物边缘、交通设施为载体,设置植物种植容器,以植物材料为主体营建的一种立体绿化形式,一般应用在高架沿口、天桥、中央隔离护栏等。2.0.10可绿化里程p1.antab1.emi1.eageofhighway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能栽植和自然生长乔木、灌木和草坪的路段里程。2.0.11不可疑化里程unp1.antab1.emi1.eageOfhighway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公路隧道、桥、涵、石质路基及石质护坡路段等,不能栽植或不能自然生长木本、草本和绿色植物的路段。2.0.12绿化率percentageofp1.antab1.csection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已绿化的里程占可绿化里程的百分比。2.0.13保存率reserverate植物栽植后成活两年以上的数量占总栽植数量的仃分比。2.0.14覆盖物mu1.ch指以绿化植物废弃物为原料直接铺设或经加工粉碎后铺设于土表的一层保护物质。2.0.15互通立交绿地interchangegreenarea互通式立体交叉干道与匝道围合的绿化用地。2.0.16桥柱绿化bridgeco1.umnsgreening以立交桥桥柱及轨交桥柱为载体进行绿化的布置形式。主要包括自然攀爬式桥柱绿化、依附爬式桥柱绿化和模块式桥柱绿化。2.0.17声屏障绿化soundbarriergreening在具有一定高度的声解障设施上,以攀爬植物材料为主体营建的垂直绿化形式,以墙面攀爬、培面贴植形式为主。2.0.18绿化植物废弃物greenerywaste指城市绿地或郊区林地中绿化植物自然或养护过程中所产生的乔灌木修剪物(间伐物)、草坪修剪物、杂草、落叶、枝条、花园和花坛内废弃草花等废弃物。2.0.19土壤改良材料soi1.amendmentmateria1.指加入土壤中用于改善土壤的物理和(或)化学性质,及(或)生物活性且无副作用的物料。3.1一般规定3.1.1公路绿化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3.1.2公路绿化建设应确保公路畅通安全。公路绿化景观应突出功能,因地制宜,安全为本,达到生态、防护、美观的目标。3.1.3公路绿化建设应确保规划、设计、施工、养护协调同步。前期规划、设计应为施工、养护奠定基础,公路建设的各个环节应和谐统一。3.1.4公路绿化建设应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因地制宜保留原有的植被、地形、地貌景观。公路绿化建设应强调植物造景,以乡土树种、木本植物为主,最大限度地提高绿化覆盖率,创造健康自然、养护简便的公路景观。3.1.5公路绿地内不宜采用硬质构筑,如采用应选用环保材料,其内部铺装场地宜采用透水和保水材料,贯彻高效、低耗、节约的理念。3.1.6I等景观路段和II等景观路段设计时除应符合般路段设计要求外,还应结合周边环境特色及地形,与历史文化相呼应,创造特色化的公路绿化景观。3.1.7受公路建设影响的古树名木应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保护。3.1.8改扩建项目规划和建设时宜保留和利用原有生长良好、健康的树木和道路两侧的自然植被。3.2总体设计3.2.1公路绿化总体设计应协调与路线、路基、桥梁、隧道等各专业关系,根据公路的区域特点、交通特征和建设目标等综合确定景观等级。3.2.2公路绿化设计应满足行车和行人交通上的安全和使用上的便捷。3.2.3公路绿化设计应优先发挥公路环境生态效益,选择的绿色植物宜具有吸收有毒、有害气体的能力。3.2.4公路绿化设计应以功能要求和美学原则进行景观设计,应做到平面布局合理,功能设施完善,空间序列完整。3.2.5公路设计时应提前预留绿化种植区域:排水不畅的绿化种植区域应设置引水管。3.2.6公路绿化种植区域内不宜埋设管线,管线埋设距离应符合表3.2.6-1、表3.2.6-2的规定.表3.2.6-1植物与各类市政管线小水平距离管线名称电乔木距离®距灌木距离加)电力电缆1.501.00通信电缆管道1.500.50给水管道1.50雨水管道1.50污水管道1.50排水盲沟1.00燃气管道(低中乐)1.201.00热力管道2.002.00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战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高。灌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廉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陶。表3.2.6-2植物与各类市政管线最小垂直距离(m)名称乔木潴木或绿禽各类市政管线1.501.50注:乔木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灌木或绿管与地下管线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谯枝干中最外的枝干基部外缘与管线外缘的净距离。3.2.7植物与建筑物、构筑物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3.2.7的规定。«3.2.7植物与建筑物、构筑物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m)名称乔木灌木或绿筒低于2m的围墙1.000.75挡上墙顶内和墙角外2.000.50地上杆柱2.00测!