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_TJ 08-2428-2024 水闸与水利泵站维修养护技术标准(正式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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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_TJ 08-2428-2024 水闸与水利泵站维修养护技术标准(正式版).docx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水闸与水利泵站维修养护技术标准Standardsforrnain(enanceandrepairofs1.uiceandpumpingstationDG/TJ0824282024J172702023主编单位:上海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9市河湖管理事务中心)批准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24年3月1日同济大学出版社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沪建标定(2023)477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乎批准水闸与水利泵站维修养护技术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河湖管理事务中心)主编的水闸与水利泵站维修养护技术标准,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428-2024,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河湖管理事务中心)负责解释。特此通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2023年9月IIH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标定(2020)771号)要求,上海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河湖管理事务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本市工作经验、吸收外省市成果,参考国家、行业和本市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运行要求、检查与观测、水工建筑物维修和养护、设备维修和养护、附属工程维修和养护、技术资料和档案要求以及附录等。各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本标准实施过程中,请注意总结经验,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上海市水务局(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邮编:200050;E-naiI:kjfzc(),上海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地址:上海市南苏州路333号;邮编:200002;E-mai1.:s1.cszk163.Con),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编:200032Emai1.shgcbz),以供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上海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河湖管理事务中心)参编单位:上海友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胡险峰杜晓舜李晓云羊丹曾婉仪李瑜蔡浚王志林徐岚李杰兰博卢育芳徐亮夏兵兵李志沈利峰秦莉真尤琦周惮佯冀天竹李玲玉齐珊珊范宜金李纪张雷珍蔡勇圣韩文君曹友为刘东坤尹凯丽初阳主要审查人:王芳程松明蒋平方正杰姜震宇姜国芬肖志乔上海市市场管理总站Contents1 Genera1.