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行动方案.docx
关于新时代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行动方案为进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三个规范”和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持续提升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制定如下活动方案。一、主要目标持续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活动,到2024年底实现基层统计“四个提升”目标,即基层专职统计人员占比进一步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统计知识和业务能力进步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升。二、主要措施(一)提升乡级统计基层基础各乡镇(街道)应健全完善首席统计员制度,首席统计员须为专职人员且在编在岗,聘期不满2年原则上不得调整。基本单位在500家以下的乡镇(街道)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应不少于2人,500家以上的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应不少于3人,以确保统计人员力量与统计调查任务相匹配。高新区管委会须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设置专职首席统计员,园区统计任务不得由负责经济发展的部门承担。1认真落实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工作、统计报表上报审核把关、统计资料管理及保密、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追究、统计业务岗位职责、统计资料保密、统计人员职责及考核、统计法治宣传等制度,组织协调辖区内企业的统计工作,加强对企业统计工作的督促指导。2 .严格审核统计数据。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加强“四上”单位申报工作规范性,对入库单位的基本情况严格审核。压紧压实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按照随报随审的原则,及时审核数据的完整性、逻辑性等,切实发挥基层统计机构源头统计数据审核验收“第一道关口”作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每项数据有人负责,每项数据质量有人担责。3 .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工作要求,指导督促检杳辖区内单位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统计台账必须与原始记录数据衔接,做到准确、连续、完整。推动辖区内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一)提升企业统计基层基础企业应明确统计负责人和承担统计工作部门,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保障工作条件。1强化制度建设落实。企业应完善落实统计人员岗位责任、统计报表报送、统计资料管理、统计工作交接等制度。2 .加强数据上报流程。严格按规定时间、方式上报报表,确保报表、指标无漏填漏报、计量单位正确、数据无差错。报出的报表须由统计工作负责人审核,并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确认签章后由归口管理的统计部门统一上报。按规定时间完成上级统计部I,J的查询答复。3 .规范统计台账管理。按照统计法和相关规定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电子台账系统,推动企业原始记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的无缝衔接,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高数据处理的准确性和效率。(三)提升部门统计基层基础市直相关部门应根据统计任务需要,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指定分管负责人、统计负责人,有经常性统计任务的部门明确1名在编在岗人员担任首席统计员,负责协调部门内部与统计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1.完善调查项目信息。负责对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监督,严格按批准的统计调杳内容按时组织完成统计调查任务,并依法依规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调查取得的有关资料。2 .严管报表数据上报。规范建立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二者和统计报表保持一致。按照规定要求完成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报表报出需要审核、签字盖章。加强行业内调查单位数据管控、检查。3 .共建信息共享机制。按时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和行政记录等统计资料。及时发布各类综合性统计数据,对外公布与政府统计部门有交叉的指标时,应与政府统计部门协商一致。三、时间安排(一)工作部署阶段(2024年6月上旬至6月中旬)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要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工作任务,6月中旬前完成工作部署,细化各项任务安排。(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6于中旬至9月底)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对照规范化要求开展建设工作。8月底前,至少选出3个部门、5个乡级单位、10个企业报市统计基层基础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9月底前,全面完成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三)总结报告阶段(2024年9月底至10月底)4 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进一步查缺补漏并形成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总结。迎接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随机开展的督查督导,对组织开展工作不力、塞责推诿的进行通报。适时召开统计基层基础现场会,对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活动进行总结。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组织。充分发挥统计基层基础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定期会商、专题调度,及时解决日常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中突出的重难,点:问题,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二)做好基层待遇保障。结合我市财政情况,适当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工作经费。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从政治上关心乡级、部门首席统计人员,吸取引进其他地区优秀经验,选拔任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统计干部。(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开展基层统计人员优秀统计员评选,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基层统计人员的动力,大力弘扬和践行统计核心价值观,增强基层统计人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和获得感。(四)提高统计业务能力。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力度,针对性开展培训,有效避免因基层统计力量薄弱、统计人员业务能力不高等问题造成的统计数据质量风险。市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卜.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统治统水平,巩固提升市统计数据质量,结合实际,制定市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准确把握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扣服务高质量发展第一要务,全面依法治统,扎实开展普法宣传、统计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统计质量,强化源头数据质量管控,规范统计数据生产流程,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信的统计支撑。