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数字化评估法治政府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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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数字化评估法治政府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附件2杭州市地方标准人大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评估管理规范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1.1背景和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强调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党的卜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速、有力推进,取得重大进展。201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贡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每年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从制度层面明确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仅确立了至J2O25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对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作出新的部署,也赋予了各级人大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全新任务。地方人大如何高质量开展这项专门监督工作,特别是对标既定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更科学、精准地开展数字化监督工作,眄需一套可量化的评估标准和工作指南。杭州市和区、县(市)两级人大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引领与指导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强化和完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2018年至2020年)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开展专项监督,成效明显,全市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37%提升至97%。2020年至今,市人大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监督形式,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从市级层面探索开展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监督,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联系机制,并有效利用法治政府监督应用场景形成数字化分析报告,先后推动近50个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实效。富阳区人大全面推行“村级述法一件事”、组织开展“法治富阳,局长代表面对面”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题报告会,不断深化区、镇、村“三级述法”机制,推进基层依法治理高质量发展:钱塘区人大积极探索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方式,形成了对象范围全覆藁、前期调研全方位、形式方法全视角、代表参与全过程、督促整改全闭环的“五全”监督机制,系统性提升监督质效。萧山区人大从2014年开始探索实践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要求政府工作部门向人大常委会述法,建立“1+X”监督体系,力促政府依法行政。2021年,在省人大的指导下,以余杭区为试点,市区两级人大联动,开发了卓有成效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数字化场景,并于次年由省人大全省推广使用。前期研发形成的与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所对应的监督指标体系已与监督工作的结构化、模块化形成流程闭环,并通过数字化技术投入了实际运行,成效获得全国人大肯定认可。各级人大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不断强化和完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传统监督流程和工作机制客观上也存在“信息收集不够全面,监督展示可视性差:口常监督不够到位,监督落实缺少闭环;抽象定性监督较多,定量对比数据较少”等现象,尤其是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如火如荼,随之对人大的监督工作也带来难题和新挑战。这些问题短板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人大依法履职的刚性和效应,明待通过对监督工作的流程再造和方法改进来加以扭转和改变。上述短板都与人大监督工作缺乏“标准化实操评估规范”有关,亟待解决。为进一步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融合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创新技术,有效摆脱人大监督传统模式所遭遇的短板和瓶颈,推动人大监督履职的整体性重塑,进而实现从技术理性到制度理性的跨越发展,人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项监督要充分发挥数字赋能效用,牢牢把握数字化浪潮带来的新机遇,积极推进监督数字化改革。根据省人大有关指示精神,现有数字化评估监督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升级,杭州市区两级联合开发运用法治政府监督应用场景的试点成功经验亟待提质转化,两者都需要从“软法”制度层面进行强化。具体就是要从具备现实可操作性的“地方标准''层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具体化监督执行规范,即可用于优化现有数字化评估监督系统、使其运行更有质效,也可作为基层人大开展这项专门监督工作的评估实操指南。虽然前期完成的评估指标体系和监督流程都可作为地方标准制定的基础积累,但目前标准制定工作仍处于空白,有待相应的审批审查程序和标准内容的具体研发。尤其是这项工作所蕴含的首创性意义,涉及多个专业术语标准化定义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具有一定的挑战性。1.4功能和作用地方标准作为地方政府制定的县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性技术规范,主要用于引导和规范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就人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的具体工作而言,如果在监督工作中引入数字化的评估地方标准,以标准化的模式开展具体的数字化监督工作,将有效解决前述问题短板。