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requirements44 Contro1.app1.icationrequirements54.1 Genera1.regu1.ations54.2 Contro1.app1.icationrequirementsofs1.uice54.3 Contro1.app1.icationrequirementsofpumpingstation4.4 Environmentrequirements64.5 Safetyrequirements75 Inspectionandobservation85.1 Genera1.regu1.ations85.2 Inspectionofhydrau1.icstructure95.3 Inspectionofmainunit105.4 Inspectionofhydromechanica1.work115.5 Inspectionofe1.ectrica1.equipment155.6 InspectionOfaUXiIiaryequipment175.7 Inspectionofvideomonitoringsystem195.8 Inspectionofaffi1.iatedfaci1.ities2()5.9 Engineeringobservation216 Repairandmaintenanceofhydrau1.icstructure236.1 Genera1.regu1.ations236.2 Wa1.1.236.3 Bottomands1.opeprotection246.4 Sti1.1.ingbasin256.5 S1.uicechamber256.6 Intakeandout1.etstructure266.7 Pumpandhoistroom276.8 Embankmentinthemanagementandprotectionarea286.9 Movementjoint297 Repairandmaintenanceofequipment3()7.1 Genera1.regu1.ations307.2 Mainunit307.3 Hydromechanica1.work337.4 E1.ectrica1.equipment407.5 Auxi1.iaryequipment457.6 Videomonitoringsystem468 RepairandmaintenanceOfaffi1.iatedfaci1.ities499 Technica1.dataandfi1.erequirements519.1 Genera1.regu1.ations519.2 Datacompi1.ation519.3 Informationrequirements539.4 Archivemanagement54AppendixA Signsettingform55AppendixB Maintenanceofstructurefrequencyform57AppendixCMaintenanceofequipmentfrequencyform58APPendiXDMainteiKmceofaffi1.iatedequipmentfrecjuencyform59Exp1.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601.istofquotedstandards61Exp1.anationofprovisions631. o.为保障本市水闸与水利泵站安全可靠运行、充分发挥效益,实现工程维修养护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1.1 .2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水闸与水利泵站的维修养护,襁用于大修、隐致加固等专项维修。1.2 .3维修养护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2.0.1水闸s1.uice修建在河道和渠道上,利用闸门控制流量和调节水位的低水头水工建筑物。2.0.2泵站pumpingstation以电动机或内燃机为动力机的抽水装置及其辅助设备和配套建筑物组成的工程设施。2.0.3维修养护maintenanceandrepair养护是指为保持建筑物或设施的完整清洁、操作灵活、运行可靠,对建筑物或设施在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进行预防性保养和局部修补的工作;维修是指为保持建筑物或设施的工程设计功能,对建筑物或设施在检查中发现的损坏和问题进行必要的修复、修补和改善的工作。2.0.4主机组mainunit泵站主水泵、主电动机及其传动装置的设备统称。2.0.5金属结构hydromechanica1.work闸门及启闭机等设备的统称。2.0.6电气设备e1.ectrica1.equipment变压器、配电柜、集招操作分、侬览、断路器、励磁装置、防雷装置等设备的统称。2.0.7辅助设备auxi1.iaryequipment除了主机组、金属结构、高低压电气设备以外的设备总称,主要包括油、气、水、通风、照明系统及观测仪器等。2.0.8自动化控制系统automaticcontro1.system由分布式的电气和水测仪表等智能终端设备、计兜机及数字通信网络系统组成,集遥信、遥测、遥控、遥视为一体,自动监控运行状态,可实现在线设备的自动/手动、远程/现地操作的系统。2.0.9视频监控系统videomonitoringsystem由网络视频服务器及监控点的摄像组件(防护罩、摄像机、镜头、支架)、相关线缆等组成,实现图像的采集、编码、传输、摄像机的控制和报警的输入/输出、本地录像等功能,可实时、直观监控工程各部位现场情况的系统。2.0.10信息化管理平台informa1.ionmanagementp1.atform将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工程管理相结合,实现工程信息、工程调度、运行管理、操作流程、应急处理等工作的数据采集、数据加工处理、存储管理、统计分析、信息交换与输出、权限管理等功能的管理平台。