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动楼宇经济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提高全区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产城融合发展理念,放大楼宇优势,释放楼宇潜力,着力提升楼宇入驻率,着力提升市场主体注册率,着力提升税收贡献率,使楼宇经济成为提升存量财源、培植增量财源、促进高端服务业加快发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推动全区楼宇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二、工作原则坚持集聚发展原则。优化调整全区重点商务楼宇、闲置楼宇功能定位和业态集聚,形成定位高端、布局合理、主题突出的楼宇经济发展新格局,推进业态相近楼宇企业集聚发展,主题楼宇集群化发展,打造高层次品质的楼宇产业园,逐步形成楼宇产业集聚区。坚持特色发展原则。以特色化、高端化、集约化为导向,坚持“一楼一产业、一楼一特色、一楼一品牌”,因楼制宜、一楼一策,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培育行业特色,努力建立相对集中的产业群、行业群、产品群,创建楼宇特色品牌,形成主导产业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坚持互动发展原则。发挥各类载体平台和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资源整合、产业链接、楼宇协同、企业互动,构建楼宇经济产业生态圈。建立健全区直部门、街道与企业的联动机制,形成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调互动发展的良好局面。坚持创新发展原则。通过开发主体、运营主体品牌化,入驻主体特色化、多元化,服务主体专业化、精细化,吸引优质经济主体集聚。通过推动楼宇孵化创新、项目融资创新、管理模式创新,激发楼宇创新转型活力。三、工作目标以“产业集聚促转型,打造平台促发展,优化品质促提升,聚焦扶持增活力”为手段,不断提升楼宇企业入驻率、工商注册率和地方财政贡献率,做优产业、做强特色、做精服务,使楼宇经济成为我区创业创新的重要平台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到2022年,楼宇总量迅速扩张,楼宇总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重点楼宇企业突破3000家,楼宇平均入驻率达到80%以上,楼宇企业平均注册率达到90%以上;楼宇特色更加明显,聚焦发展壮大生产性服务业、优化提升生活性服务业,重点培育创业孵化、科技研发、信息技术、检验检测、金融服务、文创设计、商务服务、教育培训、医养健康、区域总部等十大楼宇产业,打造特色楼宇经济产业园8处,特色楼宇达到15栋;楼宇贡献大幅增加,营业收入过亿元楼宇达到15栋,税收过千万楼宇达到10栋;建成楼宇经济信息管理平台,楼宇综合服务、信息服务和管理运营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建成规范、有序、高质量、高效益发展的楼宇经济体系。四、工作任务(一)提升楼宇平台能级L优化楼宇布局。对全区已有楼宇、在建楼宇、闲置楼宇等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楼宇资源。根据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商务网点规划等,统筹辖区楼宇经济发展资源,优化楼宇经济空间布局和重点区域功能定位,依据在建楼宇项目和油田移交楼宇分布,优化整合空间资源,调整划分产业区域,形成条块结合、纵横拓展的产业布局,规划建设一批规模大、聚集功能强的产业基地,推动楼宇区块“有机更新”,打造若干错位发展的专业楼宇经济发展集群。(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自然资源分局,各镇、街道,高新区、商贸园)2 .盘活楼宇存量。对现有空置率较高的楼宇,进行充实提升、业态调整、功能置换和定向招商,加大盘活力度。推动楼宇“退散进集”工作,按照产业定位吸引上下游产业项目入驻,构建适合不同楼宇发展的产业生态链。鼓励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集聚,推动商务楼宇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平台,吸引更多“创客”、小微企业入驻存量楼宇,有效提升空间资源利用水平和单位产出效益。(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发展服务中心、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镇、街道,高新区、商贸园)3 .扩大楼宇增量。加强对在建楼宇的联系服务工作,合力推进楼宇项目建设,提前介入招商,制定产业培育计划,引导楼宇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推动一批高档次楼宇尽快投入运营。按照存量楼宇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开发一批生产性服务业专业楼宇项目,搭建产业发展载体,延长产业链条,为优质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腾足空间,对产业培育形成有效支撑。(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发展服务中心、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镇、街道,高新区、商贸园)(二)推进楼宇招商引企4 .创新招商机制。完善楼宇招商引企上下联动机制,以镇、街道为主体,加强与楼宇运营管理机构沟通衔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推进楼宇招商。鼓励楼宇业主通过成立专业招商队伍、委托中介机构等方式开展楼宇招商。推动引进企业与楼宇行业协会的对接,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性联络作用。(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高新区、商贸园)5 .突出招大引强。梳理辖区楼宇招商资源,编制闲置楼宇及油田移交场馆招商手册,完善招商动态信息库,落实楼宇招商责任联合体,促进楼宇“产业集聚”,引导楼宇业主围绕主导产业招大引强,积极招引一批与产业关联性强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重点招引有税收、有带动、有潜力的总部经济,争取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和龙头企业入驻楼宇,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各镇、街道,高新区、商贸园)6 .拓宽招商渠道。开展“楼宇特色招商”行动,加强对全区楼宇经济发展成果、楼宇资源等相关内容的宣传推介,提高全区楼宇经济的知名度。