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成长之盾”集中研讨发言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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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篇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成长之盾”集中研讨发言材料.docx
2篇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成长之盾”集中 研讨发言材料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成长之盾”集中研讨发言材料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委书记“坚决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 案件,切实保护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安全”重要批示 精神,严厉打击、系统治理、整体防范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 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安全,结合我镇实际集中研讨 友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系列决策部署 和省委XX市委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将专项行动作为推进市域社 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的重要工作进行部署推动。二、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强化校园 及周边综合治理,落实关爱帮扶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措施,深化未 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建立健全 关爱、保护、救助未成年人常态化工作制度机制,切实维护未成 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为未 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三、工作开展情况始终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依法履职、主动作 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开展排查摸底,落实管控责任。以村(社区)为单位, 对留守儿童、孤儿等未成年人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多盯一” 管护机制,落实“多盯一”管护责任。组织召开德育家长会、座 谈会,开展尊老爱幼传统美德教育,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性开展防欺凌、 防溺水、防性侵安全教育宣传,加强青少年儿童自我防范能力和 安全意识。二是开展慰问活动,突出生活关怀。认真开展暖冬行动,为 15名留守儿童家庭送去慰问物资和慰问金3000元,让留守儿童 家庭过一个祥和温暖的春节。紧盯“六一”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 点,依托“儿童之家” “童心港湾”阵地打造“幸福社区”,开 展唱歌、跳舞、绘画、阅读等活动,陪伴儿童500余人次。三是开展法治教育,突出法律关注。把引导青少年“扣好人 生第一粒扣子”作为首要职责,围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 青少年群体综合素质。以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和维护未成年人合 法权益为目标,结合“法律进校园”活动,在全镇三所学校开展 法治教育,为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强化了青少年知法、 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青少年失足失范。四、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未成年保护主要依赖团委、关工委等群 团组织,没有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宣传氛围不浓。主要通过进学校和下村开展宣讲、发放 小册子的方式开展宣传,横幅、海报、广播等大范围传播的方式 利用较少。三是宣传面不够广。宣传对象主要针对在校学生,对教师及 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的老辈家长宣传不到位;对青少年宣传较 多,对儿童宣传不足;对女孩子宣传更多,对男孩教育有所欠缺。五、下步工作打算(-)开展排查摸底专项行动,实现重点未成年人群体信息 汇总和动态监测。1、由派出所、司法所、中小学等部门负责摸排有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群体;派出所、社事办等部门负责摸排闲散未成年人群 体、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摸排服刑强 戒人员未成年人子女;镇中小学校、派出所、妇联等部门负责摸 排流动留守儿童;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负责将各成员单位掌 握的相关重点未成年人群体信息进行分类汇总。2、镇、村(社区)依托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重 点未成年人群体管理台账。以网格为基本统计单位,定期组织力 量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照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已掌握的信息, 实现重点未成年人群体信息网上录入、及时更新、动态监测、数 据共享,一月一更新、一季度一汇总。(二)开展法律宣传专项行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1、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作用,镇、村(社区)与学校联 合开办法制课,着重从家庭角度就如何开展法制、道德、礼仪等 方面教育对家长进行培训。借助村(社区)、家长学校等阵地, 组织人员开展专题讲座,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 人犯罪法结合,针对“家暴、监护不力、校园暴力、校园欺凌、 自我保护”等内容,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2、引入各方力量开展宣传教育。组织专业力量的职责作用, 派出所通过案件侦查阶段与未成年人的接触开展宣传教育;镇司 法所通过司法环节与未成年人的接触开展宣传教育,共同开展法 制教育。3、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月活动,各村(社 区)、中小学校结合自身工作内容,将微信平台等新型媒体与悬 挂横幅、张贴标语口号等传统方式相结合,开展全方位、立体化 宣传。要依托镇、村综治中心等基层平台及派出所、司法所、村 (社区)、中小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工作,发挥他们在第一线接 触、联系此类未成年人的优势,力求让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护航辖区内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开展管护行动,依靠专业力量加强对有不良行为未成 年人的教育矫治。1、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监督,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 成长的文化环境。成立检查督办工作组,由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 理办、派出所、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司法、妇联等 单位参与督察督办,重点围绕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 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严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坚决查处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和恐怖、残忍等有害内 容的游戏软件产品;全面围剿以未成年人学生为读者对象的有害 卡通画册及淫秽“口袋本”图书等重点事项开展工作,加大对文 化经营单位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查处力度。2、针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转化的边界抓好临界预防。要重 视普通未成年人向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转化的边界,重点关注青少 年偷拿财物、逃学、抽烟喝酒、夜不归宿等早期不良行为,及时 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防止未成年人与家庭和学校关系紧张、 联系断裂,避免未成年人受外界不良行为影响产生不正常的社会 化倾向;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法制 教育体系,加强制度规则意识教育,强化法制底线教育,不断提 高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3、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对已涉嫌犯罪但无羁押必 要、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进行 帮教、考察和评估,为司法处理提供参考依据;对未成年人做出 刑事判决处置后,协助社区矫正机构、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跟进 帮教、矫治;对解除拘留、看守的未成年人,教育、民政等部门 要做好场所内外的衔接工作。