水准点2.002.00排水明沟1.000.50消防龙头1.201.20注:乔木与建筑物、构筑物外缘的距离是指乔木树干基部的外缘与建筑物、构筑物外缘的净卯离“灌木或绿筋与建筑物、构筑物外缘的距离是指地表处分熊枝干中最外的枝干某部外缘与建筑物、构筑物外缘的净距离,3.2.8公路绿化建设遇到架空电力线路时,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的相关规定。3.3地形设计3.3.1新建项目宜结合微地形设计,运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因地制宜选取植草沟、雨水花园等海绵技术措施进行排水设计。3.3.2地形设计应考虑地下及地上管线的保护,同时应结合造景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做到整体连贯,有利于自然排水,并符合下列规定:1地形的起伏应适宜拟栽植植物的生长;土壤的厚度应满足植物生长,并符合表3.3.2的要求。表3.3.2有效种植土层厚度植被类型草坪及草本地被小濯7、大、中潴木乔木(胸径<20cm,浅根)乔木(胸径<20cm,深根)乔木(胸径>20cd)上层厚度(cm)230AK)90>10021502180注:当行道树采用独立树穴种植时,需保证有效种根土层厚度2150cm。2设计中利用原地形,土方挖填量应内部平衡。3公路绿地排水宜采取自然地形排水、明沟排水或海绵技术措施排水。4公路绿化范围内或附近无可用于绿化灌溉水源的情况,宜按每3000nV或每1km设置给水进水管。3.3.3公路绿化范围内地形标高不宜有大规模的高低起伏。3.3.4建设前应对公路绿地范围内的原有土壤进行检测分析,土壤质量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园林绿化栽植土质量标准IXr1TJ08231的规定;如不符合,应采取措施以达到标准规定。2 .4种植设计2.1.1 公路绿化种植设计应以创造优美的路域环境、提供舒适安全的行驶条件、改善城市的小气候环境及协调道路各种景观元素为原则。2.1.2 行道树设计规格宜结合公路等级进行选择:I等景观路段新栽行道树胸径不宜小于15cm,II等景观路段新栽行道树胸径不宜小于12cm,一般绿化路段新栽行道树胸径不宜小于8 cmO公路行道树分为路肩行道树和人行道行道树两种。行道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机动车道边缘树木枝卜高度不得低于4.5m,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边缘树木枝下高度不得低于2.5mo2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与选用的乔木规格和品种相匹配,宜-8为6mIOmo3人行道宽度3m及以上,地上具备行道树生长空间的公路,应栽植行道树;人行道宽度3.5m以上可采用绿化带形式布置行道树。4采用独立树穴栽植时,树穴规格不应小于1.5m(长)X1.25m(宽)×1.5m(深),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铺装路面。5当采用连续绿化带形式布置行道树时,I等景观路段绿化带净宽度不宜小于3m,11等景观路段和一般绿化路段绿化带净宽度不宜小于1.5m0公路路肩有条件栽植行道树时,路肩宽度不得小于1mo6除高速公路外,不同宽度的连续绿化带宜按表3.4.3-1进行植物配置。7行道树树种选择可参照本标准附录A。3. 4.3分隔带包含中间分隔带和两侧分隔带。分隔带绿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隔带宽度大于2.5m时,可种植乔木,并宜乔木、灌木、地被相结合。分隔带宽度与植物配置方式可按表3.4.3-1执行。表3.4.3T宽度与植物配置方式I宽度a(m)植物配置方式a1.湖木、花丛、地被为主I<a2.5在以上配置基础匕可种植大潴木2.5<a5在以上配置基础上,可种植乔木a>5在以上配式基础上,可自然式群落布黄或布置绿化小船2分隔带的植物配置形式不宜变化过多、过频,每配置形式的段落最短长度应符合表3.4.3-2的要求。M4.3-2植维*蝴崛皴设计速度(gh)120100806040段落量短长度()200170140100703中间分隔带应遮挡对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以上高度0.8m1.8m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单独栽植的植物株距不应大于冠幅的5倍,也可采取连续的绿篱式栽植。4股高速公路中间分隔带不宜种植乔木,应以种植灌木为主,灌木高度宜为1.2m1.8m°5分隔带开口处或交叉路口两端的通视三角区范围内,应采取通透式配置,不宜种植高度超过0.6m的植物。不同设计速度公路通视三角区绿化带通透配置最短长度应符合表3.4.3-3的要求。表3.4.3-3通视三角区绿化带通透配置最短长度设计速度(km/h)120100806010球化带通透配罚.最短长度加)2101601107510注:通视三角区的范围参见现行行业标准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的相关规定。