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具管理规定.docx
施工现场机具管理规定为了进步加强施工现场机具的管理,明确施工机具配备、验收、安装、使用维护、拆除等要求,确保机具安全使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所称施工机具,是指在公司范围内,为了满足施工需要而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工具等,包括自有、租赁和分包方的设备。二、管理职责公司分子公司、项目管理公司、直属项目部所属项目部设备租赁合同的审批权限按照公司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分包方自有的设备、工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1 .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埋:审批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录,主持公司直属项目部、专业公司、驻外公司项目部的设备安全检查。2 .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设备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合同条款会签。3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施工机具的安装、拆卸和使用进行动态安全管理。参加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验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协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建立各自的安全技术档案、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督促施工现场机具的产权、使用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4 .公司科技研发部:会同安全管理部对施工机具安全技术措施或机械设备安、拆专项方案进行审核、检查。5 .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是项目部施工机具的分管领导,对本项目施工机具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组织对项目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6 .项目安全总监(安全员:贯彻实施公司施工机具管理规定,制定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组织本项目的设备验收并留存记录,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组织本项目的设备安全检查。督促设备租赁、安装单位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按照公司信息化管理要求对设备管理模块进行登记。7 .操作人员:熟悉施工机具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施工机具的日常保养,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三、一般规定1 .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安全管理部等有关部门,对施工机具的供应方进行评价,重点对经营资格、资质证书、企业信用度、维保能力、安全业绩(不良记录)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应建立机械设备合格供方名录,集中评审每年进行一次,吸纳新的单位、剔除不合格单位。专业公司、驻外公司机械设备的合格供方管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施工机具的供方应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或安全管理部提供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证照。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出租单位还应向公司出具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及安装使用说明书。各项目部使用的机械设备,原则上应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使用。大型建筑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的租赁、安装单位必须在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录内选取,选用名录外的合格单位必须进行追加评审,项目部应将计划选用的租赁安装单位资质、证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核,待审核通过、纳入合格分包方名录后方可选用。2 .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专项方案必须由科技研发部、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设备基础以下方案由科技研发部审批。按照规定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方案应遵照执行。安装完毕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项目部应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项目安全总监(安全员)须参与验收,必要时可请公司安全管理部参加验收。3 .出租单位应当在与项目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货合同中,明确由出租单位对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确定双方的安全责任。标准合同样本由工程管理部拟订,各项目部参照样本签定,并报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备案。4 .机械设备入场、安装验收、月度安全检查、维修保养、退场必须在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设备管理模块进行如实记录。5 .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6 .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拆除施工机具。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以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7 .处在运转中的机械设备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灵、零配件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8 .施工机具的使用、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特种作业人员还需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操作。9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0 .施工机具使用、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其交给非专业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11 .施工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12 .大型机械设备运行均须实行交接班制,并填写交接班记录。13 .施工机具入场后,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制度。14 .当使用施工机具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15 .当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施工机具的使用、保养和维修1 .使用(1)机械设备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尽可能降低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工程管理系统设备管理模块),留存相关记录。(2)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凡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管理制度。(3)项目部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标识工作,按要求悬挂机械设备标识牌。(4)电钻、电锤、电焊钳等电动工具的使用要符合JGJ46的规定。2 .保养<1)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2)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级保养内容外,重点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进行解体检查、清洗和调整。(3)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三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完成。(4)施工机具的各级保养由各设备安装(产权)单位负责,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3.维修<1)小修:是一种维护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2)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延长大修间隔期。(3)大修: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4)施工机具的各类维修,均由设备安装(产权)单位负责实施,且由专业修理人员完成。<5)项目部安全员要做好机械设备安全检查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机械设备保养维修月度计划,将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情况F每月月底在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设备管理模块内进行登记。五、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要求<-)物料提升机(1)物料提升机在安装前,必须编制安装(加节、拆除)方案,并向安全监管部门递交安装(拆卸)告知书,安全监督员签字后方可实施,其内容包括:建筑起近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单位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辅助建筑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标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位置和作业半径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2.物料提升机在安装完成并自检合格之后,应报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项目部组织安装、监理、建设单位联合对物料提升机进行验收,验收必须对照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标准执行。验收合格后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明后方可使用。3.管理措施机械实行“三定”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岗位职责)。严禁各类人员乘吊笼上下,禁止超重、吊物超长使用。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穿越。(Q附墙杆不得随意拆除。凡需临时拆除时应先行加固,待附墙杆件复原后方可使用升降机。操作人员必须坚持视线不清、信号不明不吊的规定,拒绝任何违章指挥。4.操作人员日常检查要求地锚与附墙架的连接有无松动;空载提升吊笼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在额定荷载卜.,将吊笼提升到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吊笼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5.使用时应符合的规定物料提升机的安装高度不得超过35米:物料在吊笼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笼。