通过活动招商、协会招商、以商引商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与协会商会和各类园区平台的交流合作,建立合作共建、投资开发、运行管理等联动机制,不断提高招商实效。(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高新区、商贸园)(三)加速楼宇企业提质7 .打造一批品质楼宇。各镇、街道要动员辖区内各楼宇运营管理机构提高楼宇入驻门槛,清理违法经营企业,对企业结构不佳、效益不好的楼宇,进行功能置换、经营转向或重新招商,腾出优势资源优先引进品牌企业、总部企业和高效益企业,进一步优化楼宇企业品质,不断提升楼宇经济贡献率。(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发展服务中心、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镇、街道,高新区、商贸园)8 .培育一批特色楼宇。按照“一楼宇一特色”、“一楼宇一园区”的思路,每个镇、街道每年选取2栋楼宇,围绕产业特点,以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整合优势资源、吸引高端要素,引进科技研发、信息技术、检验检测、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等新兴服务业企业,打造一批集聚化、特色化楼宇,促进同行业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镇、街道,高新区、商贸园)9 .完善楼宇税源管理。加强对楼宇入驻企业的工商税务属地化管理,以镇、街道为主体,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动配合,开展楼宇入驻企业信息核实工作,建立区外登记注册企业名录库,采取上门走访、政策引导及行政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助推“企业迁转”,提高楼宇企业入税率。建立重点企业跟踪制度,扶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减少企业外迁,逐步形成稳定性高、支撑力强的楼宇企业税源支撑体系。(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高新区、商贸园)(四)优化楼宇服务质量10 .建立专业服务机制。支持有条件的楼宇设立楼宇综合服务中心,鼓励相对集聚的多个楼宇共享服务中心,由各镇、街道选派优秀同志,与楼宇运营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一同到楼宇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为楼宇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融资帮助、报批代理、法律服务、政策兑现等“一站式”服务。加强楼宇党建、团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覆盖面,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整合辖区单位、社区、企业、社会机构等多方资源,因需施策为楼宇企业提供服务,使商务楼宇的党建、服务、治理等工作互融互进。(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团区委、区行政审批局、区社区建设服务中心、区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各镇、街道,高新区、商贸园)IL支持行业协会建设。探索成立区级楼宇经济协会组织,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支持楼宇经济行业协会按照市场对资源配置和行业发展的要求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律发展,指导协会组织开展楼宇经济咨询研究、宣讲论坛、楼宇“二次招商”推广等活动,深化互动交流,提升业务水平,推进楼宇经济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高新区、商贸园)12 .加强人才服务工作。加大楼宇经济专业管理人员和重点产业领域人才的招引力度,培养一批熟悉楼宇运营管理、精通楼宇企业服务、掌握高端设备运营维护的专业人才。每年组织部分楼宇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开展行业交流、培训和外出学习活动。(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高新区、商贸园)13 .发挥资本带动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楼宇经济,促进商务楼宇建设更新。积极发挥区属国有企业的作用,通过置换、租用、购买等方式,整合国有、社会等分散物业资源,用于引进重点企业项目。充分利用辖区内金融资源,为楼宇入驻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创业投资、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金融投资服务。(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区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区物业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区市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各镇、街道,高新区、商贸园)(五)推动楼宇配套升级14 .改造提升老旧楼宇。把楼宇经济发展与城市更新改造有机结合起来,完善重点楼宇、特色楼宇周边公共设施配套,合理布局餐饮、金融网点、快递终端等功能区,推进楼宇周边公共交通设施、社会停车场建设。鼓励支持老旧楼宇业主优化楼宇设施配套,研究技术解决方案,提升楼宇外立面改造、内部设施配套水平,提高楼宇品质。(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分局,各镇、街道,高新区、商贸园)15 .提高楼宇运营能力。引进具有成熟管理经验的物业管理公司或专业的楼宇运营管理团队,提升楼宇整体发展运营水平,创建一批品质商务楼宇,推进经济服务、民生保障、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党群建设“五进楼宇”,为楼宇入驻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推动楼宇文化和企业文化有效结合,鼓励楼宇文化上墙,建立楼宇文化带,组织开展楼宇主题活动。(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各镇、街道,高新区、商贸园)16 .推进信息管理服务。