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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法及其相关法规学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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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法及其相关法规学习资料.docx

    第一节基础学问(一)1 .公务员法是什么时间起先实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 .公务员法立法宗旨是什么?公务员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养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依据宪法,制定本法。3 .我国公务员制度坚持的原则是什么?公务员法第四条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途,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途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4 .公务员管理的原则有哪些?依据公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公务员管理坚持下列原则:(1)公开、同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意工作实绩的原则;<4)分类管理的原则;(5)法治原则。5 .公务员必需同时符合哪些条件?依据4公务员法其次条及公务员范围规定其次条的规定,列入公务员范围的工作人员必需同时符合卜.列条件:(1)依法履行公职:(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6 .我国公务员的范围是如何界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9号)的公务员范围第三条规定,卜列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HiI:(1)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3)各级行政机关;(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5)各级审判机关:(6)各级检察机关;(6)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7 .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中哪些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9号)的公务员范围第四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1)中心和地方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人员;(2)中心和地方各级党委1:作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构的1:作人员:(3)中心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4)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8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中算些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J9号)的公务员范围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人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特地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中.9 .各级行政机关中哪些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9号)的公务员范围第六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1)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3)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1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中哪些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J9号)的公务员范围第七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I)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11 .各级审判机关中哪些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J9号)的公务员范围第八条规定,各级审判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1)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协助人员;(2)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12 .各级检察机关中哪些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9号)的公务员范围第九条规定,各级检察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D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协助人员:(2)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行政人员。第一节基础学问(二)13 .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中哪些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9号)的公务员范闱第十条规定,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1)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心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2)中国民主同盟中心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3)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心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匚作机构的工作人员;(4)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心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5)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心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6)中国致公党中心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7)九三学社中心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匚作人员;(8)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心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I:作机构的工作人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各级1.商联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I:作人员。14 .哪些人员人事关系所在部门和单位不属于公务员范围规定第三条所列机关的,不列入公务员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9号)的公务员范围第十条规定,卜列人员人事关系所在部门和单位不属于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机关的,不列入公务员范围:()中国共产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特地委员会成员;(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四)各民主党派中心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常委和特地委员会成员。中华全国I: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工商联执行委员、常务委员会成员和特地委员会成员。15 .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如何确定为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9号)的公务员范围第十二条规定,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登记后,方可确定为公务员。16 .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如何界定的?公务员法第百零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1: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木法进行管理。17 .申请叁照管理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方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参照管理的请示;(2)获得法律法规授权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依据:(3)设立机构的批准文件;(4)单位现有人员的基本状况:(5)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18 .我省党群系统参照管理单位审批权限是如何规定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方法第四条规定,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和省委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经省委组织部审核、报省委审批后,由省委组织部报中共中心组织部备案;市、县级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委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核,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所屈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比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19 .我省政府系统参照管理单位审批权限是如何规定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集位审批方法第四条的规定,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经省公务员局审核、报省政府审批后,由省公务员局厅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市、县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经市公务员局审核,报省公务员局审批。20 .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如何对人员进行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方法第六条规定,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各单项法规对登记人员进行管理,全面实施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嘉奖、惩戒、培训、沟通和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不得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及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21 .