通过动员社会力量建立管护教育基 地,保障涉罪外来未成年人平等适用取保候审,加强对涉罪外来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四)开展牵手行动,凝聚正面力量加强对闲散未成年人的 教育管理。1、建立社会正面力量接触联系机制。镇社事办和社会治理 和应急管理办、团委要组织党政干部、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正 面力量与闲散未成年人保持长期联系,确保每个月至少接触一次 闲散未成年人,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和温暖,教育引导其树 立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2、根据闲散未成年人的需求和特点开展分类管理和服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开展社会救助;对缺少谋生技能的,开展就 业技能培训I;对存在社会融入障碍的,提供专业的心理援助服务, 搭建参与公益活动等有利于逐步适应和融入社会的平台。3、努力解决闲散未成年人的失学问题。中小学校要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或流失,确保适龄未成年人接 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派出所、司法所、中小学校、社事办、团委 等组织要推动家庭、学校、社区等单位间的有效衔接,建立未继 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跟踪教育管理工作制度,从源头上控制闲 散未成年人的产生。4、努力解决闲散未成年人的就业问题。镇社事办要加强对 闲散未成年人的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等服 务,提高就业技能,拓展就业渠道。对有意愿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的闲散未成年人,提供在职业培训机构接受培训的机会,对其中 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有就业 意愿的闲散未成年人,积极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给予就业政策 扶持;对有能力创业的闲散未成年人,按规定帮助其享受小额贷 款等创业扶持政策。对闲散未成年人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法律 政策问题,积极提供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 权益。(五)开展回归行动,加强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1、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流浪 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社事办要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 救助保护,依托救助管理站、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等机构, 建立集救助、教育和服务于一体的工作机制。救助保护机构在履 行职责的同时要加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 强化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2、完善派出所与社事办有效衔接的救助工作机制,加强对 校园、社区周边环境的整治,定期开展集中行动,严厉打击拐卖 拐骗未成年人和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特别是残疾未成年人 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3、积极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回归安置。协调救助保护机 构和公安部门及时查找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帮 助其回归家庭。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要通过协 调救助保护机构照料、社会福利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等方式予以 妥善安置。4、推动建立未成年人监护监督机制,社事办、中小学校、 派出所和团委、妇联组织要加强家庭监护责任的指导监督,防止 本地未成年人因贫困、家庭暴力和社会不良因素影响等原因外出 流浪。在学校中加强宣传和教育,普及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救助途 径和办法。(六)开展阳光行动,加强对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 理疏导和困难救助。1、及时掌握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监狱和强 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要完善服刑强戒人员入监、入所信息统计制 度,增加其未成年子女信息内容,及时通报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 地的有关部门。镇司法所安置帮教要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确定 帮教联系人,在保护隐私前提下定期保持电话联系或进行家庭走 访,及时掌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失学、监护人缺失等家庭重大 变故情况。2、加强对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困难救助。司法所、 社事办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有需求的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 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3、加强对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抚慰。按法律要 求,镇司法所及各村(社区)对涉罪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心理疏 导。中小学校、团委要关注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心理状况, 以镇、村(社区)为主导,镇共青团干部、志愿者、社会工作者 等社会力量及各种社会组织参与的心理干预队伍,为有心理障碍 的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定期提供心理服务,引导他们走出 心理阴影,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司法所要为服刑强戒人员 未成年子女探视和联系创造便利条件,帮助巩固完善亲子关系。(七)开展关爱行动,加强对流动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1、发挥学校关爱服务流动留守儿童的重要作用。教育部门 要保障留守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家校联动组织工作,在 流动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和班级组建家长委员会时,要遴选热心 关爱流动留守儿童工作的家长或监护人参加。引导外来、外出务 工家长以各种方式关心流动留守儿童,协助学校加强流动留守儿 童教育。要建立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实行普查登记制度, 以学校为主体,加强校内时间的教育帮扶,注重开展分层分类的 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2、整合资源开展关爱活动。中小学校、社事办和团委、妇 联要组织各种社会力量与流动留守儿童结对,开展法制、自护、 心理健康教育和学业辅导、困难帮扶工作。要依托妇女儿童之家、 文化活动站、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中心、希望来吧等流动留守儿童 服务阵地,积极开展各类关爱活动,丰富流动留守儿童课外生活。3、要加强对流动留守儿童家长的联系和教育,整合各类社 会资源,把关爱流动留守儿童作为各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的重要内容,为流动留守儿童父母及监护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 和服务,帮助和引导家长切实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掌握科学的 家教知识和方法,促进流动留守儿童平安健康成长。