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篇)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精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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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篇)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精选).docx
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各级党组织要把稳“目标方向”之舵、深化“严查厚爱”之举、提升“以案醒人”之效,在常学不怠、常抓不懈、常行不辍中,让不合格党员“合格”,切实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把稳''目标方向”之舵,在常学不怠中确保办法学习更有“精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理想信念是终身课题,需要常修常练,要信一辈子、守一辈子。各级党组织要将办法的学习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组织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任务来抓,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心不旁鹫地读懂、吃透办法所包括的27条、4方面内容,讲明来龙去脉、讲透要求规定、讲清适用情形,让广大党员“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要做到分类教育分层管理,根据党员学习情况、接受程度、思想认识等情况,制定差异化、精准化的跟踪回访教育方案,适时以送教上门、网络辅导、“点对点”指导等方式,帮助不合格党员“回炉”“补课”,让每一名党员“不漏学”“不掉队”。深化“严查厚爱”之举,在常抓不懈中确保办法执行更有“力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严的标准、实的措施,以“无禁区”的决心、“零容忍”的态度、“全覆盖”的举措,将思想上的“糊涂虫”、政治上的“墙头草”、行动上的“两面派”拒之门外,不断净化党的组织、健康党的肌体。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切勿搞“一锤子买卖”“一棒子打死”。对于有挽救余地、愿意配合改正错误的,要结合本人特点长处和工作需要,帮助其斧正错误倾向、重葆敬畏担当、重拾干事信心,真正营造惩前糅后、治病救人的向上氛围。提升“以案醒人”之效,在常行不辍中确保办法转化更有“实度”。“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办法的颁布实施,并不仅仅单纯为了处置部分不合格党员,更多是要发挥教育警示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坚定入党初心、砥砺为民恒心。各级党组织要在办法成效转化上下功夫,深挖细掘不合格党员问题产生的“病灶根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全体党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划细党员责任区、建强党员先锋岗、用好党员突击队,动员广大党员主动到工作地、居住地报到,竭尽所能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人居环境整治、全民普法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让党员在“照着学”“比着做”“争着干”中,逐步将办法要求转化为遵规守纪、履职尽责的行为规范和行动自觉,真正实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党委副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的力量来自党员。作为基层党委副书记,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深入思考,我对办法的出台背景、核心要义及贯彻落实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一、办法出台彭显了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一)顺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全会强调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这为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的出台提供了重要的政策背景。办法的制定正是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这一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二)回应基层党建工作现实需求。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基层党组织在处置不合格党员时往往存在认识不一致、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办法的出台,为基层党组织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提供了明确遵循,有利于解决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提高党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三)彰显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执着追求。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办法的出台,正是我们党坚持问题导向、自我革命的生动体现。通过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机制,我们党进一步织密了党员管理的制度之网,体现了勇于刮骨疗毒、去腐生肌的政治定力。这表明我们党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办法核心要义体现了严格规范与人性关怀的统(一)明确处置方式与适用情形,规范了工作流程。办法明确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三种组织处置方式,并详细列举了15种适用情形。这些规定为基层党组织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提供了清晰指弓I,有利于提高工作的精准性和规范性。同时,办法还对处置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包括调查核实、提出拟处置意见、预审、形成决议、审批和宣布等环节,确保处置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维护党员权益。(二)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体现了组织温度。办法贯彻“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将教育贯穿组织处置工作始终。对于限期改正的党员,要求党组织加强教育帮助,促其转变。对于劝其退党的党员,也要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其主动退党。这些规定体现了组织的关心爱护,目的是教育挽救党员,而非简单惩戒。同时,办法还规定了申诉和纠正程序,充分保障党员权利,彰显了党内民主和人文关怀。(三)区分不同情况,体现了政策灵活性。办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不同情况作出区别对待。如规定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义务的,可以不予处置;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流动党员的处置,也作出了特殊规定。这些灵活处理的规定,体现了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在严格管理中体现组织关怀,确保处置工作既不失之于宽、也不失之于严。三、贯彻落实办法需要把握好“严”与“实”的辩证统(一)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办法,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作为基层党委副书记,我深感责任重大。我们要切实履行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督促,确保处置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同时,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工作抽杳,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推动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二)坚持严格规范,确保处置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好办法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全面准确查核问题,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处置决定有充分依据。要严格履行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确保处置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三)注重统筹兼顾,推动党员队伍整体优化。