地方性的评估标准在监督工作中可以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说nJ以起到的具体效果(满足的实际需求)包括:1.引导评估行为的统一性:地方标准将适用本标准的相关人大及其具体工作成员的行动纳入统一的框架之下,帮助实现全体成员的协同努力。在专项监督中,地方标准为参与方提供了共同的统一的评估考察标准,确保各个环节的衔接和协作,从而提高评估的效率和质量,并解决评估标准不统一、评估行为不规范等现实问题,为监督奠定定性定量的基础:2.提高人大监督的实际质效:地方标准要求评估行为符合定的结构和规范要求,而原先经科学论证并实践检验的评估指标体系经转化为评估标准后,可与监督流程融合为监督工作业务场景的流程闭环,以此可大幅提高监督工作质效。地方标准还可将现有的评估指标体系与已有数字化监督场景建设的成功经验纳入,以便确保监督过程和结果的可靠性及可持续性;3.促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地方标准旨在提高本地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和发展水平,以可预期、标准化、具象化的评估指标推动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的法治化水平,创建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地方标准也可以鼓励和引导基层人大创新履职路径方法,推动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并以“软法”形式强化监督的实际效果,解决监督实效不明显的问题。过去几十年的地方人大监督履职实践证明,“聚焦短板、问题导向”是强化监督质效的基本前提,选准监督重点,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关键,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面对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任务,具有较强现实可操作性的标准化评估规范,既可以对人大监督履职场景完成科学且系统的流程再造,也可以有效运用数字技术的赋能实现精准识别并选定监督重点,以科学权重和智能算法来统筹把握好监督重点、监督节点以及监督力度等诸多因素,使各要素之间既平衡有序又不失张力,是一件富有挑战的创新,也是可以为基层人大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工作带来强力支撑的举措,甚至为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全国各地人大开展数字化评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2.工作简况2.1 立项计划该标准任务来源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杭州市标准化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杭市监函(2024)135号)。2.2 起草单位本标准生耍起草单位: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杭州标准化研究院(杭州标准化国际交流中心)、杭州市标准化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浙江工业大学、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2.3 主要工作过程2.3.1 明确标准起草人员和工作计划2024年7月11日,在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标准启动研讨会,会议一是组建标准起草小组,明确分工:市人大和产互研究院负货标准技术内容:市标院和市标学负责标准文本格式调整及标准进度把关。二是标准名称修改为“人大数字化评估法治政府建设管理规范三是标准框架修改为:基本原则、评估原则、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内容、评估结果、评估应用、评估改进。2.3.2 起草标准初稿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8月12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淅江工业大学、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等单位对标准内容进行重新梳理,标准框架修改为评估原则、实现路径、评估体系、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方法、数字评估系统.2024年8月19日,在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标准内部研讨会,参会人员包括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许燕君、标准应用与代码管理部主任左爱兵、高级工程师郑伏,杭州市标准化学会秘书长吴振华、项目总监孙卓、标准化部主管周佳、标准专员叶凯。起草小组对标准文本框架及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标准框架修改为基本原则、实现路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法、评估流程、评估结果与应用等堂节。2024年8月29日,在市民中心E座2014会议室组织召开标准内部研讨会,参会人员包括杭州巾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任丹娅、司法监督处处长林焕其,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五四宪法陈列馆馆领导龚海波,杭州市标准化学会项目总监孙京、标准化部主管周佳。起草小组对标准文本内容进行逐章逐条讨论,除细化文本内容外,一是增加了指标体系说明,二是评估指标按政府和部门进行细化。2024年9月2日,在市民中心E座1914会议室组织召开标准内部研讨会,参会人员包括杭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江成器、副主任任丹娅、司法监督处处长林焕其、办公室主任袁洲、办公室二级调研员熊莉君,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五四宪法陈列馆馆领导龚海波。起草小组对标准文本内容进行逐章逐条讨论,除细化文本内容外,一是加入“人大法治政府监督杭州指数”框架,二是加入预警、互动、反馈等问题出清机制,三是加入主要负贡人出庭应诉、“两高一低”专项监督以及协作联动机制等制度性成果,四是完善指标数据库和数据安全等技术内容O2.3.3 修改标准稿本标准共进行了四次大的修改:2024年8月12日,根据2024年7月11日标准启动研讨会的会议内容对标准进行第一次修改,一是标准名称修改为“人大数字化评估法治政府建设管理规范二是标准框架修改为:基本原则、评估原则、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内容、评估结果、评估应用、评估改进。2024年8月20口,根据2024年8月19口内部研讨会的会议内容进行第二次修改,修改内容包括:1 .标准框架修改为:基本原则、实现路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法、评估流程、评估结果与应用等章节;2 .