二、具体措施(一)加强统计法学习宣传,提升依法统计意识1 .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市委、市政府、有统计报表任务的有关单位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等,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2 .提升依法统计思想认识。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市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纳入党校年度课堂教学计划。结合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活动。合理利用各类重大会议开展统计法治专题讲座,全面宣传统计法治思想。3 .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开展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通报学习统计典型违法案件,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引导相关单位、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坚决抵制统计弄虚作假行为。4 .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紧紧围绕“不得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贵,任单位,不得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杳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不得随意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等要求,坚决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一)完善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1.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建立多层次的学习培训机制,落实首席统计员、新入库调查单位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强化基层统计人员在基础知识、统计方法、统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统计部门每年对乡镇(街道)统计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相关部门统计员开展综合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2.开展“企业直通车”行动。市统计局制作发放统一规范的统计“服务包”,主动深入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服务,指导调查对象规范统计工作。提升“四个一”辅导服务质效,制定企业指导清单,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指导企业准确填报数据,实现新入库企业入企服务全覆盖。(三)强化数据质量监控,确保统计数据质量1 .规范企业(项目)入退库管理。严格审核企业(项目)入库退库,防范入库退库造假现象。市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拟入库单位和项目真实性的自查,加大对项目立项或备案文件、项目开工证明、企业税务资料等的审核力度,严禁提供或伪造不真实的资料,切实保障企业、项目入库质量。2 .强化数据审核比对。研究制定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提升专业数据管理的时效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对统计造假问题相对集中的重点领域、重点指标加强审核,做好关联产值、营业收入、开票、用电等指标数据查询以及数据合理性匹配度分析,将统计工作规范固化到统计业务流程各个环节之中,确保统计数据全过程、全要素质量管理。3 .加强统计数据核查。健全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推进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专业核查、日常巡查、执法检查和重点督查等多种方式,实现对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全覆盖。4 .充分发挥部门作用。健全“管行业必须管统计,管统计必须管数据质量”机制,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统计部门对“四上”企业靠前管理,加强对本系统及行业管理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规范建立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挥统计监督效能1.提升统计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执行数据质量通报、约谈制度,公开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及时移交统计违纪违法线索,依法依规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通报曝光重大典型统计违法案例。5 .建立健全部门责任体系。有关部门建立本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积极配合政府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6 .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严格贯彻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任职考察和考核评比时深入了解有关人选涉及统计工作表现,将统计监督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继续将统计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委综合考核范围。(五)建立纳统工作机制,提升统计数据支撑1.加强纳统知识培训。组织开展企业入库纳统工作专题培训,针对企业入库退库标准、申报流程、审核要点等入库纳统工作要求,编印纳统知识手册、录制纳统知识授课视频,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纳统培训服务。2.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发展改革、工信、商务、住建、房产等经济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四上”企业的靠前管理,根据企业达规纳统标准,建立完善纳统信息交换机制,共同更新、维护“准四上”企业名录,动态监测企业经营情况,及时做好达规企业入库纳统工作。(六)开展统计调查研究,加强数据质量管控1.强化综合调研运用。深入基层单位、市场主体、项目现场,开展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目的的综合调研,排查影响数据质量的主要原因,摸清提升统计数据质量面临的矛盾和短板,总结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经验,通过调研把问题找准、原因理清、建议提实。2.建立沟通联系制度。经常听取企业统计负责人汇报生产经营情况和合理化建议,及时捕捉经济运行的微观动态,强化对市场变动乃至经济走势预判,增强对数据质量的把控能力;加强数据分析,充分利用检查督查、调查调研取得的数据,进行指标关联分析,科学研判行业运行形势,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直各经济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本地制定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年”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二)加强工作安排。统计部门要结合实施方案,强化协调,精心组织,安排好本次提升年工作,与日常统计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到日常工作和提升年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三)加强督促检查。统计部门定期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到位。对部署和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的乡镇、企业、部门进行通报,确保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提升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