贯彻落实办法,既要抓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更要注重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党员队伍整体优化。要把组织处置与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处置一批、教育一片,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解决好存量问题,更要从源头上把好党员发展关。要把办法学习贯彻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不断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海浪不休,人人都是奔涌的浪花;火炬不息,人人都是飞动的火焰。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我们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工作标准、更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办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党课讲稿: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最新要求,做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各位党员、同志们: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承载。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始终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努力做无愧于新时代的合格共产党员。今天的专题党课,重点对办法的主要内容、要求,以及党员如何按照最新要求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给大家做一次辅导。一、出台意义重大,进一步推动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以高标准严要求激发党员队伍新活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一)深入理解办法的背景和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中央组织部在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办法稿。2024年5月2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办法稿。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共四个方面内容,27条,对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性质程度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为广大党员明确了底线、划出了红线,有助于广大党员提升思想防线,增强敢担当、会担当、能担当的干事创业态度。办法不是为了惩戒而惩戒,而是为了惩前宓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治己病”和“治未病”相结合,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推动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党员素质,促进党员队伍质量整体跃升。(二)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制度保证。办法共27条,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作了规定;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组织处置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一些法规文件中都有体现,但一直未对概念作出完整的界定。2014年8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第一次明确了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规定了组织处置的程序步骤。2019年5月,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作出规定,规定了限期改正、除名处置的具体情形。办法认真总结组织处置工作实践经验,与有关党内法规搞好衔接,规定组织处置是指党组织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依据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或者干部管理权限,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按照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置措施,并明确组织处置方式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三)明确规定组织处置的概念和方式。办法认真总结组织处置工作实践经验,与有关党内法规搞好衔接,规定组织处置是指党组织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依据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或者干部管理权限,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按照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置措施,并明确组织处置方式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一方面是组织处置的适用情形:对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15种情形包括兜底情形作了规定。限期改正,主要包括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革命意志、党性意识淡薄;信仰宗教;工作消极懈怠,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观念、纪律意识不强,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2年以内等方面。劝其退党,主要包括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等方面。除名,主要包括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背弃党的初心使命,已经丧失党员条件;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因与党组织失去联系被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受到劝其退党处置、本人坚持不退等方面。另一方面,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因党员所在党组织不健全或者软弱涣散、组织生活不正常,党员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以及党员受客观条件制约,一时无法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在短期内或者某项工作中不能发挥作用的,可以不予处置。二、明确职责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身上,全力确保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政治性、严肃性、权威性一名党员就是群众中的一面旗帜,千百万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就是我们党的光辉形象,唯有用一生的奋斗来珍惜“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方可告慰历史、告慰先辈,方可赢得民心、赢得时代。合格是个无尽的过程,做合格共产党员也是如此,只有时刻用严格的尺子衡量自己,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共产党员才成其为共产党员。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面对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我们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以每个人的先进保证集体的纯洁,以每个人的忠诚铸就集体的信仰,以每个人的奋斗支撑集体的未来。(一)注重尺度得当。