当长料在吊笼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笼上下;高架提升机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5)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作业后,将吊笼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6.维修保养维修保养由项目部组织设备安装租赁单位进行:提升机使用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提升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每次维修保养后,应对物料提升机进行检查、空载试运行一次,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7、物料提升机拆卸后,应在7日内到市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手续。施工升降机1、施工升降机在安装前,必须编制安装(加节、拆卸)方案,并向安全监管部门递交安装告知书,安全监督员签字后方可实施,其内容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心建筑起近机械备案证明: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单位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竹;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辅助建筑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心标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位置和作业半径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ID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2、编制的施工升降机的安装、加节、拆卸专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作业人员组织和职责;施工升降机安装位置平面、立而图和安装作业范闱平面图:(5)施工升降机技术参数、主要零部件外形尺寸和重量;辅助起重设备的种类、型号、性能及位置安排;吊索具的配置、安装于拆卸工具及仪器;安装、拆卸步骤与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应急预案。3、安装期间的安全措施安装、拆除期间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进行现场监督。在安装期间不准许与安装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安装工作;安装完成后,应联合安装租赁单位对升降机进行空载试运行检查,但不得将电梯投入使用。施工升降机在安装完成并自检合格之后,应报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项目部组织安装、监理、建设单位联合对施工升降机进行验收,验收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范JGJ215-2010)标准执行。验收合格后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明后方可使用。5、外用电梯安全防护施工升降机底笼周用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搭设足够尺寸的防护棚(按坠落半径要求);防护棚必须具有防护物体打击的能力,可用5cm厚木板或相当5cm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施工升降机与各层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置护身栏杆及挡脚板并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应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防护门在梯笼运行时应处于关闭状态:防护门构造应安全可靠,必须是常闭型,平时全部处于关闭状态,不能使门全部打开形成虚设;各层的运行通道或平台,必须采用5cm厚木板或竹跳板搭设平整牢固,不准采用厚度不一的板材,板与板应进行固定,沿梯笼运行一侧不允许有局部板伸出的现象。6、使用或操作升降机的人员必须具备以卜要求:能正确、迅速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以避免事故发生;能理解和应用所制定的规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能经受紧张状态,防止出错,有丰富的操作经验;受过专业培训,熟读和掌握了施工升降机使用手册的全部内容:持证上岗。7、操作的安全措施风速20ms不得操作升降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发现故障或危险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现场的安全负责人,在故障和危险情况排除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8、保养和维修时的安全措施维修保养由项目部组织设备安装租赁单位进行;施工升降机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调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施工升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每次维修保养后,应对外用电梯进行安全检查、空载试运行一次,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9、拆卸阶段安全措施拆卸由项目部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租赁单位进行;始终要确保地面上有足够的空间,作为拆卸场地;始终要确保所有使用的起重设备适合于要起吊的载荷;始终要确保拆卸开始前,整套装置处于安全状况,并通过日常安全检查;在拆卸期间,不准许与拆卸工作无关的人员使用升降机;不允许在风速13ms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拆卸工作。10、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的安全措施当升降机在受暴风雨或强台风袭击后,要指派胜任的人员检查各要害部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在升降机上进行日常安全检查;风速20ms时或导架、电缆上结冰时不允许操作升降机;在确认“定期检查和试验”及“保养和维修”完成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在确认升降机通道内无任何障碍物,且这些区域附近无人员工作前,不得操作升降机;在对处于地而的吊笼进行安全检查之前,不得操作升降机:11、施工升降机拆除时,应在7日内到市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手续。塔式起重机1、塔吊安装前,必须编制安装(加节、拆卸)方案,并向安全监管部门递交安装告知书,安全监督员签字后方可实施,其内容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装单位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由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辅助建筑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标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位置和作业半径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11)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2、同一施工区域有多台同时作业塔式起重机旦存在塔臂交叉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责令使用单位编制“塔式起重机防碰撞安全专项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鄂建办2018343号文)3、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除必须按照说明书和有关规定,依据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I96-2010)编制专项安、拆、顶升加节方案。塔吊的装拆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安装位置平面和立面图;所选用的塔式起重机型号及性能技术参数;基础和附着装置的设置:爬升工况及附着节点详图;安装顺序和安全质量要求:主要安装部件的质量和吊点位置;安装辅助设备的型号、性能及布置位置:电源设备;施工人员配置:(ID吊索具和专用工具的配备:安装工艺程序:安全装置的调试;(M)重大危险源和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4、对安拆人员的要求(1)参加塔机安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安拆人员须严格按照塔机的安拆方案和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安拆;安拆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5、对塔机安拆的管理要求安拆塔机的单位,必须具备安拆作业的资质,并按安拆塔机资质等级进行作业;安拆单位必须建立由起重工(装拆工)、电工、起重指挥、塔机操作司机和维修钳工等组成的塔机安拆专业班组;进行塔机安拆、安拆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完成审批手续;塔机安拆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拆方案和安全技术的书面和口头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塔机的安拆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域,安全员应临场监督:作业中遇有大雨、雾、雪和风力超过12ms级时应停止作业。6、塔机安装完毕自检合格后,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使用单位还应组织安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明后方可使用。7、塔机使用中的安全技术要求塔机的基础必须符合安全使用的技术条件规定;起重司机、指挥、吊索工都应有其相应岗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旗语或对讲机;起吊作业中司机和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吊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12ms级以上强风区无防护措施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孔不牢不吊;塔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定执行。基本要求:起吊前,先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严禁超载;塔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不准悬在空中,并对塔机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夹轨钳、电源等全部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塔机在使用中不得利用安全限制器停车,吊重物时不得调整起升、变幅制动器;自升式塔机使用中的顶升加节工作要有专人负责,顶升加节后必须对塔机的垂宜度、爬升套架、附着装置等进行检查验收。验收记录应有设备安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字:六、施工机具安全警示和检查测试工具的管理1、施工现场应当在机械设备安拆、运行、检修、保养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安全警示标志的拆除必须得到项目部安全负责人的许可。3、项目部应配置基本的安全检查测试工具:卷尺、经纬仪、水准仪、卡尺、塞尺、力矩扳手、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电压电流表、漏电测试仪、声级计、手持式风速仪等。4、安全检查测试工具必须是经检测的合格产品,国家实行许可证的产品必须有许可证;国家实行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有认证证书。5、安全检查测试工具应按国家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检定、校正,每年按时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