3基本规定3.0.1维修养护应遵循“经常检查、及时维护、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工作原则。3.0.2根据本市水闸与泵站工程特点,将养护等级划分为两级。I级养护适用于本市大、中型及位于水利控制片一线市、区管水闸与泵站,11级养护适用于除I级养护外的其他水闸与泵站3.0.3维修养护范围包括水闸与泵站工程管理范围内相关建筑物、设备及附属工程。3.0.4维修养护内容包括检查与观测、维修和养护、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等。3.0.5应根据不同养护等级,规定检查、观测和养护工作的内容和频次。3.0.6应规范实施工程维修养护,枳极采用先进、实用、成熟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提高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水平。3.0.7应建立完整的维修养护档案,定期进行资料整编,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4运行要求4.1 一般规定4.1.1 水闸与泵站的控制运行应满足本市防汛调度、活水畅流调度和专项调度的要求,有通航功能的水闸应同时满足航运的要求。4.1.2 应制定工程运行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4.1.3 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合理设置各类标志牌,标志牌设置要求见附录A;对管理范围内各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运行管理秩序。4.2 水闸控制运行要求4. 2.1应根据水闸的设计特征值,结合水闸承担的任务和工程条件,确定下列指标作为控制运行的依据:1上、下游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2最大过闸流量,相应单宽流量及上、下游水位。3最大水位差及相应的上、下游水位。4上、下游河道的安全运行水位和流量。4.2.2水闸控制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1根据水资源调度需求,有计划地进行引排水。2汛期根据指令及时组织防洪除涝工作。3挡潮运行应防止潮水倒灌。4汛期应充分利用泄水冲淤,非汛期宜在大潮期退潮时冲淤.4. 2.3通航水闸控制运行应符合卜列要求:1通航水闸应在保证工程安全和防汛安全前提下实施船舶通航。2遇大风、大雪、大雾、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原则上应停止通航;确需通航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设施安全和通航安全。4.3 泵站控制运行要求4. 3.1应根据泵站的设计特征值、设备的性能,结合泵站承担的任务和工程条件,确定下列指标作为控制运行的依据:1上、下游允许运行的最高水位、最低水位。2最大单机运行功率。3最大扬程及相应的上、下游水位。4单机设计流量。5. 3.2应根据泵站工程配套、上下游工程情况、防汛需求等合理安排水泵机组的开机台数、顺序。通过站内机组运行调度来改善进、出水池流态,减少水力冲刷和水力损失。6. 3.3泵站运行中应加强巡视,详细记录;异常时应停机检杳,及时维修。4.4 环境要求4.4.1 应根据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做好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4.4.2 4.2水闸与泵站运行和维修养护中产生的废物、有毒有害物质等应按有关规定处理。4.4.3 应及时清理拦污栅前的污物,并在专用场地统一堆放或运至垃圾回收中心处理。4.4.4 应做好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绿化养护,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4.5 安全要求4.5.1 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4.5.2 工酸生事故后,应福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物!施,组绸险,事就大。4.5.3 应采取措施对工程设施进行保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运行操作人员应做好安全防护,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4.5.4 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组织水闸与泵站安全鉴定,根据安全鉴定结论调整控制运行,并及时采取相关工程措施.5检查与观测5.1 一般规定5.1.1 水闸与泵站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日常检查由运行管理人员负责进行,对水工建筑物、闸门、启闭机、机电设备、观测设施、监控设施、管理范围内的河道、堤岸等进行巡视检查。