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金融领域“扫雷”行动实施方案.docx
XX县金融领域“扫雷”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打好金融风险攻坚战 的重要一年,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巩固之年。根据中央关 于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精神,为进一步贯彻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精神,巩固我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成果,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在全县开展金融领域扫雷行 动。现就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中央和 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 全面排摸和认真梳理全县地方金融领域潜在的风险和黑恶势 力问题动向,有力打击震慑金融领域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 金融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保障县域金融安全稳健运行。(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金融领域扫雷行动,使全 县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金融领域黑恶势力违 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金融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得到全面整治, 非法金融机构得到全面取缔,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得到明显加强, 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三)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风险线索,重 点排查和打击以下行为: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或者以其他 方式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二是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 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三是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四是高利放贷或者套取小贷公司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的;五是非法涉及套路贷、校园贷等;六是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或者超范围开展小额贷款、融资 担保及其他金融组织业务;七是地方金融组织工作人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非法金融 活动或为实际控制人;八是其他涉黑涉恶行为和严重经营违规行为。二、主要任务(一)坚守监管红线,严格准入门槛。加强地方金融组织 监管,坚守不变相吸储、不高利放贷、不暴力催收三条红 线,严禁地方金融组织与涉黑涉恶人员和涉黑涉恶组织发生关 联;严禁地方金融组织为涉黑涉恶人员和涉黑涉恶组织提供业 务支持和服务;严禁地方金融组织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合规业务 以外的民间借贷活动;严禁利用从业身份为民间借贷行为增信、 宣传或者提供便利。对因涉黑涉恶被打击处理的组织或个人, 在地方金融组织审批设立、变更以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等变更审批时,作为重要判断依据,严禁市场准入。(二)广泛宣传造势,营造浓郁氛围。依托防范非法集资、 维护金融稳定等宣传活动,加大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在经营场所 等公共区域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单等方式展示扫黑除恶工作 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宣传媒体、 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强化警示教育, 加强正面引导,营造金融健康发展舆论氛围。三、职责分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负责排查辖区内涉金融 领域风险、黑恶行为、非法金融机构以及职业放贷人。各行业 主(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排查整治本行业、本领域的非法金融 风险作为履行监管责任的重要内容,根据职责分工落实本行业、 本领域的金融风险和黑恶行为排查工作。以风险排查和防控为 前提,对类金融机构和类金融业务实行严管严控,实行地毯 式排查。具体分工:(一)县金融办:牵头负责组织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小 额贷款公司等行业开展排查。(二)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组织对投资咨询、民间借 贷咨询等中介机构开展排查;对非法金融广告的排查清理。(三)县人民银行:牵头负责组织对第三方支付机构、众 筹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开展金融风险排查;指导和督促 金融机构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工作。(四)县经信局:牵头负责组织对融资担保行业开展排查。(五)县商务局:牵头负责组织电子商务、典当、保理、 融资租赁等行业开展排查。(六)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按照防 打结合,打早打小的原则,做好防范预警,持续严厉打击各 类非法金融犯罪活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对各行业主(监) 管部门移送的或者群众举报的非法金融犯罪线索进行全面排 查,掌握非法金融活动的方式、手段、规模等信息;加快金融 案件、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和抵押物司法拍卖进度,加大对抗执 行行为打击力度,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最大限度追赃 挽损,维护社会稳定。(七)各乡镇、街道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风险 排查整治工作。四、工作程序(一)全面摸排,多措并举。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各方力量, 采取大数据监测、网格化排查、发动群众举报等多种措施,全 面摸排辖内、行业内机构涉非法金融行为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机制和网络监测技术,开展扫楼扫街 式排查和实时网络监测,及时发现相关案件线索,组织相关部 门和专家的力量,对线索进行深入分析,确保及时全面掌握辖 内机构的非法金融和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各成员单位于每月25 0前将附件2. 3. 4发送至县金融办邮箱:XXXXX163. com0(二)分析研判,移交线索。各成员单位发现掌握的有关 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将有关线索、证据、涉案款物或清单 等材料,移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金融领 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各成员单位报送的相关线索 后,对线索进行汇总梳理,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召集相关 部门共同分析研判。对发现有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黑恶势力 保护伞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等有效线索的,及 时将有关证据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在查处涉黑涉恶违 法犯罪案件过程中,注重发现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防止就 案办案、就事论事。(三)联动会商,责任追究。建立部门动态排查与政法各 家定期会商、研判制度,形成月研判、季会商机制,及时移交 线索,并跟进线索处理进展。县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将对案件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汇总、核 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 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压、漏、改或擅自处理案件线索、 利用案件线索对有关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或接受宴请、财物等; 未经领导批准,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因移交不及 时致使案件线索漏报等问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 分。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开展非法金融排查打击和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 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谋 划、细致工作,打赢地方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攻坚战。(二)加强政策学习。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党中央和省、 市、县关于开展防范金融风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学习, 把握精神实质,领会具体要求,积极指导工作实践。同时,要 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 律法规框架内开展,执法活动全过程合法合规。(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职责分工推进工作落实,始 终坚持工作高标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按程序逐级请示报告、 依法依规办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控制知密范围,坚决杜绝 失密泄密、推诿扯皮、隐情不报、徇私舞弊等问题。