6分隔带两侧一般为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分隔带内栽植的乔木第一级分叉点高度应与通行车辆相匹配,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4.2条的规定。7分隔带内设置雨水调蓄设施时,不得影响绿化带内乔灌木的正常生长。8分隔带的设计应结合公路绿化等级进行分级考虑:I等景观路段和II等景观路段应重视景观效果,以观花观叶植物为主,形成连续有规模的景观绿化带。I等景观路段在节点部位宜布置景观小品。9分隔带植物选择可参照本标准附录B。3.4.4公路用地范围内路侧绿化带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路侧绿化带内绿化宜乔木、灌木和地被相结合。2I等景观路段路侧绿化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结合周边绿化带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或带状公园。3路侧绿化带设计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4 I等景观路段的路侧绿化带设计应重点考虑其景观性,突出城市的地域特色和植物景观特色风貌。5 II等景观路段的路侧绿化带宜采用丰富植物材料和异龄、复层、混交的配置方式。6一般绿化路段的路侧绿化带主要承担防护及生态隔离功能,宜保持路段内树木种植的连续性,宜采用乔灌草复层栽植形式。7路侧绿化带位于商业设施集中的路段时,宜按I等景观路段的路侧绿化带进行设计,结合外侧建筑功能与建筑退线空间进行统一的景观设计,宜增加与外侧建筑底层商业间的通行空间。8路侧绿化带位于河道沿线的路段时,宜按II等景观路段的路侧绿化带进行设计,结合河道风貌进行统一的景观设计,宜增加滨水区域的通行休憩空间。9噪声较大的城市路段,应根据噪声来源的高度范围进行绿化栽植。10规划允许时,道路慢行系统可结合路侧绿化带统筹考虑。3.4.5公路交通岛绿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交通岛绿地不宜布置成开放式绿地,外围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2在行车安全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导向岛绿地植物配置.应以低矮灌木和地被植物为主,平面构图宜简洁。3立体交叉绿岛的绿化种植宜采用疏林草地模式。4符合条件的交通岛,其绿化设计可因地制宜布置雨水调蓄设施。3.4.6公路互通立交区绿化应在确保高架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实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注重整体效果,以乔木为主体,形的植群落,2立交绿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应具有导向作用;在导向岛绿地,应保持行车视线的通透,在通视三角区范围内,植物高度不应超过0.6m03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在行车安全视距范围内采用通透式配置。4立交绿岛的设计应注重绿岛排水问题。5桥下净空高度达到3m以上的立交桥投影下,应种植耐荫植物。墙面可进行垂直绿化。6I等景观路段和II等景观路段应结合立交所处的环境特点,进行植物群落配置,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立交景观。I等景观路段可布置景观设施及小品,打造门户地标景观。7公路互通立交区绿化鼓励使用节水灌溉措施,I等景观路段和I1.等景观路段宜采用自动灌溉控制系统,I等景观路段宜采用雨水收集控制等生态环保技术。3.4.7 服务区、养护管理生活区绿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服务区、养护管理生活区绿化应根据不同服务区域的功能、规模和周边环境进行设计,应有利于人流、车流的集散。2服务区、养护管理生活区绿地面积不应小于总面积的35%。3公共活动区域的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应设计成开放式;公路两侧及儿革园内不得种植带刺植物和有毒植物。4停车场区域宜结合停车间隔种植高大遮阴乔木。5有条件时可采取立体绿化或屋顶绿化形式,屋顶绿化设计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屋顶绿化技术规范DB31/T493的规定。6绿地内的生活、服务设施及亭、廊、花架、假山等建筑设施的占地而积之和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2%。3.4.8 停车区、公路驿站有条件可参照第3.4.7条规定执行。3. 4.9公路立体绿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计前应对种植位置的朝向、光照、地势、土壤状况等进行勘察,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立体绿化形式。2建设风格应与依附载体及其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原有建(构)筑物的安全性、功能性和耐久性。3设计应对所依附的载体进行荷载、支撑能力验算,确保安全性。