I级养护工程宜每天检查1次,每周不少于4次;M级养护工程每周应不少于2次。防汛预警期间应每天至少检查1次。泵站运行期间,主机组和机电设备应每2h巡视1次。2每年汛前、汛后应开展定期检查,对工程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闸门、启闭机、主机组等设备应作动水试运转检查。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专项检查:1)经受地震、台风、超标准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2)实时运行水位超设计水位、设计流量、内外河水位差等超标准运行。3)发现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工程事故。4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应有书面记录或专项报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5.1.2 检查与观测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按规定的内容(或项目)、周期执行。2检查记录和观测成果应做到详尽、真实、准确,及时整理、分析并定期进行资料整编和归档。3观测设施应妥善保护,观测仪器和工具应定期校验、维护。5.1.3 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水闸与泵站建筑物外观是否存在损坏。2水闸与泵站运行状况是否正常。3设备各项技术指标是否正常。4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可靠。5维修养护是否落实到位。6管理范围标志是否有效。5.2 水工建筑物检查5. 2.1水工建筑物检查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1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应包括土工、石工和混凝土等建筑物。2专项检查应包括工程重要部位、受损部位、水位变动区域和水下结构等。5. 2.2日常检查应包括卜.列内容:1 土工建筑物1)堤顶、堤坡有无雨淋沟、坑口、裂缝等。2)堤身有无挖坑、取土、缺口、耕种农作物等破坏情况。3)有无害虫、害哲的活动痕迹。4)排水、导渗、减压设施有无损坏、沙石淤积堵塞、失效等情况。5)高水位期间,堤闸接头、背水坡、堤脚等处有无漏水、管涌、流土等情况。2石工建筑物1)块石护坡、护岸有无块石翻起、松动、塌陷、缺失、垫层流失、底部掏空、风化等破坏情况。2)上、卜.游翼墙或挡土墙塔体有无倾斜、滑动、勾缝脱落。3)排水管有无堵塞、损坏等现象,高水位时,注意墙体有无渗水。触.10柔性止回阀的闭合是否正常,是否有回缩现象。11出水口闸门是否正常启闭。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5.3.3主机组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水泵机座、泵体管道连接螺栓是否紧固。2采用稀油润滑轴承的机组,运行前后轴承箱油位变化是否在规定范围内。3轴承最高温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4填料函处泵轴有无偏磨、过热现象。5主机组运行时是否产生汽蚀现象,振动与噪声是否在规定范围内。6主机组停机后惰走的时间是否正常。7主机组的轴封机构处是否有渗漏水情况。5.3.4主机组专项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对机组进行全面解体、检查和处理。2对机组的同轴度、摆度、垂直度(水平)、高程、中心、间隙等进行检查、调整,消除机组运行过程中的重大缺陷,恢复机组各项指标。5.4金属结构检查5. 4.1金属结构检查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1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应包括闸门、启闭机等设备。2专项检查应包括金属结构重要构件、严重损伤的构件等。5.4.2闸门日常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闸门在关闭状态时有无漏水现象及漏水程度:采用柔性止水的闸门,止水橡皮有无磨损、老化、龟裂、变形、破损等:止水垫板、压板、挡板等构件有无损坏;止水固定螺栓有无松动、变形、损伤或脱落,周围有无锈蚀等;采用刚性止水的闸门,止水面有无磨损。2主、侧滚轮是否转动灵活,润滑是否良好,加油设备是否完好。3门叶、梁系是否变形,涂层是否完好,有无龟裂、翘皮、锈斑等现象,焊缝有无开裂。4吊耳(杆)零部件有无裂纹,焊缝有无开裂,螺栓有无松动,止轴销是否缺失,销轴是否转动灵活。