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吉久宝贝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花垣县吉久宝贝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编制单位:建设单位:编制时间: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花垣县吉久宝贝电站二。二O年十一月目录1、前言11.1 项目由来11.2 项目特点21.3 评价工作过程21.4 分析判定基本情况31.5 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51.6 报告书主要结论52、总则72.1 编制依据72.2 评价目的、原则与重点10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112.4 评价标准132.5 评价工作等级182.6 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22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43.1 现有项目存在的问题243.2 建设项目概况243.3 工程分析363.4 最小生态流量核定413.5 项目“三废”排放汇总423.6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42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44.1 自然环境概况444.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84.3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94.4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504.5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514.6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514.7 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564.8 社会环境594.9 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614.10 周边主要污染源情况625、环境影响评价与分析635.1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与分析635.2 运营期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665.3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与分析706、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756.1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756.2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756.3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756.4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766.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776.6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786.7 风险防治措施78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97.1 环保投资估算797.2 社会效益797.3 经济效益797.4 环境效益80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818.1 环境管理818.2 排污口标志和管理828.3 环境监测计划838.4 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849、环境可行性分析869.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869.2 选址合理性分析909.3 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909.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909.5 与“三挂钩”机制符合性分析919.6 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919.7 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9210结论与建议9410.1 结论9410.2 建议96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监测点位图附图3平面布置图附图4环境保护目标图附图5现场图片附图6项目范围水系图附图7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附件8项目与湖南吉首德夯省级地质公园位置关系图附件1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取水许可证附件4湖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附件5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明确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有关事项的函(2019年7月5日)附件6花垣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分类结果的公示附件7花垣县人民政府关于保留花垣县县级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站并纳入整改范围的说明附件8花垣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花垣县小水电是否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况说明附件9花垣县人民政府关于花垣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结果的报告附件10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的批复附件H检测报告附近12专家评审意见附件13评审专家签到表附表1地表水环境影响自查表附表2土壤环境影响自查表附表3风险评价自查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前言1.1 项目由来花垣县吉久宝贝电站位于花垣县补抽乡吉久村,距花垣县城约56公里,距补抽乡政府4km、距319国道35km,现有职工4人。吉久宝贝电站位于小龙洞河的一级支流两岔河,小龙洞河发源于花垣县境内,全长156km,小龙洞河总流域面积358Okm2。为无调节径流引水式电站。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无航运、灌溉、防洪等综合利用要求。以上控制流域面积为36.8km2,设计水头169.0m,设计流量1.08m3s,装机总容量为1500kW(2×750kW),多年平均上网量为525万千瓦时,计算装机年利用时数3500小时。于1979投产发电。花垣县吉久宝贝电站工程主要水工及建筑物有取水枢纽、引水隧洞、引水明渠、压力前池及压力管道、厂房、尾水渠、升压站等。取水枢纽由溢流坝段、泄冲闸、进水闸三部分组成。从右至左依次为溢流坝、泄冲闸、进水闸,溢流坝最大坝高4.5m,溢流坝段长15.0m,坝顶高程676.5m,泄冲闸为开式平板闸,闸孔宽度1.5m,闸顶高程686.00m,闸墩厚度1.2m,进水闸为带胸墙的平板闸,闸孔尺寸1.5x4m(宽X高),取水枢纽设计引水流量为1.08m3s.输水建筑物长1150.0m,其中明渠长50.0m,隧洞长UOO.Om。前池正常水位674.90m,总容积486.0m30压力钢管主管管径根据经济流速确定,内径为1300mm,通过设计流量1.08m3s时的流速为3.8s,压力钢管总长225.5m,厂房处进口中心高程为501.1m。厂房建筑面积192厂房长24m、宽8m、高5.3m,主厂房内布置有二台水轮发电机组,副厂房布置有控制屏等设备,升压站在厂房右侧紧邻布置,占地面积882,生活区办公宿舍为砖混结构单层建筑,长24m、宽4.5m,建筑面积108m,尾水沿厂房引出后直接泄入二盆河电站引水支渠。项目于1979年春建成并投产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须进行处罚并恢复原状,由于本项目于1979年进行投产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故不再对本项目进行行政处罚。现花垣县有关单位对小水电站清理整改进行“一站一策''方案,花垣县吉久宝贝电站需完善花垣县吉久宝贝电站环评审批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电压在IOOKV以下的输变电工程无需进行电磁辐射评价。吉久宝贝电站接入系统等级为35kV,因此本项目配套升压站、输变电线路等的电磁辐射属于豁免范围,不进行评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D4413水力发电”,同时对照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三T-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89水力发电”中的“总装机1000千瓦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由于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500kW,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湖南方瑞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花垣县吉久宝贝电站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规定编写报告书,供建设单位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1.2 项目特点花垣县吉久宝贝电站已建成营运多年,为补办环评项目。