4公路立体绿化的建设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立体绿化技术标准DGfTJ0875和现行上海市地方标准高架桥绿化技术规程DB31/T1151的规定。5新建高速公路声屏障、高架桥柱、道路隔离栏等设施宜同步考虑建设公路立体绿化。6新建公路的沿口绿化宜结合挡墙体化设计,预留种植槽,不宜采取外挂式花箱。7改建公路工程中新增沿口绿化时,应充分评估现有结构强度是否满足绿化及土壤等新增设施的最大荷载要求。8I等景观路段和H等景观路段在工程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采用多项立体绿化设计。9应优先考虑节水灌溉措施。10植物选择可参照本标准附录C。3. 4.10公路桥荫绿化空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桥荫绿化种植前应充分考虑桥荫下的光照条件,选择合理的绿化布局。2桥下净空低于3m、光照严重不足的桥荫处可不种植绿化,宜结合景观要求进行小品设施的设计。3植物选择可参照本标准附录D。在施工过程中如存在阳光曝晒情况,应采取适当的遮阴措施。4I等景观路段和II等景观路段宜结合桥梁排水系统考虑海绵城市技术的运用。3.4.11公路绿化支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行道树支撑设计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行道树栽植与养护技术标准DGfrJO82015的相关规定。2绿化带内栽植高度小于3m的小乔木,可采用扁担桩支撑:片植乔木可采用井字支撑,林带较宽时可采用三角支撑。3风力较强的区域可采用金属器械支撑。4I等景观路段根据景观效果的要求可采用金属器械支撑。5养护工程的绿化支撑设计应参照执行。3.5 景观设施设计1 .5.1公路景观设施包括建(构)筑物、水景、堆山置石、园灯、哪塑(含绿雕)、配套设施(包含园椅、废物箱、饮水器、标识)等内容。2 .5.2I等景观路段及H等景观路段宜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考虑一项或多项景观设施及小品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公路景观建(构)筑物的设计宜结合路侧绿地中的步行系统或停留空间进行合理布置。2公路景观雕塑(含绿雕)宜布置于主要交叉口或公路区域内的集中绿地中。3公路水景的设计宜结合现状水系资源合理布置。4公路景观亮化的设计宜结合周边环境以及道路基础照明进行统筹考虑,设计时应控制灯光的色温、照度以及数量。3 .5.3公路景观设施及小品设计应考虑小品与环境之间、小品与小品之间在风格、手法、色彩、材质上的统一。应根据功能需要设置小品,数量宜少,体量宜小,形式宜简。4 .5.4公路景观设施及小品色彩选择宜采用淡雅柔和的色彩体系,点缀雌的色彩体系。5 .5.5公路景观设施及小品的材质选择应以对比中的协调为基本原则,宜选择木材、石材、浅色金属板材、安全玻璃。宜使用本地材料、天然材料、3R材料、高科技材料,不宜使用抛光面层的材料。6 .5.6公路景观设施及小品的结构宜采用生态型呼吸透水结构。3.6 树种要求3.6.1 行道树树种宜以落叶阔叶树为主,应选择树干通直、冠大荫浓、生的S速、耐修剪、易养护、寿命较长,且花、果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树种。3.6.2 6.2公路绿化树种规划应满足树种统一调和与多样变化相结合的原则。3.6.3 公路绿化中的灌木及地被应选择枝叶繁茂、耐修剪、生长健壮、便于管理的树种,地被和草坪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覆盖率高、生长势强、萌篥力强、病虫害少和耐修剪的木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3.6.4 易受台风影响的路段,应选择抗风性强的树种,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4.11条的规定。3.7 栽植要求3.7.1 公路绿化栽植宜在种植季节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7.2 工作应在地下、附属等工程完成后进行,并根据绿化种植季节处理好与主体工程的先后次序。2在种植季节内种植树木,带土球的树苗成活率应大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应大于85机满铺草坪1个月或籽播、块植、植生带草坪3个月应达到覆盖度95乳块状空缺不得大于0.1m2o3公路绿地应设置配套的灌溉系统、排水沟、绿地护栏、绿化隔离棚等设施。3.7.3 苗木栽植前应准备好种植穴、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标识种植穴中心点的种植边线,标明定点位:置、树种名称、规格。2种植穴、槽的规格应按植株的根盘和土球直径适当放大:高燥砂性上地种植穴可适当加深放大;低尘黏性土地可适当放浅。种植穴、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大小相等,规格应符合表3.7.2-1表3.7.2-3的要求。表3.7.2-1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要求Na(ca)种植穴深度(c三)种植穴直径(c三)a640-5050-6080-906<a1070-8080-90100-1201.