5锁定装置是否变形和腐蚀,搁门器有无变形、损伤或脱落,焊缝有无开裂,螺栓(钾钉)是否松动,润滑是否良好,闸门搁置是否正常。6闸门启闭过程中有无卡阻、跳动、异常振动和响声情况,门槽或栅槽附近的安全走道、扶手栏杆、爬梯、盖板是否完善和牢固。5.4.3闸门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闸门整体变形情况。2门叶梁格、吊耳、支臂等主要受力构件变形、损伤情况,焊缝开裂和密闭箱形结构进水情况。3滚轮轮体裂纹、破损、磨损和转动状况,支承结构变形和损伤情况,滑动支承变形、损伤、脱落和磨损情况。4弧形闸门支较有无变形、损伤、松动,运转是否正常。5底槛、主轨、反轨、副轨、侧轨、门楣、止水座板、闸槽护角、弧形闸门校座等埋件有无变形、损伤、脱落、焊缝开裂及其他影响闸门运行的情况。6闸门旁通充水系统阀工作及止水情况。5. 4.4卷扬式启闭机日常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启闭机机架、减速器、齿轮罩等外露部件是否清洁、干燥。2钢丝绳悬吊装置两端是否牢固,钢丝绳有无扭转、打结、锈蚀、磨损、断丝,运行时有无跳绳现象。3高度仪、荷载限制器及指示器指示数据准确度和偏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启闭设备滑轮、齿轮等转动或滑动部件的润滑状况是否良好。5启闭运行是否平稳,有无卡阻、异常振动和响声。6手摇装置及联锁机构的工作是否可靠有效。5.4.5卷扬式启闭机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滑动轴承轴瓦、轴颈有无拉毛或划痕,传动齿轮啮合是否良好。2启闭机各零部件和构件有无变形、损伤及开裂等情况。3机架、吊板、连接轴等主要部件的防腐涂层是否完好。4各部位连接螺栓有无松动、断裂、缺失等情况。5减速器油位、端面、密封面有无渗油状况,运行时有无异常声响、振动及发热等情况。6制动轮及制动瓦表面是否干燥清洁,制动轮有无裂纹、砂眼、划痕及退火等情况,制动轮与摩擦片间隙及磨损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衔铁与固定磁铁是否吻合,制动器工作时有无打滑、焦糊、冒烟和摆动等情况。7液压式制动器液压油位是否正常,液压油有无变质、渗漏等现象:负载弹簧有无变形、裂纹等现象:各点的润滑是否良好,紧固件有无松动,定位块有无位移。8滑轮组是否转动灵活,轮缘及轮体有无裂纹,绳槽的磨损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卷筒、卷筒轴有无裂纹、变形,卷筒与开式齿轮的连接螺栓、定位销、抗剪套有无松动、错位、变形等情况。9联轴器的转动是否平稳,其中齿轮联轴器的齿套、键、销以及弹性联轴器的弹性垫圈、螺栓等零件有无裂纹、超标变形、松动、脱落等情况。10开式齿轮侧隙及啮合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1.381的规定,齿轮啮合面润滑状况是否良好,有无裂纹、断齿等情况。11双吊点启闭机的两钢丝绳吊点高程是否一致:高度仪、荷我限制器及指示谓工作是否正常,联轴器、传动轴、链轮链条等零件有无锈蚀、裂纹、变形、松动等情况。5. 4.6液压式启闭机日常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启闭机机架、减速器、齿轮罩等外露部件是否清洁、干燥:高度仪、荷载限制器及指示器指示数据准确度和偏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启闭运行是否平稳,有无卡阻、冒烟、焦糊气味、期四、异常振动和响声。2液压启闭机储油箱(槽)中油液是否充足,油箱、液压缸的密封垫片、阀件、油管及接头部分有无泄漏;液压油有无浑浊、变色、异味、沉淀等异常现象。3系统压力表、有杆腔压力表、无杆腔压力表的显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其示值与电气控制屏上的示值是否一致,压力表的跳动是否正常,是否产生脉动冲击。4转动轴等润滑部件是否良好。5缸体、端盖、活塞杆、支承、轴套及油泵等零件有无损伤或裂纹,缸口有无油垢及灰尘,活塞杆伸缩是否平稳。6液压泵站的主泵出油量及压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运行是否平稳,有无异常噪声及振动。7液压阀动作是否灵活、可靠,节流阀、压力阀调节是否正常。8液压缸超行程卸我保护装置是否有效、可靠。9采用钢丝绳启闭闸门时,连接处是否牢固,固定浇注块体有无拉丝现象。6. 4.7液压式启闭机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机架、油缸等防腐蚀涂层是否完好,结构有无变形、裂纹。2油缸组件,活塞杆有无锈蚀、划痕、毛刺;油缸与支座、活塞杆与闸门的连接是否牢固:油缸各部位连接件有无变形,各部好,接头连接是否牢靠。5配电柜显示屏及显示按钮等状态是否正常,各种指示信号是否正常,各种声光电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6集控操作台的按钮、指示灯工作状态是否正常。7各种供电线路布置是否规范,有无龟裂、绝缘层脱落及折断等现象。8各种电气设备接地是否可靠,防雷设施是否完好。