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战略合作协议.docx
代理商战略合作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 .甲方同意乙方在区域代理销售系列产品。甲方按全国统一代理价供货给乙方,产品报价详见附页一。2 .乙方内部必须对甲方产品最低报价保密。零售价格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价格,不得低于最低售价。如甲方因市场变化需要调整售价,甲方应提前天通知乙方。3 .乙方每次订货数量不得低于最小订购量(单次台)。款到发货,甲方收到货款后将产品邮寄给乙方。甲方银行资料见附页二。4 .发货方式包括航空、中铁、公路等。5 .乙方有义务监督当地市场甲方产品的最低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最低售价。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6 .如产品统一调价,甲方将对乙方在调价前一个月内最后一次提货给予补差价。甲方新产品推出时,若乙方旧型号产品滞销,个月内可向甲方申请调换,但产品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缺损,乙方需支付缺失附件的成木费。7 .为保护全国各地经销商利益,规范市场,乙方只能在协议区域内销售。如出现“窜货”现象,甲方有权按"警告T处罚倍价格T取消代理资格”的方式处理。8 .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时,甲方将免费提供宣传资料。如需进行促销活动,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9 .乙方售出的产品出现故障时,乙方负责为客户更换新品,并寄回甲方更换。10 .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享受同等的售后服务,具体条款见附页1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自动顺延。13 .任何方违反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解决。14 .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1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页(略)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代表(盖章):乙方:地址:电话:传真:代表(盖章):代理商战略合作协议篇2甲方:乙方: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建立物流配送站的有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配送服务范围本协议基于快递物流代理合同基础而签订,乙方建立物流配送站的配送服务范围为乙方的代理区域内,即区(县)范围内。乙方不得超出此范围进行产品配送工作。二、费用标准及支付时间1、乙方为其代理区域内的快递物流业务,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每月15号向乙方支付实际快递费用。三、甲方的义务1、甲方不再向乙方所代理区域增派代理商。四、乙方的义务1、该区域由乙方收件,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承接其品牌快递,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派费。如有快件丢失,乙方照价赔偿。四、合同的有效期1、本合同在双方签订快递物流代理合同生效的基础上,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2、本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前2个月甲、乙双方商讨续签,如未续签,则本合同即告终止。五、争议的解决对于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当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i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时间:时间:代理商战略合作协议篇3甲方:乙方:2、甲方正式委托后,交纳注册保证金。3、在加盟代理期内,甲方可以使用“”商标开展业务,但不得以乙方公司的名义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乙方只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与甲方的责任,不承担甲方与客户之间约定的责任。4、甲方须保证提供之注册申请材料证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5、审核期内,甲方之委托客户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联系人地址变更、电话变更等等,必须通知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没有及时通知乙方,导致甲方委托客户无法收到相关通知及文件,乙方概不负责。6、本协议从一日止,有效期年。月年日起到月年日O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代理商战略合作协议篇4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一联系人:_开户银行:电子邮牛_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公司账号:开户银行:电子邮件:第条协议项目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网络代理体系和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网络机构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网络机构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网络代理商”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网络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第二条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网络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I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网络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代理商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飞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代理商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3.I.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网络网络授权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网络”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网络”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3.I.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