对违反公务员法规定的参照管理单位如何追究责任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方法第七条规定,公务员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参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录用、职务和级别、工资福利保险等管理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其次节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1 .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十八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德:(5)具有正常履行职成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作实力:(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2 .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卜列义务:(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依据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仔细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 3)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平安、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听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确定和吩时:(6)保守国家隐私和工作隐私;(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彼,模范遵守社会公彼:(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3 .公务员义务的意义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公务员的义务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法律形式确立的公务员行为的准则,它的意义主要表现在:(I)公务员义务是确保公务员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2)公务员义务是加强对公务员监督的重要保证;(3)公务员义务是公务员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4 .公务员的义务和纪律之间有哪些联系?公务员的纪律是指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公务员必需遵守的行为准则,公务员的纪律和公务员的身份及职务亲密相关,是公务员履行公务的行为准则,具有国家强制力,公务员假如违反纪律的规定,都必需担当相应的责任。公务员的义务和纪律的联系在于:二者都是为公务员所规定的,任何公务员都必需遵守的行为准则,都具有国家强制力,违反了义务或纪律的公务员都会受到相应的惩处,都须要担当相应的责任。公务员义务和纪律的详细内容虽然不同,但分别是对公务员“作为”和“不作为”的行为的规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向。5 .公务员的义务和纪律之间有算些区分?公务员义务和纪律的区分表现在:(1)二者强调的内容不同。是公务员义务主要是从正面提出的公务员“必需为”的要求:而公务员的纪律则是从反面提出的、公务员“不得为”的要求,公务员义务更多的是从宏观的角度作出的规定,而公务员纪律更多是从微观的角度对公务员的行为提出的细致的要求C二是公务员义务的详细内容比较抽象和概括,而公务员的纪律的内容必定比较详细,具有较强的操作性。1 2)和公务员权利的关系不同。公务员的义务是相对于公务员的权力而言的,而公务员纪律则没有这层和公务员权利的对应性。6 .公务员依法享受哪些权利?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撤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3)获得工资州劳,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与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指责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7 .公务员的权利的意义表现在算些方面?公务员的权利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它的重要意义详细表现在以卜三个方面:(1)公务员权利是公务员顺当履行公务的基本保障:(2)公务员权利是公务员队伍具有极定性和连续性的保证;(3)公务员权利是对公务员激励的方式。8 .公务员的权利分为哪几类?依据权利的内容,公务员权利可以有以下分类:(1)身份方面的权利。主要有:身份保障权,即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撤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辞职权,即公务员依法自愿辞去公职,离开公务员队伍的权利;退休权,即公务员达到了退休条件,可依法退休,离开公务员系统。(2)职务方面的权利。主要有:工作条件要求权,即公务员有权要求机关供应其工作和职务必需的工作条件:参与培训权,即公务员有权要求接受职业培训。(3)经济方面的权利。主要有:获得工作酬劳权,即公务员有权获得工作酬劳,如工费、津贴、补贴及奖金等;享受福利、保险待遇权,即公务员可依据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获得相关的保障。(4)政治方面的权利。即法律规定的公务员参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我国公务员除享受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之外,还有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指责、建议的权利,还可以依据职务和工作须要具有参与有关会议、查看内部文件的权利。(5)其他权利。如休假权、晋升权、申诉权、控告权等。第三节法律责任1.违反公务员法的主要情形有哪些?依据公务员法第百零条、第百零二条的规定,公务员管理中违法的、应负法律责任的情形包括以下内容:(1)不按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的:(2)不按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的;(3)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以及考核、奖惩的;(4)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5)在录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竣影响公开、公正的:(6)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7)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违反公务员法规定的从业限制:(8)违反本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主体有哪些?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主体包括:(1)机关。包括县级以上领导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作为用人单位的机关,以及其他主管部门。(2)公务员。公务员作为公务员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义务遵守公务员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守公务员纪律和各项规定,接受有关机关及其领导人的指令。(3)其他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已退休、辞职等离职的公务员必需接着遵守公务员法关于退休或辞职后的有关规定义务,包括保守隐私、遵纪遵守法律、从业限制等。3.违反公务员法应当担当的行政贵任有哪些?违反公务员法担当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贡任。行政责任有:(1)处分。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对违反公务员法规定情形的,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区分不同状况,分别予以责令订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干脆货任人员,依据情节轻重:,赐予指责教化或者处分。公务员法第百零四条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蜴予处分。”(2)行政惩罚。公务员法第百零二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依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惩罚人员违法所得倍以上五倍以卜的罚款。(3)其他行政责任。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机关因错误的详细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致歉、复原名誉、消退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蜴予赔偿。”所谓“详细的人事处理”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公务员所在机关针对特定公务员个人作出的影响其权力义务的人事处理确定。4.违反公务员法应当担当的刑事责任有哪些?违反公务员法担当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有:公务员法第百零条规定,对违反公务员法规定情形,情节严峻,已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据刑法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干脆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蜴予处分。其次章职位管理木串主要讲了公务员的登记、公开遴选、职务和级别、非领导职务设置、职务任免、职务升降(晋升、降职)、沟通(调任、转任、挂职熬炼)、回避、辞去公职、辞退、职位聘任等。第一节登记1 .公务员登记怎样进行?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法其次条规定,公务员登记实行各机关统一组织的形式,由各机关依据规定的程序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报审核、审批及备案机关。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法第九条规定,公务员登记实行逐级负责制,由各机关依据管理权限和程序,经领导班子成员集体探讨确定后,逐级上报。2 .公务员登记的前提条件有哪些?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法第三条规定,公务员登记应当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严格依据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进行C3 .对公务员登记的对象和条件是怎样规定的?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登记的对象和条件为:(1)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且在编在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匚作人员:(2)具备公务员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实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4 .暂缓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对象有哪些?