9电缆是否浸入水中。10电缆接闪杆(线、带)及引下线有无断裂、锈蚀,焊接是否牢靠。H仪表安装是否牢固,现场保护箱是否完好,仪表接线是否牢靠。12传感器表面是否清洁,仪表显示是否正常。13励磁装置的工作电源、操作电源等是否正常可靠。14电磁部件有无异声,通电部件的接点、导线及元器件有无过热现象。5.5.5其他电气设备定期检杳应包括下列内容:1水泵机组满负荷运行时检查电缆温度是否正常。2励磁变压器线圈、铁芯温度、温升是否超过规定值,声音是否正常,表面有无积污。3真空断路器灭弧室是否正常。4电磁操作机构分、合闸线圈有无过热、烧损现象。5.5.6电气安全用具应开展电气试验。其中验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靴、核相器电阻管、绝缘绳等每半年开展1次电气试验:绝缘棒、绝缘挡板、绝缘罩、绝缘夹钳等每年开展1次电气试验。5.6辅助设备检查5. 6.1辅助设备检查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1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应包括油、气、水、通风机、起重机械、观测仪器、照明系统、应急电源灯等。2专项检查应对严重损伤的构件进行专项检测。5.6.2油、气、水系统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装置、自动装置及压力继电器等是否按设备使用说明检验,动作是否可靠。2控制设定值是否符合安全运行要求。3系统有无漏油、漏气、漏水现象,密封是否良好。5.6. 3压力油系统和润滑油系统H常检查及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5.6.1 温、油压、油量等是否符合要求。5.6.2 的油管是否保持畅通和密封良好,有无渗漏油现象。5.6.3 上的阀件密封是否良好。5.6.4 供、排水系统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供排水水泵运行是否正常。2技术供水的水质、水温、水量、水压等是否满足运行要求。3示流装置是否良好,供水管路是否畅通。4报警装置工作是否正常、可靠。5集水井和排水廊道有无堵塞或淤积。5.6.5 检查压缩空气系统及其安全装置、继电器和各种仪表等是否可靠,其工作压力值应符合使用要求。5.6.6 应检查通风机、采暖系统运行是否符合要求。5.6.7 检查拍门、压力钢管、阀门等是否完好。5.6.8 起重机械、压力容加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应由专业部门进行,分别参照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起重机械安全规程S1.425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TSG21实施。5.6,9泵站出水管(流)道出口拍门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启闭和开启角度是否正常。2校轴、饺座是否配合良好、转动灵活,有无锈蚀、裂纹、磨损。3拍门附近有无淤积、杂物。4拍门液压机构或其他控制装置是否正常。5门体有无裂纹、变形,止水是否良好。5.6.10虹吸式出水流道的真空破坏阀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真空破坏阀在关闭状态下是否密封良好。2真空破坏阀吸气口附近有无影响吸气的杂物。5.6.11检查照明系统、观测仪器、应急电源灯等是否运行正常。5.7视频监控系统检查5. 7.1视频监控系统检查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1 H常检查及定期检查范围主要为网络视频服务器、监控点摄像组件防护罩、摄像机、镜头、支架)、相关线缆等。2专项检查应对严重损伤的构件进行专项检测。5.7.2监控系统检查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可编程序控制器、远程终端、保护设备、通信系统及计算机系统线缆与接插件联接是否牢固可靠,工况和性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2系统供电是否正常可靠。3手控与自控功能及控制级优先权等是否符合要求。4闸门、阀门电动装置的超教、限位保护及位置是否安全有效。5监控系统自诊断、声光报警、保护、通信等功能是否正常可靠。6监控系统的接地(接零)和防雷设施是否正常可靠。7控制室内防静电设施是否正常可靠。8自控、监视系统软件系统是否安全可靠,数据库备份是否及时。9计算机系统及集中控制系统的硬件是否保持清洁干燥;计算机通信及数据传输是否正常,各种警示提醒功能是否可靠,系统时间同步是否正确。10计算机网络防火墙、网络设备及集中控制系统中的各个接口、通信模块是否工作正常。5. 7.3视频系统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视频系统线缆与接插件联接是否牢固可靠,工况和性能是否达到设计要求。2视频系统的云台、刮雨器、镜头等部件是否表面清洁、润滑良好,运行是否正常,视频监控画面是否清晰稳定。