办法对各级党组织在组织处置工作中的具体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加强对组织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履行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的职责,加强政策指导、审核把关与督促落实,定期对组织处置工作进行抽查复核;基层党委履行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所属党支部按照规定开展组织处置并全程指导;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组织处置各个环节工作,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把“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党性意识淡漠、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涣散、道德行为不端”等六大具体表现作为认定不合格党员的基本标准,初步认定过程中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做到“五个区别开“:把思想存在局限性,同不讲党性、不讲原则、不支持党组织工作区别开;把愿意接受教育、改正错误,同拒绝接受教育和屡教不改区别开;把长期患病、年老体弱等原因不能参加党的正常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长期消极落后,不起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区别开;把因为党组织软弱涣散、制度不健全,使党员不能经常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把由于缺乏经验、能力不足,以致工作上发生某些失误或错误,同工作不负责任、损害人民的利益区别开。(二)注重程序规范。办法明确规定,党员有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启动组织处置的意见,并报基层党委事前备案后,按照调查核实、提出拟处置意见、预审、形成决议、审批和宣布等5个程序进行处置。同时,办法还对退党除名、自行脱党除名程序,以及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流动党员的组织处置程序作了规定。始终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民主集中、客观公正、依规依纪”的原则,慎重认定不合格党员。通过走访谈话、反复印证、上门沟通等方式,多方搜集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处置过程严格按照支部调查、初步认定、党委预审、党员大会评定、审批宣布五个程序进行。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根据个人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三种处置措施。(三)注重教育转化。对违纪党员的党纪处分,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作出规定。办法依据党章,对那党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三)彰显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执着追求。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从不讳疾忌医。办法的出台,正是我们党坚持问题导向、自我革命的生动体现。通过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机制,我们党进一步织密了党员管理的制度之网,体现了勇于刮骨疗毒、去腐生肌的政治定力。这表明我们党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办法核心要义体现了严格规范与人性关怀的统(一)明确处置方式与适用情形,规范了工作流程。办法明确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三种组织处置方式,并详细列举了15种适用情形。这些规定为基层党组织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提供了清晰指弓I,有利于提高工作的精准性和规范性。同时,办法还对处置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包括调查核实、提出拟处置意见、预审、形成决议、审批和宣布等环节,确保处置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维护党员权益。(二)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体现了组织温度。办法贯彻“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将教育贯穿组织处置工作始终。对于限期改正的党员,要求党组织加强教育帮助,促其转变。对于劝其退党的党员,也要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其主动退党。这些规定体现了组织的关心爱护,目的是教育挽救党员,而非简单惩戒。同时,办法还规定了申诉和纠正程序,充分保障党员权利,彰显了党内民主和人文关怀。(三)区分不同情况,体现了政策灵活性。办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不同情况作出区别对待。如规定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义务的,可以不予处置;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流动党员的处置,也作出了特殊规定。这些灵活处理的规定,体现了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在严格管理中体现组织关怀,确保处置工作既不失之于宽、也不失之于严。三、贯彻落实办法需要把握好“严”与“实”的辩证统(一)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办法,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作为基层党委副书记,我深感责任重大。我们要切实履行直接领导责任,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督促,确保处置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同时,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工作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推动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一)坚持严格规范,确保处置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好办法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全面准确查核问题,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处置决定有充分依据。要严格履行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确保处置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三)注重统筹兼顾,推动党员队伍整体优化。贯彻落实办法,既要抓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更要注重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党员队伍整体优化。要把组织处置与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处置一批、教育一片,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解决好存量问题,更要从源头上把好党员发展关。要把办法学习贯彻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不断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海浪不休,人人都是奔涌的浪花;火炬不息,人人都是飞动的火焰。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我们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工作标准、更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办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学习研讨发言心得体会同志们: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办法的出台,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刚才,我们已经组织集中学习,我们要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始终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努力做无愧于新时代的合格共产党员。下面,结合办法出台的意义、重点内容、落实要求等方面,我这里再强调几点意见:第一,深刻认识处置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全党上下重教育严管理的氛围日益浓厚。组织处置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办法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办法出台的意义,我们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把握: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握组织处置工作定位,规定组织处置方式,界定组织处置适用情形,对党章关于党员标准、组织处置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具体化。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组织处置概念不明确,涉及党员领导干部、流动党员等相关规定不完备等问题,从法规层面加以完善,确立为制度规范。四是坚持立足教育、转化提高,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明确组织处置政策界限。