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课桌文档! | 帮助中心 课桌文档-建筑工程资料库
课桌文档
全部分类
  • 党建之窗>
  • 感悟体会>
  • 百家争鸣>
  • 教育整顿>
  • 文笔提升>
  • 热门分类>
  • 计划总结>
  • 致辞演讲>
  • 在线阅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课桌文档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XX光伏电站施工合同.docx

    • 资源ID:1690360       资源大小:132.10KB        全文页数:8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XX光伏电站施工合同.docx

    合同编号:JN-XJZX-YC-ZBXX光伏发电工程(土建及安装施工)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XXXXXX公司承包人(乙方):XXXXXX公司签订日期:2015年月日第一局部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鲁)«XXXXXX公司承包人(全称):XXXXXX公司根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XXXX公司XXXX光伏发电工程XX区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XXXXXX公司XXXXXX地面光伏电站工程2 .工程地点: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4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甲供范围详见:附件2中工程量报价清单中备注说明,本表所列工程、数量、规格型号不代表实际施工要求,实际施工需以施工图纸为准:注:1、清单中各项单价为全费用琮合单价,该单价已包含为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直接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泗.税金(11%增值税八风险费用等所有费用;2、清单中设备材料除注明为甲供外,其余为完本钱工程的设备材料均为乙供:3、相关舲收手续第由乙方办理,甲方协助;4、对于本清单内没有列明但为完本钱工程所必需的工程,均视为相关单价或总价已经包括在其他已有单价或总价中,该等工程不会祓重新计价和调整价格:5、承包人不应以本清单中存在漏项.错项、子目内容表述不准确等任何原因主张重新计价和调整价格:6.本清单中的子目列项、子目描述和工程量仅供参考,合同固定总价不会因为实际工程量、实际做法或型号规格与清单描述的差异而调整;7、本清单仅在签证估价作为确定单价时适用;5、本工程采用的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质¾1.包平安.但管理费、包规费、包和泡、包税金.包措施、包施二水电费、远途施工增加费.缩姮工期增加费.包验收通过等固定总价整体包干。6.本工程承包人对全部工程的质量、平安、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且不能以任何形式分包。二、合同工期一期工期方案开工日期:2017年8月15日。方案竣工日期:2017年10月15一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EJ历天:开工时间以发包方或现场监理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方案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景符合合格标准。四、签匏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固定总价:人民币(大写)XXXXXXXX元整(¥XXXXXX.00元);总价计算式:iXXMW*(XX,>=¥XXXXXXX.OO(A:XXXXXXXX):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工雳、机械卷(台现场大型机械使用使用材料及附件采购费、材料设备的装卸、运输及保管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调试费、报审费、技术效劳费、成品保护费、保修费、施工人员及材料设备保险费、仓储保管费、环境保护、平安文明施工、安保费用.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轻、现场经费、技术措施费、施工难度漕加费、赶工费、误工费、风险费(玫策性调整、市场价格变化、工程风险金等)、规费、竣工图纸制作费、深化设计费,相关险收手续办理费用、利润及税金以及承包人因承包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且上述费用不因政府征收的有关费用、税率、物价、汇率、运输诲、设备材料价差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五、工程经理承包人工程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以下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投标函及附录等所有投标文件(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殂成局葡。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箸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蛊章。七、承诺1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合同约定的相关验收手犊,发包人配合.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平安,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当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蟀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 .承包人承诺完全按照发包人及设计院确定的施工图纸要求施工,并到达其质量要求,并且不因为施工图纸与招标及投标清单工作内容描述及工程量有出入而要求调整合同总价。5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帘依据工程地要求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单位凭缴纳凭证申请支付项付款,若未缴纳发包人有权从颈付款中按合同额3%的比例进行扣留。6 .为保证安装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带向缴纳包人3%的平安保证金,若未缴纳发包人有权从预付款中按照合同额的3%进行扣留,于工程竣工后予以返还。八、词语含义本例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笫二局部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笠订时向本合同千2017年8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XXXXXXXXXXX转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怖议是合同的组成局部。.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器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一肆份,承包人一疑份。第二局部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 .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以下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2 .1.1合同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蜘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 1.1.3中标通如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 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2. 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的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蹴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1 1.1.8巳标价工程量滑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潟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怖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 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 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局部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2. 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工程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困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负责人O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梏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赛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帚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 .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局部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 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效劳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 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 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1.4. 期和期限1.1.5. 1开工日期:包括方案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方案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我明的开工日期。1.1.4.2竣工日期:包括方案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方案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赚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礁定.1. 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的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 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理合同约定承当缺陷修发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的定对工程承当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就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1.天的数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 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斑,包括平安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 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撷,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擅的其他轻用,但不包括利涧。1.1.5.4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效劳工作的金额。1. 1.5.5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懂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效劳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风格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1.1. 5.6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的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1.5.7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殖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1.1.5.8总价工程: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巳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工程。1.1.5.9平安生产保证金:是指为标准承包单位平安生产行为,杜绝违章行为,杜绝人身伤亡及其他生产性事故,调动承包单位平安生产积极性,由发包单位向承包单位收取的保证金。1.1.6其他1. 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 .6.2完工日期:是指工程安装已完成,井已完成单机无负荷试车,系统无负荷联动试车,试车合格。1.2 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筒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春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标准性文件。1.4标准和标准1.4 .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标准、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标准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标准的名称、份数和时间。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祥,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始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函及其附录等所有投标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串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局部,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2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沮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干第7.3.2项(开工通知)秋明的开工日期前3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简单工程发包人认为无需提供图纸的除外。1.6.3 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过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造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问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总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1.6.4 图纸的修改和补充用纸第要修改和补充的,发包人应及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1.6.5 承包人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给当由其端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笈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当的责任。1.6.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叶使用。1.7 联络1.7.2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狗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7.3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7.4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筌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是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当。1.8产菜财赂合同当中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疏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费。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购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笫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法理人支付报酬。1.9 化石、文物在施工现场开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如监理人O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当。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丧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1.10 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霸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存修建道珞、桥裂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当相关手续费用和运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修。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于员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漕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当。1.10.2场外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遢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遒路和桥梁的限制有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战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10/X6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贡完善并承当相关费用。