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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探究》7600字(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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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探究》7600字(论文)】.docx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研究目录引言1一、高空抛物侵权责任概述1(一)忌空抛物侵权贡任的相关规定I1 .高空抛物侵权贪任在域外的相关规定12 .高空抛物侵权货任在我国的相关规定2(二)民法典与侵权责任法关于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对比2二、对民法典高空抛物侵权贵任新增亮点的理解与适用3(一)可能加害人的追偿权4<-)建筑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4(三)公安等机关的调查义务5三、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6(一)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中侵权主体之间的货任划分61 .高空抛物行为人致人损害的过错贡任62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补偿责任63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的侵权责任7(一)高空抛物与建筑物上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的区分7结语9参考文献10摘要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楼房的建造速度也日趋加快,高楼数量的增加也引发了许多的问题,因高空抛物引发的人身伤亡事件频繁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的颁布,继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在确定高空抛物的贡任时的一些规定,并以此为基础加以补充和扩展。本文从民法典中新增的关于高空抛物侵权贲任的规定入手,可以加深对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相关规定的理解。明确高空抛物侵权责任,既可以使被害人的权利获得完全的保护,乂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者与物业公司的权益。同时,还可以从根本上处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贲任问题并加强社会监管力度,从而保障社会的公共秩序与安全。因此,本文从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有关规定入手,对民法典中有关高空抛物的立法进行详细的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部分有关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规定的新条款及其在实际的运用中可能要注意到的问题,以期其起到更好的效果。关键词:民法典:高空抛物:侵权责任引言近些年,高空抛物侵权案件展见不鲜、屡禁不止。突如其来的危险绐受害人带来了沉重的灾难,甚至致其妻离子故,家破人亡,比如重庆烟灰缸伤害案、浙江H月婴儿被高空抛物致死、广东21层的宠物犬坠落撞车事件等,都造成了受害者巨大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比较比杂,往往会出现同样的情况,但却往往会出现不同的情况,这对法官的权威造成了极大的挑战,使得受害者的维权变得更加困难,这也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而侵权贡任法87条的颁布,虽然在细节上弥补/某些缺陷,却也引起了争论.民法典第1254条修改了6侵权责任法第87条:1.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上扔东西:2、明确了在建筑内部进行投掷行为,侵宙了他人的权益,应负侵权贵任。3、明确了“潜在加害人”对实际侵权人的赔偿义务。4、明确J'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和不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的怯律贵任;5、赋予公安部门及时发现相关贡任人的法律史任。根据侵权费任法第87条,对民法典第1254条作了修正,对各方利益进行权衡,合理分配责任,对于“补偿”加以限制,主张以查清事实为主进行依法裁判。虽然民法典第1254条较之E侵权责任法第87条有很大的改善,但也有许多现实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如£民法典当中“可能加害人”举证责任过重、“可能加害人”补偿范圉不确定“、可能加害人“范用不确定等问题依然有很多模糊之处.因此,高空抛物侵权案件无法得到扼制,屡禁不止。为保护人们头顶的安全,需要对上述问题进行讨论。一、高空抛物侵权责任概述(一)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1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在城外的相劫I定高空抛物的侵权贲任,在国外早就有了记我。在古罗马法中,对住宅内部的投掷行为构成了对他人的伤宙。名埃塞俄比亚民法典第2142条对犯罪人的行为造成后果作出了规定,而I1.无法找到具体行为人是谁,那么法院在平衡各主体之间的利益时,可以判决受害人的所有损失由可能导致损吉的加害人来共同承担。在美国,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结果,高空抛物也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在处理高空抛物案件的过程中先采取刑事方面的手段,运用刑事手段对有充足的证据可以找到具体侵权人的i空抛物侵权行为实行从无处罚目的是为了加大其违法成本:对于不能认定侵权人的情况,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事实自证”的原则,陪审团成员也会通过事件发生的事实和其他的证据来推定其班任。