增加引言:3 .精炼客观公正、注重绩效、协同合作、督促改进等4个原则内容的表述;4 .将原标准“5实现路径”和“8数字评估系统”整合修改为“5实现路径',内容包括,51评估系统要求”、与2系统功能”、为3系统安全管理”:5 .将原标准“8评估指标”的内容重新梳理,调整到“6评估指标系统”,内容包括%指标构成“、“62指标要素”,并将指标定义的内容调整到附录A的表格中:6 将原标准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调整到*8评估流程”,包括KI评估组织“、22评估对象”、出评估准备”、“评估实施,、“评估分析”、咄具报告“、评估结果与应用、2024年8月30日,根据2024年8月29FI内部研讨会的会议内容进行第三次修改,修改内容包括:1.完善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定义和4项基本原则的表述:2.增加“6.1指标体系说明”;3 .评估指标及附录A由原来的1张表,按政府和部门分为2张发:4.完善评估方法的表述:5 .分别按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增加2张评估对象表:6 .完善了83评估准备”、啾4评估实施“、“8.5评估分析”呻.6出具审议意见”、“8.7评估结果与应用”的细节.内容。2024年9月3日,根据2024年9月2R内部研讨会的会议内容进行第三次修改,修改内容包括:1 .增加了了534系统安全:2 .增加8.4.3预警、互动、反馈等问题出清机制;3.增加了8.7跟踪问效:4.增加了8.8专项工作评估等。2.3.4意见征求及修改完善XXXX年XX月XXR至XXXX年XX月XX日,通过,浙江标准在线”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同时由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发文,面向市、区(县、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单位进行征求意见。235专家评审及报批XXXX年XX月XX口召开标准审定会:专家审定意见。2.4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包括戴建平、江成器、任丹娅、袁洲、林焕其、熊莉君、龚海波、阮文静、朱幼群、章雪梅、王先、董震宇、田禾、吕艳滨、王祎茗、王小梅、许燕君、吴振华、孙卓、周佳、俞锋、江高岸、吴梦雷、周晔。所做工作见表1。3.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地方标准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3.1标准编制原则1.科学性本标准的编写,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1年8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2019年5月)、中共浙江省委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2020年12月31口)、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1年12月I1.口)、法治杭州建设规划(2021-2025)(市委发(2021)19号)、杭州市关于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杭委发(2022)2号)等政策意见,并结合杭州市、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运用数字化技术开展对本级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开展的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对标准的框架进行了梳理和凝练,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2 .规范性标准编制过程中,标准内容的编写顺序、编排格式、章节划分以及编号等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规范用语和格式进行研制。3 .可行性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广泛征集意见,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特点,对系统实现路径、评估指标及评估流程进行梳理和调整,具体内容要求设置符合当前管理需要,具有可操作性,可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4 .2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本文件规定了市、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数字化评估法治政府建设管理的基本原则、实现路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法、评估流程、评估结果与应用等内容。其中基本原则包括客观公正、注重绩效、协同配合、督促改进等4项原则,实现路径包括评估系统要求、系统功能、系统安全管理等3方面内容,评估指标体系包括指标体系说明、指标构成、指标要素等3方面内容,评估流程包括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准备、评估实施、评估分析、出具审议意见、评估结果与应用等7方面内容。(1)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市、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数字化评估法治政府建设管理的基本原则、实现路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法、评估流程、评估结果与应用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市、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运用数字化技术开展对本级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开展的评估工作。本文件可为全省、全国其他城市提供参考。(2)规范性引用文件GBf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主要对,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评铲的术语做了定义。(4)基本原则本章主要对“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开展的评估工作时应遵循的客观公正、注重绩效、协同配合、督促改进等4项原则做了规定。本章内容主要根据杭州市、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运用数字化技术开展对本级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开展的评估工作经验总结而成。(5)实现路径本章主要对评估系统要求、系统功能、系统安全管理等3方面做了规定。其中评估系统包括展示中心、分析中心、协同中心、评估中心四个部分。