1. 10.3场内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段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诙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当由此增加的费用。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贲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密的其他场内梏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叶道路和交通设施。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写的道路和桥梁帙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当,但专用合同条敖另有约定除外。1.4.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当修曳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1. 10.6水路和航空运输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干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1.11 知识产权1.1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踞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标准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曳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笫三方。1.1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夏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笫三方。1.11.3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当;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当责任.1.11.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2 保密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的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庭给第三方。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函及声明箔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您给第三方。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无2.发包人2.1 评可或批准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梏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遹、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硝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2.3 发包人人员发包人应要求在旃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巡守法律及有关平安、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绐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2.4 施工现场、总工条件和井嵇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干开工日期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 4.2提供施工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资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弊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坨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当相关赛用:(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2 .4.3提供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密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捧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播送电视等地下管鼓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贡。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前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3 .4.4逾期提供的贡任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种荏料的,由发包人承当由此增加的粮用和或)延误的工期。2.5 费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6 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 短织坡工Ifc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 现场娩一管理规定3.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漠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标准,并履行以下义务:(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当保修义务;(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平安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平安:(4)按合同灼定的工作内容和诙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诙工措施方案,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平安可靠性负责;(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防止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当相应责任;(6)按照第6.3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7)按第6教(平安文明施工)为定采取施工平安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平安,防止因工旌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8)施工现场实行实名制管理,承包人应做好工人出勤记录、任务完成记录,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都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9)承包人必须与每个现场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徽纳相关保险,不得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10)承包人必须每月按时向其工人按时结清劳动报酬.发放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做好劳务报酬发放记录,每月向发包人报送;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承包人承当。(U)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2)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13)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 工程经理3.2.1工程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工程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工程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工程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畴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工程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工程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工程线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当。工程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工程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工程经理。工程经理确密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工程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赞格、管理经骁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当违约责任。3.2.2工程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见下为确保施工平安和人员平安,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工程经理有权呆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平安,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3.2.3承包人需要更换工程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工程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工程经理继蟆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工程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当违约责任。3.2.4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工程经理,逋知中应当我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良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良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工程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教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工程经理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当违约责任。3.2.5工程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好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横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7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鳌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O3.3承包人人员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工程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度量、平安、财务等主要题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2承包人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相对移定。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可以骸时检查。3.3.3发包人对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蹙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当违约责任。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井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就的人员此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费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1.1 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当违约责任。3.4 承包人现场查勘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2.4.3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巳经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了查勘,对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充分了解。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当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5 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3.5.2分包确实定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按照第10.7款(智估价)确定分包人。按段合同的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当连带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3.5.3分包管理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3.5.4分包合同价款(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玩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2)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映该局部款项。3. 5.5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义务。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力更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揍,并承当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由承包人承当保护责任。因承包人原因迨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当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是误的工期。3.7 星约担保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思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留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敖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狗担保所缙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当: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当。3.8 联合体3.8.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当连带责任。3.8.2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怖议。3.8.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影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缎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短行合同。4 .过理人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等事项。监理人应当根裾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当。工程不设监理人的,监理人的职责由发包人指定的人承当。4.2 代理人员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炜及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将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及授权范围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4.3 监理人的指示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其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平安或防止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工程经理或经工程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因Ii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奂误的,由发包人承当相应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4.4款(商定或确定)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财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绐其他监理人员。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捎,监理人逾期未回发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盥理人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

    注意事项

    本文(XX光伏电站施工合同.docx)为本站会员(夺命阿水)主动上传,课桌文档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课桌文档(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

    课桌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