六、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中(小)学校要将 专项行动作为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平安XX建设的一项源头 性、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牢固树立“一 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通 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性分析研判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中存 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取得实 效。(二)健全工作机制。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派出所、 司法所、各村(社区)、各中(小)学校要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 机,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爱保护未成 年人健康成长的常态化制度机制,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等行 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长效机制。要建立完善发现报告机制,畅通投诉、求助渠道,发 挥基层队伍优势,主动发现并及时报告性侵、家暴、虐童等侵害 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建立完善联动处置机制,全面梳理排查危害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类安全问题和隐患,建立专门工作台账, 下大力气开展整治,确保问题根除清理。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及时通报校园及周边安全执法检查情况,及时通报涉未成年人重 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法律监督情况,及时通报涉未成年人重 大敏感事件和舆情,对涉及未成年人领域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三)强化督导考评。镇纪委、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将 专项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强化检查指导,推动工作要求 在基层落地。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侵害未成年 人犯罪的重大案件,或因不法侵害、校园欺凌等其他问题引发重 大负面舆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逗硬追责问责, 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成长之盾”集中研讨发言材料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全县预防未成年 人被侵害“成长之盾”集中行动,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 成年人保护法宣贯工作,不断提升住建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更好地推进住建工作法制化建设。今年以来,我局按照上级的部 署,精心谋划,通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 机关、进工地、进小区等形式,掀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 人保护法学习宣贯的热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后,我局及时召开 会议贯彻落实并安排部署学习宣传活动,把加强中华人民共和 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 要政治任务,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学法、 普法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重点和工作措施,确保中华人 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普法责任,突出宣传重点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工作纳入工 作总体布局,以“谁分管谁普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保护法学习宣传责任制为抓手,各分管领导负责各自分管领域 的学习宣贯工作,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三)突出重点领域,提高宣传实效一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机关活动。 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宣传展板、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中 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营造全局上下遵法、 守法的浓厚氛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 传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重点学习内容,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和 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 作用,要求领导干部自觉做到学习、遵守、维护中华人民共和 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表率,带动全局干部职工不断深入学习领 会。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学法、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引导干部 职工自学,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条文 和法律精神入脑入心,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维护 人民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工地活动。 在建筑工地围档制作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 公益广告XX余幅,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XX余份,进一步提高 从业者和农民工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理性维 权的法治意识。三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小区活动。 在大英印象等居民小区制作宣传展板1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 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资料XX余份。四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企业活动。 发放宣传资料XX余份,提升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用法、 守法水平。二、存在的问题一是行业人员复杂,监管成本高。建筑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 行业,表现的特征是技术含量不高,人员流动量大,人员结构复 杂。作为监管部门,我们在收集建筑工人信息方面存在瑕疵,对 从业人员过往经历了解不全面,造成监管成本较高。二是入行门槛低,宣贯不到位。建筑工人、外包人员入行门 槛低,普遍存在学历不高的现象。针对住建行业的预防未成年人 被侵犯方面,我们在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 存在薄弱环节。我们未将宣传保护和犯罪成本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宣传形式单一,宣贯氛围差。我们在宣贯保护未成年人 不被侵犯时未和友邻单位进行有效衔接。以往的宣贯工作,我们均为点对点进行宣传,未和其它友邻单位进行紧密联系,造成社会宣传不够广泛持久,未能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态势。三、下一步打算一是要抓好建设队伍这个“龙头”。一个好的建筑业队伍, 需要一个好的管理者,代表着建筑队伍的水平和能力。我们要加 强对建设队伍管理者的培养,让他们肩负起防止未成年人被侵犯 的重任,牢固树立其面向大局、面向社会、面向青少年的服务意 识,秉承正确的放心,才能抓住未成年人保护的根本。二是要抓住社会道德这个“牛鼻子”。关于德与才,宋代司 马光有一段精彩评论,他说:“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 也。是故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皆亡谓之愚人';德胜才 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不管对施工队伍还是外包 企业,树立其社会道德,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引领,让其自 觉树立社会责任感,自觉守护青少年。三是要抓住从业人员这个“关键点”。作为建筑行业主管部 门,一定要抓住从业人员管理这个“关键点”。要结合我局关于 平安建筑工地和平安小区创建工作活动的实施方案“平安建 筑工地创建标准“和“平安小区标准”内容对企业及小区进行梳 理,对相关人员有无违法犯罪前科通过相关机构给予摸排。在今 后对企业、人员进行宣贯的同时,收集相关企业人员信息并报送 公安机关进行摸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