在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学校老师会告诉学生不要从高的地方向下抛掷物品,否则造成的损失需要自己全部承担。新加坡的法律对高空地物侵权损吉行为采取的处罚方式主要是交罚款和限制自由这两种,同时支持民众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告发,而且还安装超消摄像头来监控高空抛物行为。2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在我B1.的相关镖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货任法第87条颁布前,我国尚无专门的法律条文(d侵权贡任法3),法院在审理该案件时,多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6条(下文简称民法通则)。2010年,我国侵权责任法387条首次明确规定了高空抛物的侵权史任,并在全国范闱内统适用。为适应£侵权货任法藤布的新形势,我国最向人民法院在2019年颁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卜.文简称民法典)是根据*侵权货任法第87条确定的,从两个方面加强和完善了这一制度。(一)民法典与侵权费任法关于高空抛物侵权费任的对比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通常要自己承担证明贡任。在高空抛物侵权员任的案件中,受宙人往往没有充分的谢查能力,很难发现特定的施暴者,也很难进行证明,从而导致受害人宜接对可能加害的建筑物的用户提出诉讼,这是种既简便又便宜的处理方式。因此,在侵权黄任法实施以后,受杏者常常不去找真正的侵权者,反而会向整个建筑物的所有者提出索赔。这样做,既可以补偿被告人的损失,又可以从客观上使特定的侵权人免除其应负的资任,这对于其它的房屋使用者而言,是不太公平的。因此,侵权货任法的施行,在解决r部分侵权货任纠纷的同时,也引发r许多社会矛盾。根据侵权责任法的实践,民法典首次提出了在发生高空抛物侵权案件时,要及时查明肇事人的身份,公安等机关的调查对无法明确具体行为人的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将会影响高空抛物案件中的贡任承担.同时,民法典还明确如果经过调杳仍然无法找到具体贡任人,就由可能造成伤害的建筑物的使用者给予受到损害的人一定的补偿,在确定了特定的施暴者之后,可以向责任人进行追偿。从实质上来讲,民法典规定,在对建筑物使用者进行侦查时,应视为被宙人对建筑物使用者的赔偿,避免受害的一方滥用权力,我们要保护受宝人的权益,同时也不能忽略各个主体的利益.随若社会的离速发展,楼的建造速度也随之加快,物业服务企业在社会的各类建筑物中有着维持公共秩序与保障安全的巨大作用。侵权史任法实施之后,由于缺乏明确的规定.关“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为社会大众共同拥有的场所的管理人,关于高空抛物事故后应负民事责任的问题,历来众说纷纭。民法典从公众的视角,将物业公司和其他建筑管理人员的安全费任,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对高空抛物的预防,从而降低其事故。二、对民法典高空抛物侵权责任新增亮点的理解与适用民法典1254条是我国在实践中对高空抛物的法律制度进行了有益的补充和完善.立法者采用综合治理的思维方式,解决各主体间利益不平衡的问题.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该条款是对£侵权贲任法B第87条的补充和扩展,其内容主要包括:首先,”对可能的加害人的索偿权进行了界定:其次为“增加物业管理人足的保安责任”:最后是“明确公安等机关的调查义务”。(一)可能加害人的追偿权在发生高空抛物侵权损害的案件后,如果经过调查仍不能确认侵权人,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其并非侵权人,否则,在公平原则下,建筑使用者应当嬷偿受需人。“经调查”一词在这一法律中也有明确的表述,目的就是要强调,«民法典颁布后,社会上发生的关于高空抛物的案件,都要追查到底是if如果警方和受害者都没有发现,那么,就属于本条款中所说的“经过调查,很雄确定谁是真正的侵权人”。赔偿货任是指建筑物的使用者应承担的可能造成的损失,其承担的贡任与其实施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也未能表明其就是其正的侵权责任人,只是由于无法寻找到真正侵权贵任人而出于人道主义对受害人进行的相应补偿措施。第1254条还指出,在事后的调查中,若发现实际犯有侵犯行为的人,根据公平原则,之前承担过货任的可能加害者可以向真正的贵任人进行追偿来填补自己的损失,找到真正的侵权人意味着贵任的承担将重新回到它最开始的状态。民法典这一规定的新增,对受害人与潜在伤害的建筑物用户的利益进行更好的平衡,也没有过分强调而受需者的保护,而忽视了对可能加宙的建筑物使用者权利的保护。(二)建筑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涌现出来的物业服务企业也越来越多。在法律的范围内为它设定义务,也是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合理地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要想解决高空地物侵权损害的问题,就要联合各个部门,一起来解决高空地物的问题。物业公司未采取必要的手段保护其负贡管理的居民楼业主,未尽心尽力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进而使居民遭受损失的,必须承担责任。物业公司可以采取类似的安全措施,如在需要安装监视的地方设置摄像头,以保证小区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高空抛物侵权的情况,可以根据视频的内容,很容易就能找到凶手,而物业公司当然也有义务保证摄像头的正常录制.物业公司相比来说,在负担经济方面的能力要远超于居民,而采取这种方式,既不会带来太多的损失,也可以避免更多的危险。物业服务企业要正确地做行监督职员、维护安全,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设置标志和标识,宣传有关高空抛物的知识,并对其进行及时的认定,找到具体的行为人,坚决杜绝高空抛物的危害。