建立楼宇信息档案,动态更新楼宇信息库,开发集信息采集、统计、管理、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楼宇经济信息管理平台,实时发布楼宇基本信息、入驻企业、商务活动、招租政策、招商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定期与楼宇管理机构进行对接,加强实地走访核实,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实现楼宇经济网络化、信息化、动态化管理。(牵头单位: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高新区、商贸园)五、考评奖励制定区商务楼宇考评标准,采用功效系数法,对楼宇入驻率、在地注册率、主导产业占比、入驻企业年度纳税额、纳税年增长率、创造就业人数等指标进行统一评定,对全区商务楼宇进行考评排名,推动楼宇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设立发展优胜奖,对全区商务楼宇考评排名前3位的,授予发展优胜奖,依次奖励楼宇运营管理机构50万元、40万元、30万元;设立争先进位奖,根据全区商务楼宇考评排名,位次在前30%,本年度位次较上年提升数排名前3位的,授予争先进位奖,奖励楼宇运营管理机构20万元。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楼宇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楼宇经济规划编制、部门区域协调、重大问题研究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对楼宇经济发展的日常协调和工作指导。建立楼宇经济发展工作协调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楼宇经济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二)形成推进合力。各镇、街道要建立楼宇经济发展工作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与楼宇运营管理机构建立固定联系,为楼宇开发商和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全过程”服务,并指定专人负责对辖区内楼宇企业入驻情况、区级地方贡献等情况进行定期核定,配合做好楼宇奖励资金的核查、认定、兑现工作。对重点楼宇和特色楼宇实行区、镇街道两级领导包靠联系制度,定期联系走访楼宇企业,协调解决楼宇运营、招商引资等方面遇到的各类问题和困难,形成共同推进楼宇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各镇、街道,高新区、商贸园)(三)强化督查考核。将楼宇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及有关部门差异化考核内容。楼宇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跟进,细化工作要求,量化考核标准,动态通报各镇街、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在全区开展楼宇经济发展、楼宇招商等“大竞赛”活动,并积极兑现各项奖励资金。(责任单位:区考核办、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四)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电视、互联网、报刊、公众号等多种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楼宇经济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宣传楼宇经济发展思路、重点方向及政策环境,适时总结推广楼宇经济发展成效和经验,不断增强全区发展楼宇经济的吸引力、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附件:1.区楼宇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区商务楼宇考评标准附件2区商务楼宇考评标准考评内容考评指标分值考评标准楼宇设施情况(6分)周边配套设施1周边路网发达,临近城市主干道、便捷的次干道,方便到达,周边商务服务设施、生活服务设施齐全。楼宇规模2商务面积50000及以上的2分;30000m2-50000nf的L5分;IOOooin2-30000Itf的1分;IOOoOin?以下的0.5分。楼宇配套设施1基础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内外装修符合环保要求、氛围协调、卫生达标;公共车位基本满足需求,门前秩序良好。2能提供职工餐厅、文化教育、健康体育、娱乐休闲、便利店、快递站等生活服务,且不少于3项。招商运营情况(47分)楼宇入驻率16采用功效系数法。计分公式:(某楼宇变量一全区最小值)÷(全区最大值一全区最小值)×16在地注册率15采用功效系数法。计分公式:(某楼宇变量一全区最小值)÷(全区最大值一全区最小值)×15主导产业占比16采用功效系数法。计分公式:(某楼宇变量一全区最小值)÷(全区最大值一全区最小值)×16社会经济贡献(27分)入驻企业年度纳税总额15采用功效系数法。计分公式:(某楼宇变量一全区最小值)÷(全区最大值一全区最小值)×15纳税年增长率6采用功效系数法。计分公式:(某楼宇变量一全区最小值)÷(全区最大值一全区最小值)×6创造就业人数6采用功效系数法。计分公式:(某楼宇变量一全区最小值)÷(全区最大值一全区最小值)×6楼宇管理服务(20分)物业管理情况3有明确的楼宇运营管理机构、管理团队,资质齐全,规范运营。平台建设情况6建立楼宇综合服务中心,为入驻楼宇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报批代理、法律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等各类服务功能;建立党建工作站、群团工作站,发布基层党建动态、政策解读、组织风采等信息,创造性开展各类党建、群团活动。9纳入全区楼宇经济信息管理平台,能及时提供楼宇信息、数据统计、运营管理等相关数据及信息。服务满意度2采取抽样调查,入驻企业满意率在95%及以上的2分;90%-95%的1.5分;85%-90%的1分;85%以下的不得分。加分项(最高10分)招大引强3每引进一家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企500强企业。2每招商吸引一家上市企业、区域性总部企业、或拥有名牌、老字号及著名商标的知名企业入驻。荣誉声誉2每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荣誉或核心媒体正面报道。1每获得市级、区级政府、部门荣誉或核心媒体正面报道。活动开展1积极组织开展党群、培训交流、座谈研讨等活动,经认定取得较好成效。减分项(最高10分)政府工作配合度2未按要求配合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各类信息,每漏报、迟报1次。公共安全2每出现1次消防、火灾失窃、斗殴等安全事故和卫生、环评等生态事故减2分,以消防、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记录为准;每发生1次违法违规事件减2分,以相关部门处理记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