办法的出台,有助于纯洁党的组织,对党员的要求更细化全面。从党的创新理论维度看,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的深入贯彻落实。从党内法规维度看,办法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行有效衔接,要求更细化、内容更全面。从党员现状维度看,办法坚持问题导向,以严的标准实的措施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不断纯洁党的组织、健康党的肌体。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党员队伍中也出现了一些与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不相符合的现象,如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处置办法的出台,为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了制度依据,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通过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可以纯洁党员队伍,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同时,也可以对广大党员起到教育、警示和激励作用,促使他们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处置不合格党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现实需要。只有坚决把不合格党员清除出党,才能保持党的肌体健康,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第二,准确把握处置办法的主要内容,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办法共四个方面内容,27条,对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性质程度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为广大党员明确了底线、划出了红线,有助于广大党员提升思想防线,增强敢担当、会担当、能担当的干事创业态度: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概念和方式、原则等作了规定;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其中,明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处置办法对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等方面。这些表现涵盖了党员思想、政治、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为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提供了具体标准。规范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程序。处置办法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主要包括调查核实、提出处置意见、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委审批等环节。在处置过程中,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权利,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确定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方式。处置办法根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情况,确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等三种处置方式。对于情节较轻、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可以给予限期改正的处置;对于经教育仍无转变、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合格党员,可以劝其退党;对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丧失党员条件的不合格党员,应当予以除名。办法不是为了惩戒而惩戒,而是为了惩前忠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治已病”和“治未病”相结合,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推动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党员素质,促进党员队伍质量整体跃升。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一是突出“法理性”。要结合实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评定过程中要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原则,按照“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的要求,统一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并且通过实地走访、访谈相关人员、查阅资料等方式,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全覆盖排查党员存在的问题,确保做到应查尽杳,无死角、无遗漏,确保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客观准确。二是突出“教育性”。要懂得区分“因公”和“为私”、“失误”和“失职”、“无心”和“故意”等,对那些影响不是很恶劣的党员,要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给他改正错误的机会,对于情节较轻的不合格党员,本人确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又有整改决心和行动的,给予一定的改正期限。三是突出“公正性”在处置过程中,除了认真排查摸底,健全工作机制,更要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依靠退出机制制度的强制力和约束力,疏通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渠道和清理“出口”,保证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规范有序地推进,让党员队伍更加纯洁,整体素质明显提升。第三,通过落实办法加强自身建设,明确底线、划出红线,不断提升党员素质。昨天合格,不代表今天就合格;今天合格,不代表明天仍然合格。合格是个无尽的过程,做合格共产党员也是如此,只有时刻用严格的尺子衡量自己,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共产党员才成其为共产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和基层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身上,全力确保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政治性、严肃性、权威性。这里对于支部以及支部党员抓好学习办法,提几点要求:党支部方面,要压实管理主体责任,发挥“支部管到人头”优势,完善党员档案管理流程,健全组织生活纪实制度,通过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重要活动旁听列席等方式,推动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树立分类管理理念,根据在职党员、流动党员、新兴领域等不同党员群体特点,实行分类式、差别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全面提升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规范不合格党员认定处置,坚持惩前慰后、治病救人,定期组织不合格党员摸底排查,严格开展问题调查核实,对受到限期整改处理的不合格党员,落实专人帮教措施,督促按期改正。党员方面,要拓展党员联系服务群众途径,全面推行党员联户制度,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社情民意收集,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认领“党员责任区”等方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组织和党员就在身边。大力培树先锋典型模范,对在急难险重岗位表现突出的党员,落实导师帮带、教育培训等跟踪培养措施,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两优一先”等人选,切实增强党员荣誉感、认同感、归属感,全面激发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最后,我强调一下,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办法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党员队伍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办法,不断纯洁党的组织、健康党的肌体。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