项目营运期,对周边的生态影响较小,严格落实最小下泄生态流量,可以改善下游河段尤其是减水段的生态环境。1.3评价工作过程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该工程环评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具体工作流程见下图1。图L3l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本次环评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的调查、对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等系统性的工作,查明该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掌握其环境特性,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状况,分析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特点、范围和程度以及环境质量可能发生的变化。从环保的角度,论证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及实施的可行性,并对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提出技术经济论证,对其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提出要求。1.4 分析判定基本情况(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D4413水力发电”,同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三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89水力发电”项中的“总装机I(XX)千瓦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500kW,故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本项目为水电站建设项目,属生态型项目,非污染型项目,亦不属于环境功能区划中负面清单内,符合相关管控措施要求;(3)经查阅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流域水电站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以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流域水电站与湿地公园位置关系图,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湖南永顺猛洞河国家湿地公园、湖南保靖酉水国家湿地公园以及湖南花垣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司等敏感区范围内,属非生态敏感区。项目工程上、下游暂未发现鱼类“三场”、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情况。(4)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四类“电力''门类中的第一项“水力发电”,属于鼓励类;(5)“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花垣县补抽乡吉久村,对照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流域水电站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且符合相关管控措施。项目已建成运行多年,施工期产生的生态影响也已基本恢复;运行期间基本无污染物排放,能够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统计花垣县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2019年1月日-2019年12月31日的空气质量日报数据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区属于达标区;根据监测数据可知,附近水体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项目机房监测点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UI类标准要求;项目底泥和机房周边5m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表1中“其他”标准要求,项目周边Ikm范围内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本项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运营期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因此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明显的影响。资源利用上线本工程属于水力发电,水能为自然界的再生性能源。水力发电在运行中不消耗燃料,运行管理和发电成本远比燃煤电站低。水力发电在水能转化为电能的过程中不发生化学变化,不排泄有害物质,对环境影响小,水力发电所获得的是一种清洁的能源。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与资源利用上线冲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属于水力发电项目,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产业政策,不涉及产业政策和湖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负面清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能够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1.5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根据项目特点及分析,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详见表1.5-lo表1.51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类别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声环境关注电站厂房的厂界噪声达标可行性固废关注各固废的处置措施及暂存区设置情况地表水关注对减水段水文情势的影响地下水关注对地下水水文地质及水质的影响土壤关注对减水段土壤酸碱度、盐分含量的影响生态关注项目对生态环境(水生生态及陆生生态)的影响;最小下泄流量的合理性论证及保证措施。风险关注矿物油泄露等事故风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1.6报告书主要结论花垣县吉久宝贝电站位于花垣县补抽乡吉久村,为无调节径流引水式电站,于1979年投产使用,目前电站装机总容量为2x75OkW(共计150Ok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525万kWh,年利用小时数为35OOh,处多年径流量为0.64亿平均流量为2.029111%,设计水头169m,设计流量为1.08m3So本项目营运后,充分利用流域水能资源,进行水力发电,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符合相关国家政策。建设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经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加强管理,可使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本工程建设不违背“三线一单”的要求,没有制约本工程建设的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2、总则21编制依据2.1.1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1日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起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实施);(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实施);(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实施):(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实施);(12)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13)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9修订版);(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年7月3日实施);(1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3月18日实施);(18)环境保护公众参LJ办法(2015年9月1日起施行);(1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2005年11月28日实施);(2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2019年3月1日实施);(21)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197号,2014年12月30B);(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修订);(23)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2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25)