<a158012090110120-160a>15>120>110>160表3.7.2-2落叶乔木类种植穴规格要求fta(c)料植穴深度(Ca)种植穴直径(Ca)a660-7080-906<a870-80901008<a108090100-11010<a1590710110-160a>15>110>160表3.7.2-3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要求灌木冠径P(CnO种植穴深度(Ca)种植穴直径(Cm)p3015-2525-3030<p4025-3530-5040<p6035-4550-706(KpW8045-5570-908(Kp10055-6090110100<p12060-65110-130120<p14065-70KW-1503挖穴、槽遇有地卜.管线及构筑物时,应进行设计变更。4栽植前应在穴、槽内施满腐熟的基肥。3.7.3绿化苗木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乔灌木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树型端正、冠形丰满,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苗木。乔濯木的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2草种、花种应有相应的出圃检验报告或说明,并在使用前作发芽试验:失效、有病虫害的种子不得使用。草种、花种、攀援植物的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F的规定。3.7.4树木挖掘应采用带土球法,落叶树木在休眠期可采用裸根法。大树挖掘应根据品种、树木生长情况、土质、移植地的环境条件、季节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树木胸径不大于20cm时,挖掘裸根树木的根系直径或带土球树木的土球直径应取树木胸径的8倍10倍。2树木胸径大于20cm时,挖掘带土球树木的土球直径可取树木胸径的6倍8倍。3无主干树木的根系直径或土球直径取根丛的1.5倍;根系或土球的纵向深度应取直径的70S3.7.5苗木运输前的修剪强度应根据树木的生物学特征,结合不同的种植季节,以不损坏树木原有姿态为前提,确定修剪强度;在秋季挖掘落叶树木时,应摘掉尚未脱落的树叶,保存好幼芽。3.7.6苗木运输应做好遮盖保湿、防冻、防晒、防雨、防风和防盗等工作。运输苗木应合理搭配,必须符合道路运输规定:对不能及时定植的树木应假植或培土,保护裸根及土球,必要时对地上部分喷水保湿和遮盖。3.7. 7苗木种植前应对根系、树冠进行修剪,剪除劈裂、病虫、过长根系。对运输过程中损伤的树冠应根据植物特性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平衡,不损害树木自然姿态;大于2cm的剪口应作防腐处理。3.7.8树木栽植各项工作应紧密衔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如遇极端天气或灾害性天气,应暂停种植,并采取临时措施保护树木土球和种植穴、槽。2裸根苗原则上当天种植,缩短起苗到种植之间时间,当天不能种完的苗木应假植。3树木种植应选较丰满完整的树冠面朝向主要视线;孤植树木应冠幅完整;丛植树应将冠幅完满面朝向外,并前低后高。4乔木在种植后必须立支撑:支撑应视树种、规格、立地条件而定;支撑卜.埋深度视树种、规格和土质而定;严禁打穿土球或损伤根盘;成活一年后支撑应清除。3.7.9草坪、花卉和地被的栽植应符合下列规定:1草坪栽植分种子和营养体繁殖两种。种子繁殖可分籽播、植生带铺设、喷播;营养体繁殖可分草块移植和草茎埋植。2栽植花卉选择应区分花坛和花境,结合立地条件、上层植被、观赏要求、花卉生物学特性综合考虑。选用一年或两年生花卉要求统一品种和规格,株高、花色、冠径、花期无明显差异,根系完好,生长旺盛,无有害生物及机械损伤:宿根花卉根系发达并有3个4个芽;草花苗应带花蕾。花卉在绿地中有效观赏期应保持在40d以上。3水生花卉应根据不同种类、品种习性进行种植:为适合水深的要求,可砌筑栽植槽或用缸盆栽植,并应牢固埋入泥中,防止浮起。4地被植物应适应种植地的土壤、气候、光照、上层乔灌木种类、密度等立地条件;地被的花色、花形、叶色、叶形、花期和种植地主体乔、灌木景观应协调或互补。3. 7.10立体绿化的栽植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立体绿化技术标准DG<JO8-75的相关规定。4. 7.11大树移植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行道树栽植与养护技术标准DG/TJ082105的相关规定。4调查与评价5. 1一般规定4.1.1 公路绿化调查应真实、详实、准确。4.1.2 公路绿化评价应为养护工作提供决策依据。4.2调查内容与方法4. 2.1调查内容应包括:1绿化里程调查:公路总里程、可绿化里程、不可绿化里程、己绿化里程、路树更新里程等的数据采集。2绿化数量调查:绿地面积、乔木数量、花灌木数量、片植灌木面积、地被面枳、草坪面枳、立体绿化覆盖面枳等的数据采集。3绿化管护情况调查:应急处置、有害生物发生及防治等的数据采集。4绿化投入经费调查:当年绿化总投入、日常养护投入、新(补)植投入等的数据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