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法第四条第三、四款规定,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暂缓登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登记。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暂缓登记,结案后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5 .公务员登记工作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法第六条规定,登记的I:作程序为:(1)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报审核机关;<2)审核机关签署看法,报审批机关:(3)审批机关签署看法,须要给案的报备案机关。6 .省以下机关登记工作的管理权限是怎样规定的?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法第七条规定,省以下机关登记工作的管理权限为:(1)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作为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登记的审核、审批、备案工作。领导成员的公务员登记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2)县级以卜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市(地)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市(地)级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干部人事部门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所在机关审核,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机关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干部人事部门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所在机关审核,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公务员登记,由所在机关确定登记对象、填写公务员登记表,省垂直管理机关审核,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7 .对乡慎机关选任制领导人员是否予以登记?依据中心组织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看法(组厅字(2006)16号)第条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选举产生的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在任期内且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已卸任不在机关任公务员职务的,不予登记C8 .对由姐线支配从机关沟通到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是否登记?依据中心组织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豆看法(组厅字(2006)16号)第5条规定,对由组织支配从机关沟通到企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因其已不在公务员职位,不予登记。9 .对经批准兼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是否予以登记?依据中心组织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豆看法(组厅字(2006)16号)第6条规定,对经批准兼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在机关,且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人员予以登记:其他状况的,不予登记。对予以登记的,登记表中“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填写机关内所任职务,同时注明兼任职务。10 .对新录用公务员中原是机关工作人员的是否进行登记?中心组织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第看法(组厅字(2006)16号)第8条明确:依据公务员法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实行试用期。依据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法规定,这部分人员暂缓登记。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进行登记。11 .对在机关公务员职位工作的工人是否予以登记?中心组织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更看法(组厅字(2006)16号)第9条明确:依据中发(2006)9号文件规定,在机关公务员职位上工作的工人不列入公务员范围,不予登记。12 .不再担当机关领导职务的人大常委、政协常委和政协委员在哪里登记?按什么职务登记?中心组织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看法(组厅字(2006)16号)第11条明确:不再担当机关领导职务的人大常委、政协常委和政协委员,在其编制所在机关或者行政关系所在机关登记。现任职务按人大常委、政协常委和政协委员职务登记,职务层次按原任职务填写。13 .对因工作须要“高职低配”的人员,公务员登记时职务层次如何填写?依据中心组织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看法(组厅字(2006)16号)第12条规定,担当党政领导职务的人员,因1.作须要由上一级职务转任下一级职务的,其职务层次依据转任前在党政机关所任较高职务填写。14 .上一级非尊1导职务兼任下一级领导职务人员公务员登记时如何填写职务和职务层次?依据中心组织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豆看法(组厅字(2006)16号)第13条规定,现任职务同时填写非领导职务和领导职务,职务层次按非领导职务对应的职务层次填写。15 .机关中正在援寂援疆的人员如何登记?按什么职务登记?依据中心组织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发看法(组厅字(2006)16号)第14条规定,机关中正在援藏援疆的人员,在行政关系所在机关登记。派出机关未免去其职务的,现任职务按派出机关所任职务和在臧在疆所任职务(注明“援藏”或“援疆”)登记,职务层次按派出机关所任职务登记。16 .机关中正在挂职熬燎的人员如何登记?按什么职务登记?依据中心组织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第看法(组厅字(2006)16号)第15条规定,机关中正在挂职熬炼的人员在其行政关系所在机关登记。现任职务和职务层次按派出机关所任职务登记。17 .驻外外交机构人员如何登记?按什么职务登记?依据中心组织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看法(组厅字(2006)16号)第16条规定,驻外外交机构人员行政关系在机关且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由所在机关登记。在外任职期间,国内职务未免的,现任职务按驻外职务和国内职务登记。职务层次按任免机关确定的职务登记.回国工作后按新确定的职务登记。18 .机关接收的军转干部按什么职务登记?依据中心组织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旦看法(组厅字(2006)16号第19条规定,机关接收的军转干部按转业后确定的现任职务进行登记。没有确定职务的,待职务确定后再填写。19 .审判、检察机关中既有法律职务,又有行政职务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登记时现职务和职务层次如何填写?依据中心组织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看法(组厅字(2006)16号)第20条规定,由于审判、检察机关中的部分人员既有法律职务,又有行政职务,登记时在填写现职务一栏时,同时填写法律职务和行政职务,职务层次按其实际行政职级对应的职务层次填写。20 .人民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如何置记?中心组织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公务员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看法(组厅字(2006)16号)第21条明确:依据中共中心组织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法发(2003)18号),人民法院在国家核定的编制内新招收的书记员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对这部分人员进行登记时,在备注栏注明“聘任制公务员”。21 .公务员登记备案包括哪些内容?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法第八条规定,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登记备案说明,机关的国家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登记人员数、暂缓登记人员数、登记和河缓登记人员名单等。其次节公开遴选(一)1.什么是公务员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其次条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是指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公开遴选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O2 .公开遴选应坚持的原则有哪些?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三条规定,公开遴选坚持例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实力素养和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和考察相结合。3 .公开遴选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四条规定,公开遴选必需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4 .公务员公开遴选依据什么程序进行?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五条规定,公开遴选依据卜列程序进行:(1)发布公告:(2)报名和资格审查;(3)考试:(4)组织考察;(5)确定和任职。5 .公开遴选工作的权限和职责是如何划分的?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六条规定,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公开遴选机关依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担当公开遴选的有关工作。6 .公开遴选支配如何报批?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七条规定,公开遴选机关在进行公务员队伍结构和职位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工作须要,提出公开遴选职位及其资格条件,拟定公开遴选支配,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7 .公开遴选工作由哪个部门组线实施?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八条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公开递选方案并组织实施。8 .公开遵选公告应包含哪些内容?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九条规定,公开遴选公告应当包括以卜内容:(1)公开遴选机关、职位、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2)公开遴选范围、程序、方式和相关比例要求;(3)报名方式和须要提交的相关材料:(4)考试科F1.时间和地点;(5)其他相关事项。9 .公开遴选报名一般实行什么方式进行?