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2.L2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2)建设项ll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3)危险化学品名录(2018版):(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日;(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ll录(2019年本):(7)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气十条)(国发F201337号);(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水十条)(国发201517号);(9)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土十条)(国发201631号);(1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U)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162号);(1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13)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288号);(14)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15)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f201298号:(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7)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18)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通(国发2016165号);(19)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20)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环发201592号,2015年7月23日)。(2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2014年11月12日);(22)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23)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10月3日修订);(24)国务院批转水利部关于加强长江近期防洪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99912号,2010年11月15日):(25)长江流域防洪规划(2008年7月);(26)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办120124号);(2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流域水电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280号);(28)关于深化落实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环发f201465号);(29)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386号);(30)湖(库)富营养化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2017年9月;(31)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32)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18)325号):(33)关于部分农村小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相关事项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8)1093号);(34)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2 .L3相关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ZT2.3-20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l9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影响(HJ610-2016);(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HJ882OO3);(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zTI69-2018);(IO)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马技术方法(HJl4-1996);(11)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12)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4302017);(1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3号,2017年10月1日执行)。3 .1.4相关技术文件(1)环评委托书(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3)取水许可证(4)检测报告(5)提供的其他有关基础资料(6)湖南省花垣县小水电站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7)浅谈花垣县水资源管理(龙丽娜)2.2 评价目的、原则与重点2.2.1 评价目的本评价的根本目的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事前预防污染,并为主管部门审批决策、监督管理,为工程设计、工程建设及日后的生产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资料。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厂址周围环境状况,本评价达到以下目的:(1)从国家和湖南省产业政策的角度,结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确定项目建设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2)在对厂址周边自然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掌握评价区域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环境保护目标;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并进行现场踏勘和必要的现状监测,查清评价区域环境现状(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等),并做出现状评价;调查并明确区域内的主要污染源及环境特征。(3)全面分析工程建设内容,根据区域环境特征和工程污染物排放特点,预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采用模式计算和类比分析的方式预测、分析项目建设排放污染物的影响范围以及引起的周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建设工程的可行性。(4)在进行广泛的公众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所引起的环境污染与局部生态环境破坏,提出切实可行的减缓或补偿措施建议,并及时反馈于工程设计与施工,最大限度降低或减缓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5)根据湖南省、湘西州、花垣县对该项目的总量要求,进一步提出减缓污染的对策建议,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措施建议,更好地达到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目的。2.2.2 评价原则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业,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2.2.3 评价重点根据项目的污染特性及工程基础设施及环保设施的特点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情况,确定本次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工程分析和当地环境情况调查,项目营运期对当地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识别见表2.3-1。表2.3-1出F境影响要素识别结果一览表环境资源阶段蓄水发电淹没区减水区站房区自然环境水文-2L-2L水质水温陆地植物-2L陆地动物-IL水生生物-2L-2L大气环境声环境-IL水环境土地利用-2L-IL社会环境输电+2S生活质量-IS+IS防洪+2S灌溉+2S-IS经济发展+IS+IS注:(1)表示正影响,“表示负影响(2) “1”表示影响较小,“2”表示影响中等,“3”表示影响较大(3) “S”表示可逆影响,“L”表示不可逆影响根据上表综合分析认为:工程营运过程中会对外环境特别是水文、陆地动植物、水生生物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对社会环境以正面影响为主。232评价因子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所在地环境污染特点和相关评价导则的要求,确定本项目评价因子具体见下表2.3-2。