5.8附属设施检查5. 8.1附属设施检查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1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应包括管理区道路、防汛通道、办公设施、爬梯、消防设施等。2专项检查应对严重损伤的构件、部位进行专项检测。5.8.2检查启闭机房、控制室等办公设施、生产及辅助生产设施、生活设施等是否整洁,有无损坏。5.8.3检查系船钩、带缆桩、爬梯、水尺、标志牌等辅助设施有无损坏。5.8.4检查电缆沟、通信设备及电源、通信专用塔(架)设施是否完好。5.8.5检杳管理区道路、防汛通道和对外交通道路有无损坏,排水是否畅通,绿化设施是否完好。5.8.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整洁、功能是否齐全。灭火器、砂桶等消防器材是否符合消防要求。5.9工程观测5.9.1水闸及泵站观测分一般性观测和专门性观测两类,观测频次应符合表5.9.1的要求。表5.9.1观测项目与频次观测类型观测项目频次I级I1.级一般性观测上、下游水位2次/d4次/d1次/d2次/d过闸流量按需要按需要垂直位移2次/年1次/2年水平位移2次/年1次/2年扬压力按需要按需要闸下流态2次/d4的d按需要河床变形I次/年按需要裂缝按需要按需要专门性观测伸缩缝变形2次/年I次/年水质分析按需要按需要泥沙按需要按需要混凝土碳化深度按需要按需要其他项目气温1次/d1次/d起测基点校验1次/年1次/年工作基点校验1次/3年1次/5年注:1.水闸建成初期或遇特殊时期(如洪水、地震、风暴潮等)应增加测次。2具有相关性的观测项目可同时进行。5.9.2观测项目宜根据工程设计和实际情况确定。5.9.3位移观测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发生地震或超过设计最高水位、最大水位差时,应增加测次。2宜每年向市测绘部门核对所引水准点的高程,工作基点高程应3年5年校测1次。3应同步观测内、外河水位及气温等。5.9.4当结构出现裂健时,应及时开展裂缝观测,裂缝观测应符合下列要求:1观测内容主要为裂缝宽度、深度、长度及展开方向。2对于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绛,选择有代表性的位置设置固定观测标点。3裂缝发展初期每月观测1次,裂缝发展缓慢后,可适当减少测次;但在出现最高(低)气温、发生强烈震动、超标准运行或裂缝有显著发展时,均应增加测次;裂缝不再发展后,应汛前汛后各观测1次。5.9.5河床变形观测应符合下列要求:1观测范围为水闸工程结构段和内外河引河段,宜观测至水闸防冲槽外侧3倍河宽。2当冲刷或淤积较严重、超标准运行时,应增加测次。3断面间距以能反映河道的冲刷、淤积变化为原则,宜为20m50m,冲刷严重的部位应加密,在两岸设置固定断面桩标明断面位置。4断面测量宜选择低潮位,在风力较小、闸门关闭时进行,并同步观测水位。5断面测量后将观测结果绘制成河床断面图或地形图,并计算淤积量、冲刷量变化。5.9.6扬压力、绕渗观测应同时观测上、卜游水位,并注意观测渗透的滞后现象。对于受潮汐影响的水闸,应在每月最高潮位期间选测】次,观测时间以测到潮汐周期内最高和最低潮位及潮位变化中扬压力过程线为准。5.9.7观测结束后形成观测报告,观测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观测设备情况(包括设施的布置、型号、完好率、观测初始值等)、观测方法、主要观测成果和结论建议。6水工建筑物维修和养护6.1 一般规定6.1.1 应每年按计划对管理范围内的水工建筑物进行维修和养护。6.1.2 1.2应做好水工建筑物的维修和养护记录,资料完整详细,按照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6.1.3 水工建筑物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根据养护等级和运行情况进行保养和防护,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完好。2根据养护等级,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养护内容和频次。6.1.4 水工建筑物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1对检查和观测中发现的局部缺陷或破损,应及时修复:采取合理的技术方案和工艺,保证维修质量。2受损部位经维修后,新老结构应结合良好,其标准应不低于原结构设计标准。3边墩、底板、胸墙等其他混凝土结构维修养护施工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S1.230的规定。6.1.5 水工建筑物的养护项目及频次见附录B,.6.2 翼墙6.2.1 翼墙维修养护范围应包括上游翼墙、下游翼墙,结构型式有浆砌石翼墙、钢筋混凝土翼墙、砌块翼墙等。6. 2.2翼墙的养护应符合卜列要求:1外观整洁,表面完好。2结构完整,分缝完好,相邻翼墙无错位、无止水拉裂现象。3钢筋混凝土翼墙结构牢固,无断裂、钢筋外露现象。4砌石、砌块翼墙无局部风化、块石松动损坏现象。5翼墙后填土区无积水,排水沟畅通。