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公司列入高空抛物侵权的主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物业不想承担员任的情况,防止主体之间相互推脱,从而导致一时间无法确定我正的管理者,没有办法及时地赔偿被害人,不利于我国推进法治和社会管理并行的机制。(=)公安等机关的调查义务由窗空抛物的侵权行为人很难确定,因此,这一问题已成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难点。在这种案例中,居住的住户往往是数以千计的,想要找出真正的侵权者,无异于大海捞针。而JI单凭受害人个人的力显很难查清真正侵权人,就算受害人大概知道侵权人是谁,他也很难举证。法条增加公安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谢查义务,目的是为了当出现民法典第1254条第一款所述的情况时,公安机关能够及时地介入,依法进行全面的调杳,尽快寻找到侵权人,加强对受击人的保护。当发生高空抛物事件时,如果仅仅是发生了高空抛物或者高空坠落而导致的人员伤亡,那么公安部门应当立即对其进行调查,并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告知其危害,并对其进行监管,防止其再次作案。在违法犯罪的情况F.公安机关要对其进行处罚,并采取法律措施对其进行及时的约束和教育。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后,在社区内没有人知道侵权人是谁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必须迅速对现场遗留下的物品进行记录、收集、储存。此外,通知物业公司清除无法储存的残渣,清除障碍物,保持居民楼内的道路不拥挤堵塞.公安等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对相关楼U业主的问询和深入杳看,及时找到侵权者,保护受害者的人身利益,在高空抛物的侵权行为下,受害人会受到更大的伤害,通常会造成轻微的伤更有甚者会造成死亡,所以,这类案件应该归公安部门管辖.4民法典的颁布,突出了公安的侦直职能,有助于迅速查清案情,让实际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货任.法律条文中的规定,是为了促使警方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就可以快速海效地进入现场进行勘隹,并对事件的来龙去脉有一个专业的认知。三、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一)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中侵权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1 .高空抛物行为人数人摸Ir的过得责任民法典第1254条第1款明文规定,不准从大楼里扔东西。这一条款限定了人们的日常活动以及高'空抛物。高空拗物造成人身伤害是种传统的侵权行为,但是从四个要件的角度来看,其构成要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首先,从法律上讲,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并使其身心受到伤宙。与此同时,这些损失的结果也能被收回。其次,高空抛物是一种具有重大危害的犯罪,在定程度上侵犯了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此外,高空抛物侵权与造成的后果有一定的因果联系,损害后果的出现是因为发生了高空抛物行为。圾后,侵权人有一定的过错。对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案件,侵权人的过错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是侵权人在实施抛物行为时有故意,另一方面是侵权人存在主观上的过失。因为受击人的权益遭受到侵害的根源在于侵权人过错的高空抛物行为,因此,侵权人应当依照过失原则来承担侵权贡任。如果可以认定特定的侵权人,那么,该侵权行为与普通侵权行为没有任何区别,应当按照过失原则对不法人进行赔偿。2 .可能加害的筑物使用人的补候费任经过调查,侵权人并不明确时,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者在没有办法来证明其不是侵权人的情况3则需要赔偿被宙人。在调查中,由于没有发现特定的施暴若是造成加害人的罪魁祸首,因此,如果可以确定是由诜造成的,则不需要任何人来负责。如果案件在受害者和警方的调杳中没有找到证据,而且尽最大的努力都无法查找出具体侵权者,那么有可能对受害者造成伤宙的人也要负相应的责任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者要想不承担五任,唯一的方式就是证明自己没有实施侵权行为,这就是证明责任的倾倒。尽管法律条文中并未明确地规定建筑使用者应当承担何种程度的举证成任,但是,它不能过分地要求损害可能加害者的正当利益,也不应因要求太少而被他人任意利川.在确定高空抛物的潜在加宙人的范困时,业主、相关管理人员、房屋的租户均属于这范畸。在实际生活中,房子并非由他人使用、管理、租住,房主就完全失去了对房子的控制权,业主仍可以使用一些公共财产。如果发生高空抛物案件,在确定可能加害者的范围时,即使使用杈不在所有权人手中,亦不是说,业主已从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者的范围内撤出,更不能理所当然地假定,业主不能实际使用房屋,就不存在加害的可能性。3 .物JdK务企业等第的侵权责任民法典通过对高空抛物的侵权行为进行r修改,将其作为一种新的法律责任主体,即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保安责任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并不受物业服务合同等方面的约束,简单的来说,物业服务企业应负的是侵权贵任并非违约诳任。物业眼务公司的安全保障贡任是物业公司最重要和最基本的贡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物业公司应当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给予帮助和支援。