表232项目评价因子环境要素评价时段评价因子地表水水质现状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水温、石油类、流量运行期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水温、石油类、流量水文运行期水文形势(水位、流量、流速等)环境空气现状So2、No2、TSP、CO、03、PMl0、PM25等运行期定性分析地下水现状pH.耗氧量、氟化物、硝酸盐(以N汁)、亚硝酸盐(以N计)、总硬度、水位、总大肠菌群、氨氮、硫酸盐、氯化物、运行期挥发酚、溶解性总固体、镉、汞、碑、铜、铅、铝、锌、银声环境现状等效连续A声级运行期生态环境水生生态现状水生生态:水生生物、鱼类的种类和数量,陆生生态:植被、动物、水土流失、土地利用结构、景观运行期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等的分布;鱼类繁殖、渔业资源陆生生态现状植被类型、动物种类、珍稀保护动植物种类及分布运行期生态系统稳定性、植被损失量、陆生动物分布固体废物现状废矿物油、生活垃圾、河道漂浮物运行期废矿物油、生活垃圾、河道漂浮物环境风险溢油事故、火灾次生环境影响等2.4 评价标准2.4.1 区域环境功能属性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属性见表2.4-10表2.4-1项目选址环境功能属性编号项目功能属性及执行标准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n类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森林、公园否6是否生态功能保护区否7是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否8是否人口密集区否9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否10是否三河、三湖、两控区是(两控区)11是否水库蓄水区否12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否13是否属于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否14是否渔业保护区否2.4.2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位于花垣县补抽乡吉久村,该区域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常规指标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标准限值摘录见表2.42。表24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SO2NO2PMi0PM25COO3年平均值(mg/nP)0.060.040.070.035/Z24小时平均值(mgm3)0.150.080.150.0754/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mg?)/0.16(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本工程附近水体为两岔河,吉久宝贝电站位于两岔河,根据取水许可证要求,取水水质以及退水水质要求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H类水质标准要求,具体限值见表2.43。表2.4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除外类别PHDOCoDMn总氮氨氮石油类总磷CODcr类标准69>6<4<0.5<0.5<0.05<0.1<15(3)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位于花垣县补抽乡吉久村,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属于2类环境功能区,因此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具体限值见表2.4-4。表244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HI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2.4-5。表245i也下水质=标准单位:mg/L(PH除外)序号项目In类标准值1PH6.5-8.52溶解性总固体IOOO3氨氮0.504挥发性酚类0.0025硫酸盐250(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项目范围内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项目范围外,Ikm范围内以及底泥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表1中“其他”项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2.4-6、2.4-70表24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单位mg/kg序号污染物项目CAS编号筛选值第二类用地重金属和无机物1碑7440-38-2602镉7440-43-9653六价铭18540-29-95.74铜7440-50-8180005铅7439-92-18006汞7439-97-6387银7440-02-0900挥发性有机物8四氯化碳56-23-52.99氯仿67-66-30.910氯甲烷74-87-337Il1,1二氯乙烷75-34-39121,2二氯乙烷107-06-25131,1二氯乙烯75-35-46614顺-1,2-二氯乙烯156-59-259615反-1,2一氯乙烯156-60-55416二氯甲烷75-09-2616171,2-二氯丙烷78-87-55181,1,1,2.四氯乙烷630-20-610191,1,22四氯乙烷79-24-56.820四氯乙烯127-18-453211,1,1-三氯乙烷71-55-6840221,1,2-三氯乙烷79-00-52.823三氯乙烯79-01-62.8241,2,3-三氯丙烷96-18-40.525氯乙烯75-01-40.4326苯71-43-2427氯苯108-90-7270281,2-二氯苯95-50-1560291,4-二氯苯106-46-72030乙苯400-41-42831苯乙烯100-42-5129032甲苯108-88-3120033间二甲苯+对二甲苯108-38-3,106-42-357034邻二甲苯95-47-6640半挥发性有机物35硝基苯98-95-37636苯胺95-53-3260372-氯酚95-57-8225638苯并(a)懑56-55-31539苯并(a)花50-32-81.540苯并(b)荧意205-99-21541苯并(k)荧慈207-08-915142窟218-01-9129343二苯并(a,h)M53-70-31.544苛并(1,2,3-Cd)花193-39-51545蔡91-20-37046石油燃4500表247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子i值(基本项目)单位mg/kg序号项目标准值pH5.55.5<pH6.56.5<pH7.5pH>7,51镉0.30.30.30.62汞1.31.82.43.43碎404030254铅70901201705珞1501502002506铜50501001007银60701001908锌2002002503002.4.3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气产生。(2)废水本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工业废水,运营期电站厂房设有工作人员4人,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很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利用于周边农田消纳,不外排。(3)噪声本项目位于花垣县补抽乡吉久村,属于2类环境功能区,电站运营期溢流坝及引水渠产生的噪声较小,发电机组运行会产生一定的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248。表2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标准值6050(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修改单要求(国家环保部公告2013年6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国家环保部公告2013年6号);生活垃圾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2008)要求。2.5评价工作等级2.5.1 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1)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按照影响类型、排放方式、排放量或影响情况、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保护目标等综合确定。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根据排放方式和废水排放量划分评价等级,见表2.5-1。表2.5-1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评价等级判定依据排放方式废水排放量Q(m3d)水污染物当量数W(无量纲)一级直接排放Q>20000或W>600000二级直接排放其他三级A直接排放QV200且WV6000三级B间接排放-注10: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有废水产生,但作为回水利用,不排放到外环境的,按三级B评价。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HJ2.3-2018),本项目为三级B评价。(2)水文要素影响型本项目为小水电项目建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5.1.2对水温的影响分析判定,多年平均径流总量0.64亿计算=2133.3320,对应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5.1.2对径流要素的影响分析判定,坝址处调节满蓄库容3万m3(则兴利库容小于3万m3),多年平均径流总量0.64亿计算p=0.047%2%,对应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工本电站取水量为260.39万多年平均流量为0.64亿n,计算=4.1%R0%,对应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