6.2.3翼墙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1翼墙局部破损、墙身倾斜时,应立即进行维修,确保两侧墙体平整连接。2翼墙严重受损,不能保证运行安全时,应拆除损坏部分并修复,同时应重新实施墙后填土、排水及其反滤体。3翼墙发生变位时,应采取墙后减栽、做好排水并防止地表水下渗、墙前抛石支撑翼墙等措施。4确保翼墙墙顶高程和翼墙结构稳定满足防洪设计标准。5翼墙后填土区发生下陷时,按原设计标准及时修补夯实。6.3护底、护坡6.3.1 护底、护坡维修养护范围应包括上游护坡、下游护坡、上游护底、下游护底,结构型式有块石护底护坡(理砌、干砌、浆砌、灌砌等)、块体护底护坡、混凝土护底护坡等。6. 3.2护底、护坡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表面整洁,无杂物、垃圾等堆积。2坡面结构完整,无结构松动、裂开、坍塌、沉陷等。3砌石勾缝无龟裂、起翘、剥落等,砌石缝隙无杂草。4护坡、护底无管涌、流土、掏空等渗透破坏现象。5护坡、护底排水孔保持畅通,如滤层淤塞或失效,应重新疏通或补设排水设施。6.3.3护坡、护底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241当块石、石笼等抛石护坡护底塌陷、冲失时,及时补充抛石到原设计断面:施工条件允许时,宜将散抛石理砌或干砌。2当砌石护坡护底水泥砂浆勾缝剥落时,应清理干净缝隙后,用1:2水泥砂浆重新勾缝:出现松动、塌陷、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等情况时,应拆除损坏部分并修复,同时处理好相邻区域间垫层、反滤、排水等设施的衔接。3当混凝土护坡护底混凝土局部受损时,应及时修补。当混凝土严重受损,不能保证运行安全时,应拆除并修复损坏部分,修复前应清基,平整地基表面,去除漂卵石及植物,糊敷设垫层或反滤层。6.4消能防冲设施6 .4.1消能防冲设施的维修养护范围应包括消力池、反滤排水设施、防冲槽、海漫段、防冲板桩、帷幕及防渗墙等。7 .4.2消能防冲设施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过闸流量较大或出闸水流不正常时,应对消力池、海漫、防冲槽等消能设施进行养护。2当反滤排水设施被堵塞时,应予以疏通。3防冲设施部位淤枳的砂石、杂物应及时清除。6.4.3消能防冲设施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消力池、海漫、防冲槽等消能设施出现剥落、裂缝、淘空和损坏现象时,应及时进行维修。2当防冲槽、海漫段抛填石块冲失时,应及时补充抛石到设计断面,可采用加筑消能设施或抛石、抛石笼等办法处理。3当反滤排水设施损坏时,应予以修复。6.5闸室6.5.1闸室的维修养护范闱应包括节制闸闸空、套闸内外闸首、套闸闸等。6. 5.2闸室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混凝土结构表面应保持清洁完好,积水、积雪应及时排除,预防或阻止环境介质对建筑物的侵害;工作门槽、检修门槽、闸门底槛等处如有青苔、蛇贝、,亏垢、砂石、杂物等应予清除;水卜部分泥沙等应结合水下检查定期清除。2闸墙、闸墩、胸墙等混凝土结构的局部破二员应及时修复。6. 5.3闸室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1闸室出现管涌或流土等渗透破坏现象时,应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闸室发生渗透破坏时,可在闸底板上游端增设或延长(加厚)闸基垂直防渗措施(如板桩、帷幕、截水槽、防渗墙等)。2闸室与堤(坝)结合部位出现集中渗漏(接触冲刷)时,应采用黏土(掺适量的水泥)灌浆处理;如灌浆效果差,可开槽(道或多道)重新回填或用高压旋喷桩处理。6.6进出水建筑物6. 6.1泵站进出水建筑物的维修养护范围应包括内河进出水池、外河进出水池、清污机桥等。7. 6.2进出水建筑物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墩、台表面应保持清洁,及时清除青苔、杂草、污物和垃圾。2杂草、杂物应及时清除,清污机清出的污物、杂物应及时清运。3防护设施应保持完好。4反滤、排水设施应畅通有效,及时蹄通。6.6.3进出水建筑物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1混凝土结构如发生风化、脱壳、剥落、碳化、钢筋锈蚀、裂缝等现象,应及时修复。2进出水建筑物淤积厚度大于50cm时应进行疏浚,疏浚可采用人工挖淤、水力清淤、机械清淤等方法。6.7泵房、启闭机房6. 7.1泵房的维修养护范围应包括泵房底板、电机层以下挡水结构、混凝土墙体、进出水混凝土流道、镇墩、支墩,以及上部建筑;启闭机房的维修养护主要内容为启闭机平台及上部建筑。7. 7.2泵房和启闭机房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内外墙涂层或贴面应清洁、美观,无起壳、脱落、裂缝、渗水等现象。2混凝土墙体应无渗水、漏水、破损现象。3外露的金属结构应定期油漆。4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