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十条规定,公开遴选报名般实行个人意愿和组织举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遴选可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举荐报名。10 .公务员报名叁与公开遴选应当具备哪些资格条件?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十一条规定,报名参与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卜列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验:(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实力和任职经验;(5)报名参与中心机关、省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高校木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参与市(地)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高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6)身体健康:(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除此之外,还应符合当次遴选公告及详细职位有关要求。11 .公务员不得参与公开遴选的情形有哪些?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十二条规定,公务员有卜列情形之的,不得参与公开遴选:(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特地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 .对叁与公开遴选提交报名材料有哪些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十三条规定,报名人员应当向公开遴选机关提交报名须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其实、精确。13 .对公开遴选审查报名材料有哪些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十三条规定,公开遴选机关依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及格。14 .对未达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公开遴选职位,应如何处理?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十四条规定,对未达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公开遴选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15 .公务员公开遴选考试实行何种方式进行?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第十五条规定,考试实行分级分类的方式,依据职务层次和职位类别进行。考试分为箔试和面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面试可以由公开遴选机关组织实施。第三节职务和级别1 .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哪几类?公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依据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须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依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须要集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务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2 .国家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的依据是什么?公务员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依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3 .公务员的职务依据工作性质分为哪几类?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4 .在我国领导职务层次有哪些?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5 .综合管理类领导职务设置的依据是什么?公务员法第十七条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依据、有关、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6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什么层级设置?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卜.设置。7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有哪些?公务员法第十七条和陕西省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方法(陕组通字2009122号)第三条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由高至低分为:巡察员、副巡察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各级机关不再运用其他非领导职务名称。因职业特点须要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中心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运用其他非领导职务名称。8 .设置机关公务员的详细职位、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依据是什么?公务员法第十八条规定,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详细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9 .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在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时,有什么作用?公务员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10 .确定公务员级别的依据是什么?公务员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的级别依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及格确定。公务员在同职务上,可以依据国家规定晋升级别。11 .国家对公务员衔破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公务员法其次十条规定,国家依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和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第三节职务和级别1 .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哪几类?公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依据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须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依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须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务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2 .国家设Jt公务员职务序列的依据是什么?公务员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依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3 .公务员的职务依据工作性质分为哪几类?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4 .在我国领导职务层次有哪些?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5 .综合管理类领导职务设置的依据是什么?公务员法第十七条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依据、有关、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6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什么层级设11?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7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有哪些?公务员法第十七条和陕西省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宣管理方法(陕组通字2009】22号)第三条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由高至低分为:巡察员、副巡察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各级机关不再运用其他非领导职务名称。因职业特点须要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中心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运用其他非领导职务名称。8 .设置机关公务员的详细职位、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依据是什么?公务员法第十八条规定,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详细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9 .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在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时,有什么作用?公务员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10 .确定公务员级别的依据是什么?公务员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的级别依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及格确定。公务员在同职务上,可以依据国家规定晋升级别。11 .国家对公务员衔破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公务员法其次十条规定,国家依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和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第四节非领导职数设置1 .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设置的原则是什么?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苴管理方法其次条规定,非领导职务应W1.依据1:作须要设置,职务层次不得高于所在机关或者所在内设机构的机构规格,职数不得突破规定的比例限额。2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层级有哪些?公务员法第十七条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察员、副巡察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3 .我省各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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