系统功能明确了展示中心应具备各维度历年评价展示、监测曲线展示及内容详情展示、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高频问题展示、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展示等功能,分析中心应具备公共数据交换技术规范进行公共数据归集、公共数据批量共享、公共数据Im流等数据交互操以及结合当年度重点工作侧重制定分析市点等功能、协同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支持,跨业务、跨机构、跨系统的推送响应机制、评估中心应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市委重点工作制定当前年份的指标体系、制定指标赋分体系、制定数字化分析报告模板以及支持A1.辅助评估模型对数字化分析报告内容进行文案编写扩充等功能。系统安全管理主要是对数据填报的主体、载体、填报频次、分析研判、系统评估、系统安全、保密要求等要求做了规定。(6)评估指标体系本章主要对指标体系说明、指标构成、指标要素等3方面做了规定。其中指标体系说明是对指标体系建立的整体说明,评估以“人大法治政府监督杭州指数''为基准,全力构建与人大监督职责相匹配、体现法治杭州建设特色、能够科学客观评价杭州法治政府建设现状、可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时代法治进步并实现动态调整的评估体系。每年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情况在“人大法治政府监督杭州指数''中选取若干指标体系。目前评估体系的1.0版采用“五维赋分法体系”,即从立法工作、依法决策、规范执法、司法监督、普法宣传五个维度进行评估。指标构成主要包括基础评估指标和附加评估指标构成,其中基础评估指标包括立法工作、依法决策、规范执法、司法监督、普法宣传5个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分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可适时调整.指标要素主要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目标值、分值、评分规则等内容。(7)评估方法本章节主要规定了市、区县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评估的方法,果用“五维赋分体系”,即从立法工作、依法决策、规范执法、司法监督、普法宣传五个维度进行评估。每个维度采用百分制(共500分),分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6个,三级指标43个。每个三级指标有各F1.的目标值并相应赋与一定的分值,明确相应的评分规则。(8)评估流程本章节主要对评估主体、评估对象、评估准备、评估实施、评估分析、出具审议意见、跟踪问效、评估结果与应用、专项工作评估等9方面做了规定。明确了评估主体,市.、区(县、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名单等,对评估准备、评估实施、评估分析、出具审议意见等环节的工作的主体、工作内容及具体流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将评估结果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提供参考并纳入杭州法治(依法行政)考核;与被监督府象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口常互动协作。本章内容依据杭州市、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运用数字化技术开展对本级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开展的评估工作经验总结而成.4 .国内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本标准的起草将依托早前开展基层人大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数字化场景开发时所专门研发的监督指标体系为内核,在监督观测指标的设计上严格对标国务院法治政附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相关指标体系,使“建设”与“监督”的各项分层标准协调对应,以此避免监督行为与现行法律法规出现抵触:鉴于本标准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人大专属监督职能所制定,具有中国本土的法治属性和专业性,国际上并无同类型先进标准可供参考或借鉴采用,需要自主研发;鉴于拟制定的标准以前期开发的指标体系和实践应用经验为基础,而且前期成果应用顺利、成效优良,加之本标准的开发以对标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前提,在指标的分层结构和逻辑上都具有规范的参照,故标准本身的各部分之间不会出现不协调的问题。5 .定量、定性技术要求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验证情况本标准拟推行适用的“标准化监督”是指符合外部标准(法律、法规或其它相关规则)和内部标准(治理理念、文化理念)为基础的科学化、规范化监督管理体系。就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工作的标准化而言,通过科学编订地方标准,以“软法”形式约束监督行为、统一监督标准、规范监督指标的具体行为,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支撵,并可借助数字化的助力和赋能实现数智化的“人大监督其主要技术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其中的共性技术指标将考虑设置“立法、俅法决策'"执法'、'司法"守法”等5大类评估指标。同时结合淅江省域、杭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色,考虑设置“加分项、一票否决项”等评估指标。上述指标已在早前的实际监督工作中投入应用,且成功开发为数字化场景,能够在逻辑上形成闭环,也能实现评估指数的生成,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6 .篁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无7 .预期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及贯彻实施标准的要求、措施等建议本地方标准成功获批并发布后,预计省市人大都会以文件通知的形式向辖区内基层人大进行推广应用,权威机构的推广可以保障本标准的落地实施:本地方标准实际实施后,将大幅提升人大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的工作质效,推动相应数字化场景的业务逻辑更加优化;经向上级人大请示并获批准答复,本地方标准拟申报立项为设区的市地方标准,以便日后优先在全杭州市范围内推广实施。8 .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2024年7月11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杭州市标准化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杭市监函(2024)135号),标准名称为人大法治治理分类评估规范,2024年7月11日,起草小组组织召开标准启动研讨会,经研讨,立项名称未能体现运用五维瓶分法体系的数字化手段进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评估工作,标准名称修改为“人大数字化评估法治政府建设管理规范标准起草小组2024年09月0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