拥有专业队伍和专业管理人才的物业服务公司,能够更好地为社区的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与管理。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实施合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在其管理的住宅区内存在高空抛物的危险.在高空抛物侵权贡任纠纷中,若经过公安等机关的调杳取证,发现造成侵权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和物业管理人员不能完全地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中的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及其他的楼宇管理员应对违反安保义务负有法律货任,并对因物业公司未应行其义务而受伤害的人依法负有侵权贡任。(一)高空抛物与建筑物上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的区分6民法典1254条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仅从房屋内投掷的物体构成。“抛”是“扔、投掷”,有从卜.到上,也有从上到卜的意思,在高空抛物侵权中,“抛”是由上而下的“抛掷”造成的。与普通的抛物行为相比,高空抛物的或点是“高空”,主要指的是居民楼、天台、房顶等高层建筑。£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备的坠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悬挂物因外力而脱落、坠落。比如,屋顶上的瓦片脱落,窗户上的窗户被大风吹得四分五裂。在此,建筑物的搁物、悬挂物的脱落、坠落是不可控制的,其发生的后果与其自身的行为无关,也就是说,建筑物上的搁物、悬挂物的脱落、坠落是非人为所致。总之,高处抛物是由行为人主观故意改变物体的运动状况,使物体从一定高度抛落下来,若行为人未实施“抛”这一行为,则无法构成高空抛物。“抛”这行为是具有可控性的,抛掷需要行为人有扔的意思表示,有主观的行为故意,有改变物品运动方向和轨迹的主观故意,高空抛物损害结果只有在行为人作为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物品从高处被抛出、F落,由于地球的引力作用,它的加速度会使投掷物的危险性大于投掷物本身的危险性,而从高处投掷则会增加投掷物的危险性。这次民法典在条文中明确地区分了这两种侵权行为,并针对性地设黄f不相I可的规则。4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高空抛物侵权,可以通过调查发现,高空抛物侵权人的货任,物业公司如果没有履行安全责任,也将会承担相应的侵权贵任。若发生房屋搁物、悬挂物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则应适用民法典1253条,该条明确了三个方面的责任,即所有权人、管理人利使用人。我国现行法律之所以对高空抛物、高空坠物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因为这样做很有风险,会给非特殊群体带来危险,这种危险主要是对财产和身体的伤害,特别是在身体损害方面,高空抛物造成的损宙难以想象,往往十分严重届至会取人性命。结语高空抛物侵权贡任是近几年来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从民法典R1254条的角度出发,结合法律规范及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对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进行进步理解,民法典1254条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均衡基础上,制定了一项禁止条款,在此基础上,增加r对可能承担赔偿贡任的加害人进行赔偿的权利,并明确了物业公司对其所管辖的住宅区的安全保护费任,以及对公安等部门的依法调查。在理论和实务上的探索中,有关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从而减少对人民造成的伤;号。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关的法律救济和其他法律制度也将逐步健全,在今后的发展中,将公有更为合理的方法来处理南空抛物事件,“悬在头顶上的危险”将不再是城市的噩梦。参考文献111李之也.论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贡任问题一一围绕民法典第1254条展开J,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2021,4。(:154-156.孙小涵民法典S视角下高空抛物侵权贡任分析J法制博览.2021(26):49-50.3崔琳婕.G民法典3高空抛物致害的侵权贡任规则研究J.法制博览,2021(21):4647.陈敦.于秋洋.社会共治视角下高空抛物致损侵权贵任制度的完善J.晋中学院学报.2021,38(04):72-79.杜煞妮.高空抛物侵权的力任构成与完善对策儿法制博览.2021(09):121-122.袁亚婷论高空抛物侵权五任一一以£民法典第1254条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21(08):22-23+37.喷爽.高空抛物侵权贡任的法律分析一一评析£侵权费任法第87条J.法制博览,2020(19):101-102.付娟娟.浅议E侵权於任法第87条关于高空抛物侵权贵任规定的缺陷性J法制博览,2020(14):169-170.孙毅.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现实困境与救济研究J.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0(02):97-100.|10曲妍,王卓.论高空抛物侵权员任一一以侵权贡任法第87条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8(11):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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